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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卷材防水层表面平整,不得有空鼓、脱层、裂缝、翘边、油包、气 和皱褶等现象: 2)涂料防水层的厚度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漏涂处: 3)防水层与泄水口、汇水槽接合部位应密封,不得有漏封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0.8.3桥面铺装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桥面铺装层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
2“阻燃性的测定”由业主、设计商定
注:跨度小于20m时GB/T 50527-2019 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标准,检验频率按20m计算。
注:跨度小于20m时,检验频率按20m计算。
注:“阻燃性的测定”由业主、设计商定。
5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面层表面应坚实、平整,无裂缝,并应有足够的 粗糙度;面层伸缩缝应直顺,灌缝应密实; 2)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表面应坚实、平整,无裂纹、松散、油包、麻 面; 3)桥面铺装层与桥头路接茬应紧密、平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0.8.4伸缩装置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伸缩装置的形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缝宽应根据设计规定和安 装时的气温进行调整。
1伸缩装置的形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缝宽应根据设计规定 装时的气温进行调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量测。
2伸缩装置安装时焊接质量和焊缝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焊缝必须牢固,严禁用点焊连接。大型伸缩装置与钢梁连接处的焊缝应做超声波检测。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焊缝检测报告。3伸缩装置锚固部位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与路面衔接应平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一般项目4伸缩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8.4的规定。表20.8.4伸缩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项目检验方法(mm)范围点数顺桥平整度符合道路标准按道路检验标准榆测相邻板差2用钢板尺和塞尺量每车道1缝宽符合设计要求每条缝用钢尺量,任意选点点与桥面高差2用钢板尺和塞尺量长度符合设计要求2用钢尺最5伸缩装置应无渗漏、无变形,伸缩缝应无阻塞。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20.8.5地、缘石、挂板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地茯、缘石、挂板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均应符合本规范第7.13节有关规定。对于构件厂214
7防护网安装后,网面应平整,无明显翘曲、回凸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混凝土结构表面不得有孔洞、露筋、蜂窝、麻面、缺棱、掉角等缺陷 线形应流畅平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防护设施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并与主梁伸缩缝相对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20.8.7人行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人行道结构材质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一般项目2人行道铺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8.7的规定。表20.8.7人行道铺装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项目检验方法(mm)范围点数人行道边缘平面偏位2用20m线和钢尺量+10纵向高程20每20m用水准仪测量接缝两侧高差2一个断面2横坡±0. 3%3平整度53用3m直尺、塞尺量218
21.1隔声和防眩装置
21.1.1隔声和防眩装置应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安装。施 工中应加强产品保护,不得损伤隔声和防眩板面及其防护涂层。 21.1.2防眩板安装应与桥梁线形一致,防眩板的荧光标识面应迎向行车 方向,板间距、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21.1.3声屏障加工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声屏障的加工模数宜由桥梁两伸缩缝之间长度而定。 2声屏障必须与钢筋混凝土预埋件牢固连接。 3声屏障应连续安装,不得留有间隙,在桥梁伸缩缝部位应按设计要求 处理。 4安装时应选择桥梁伸缩缝一侧的端部为控制点,依序安装,
21.2.1梯道平台和阶梯顶面应平整,不得反坡造成积水 21.2.2钢结构梯道制造与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4章有关规定。
21.3.1现浇和预制桥头搭板,应保证桥梁伸缩缝贯通、不堵塞,且与地 梁、桥台锚固牢固。 21.3.2现浇桥头搭板基底应平整、密实,在砂土上浇筑应铺3~5cm厚 水泥砂浆垫层。 21.3.3预制桥头搭板安装时应在与地梁、桥台接触面铺2~3cm厚水泥 砂浆,搭板应安装稳固不翘曲。预制板纵向留灌浆槽,灌浆应饱满,砂浆达
到设计强度后方可铺筑路面。 21.4防冲刷结构(锥坡、护坡、护岸、海璟、导流坝) 21.4.1防冲刷结构的基础理置深度及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锥, 护坡、护岸、海结构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1.4.2干砌护坡时,护坡土基应夯实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砌筑时应 纵横挂线,按线砌筑。需铺设砂砾垫层时,砂粒料的粒径不宜大于5cm,含 砂量不宜超过40%。施工中应随填随砌,边口处应用较大石块,砌成整齐坚 固的封边。 21.4.3栽砌卵石护坡应选择长径扇形石料,长度宜为25~35cm。卵石应 垂直于斜坡面,长径立砌,石缝错开。基脚石应浆砌。 21.4.4栽砌卵石海堰,宜采用横砌方法,卵石应相互咬紧,略向下游倾 斜。
21.5.1钢管灯柱结构制造应符合本规范第14章有关规定。 21.5.2桥上灯柱必须与桥面系混凝土预埋件连接牢固,桥外灯杆基础必 页坚实,其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1.5.3灯柱、灯杆的电气装置及其接地装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 目关的国家现行标准
21.6.1附属结构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砌体和钢结构 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4、6.5、7.13、9.6、14.3节有关规定。 21.6.2隔声与防眩装置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声屏障的降噪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香数量和检香方法:按环保或设计要求方法检测
2隔声与防眩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用焊缝量规检查、手扳检查、检查施工记
21.6.3梯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21.6.1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
主:应保证平台不积水,雨水可由上向下自流出
注:L为梁长(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用电气仪表检测。一般项目3电缆铺设位置正确,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4灯杆(柱)金属构件必须作防腐处理,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少于3件。检查方法:观察、用干膜测厚仪检查。5灯杆、灯具安装位置应准确、牢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螺栓用扳手检查、焊缝用量规量测。6照明设施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6.6的规定。表21.6.6照明设施安装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项目检验方法(mm)范围点数灯杆地面以上高度± 40用钢尺量灯杆(柱)竖直度H/500每杆用经纬仪测量20(柱)1纵向平面位置经纬仪放线,用钢尺量横向10注:表中H为灯杆高度。225
