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201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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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2011年版.pdf

2)“导线一大地”制远距离供电的电信电缆线路

)“导线一导线”制远距离供电,而中心点接地的电信电缆线路

UDt一一电缆芯线与接地护套的直流试验电压,V; UAt一一电缆芯线与接地护套的交流试验电压(有效值)20S206 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安装.pdf,V; Urs一一影响计算区段远供电压,V; Us一直流输电线路故障时,电缆芯线的感应电压(峰值),V。 2当不符合4.0.2第1款规定的条件时,应取4.0.1规定的数值,同时应考 虑电信电缆线路及两端设备的绝缘电气强度、保安单元的过流能力。 4.0.3在直流输电线路极导线发生接地短路故障状态下,电信光缆线路上的磁 感应电压(包含磁感应纵电动势和磁感应对地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金属线对、无远距离供电的电信光缆线路

2有金属线对、有远距离供电的电信光缆线路 1)“导线一大地”制远距离供电的电信光缆线路

工2)“导线一导线”制远距离供电,而中心点接地的电信光缆线路

3无金属线对、有金属构件的电信光缆线路 U,≤0.85Unt

UDt一一光缆绝缘外护套的直流试验电压,V; Urs一一影响计算区段远供电压,V; U一一直流输电线路故障时,光缆金属构件上的感应电压(峰值),V 4无金属构件、线对的光缆线路可不考虑危险影响。 4.0.4 当直流输电线路发生一极导线接地短路故障时,因地电流影响对邻近

第五筒 输 变 电 工

下电信电缆线路芯线和电信光缆线路的金属线对、金属构件与大地间引起的电 位差,以及电信局(站)接地装置上的电位升的允许值应符合4.0.2和4.0.3的 规定。 4.0.5直流输电线路对地下电信电缆线路或电信光缆线路同时产生磁感应和地 电流两种影响时,合成后的数值应符合4.0.2和4.0.3的规定。 4.0.6当检验直流输电线路与电信线路接近段设计,发现磁感应纵电动势和地 电位升的综合影响超过允许值时,必须按3.0.2电信回路工作状态进一步计算电 信线路导线的对地电压。 《重覆冰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440一2009 7.0.2导、地线(含OPGW)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在 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应大于导线的设 计安全系数。 7.0.3在验算覆冰条件下,导地线弧垂最低点的最大张力,不应超过其拉断力 的70%。导地线悬挂点的最大张力,不应超过其拉断力的77%。 7.0.5采用OPGW时应满足脱冰跳跃及过载对其机械强度的要求。 8.0.1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8.0.1所列数值。双联及多联绝 缘子串应验算断一联后的机械强度,其荷载及安全系数按断联情况考虑。

表8.0.1绝缘子机械强度安全系数

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K应按照下式计算

4.4.3充氮的变压器、电抗器需吊罩检查时,必须让器身在空气中暴露15min 以上,待氮气充分扩散后进行。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变压器、电抗器进行器身检查: 2变压器、电抗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冲撞加速度出现大于3g或冲撞加速 度监视装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由建设、监理、施工、运输和制造厂等单位代 表共同分析原因并出具正式报告。必须进行运输和装卸过程分析,明确相关责 王,并确定进行现场器身检查或返厂进行检查和处理。

以上,待氮气充分扩散后进行。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变压器、电抗器进行器身检查: 2变压器、电抗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冲撞加速度出现大于3g或冲撞加速 度监视装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由建设、监理、施工、运输和制造厂等单位代 表共同分析原因并出具正式报告。必须进行运输和装卸过程分析,明确相关责 任,并确定进行现场器身检查或返厂进行检查和处理。 4.5.5进行器身检查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凡雨、雪天,风力达到4级以上,相对湿度75%以上的天气,不得进 行器身检查。 2在没有排氮前,任何人不得进入油箱。当油箱内的含氧量未达到18% 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 3在内检过程中,必须箱体内持续补充露点低于-40℃的干燥空气,以保 持含氧量不得低于18%,相对湿度不应大于20%;补充干燥空气的速率,应符 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9.1绝缘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 准》GB50150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电抗器中。 4.9.2不同牌号的绝缘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混合使用前,必须做混 油试验。 4.9.6在抽真空时,必须将不能承受真空下机械强度的附件与油箱隔离;对允 许抽同样真空度的部件,应同时抽真空;真空泵或真空机组应有防止突然停止 或因误操作而引起真空泵油倒灌的措施。 4.12.1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 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 3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5变压器本体应两点接地。中性点接地引出后,应有两根接地引线与主接 地网的不同干线连接,其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6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末屏接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 求;电流互感器备用二次线圈端子应短路接地;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应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12.2变压器、电抗器试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1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在进行冲击合闻时,其中性点必须接地。 5.3.1互感器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5气体绝缘的互感器应检查气体压力或密度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密 封检查合格后方可对互感器充SF6气体至额定压力,静置24h后进行SF6气体 含水量测量并合格。气体密度表、继电器必须经核对性检查合格。 5.3.6互感器的下列各部位应可靠接地:

接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电容型绝缘的电流互感器,其一次绕组末屏的引出端子、铁芯引出接地 端子。 3互感器的外壳。 4电流互感器的备用二次绕组端子应先短路后接地。 5倒装式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金属导管。 6应保证工作接地点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一2010 3.5.7耐张线夹压接前应对每种规格的导线取试件两件进行试压,并应在试压 合格后再施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一2006 3.0.1容量6000kW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 容: 1 测量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4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5测量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 18测量相序。 4.0.1直流电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测量励磁绕组和电枢的绝缘电阻。 8 检查电机绕组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测量并调整电机电刷。使其处在磁场中性位置。 6.0.1 交流电动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7.0.1 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3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8.0.1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9.0.1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7 检查接线组别和极性。 误差测量。 12.0.1: 真空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3交流耐压试验。 13.0.1六氟化硫(SF6)断路器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12测量断路器内SF6气体的含水量。 密封性试验。 14.0.1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 2 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3 密封性试验。 4 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 18.0.1 电力电缆线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5 检查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 21.0.1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基座绝缘电阻。 25.0.1 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子和线路的绝缘电阻。 3 检查相位。 26.0.1 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接地装置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2 接地阻抗。

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 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 金属部分。 12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 属箱体。 13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3.1.3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 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3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 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3.1.4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3.2.4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 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2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距布置。 3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处,应铺设碎石、 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3.2.5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 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 适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当采用扁铜带、钢绞线、铜棒、铜 包钢、铜包钢绞线、钢镀铜、铅包铜等材料作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 范的规定。 3.2.9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 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 且两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 3.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角 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 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在做 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第五篇输变电工程 3.3.3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在与公路、铁路或 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 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将破坏热镀锌防腐,应在焊痕 外100mm内做防腐处理。 3.3.4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 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于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3.3.5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 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 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 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3.3.11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 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 绝缘。 3.3.12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下列部位应专门敷设接地线直接与接地体或接 地母线连接。 1发电机机座或外壳、出线柜,中性点柜的金属底座和外壳,封闭母线的 外壳。 2高压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4 直接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变压器、旋转电机的中性点。 5 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电阻器等的接地端 子。 6 GIS接地端子。 7 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等接地端子。 3.3.13 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3.3.14全封闭组合电器的外壳应按制造厂规定接地;法兰片间应采用跨接线连 接,并应保证良好的电气通路。 3.3.15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铰链处应用软铜线连接,以保持 良好接地。 3.3.16高频感应电热装置的屏蔽网、滤波器、电源装置的金属屏蔽外壳,高频 回路中外露导体和电气设备的所有屏蔽部分和与其连接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 并宜与接地干线连接。与高频滤波器相连的射频电缆应全程伴随100mm²以上 的铜质接地线。 3.3.19保护屏应装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²的多股铜线和接地网直 接连通。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应装设连接控制电缆屏蔽层的专用接地铜排, 各盘的专用接地铜排互相连接成环,与控制室的屏蔽接地网连接。用截面不小 于100mm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将屏蔽电网与一次接地网直接相连,