22.1.1饰面与涂装材料的性能与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其品种、规格、强度和镶贴、涂饰方法以及图案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2.1.2饰面与涂装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饰面与涂 装施工前,应将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清除十净。 22.1.3饰面与涂装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抹灰、镶贴板块饰面不宜低于5℃; 2涂装不宜低于8℃; 3胶粘剂饰面不宜低于10℃; 4施工坏境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 22.2饰面 22.2.1镶贴、安装饰面宜选用水泥基粘结材料。 22.2.2镶贴、安装饰面的基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表面 应平整、粗糙。光滑的基面在镶贴前应进行处理。 22.2.3水泥砂浆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稠度以及外加剂的加入量均应通过试验确定 2抹面前,应先洒水湿润基体表面或涂刮水泥浆,并用与抹面层相同砂 浆设置控制标志。 3抹面应分层涂抹、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涂抹水泥砂浆每遍的 厚度宜为5~7mm。 4抹面层完成后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22.2.2镶贴、安装饰面的基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表面 应平整、粗糙。光滑的基面在镶贴前应进行处理。 22.2.3水泥砂浆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稠度以及外加剂的加入量均应通过试验确定 2抹面前,应先洒水湿润基体表面或涂刮水泥浆,并用与抹面层相同砂 浆设置控制标志。 3抹面应分层涂抹、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涂抹水泥砂浆每遍的 厚度宜为5~7mm。 4抹面层完成后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22.2.4饰面砖镶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表面应凿毛、刷界面剂、抹1:3水泥砂浆底层。 2镶贴前,应选砖预排、挂控制线;面砖应浸泡2h以上,表面晾干后待 用。 3面砖应自下而上、逐层依序镶贴,贴砖砂浆应饱满,镶贴面砖表面应 平整,接缝横平竖直,宽度、深度一致。 22.2.5饰面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面和柱面安装饰面板,应先找平,分块弹线,并按弹线尺寸及花纹 图案预拼。 2系固饰面板用的钢筋网,应与锚固件连接牢固,锚固件宜在结构施工 时预理。 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和颜色进行分类选配,并将其侧面和 背面清扫干净,净边打孔,并用防锈金属丝穿入孔内留作系固之用 4饰面板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接缝宽度可用未楔调整, 5灌注砂浆前,应将接合面洒水湿润,接缝处应采取防漏浆措施。 22.3涂装 22.3.1涂装前应将基面的麻面、缝隙用腻子刮平。腻子十燥后应坚实牢 固,不得起粉、起皮和裂纹。施涂前应将腻子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22.3.2涂料的工作黏度或稠度,应以在施涂时不流坠、无刷纹为准,施 涂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涂料。 22.3.3涂料在施涂前和施涂过程中,均应充分搅拌,并在规定的时间用 完。 22.3.4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 施涂水性或乳液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表干后进行。
22.3.5采用机械喷涂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不得沾污。 22.3.6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应 均匀、色泽一致,层间结合牢固。 22.4检验标准 22.4.1水泥砂浆抹面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砂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水泥砂浆面层不得有裂缝,各抹面层之间及其与基层之问应粘结牢固 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 一般项目 3普通抹面表面应光滑、洁净、色泽均匀、无抹纹,抹面分隔条的宽度 和深度应均匀一致,无错缝、缺棱掉角。 检查数量:按每500m²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的也为一个检验批,每 个检验批每100m²至少检验一处,每处不小于10m。
22.3.5采用机械喷涂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不得沾污。 22.3.6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月 均匀、色泽一致,层间结合牢固。
5装饰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5装饰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22.4.2镶饰面板和贴饰面砖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所用的材料(饰面板、砖,找平、粘结、勾缝等材料),其品种、 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或卡尺量、检查产品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 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2饰面板镶安必须牢固。镶安饰面板的预埋件(或后置预理埋件)、连接件 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预理件的 现场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²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小于10m。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检查施工记录。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检查数量:每300m²(不足300m²按300m²计)同类墙体为1组,每组取3个试样。检验方法:检查样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一般项目4镶饰面板的墙(柱)应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石材表面不得有起碱、污痕,无显著的光泽受损处,无裂痕和缺损:饰面板嵌缝应平直、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应色泽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量。5贴饰面砖的墙(柱)应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镶贴无歪斜、翘曲、空鼓、掉角和裂纹等现象。嵌缝应平直、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6饰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4.2的规定。表22.4.2饰面允许偏差允许偏差(mm)检验频率天然石人造石项目饰面检验方法镜面、粗纹石麻天然范围点数水磨石水刷石砖光面面条纹石石平整度2424用2m直尺和塞尺量垂直度232422用2m靠尺量拉5m线,用钢尺量,接缝平直24533每跨7横竖各1点侧,每相邻板高0. 330. 53饰面2用钢板尺和塞尺量差接缝宽度0. 5 120. 522用钢尺量阳角方正2422用200mm直角尺量230