第五篇 输变 电 工

3.3.19保护屏应装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²的多股铜线和接地网直

接连通。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应装设连接控制电缆屏蔽层的专用接地铜排, 各盘的专用接地铜排互相连接成环,与控制室的屏蔽接地网连接。用截面不小 于100mm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将屏蔽电网与一次接地网直接相连。

3.4.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接至电气设备 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 连接、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 松垫片,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 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的规定处理。不同材料接地体间的连接应进行 处理。 3.4.2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 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 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3.4.3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的连接工艺来用热剂焊(放热焊接)时, 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2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3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4热剂焊(放热焊接)的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3.4.8 发电厂、变电站GIS的接地线及其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GIS基座上的每一根接地母线,应采用分设其两端的接地线与发电厂或 变电站的接地装置连接。接地线应与GIS区域环形接地母线连接。接地母线较 长时,其中部应另加接地线,并连接至接地网。 2接地线与GIS接地母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方式。 3当GIS露天布置或装设在室内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面上时,其接地开 关、氧化锌避雷器的专用接地端子与GIS接地母线的连接处,宜装设集中接地 装置。 4GIS室内应敷设环形接地母线,室内各种设备需接地的部位应以最短路 径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GIS置于室内楼板上时,其基座下的钢筋混凝土地板 中的钢筋应焊接成网,并和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3.5.1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 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当 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3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 1.5m~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

第五篇输 变 电 工

线。筒体底部应至少有两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 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 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 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8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 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3.5.2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 一个整体。 3.5.3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 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 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 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3.5.5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序。首先安 装集中接地装置,后安装引下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3.6.1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 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装置相连接。 3.6.2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²。 3.7.10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3.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 可靠性。 3.8.3位于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的接地装置应至少用2根规格不 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与厂、站的接地网均压相连。 3.8.8连接两个变电站之间的导引电缆的屏蔽层必须在离变电站接地网边沿 50m~100m处可靠接地,以大地为通路,实施屏蔽层的两点接地。一般可在进 变电站前的最后一个工井处实施导引电缆的屏蔽层接地。接地极的接地电阻 R≤42。 3.8.9屏蔽电源电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引入室内前应水平直埋10m以 上,埋深应大于0.6m,电缆屏蔽层和铁管两端接地,并在入口处接入接地装置。 如不能埋入地中,至少应在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长度均匀分布在两处接地,接 地电阻应小于102;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且 应适当增加接地处数。 3.8.10微波塔上同轴馈线金属外皮的上端及下端应分别就近与铁塔连接,在机 房入口处与接地装置再连接一次;馈线较长时应在中间加一个与塔身的连接点; 室外馈线桥始末两端均应和接地装置连接。 atA

上,埋深应大于0.6m,电缆屏蔽层和铁管两端接地,并在入口处接入接地装置。 如不能埋入地中,至少应在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长度均匀分布在两处接地,接 地电阻应小于102;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且 应适当增加接地处数。

1.0.5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 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 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5.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5.2.9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 相同。 5.2.10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转用、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 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 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6.1.1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 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6.2.1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 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 强度的70%。 6.3.1混凝土电杆(指离心环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 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7.1.1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 文件。 7.2.1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以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超高 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 1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7.4.1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 张段内连接。 7.4.2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 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 员的钢印。 7.4.3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

6.2.1铁塔基础符合下列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 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 强度的70%。 6.3.1混凝土电杆(指离心环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 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7.1.1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 文件。

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 1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7.4.1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 张段内连接。 7.4.2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 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 员的钢印。 7.4.3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

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 (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 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对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压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 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钳压管直线 连接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 应与导线相对应。 7.4.5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7.4.8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爆压管爆后外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割断重接: 1)管口外线材明显烧伤,断股。 2)管体穿孔、裂缝。 5校直后的接续管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7.7.3光缆架线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光缆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9.2.2线路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及试验判定合格,不得投入运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一1996 2.0.4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 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2.0.4.6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

3.0.2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2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装在电源侧。 3.0.3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子,应加绝缘保护。 5.0.1住宅电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0.1.1集中安装的住宅电器,应在其明显部位设警告标志。 5.0.1.2住宅电器安装完毕,调整试验合格后,宜对调整机构进行封锁处理。 7.0.3按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7.0.3.3集中在一起安装的按钮应有编号或不同的识别标志,“紧急”按钮应有 明显标志,并设保护罩。

10.0.1熔断器及熔体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核对所保护电气设备的容量 与熔体容量相匹配;对后备保护、限流、自复、半导体器件保护等有专用功能 的熔断器,严禁替代。 10.0.5安装具有儿种规格的熔断器,应在底座旁标明规格。 10.0.8螺旋式熔断器的安装,其底座严禁松动,电源应接在熔芯引出的端子上。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 1996

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4.0.5.3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4.0.7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7.1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4.0.7.3照明回路应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不得利用电线管或起重机本 身的接地线作零线。 4.0.8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 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4.0.9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0.11起重量限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4.0.11.1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4.0.11.2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4.0.11.3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 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5.0.3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3.1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5.0.3.2当起吊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mm~200mm处,悬空时 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5.0.4当进行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4.2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1.1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 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57一1996 1.0.7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必须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 有关的安全规定。对重要工序,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1.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EX”标志和标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 的标志的铭牌,并在铭牌上标明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2.1.4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与金属外壳 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应小于表A.0.1的规定。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 质安全电路裸露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得小于表A.0.2的规定值。

表A.0.1增安型、无火花型电气设备不同电位的 导电部件之间的最小电气间随和爬电距离

注1:设备的额定电压,可高于表列数值的10%。 注2:装入灯座中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的螺旋灯座灯泡,对于a级绝缘材料最 小爬电距离可为3mm。 注3:表中的I、Ⅱ、Ⅲ为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 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I级为上釉的陶瓷、云母、 玻璃;II级为三聚腈胺石棉耐弧塑料、硅有机石棉耐弧塑料;Ⅲ级为聚四氟乙 烯塑料、三聚腈胺玻璃纤维塑料、表面用耐弧漆处理的环氧玻璃布板。

注1:设备的额定电压,可高于表列数值的10%。 注2:装入灯座中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的螺旋灯座灯泡,对于a级绝缘材料最 小爬电距离可为3mm。 注3:表中的I、II、Ⅲ为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 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I级为上釉的陶瓷、云母、 玻璃;II级为三聚腈胺石棉耐弧塑料、硅有机石棉耐弧塑料;Ⅲ级为聚四氟乙 烯塑料、三聚腈胺玻璃纤维塑料、表面用耐弧漆处理的环氧玻璃布板。

表A.0.2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裸露导体 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2.1.5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应能可靠地接线和密封,多余的进 线口其弹性密封垫和金属垫片应齐全,并应将压紧螺母拧紧使进线口密封。 2.1.8事故排风机的按钮,应单独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且应有特殊标志。 2.2.4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其电气联锁装置必须可

注:表中符号“×”表示不适用

3.2.1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在非正常情况下, 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3.2.2电缆线路穿过不同危险区域或界壁时,必须采取下列隔离密封措施: 3.2.2.1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 隔墙。 3.2.2.2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 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应堵塞严密。 3.2.2.3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非燃性纤维堵塞严密,再填塞 密封胶泥,密封胶泥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mm。 3.3.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的钢管配线,在下 列各处应装设不同型式的隔离密封件: 3.3.4.1电气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 3.3.4.2管路通过与其他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 隔离密封件。 3.3.4.3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他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的上方装设纵 尚式密封件。 3.3.4.4管径为50mm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及每距15m 处,应装设一隔离密封件。 4.1.2电气开关和正常运行产生火花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 可燃物质的存放地点,其最小距离不应小于3m。 4.2.9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危险环境;架空线路与火灾危险环 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5.1.1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 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5.1.2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内所有的电气设备以及爆 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 该专用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绝缘。金 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壳等,应作为辅助接地线。 5.1.3在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内可采用金属结构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