22.4.3涂饰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涂饰材料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 2涂料涂刷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罩:接每500m²为一检验批,不足500m²的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 检验批每100m至少检验一处。 检验方法:观察、用干膜测厚仪检查 一般项目 3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不得有脱皮、漏刷、返锈、透底、流坠 皱纹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不得有脱皮、漏刷、返锈、透底、流 皱纹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3.0.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划分为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 文件包含的工程内容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 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2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 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 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中,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分 项工程。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4检验批应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划定。 5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相应的分项工程宜按表23.0.1的规定执行。本规 范未规定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表23.0.1城市桥梁分部(子分部)工程与相应的分项工程、
续(1)表 23. 0. 1
续表 23. 0. 1
表中“”项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有关规定。
23.0.2施工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并进行过程检验、验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按相关 专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和按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 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 则并确认合格。 2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 交接检验,并形成文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分项工 程施工。 23.0.3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祭、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进行隐
蔽验收,确认合格后,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6监理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有关材料和现场检测项 目,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23.0.4隐蔽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关键 分项工程及重要部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 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 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 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进行验收。 23.0.5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 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 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23.0.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3.0.7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 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3.0.8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控制资料应完整, 4影响桥梁安全使用和周围环境的参数指标应符合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3.0.9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将竣工资料与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 申请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约请相关人员审核竣工资料进行预检,并据结果写出 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评估报告组织建设单位项目 技术质量负责人、有关专业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 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验收。 23.0.10工程峻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组应由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设施管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亦可邀请有 关方面专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应在构成桥梁的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 位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后进行。当设计规定进行桥梁功能、荷载试验时,必 须在荷载试验完成后进行。桥梁工程竣工资料须于竣工验收前完成,
23.0.11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或用钢尺量,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工程组卷资料,按规定进行工程实体抽查或对相关资料 查。
3桥梁实体检测充许偏差应符合表23.0.11的规定
GBT 51351-2019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23.0.11桥梁实体检测允许偏差
1项目3长度为桥梁总体检测长度;受桥梁形式、环境温度、伸缩缝位置等因素的影响,实
际检测中通常检测两条伸缩缝之间的长度,或多条伸缩缝之间的累加长度; 2连续梁、结合梁两条伸缩缝之间长度允许偏差为土15mm。
1)墩台混凝土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蜂窝麻面,外形轮 廓清晰。 2)砌筑墩台表面应平整,砌缝应无明显缺陷,勾缝应密实坚固、无脱落 线角应顺直。
3)桥台与挡墙、护坡或锥坡衔接应平顺,应无明显错台;沉降缝、泄水 孔设置正确。 4)索塔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和蜂窝麻面,轮廓清晰,线 形直顺。 5)混凝土梁体(框架桥体)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轮廓清晰、无明显缺 陷;全桥整体线形应平顺、梁缝基本均匀。 6)钢梁安装线形应平顺,防护涂装色泽应均匀、无漏涂、无划伤、无起 皮,涂膜无裂纹。 7)拱桥表面平整,无明显错台;无蜂窝麻面、露筋或砌缝脱落现象,色 泽均匀;拱圈(拱肋)及拱上结构轮廓线圆顺、无折弯。 8)索股钢丝应顺直、无扭转、无鼓丝、无交义,锚环与锚垫板应密贴并 居中,锚环及外丝应完好、无变形,防护层应无损伤,斜拉索色泽应均匀、 无污染。 9)桥梁附属结构应稳固,线形应直顺,应无明显错台、无缺棱掉角。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23.0.12工程竣工验收时可抽检各单位工程的质量情况。 23.0.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HG/T 3119-2020 轮胎定型硫化机检测方法.pdf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 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 “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 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 “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