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 5.1.6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 相连,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5.2.1生产、贮存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贮罐、管 道、机组,利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易产生静电的粉状、粒状的可燃固体物 料的设备、管道以及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其防静电接地的安装,除应按 照国家现行有关防静电接地的标准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2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 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连接地。 5.2.1.3防静电接地线的安装,应与设备、机组、贮罐等固定接地端子或螺栓 连接,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和涂以电力复合脂。当采用焊 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5.2.1.6容量为50m²及以上的贮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 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 的闭合回路。 5.2.1.7易燃或可燃液体的浮动式贮罐,在无防雷接地时,其罐顶与罐体之间 应采用铜软线作不少于两处跨接,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²,且其浮动式电气测 量装置的电缆,应在引入贮罐处将铠装、金属外壳可靠地与罐体连接。 5.2.1.8钢筋混凝土的贮罐或贮槽,沿其内壁敷设的防静电接地导体,应与引 入的金属管道及电缆的铠装、金属外壳连接,并应引至罐、槽的外壁与接地体 连接。 5.2.1.9非金属的管道(非导电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网、金属 带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地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5.2.1.10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织入袋体的金属丝的接地端子应接地。 5.2.1.11皮带传动的机组及其皮带的防静电接地刷、防护罩,均应接地。 5.2.2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钢管、电缆的铠装及金属外壳, 均应在危险区域的进口处接地。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89一2006 1.0.375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 设计施工图施工。 1.0.7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采用合格 产品并在校检有效期内使用。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经抽样并交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 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5.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五篇 输 变 电工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2.1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

第五篇 输 变 电 工

表8.0.11高处作业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

9.3.6用船只接送施工人员遵守下列

9.3.6用船只接送施上人员遵守下列规定: 1乘船人数不得超员。 2在深水航道上行船时,船上必须配备救生设备。 3 乘船人员不得将手脚伸出船体,并不得任意在舱外走动。 4乘船人员不得在途中下水。 5上下船的跳板应搭设稳固,并有防滑措施。 10.2.17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 数不清时,对火雷管必须经20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对电雷管必须先将 电源切断并短路、待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11.1.7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拉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11.1.13临时拉线必须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由 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严禁采用安装一根永久拉线、拆除一根临时拉线的 做法。 11.1.15 组立220kV及以上杆塔时,不得使用木抱杆。 11.1.20组立(拆)高塔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 12.2.2特殊跨越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履行审批 手续后报经相关方审核批准。 12.2.4凡参加特殊跨越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熟悉安全施 工措施,经本单位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方可参加跨越施工。 12.4.2导引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12.4.9 张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牵引场、张力场必须设专人指挥。

3.8.1.1起重工作

第五筒 输 变 电 工

3.8.4.2 水上运输

e)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水上运输。 3.9.1.5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必须经常检查并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 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3.9.1.7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或 切割工作。 3.9.1.13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气源,整理好器具,仔细检 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3.9.2.3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2。 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3.9.2.9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地线。在采用屏蔽电 缆的变电站内施焊时,必须用专用地线,且应在接地点5m范围内进行。 4.1.2.1打桩机在安装、拆卸及运行时,其工作现场应用标志旗绳围栏,严禁 非工作人员进入,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工作。 4.2.4.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重大吊装工作应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4.7.3.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并经审查批准后 方可进行。 4.7.3.6在杆根部及临时拉线未固定好之前,严禁登杆作业。 4.7.3.8横梁就位时,构架上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节点顶上;横梁就位后,应 及时固定。 4.7.3.9在杆根没有固定好之前及二次浇灌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时,不得 拆除临时拉线。 5.1.1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本规程和DL408的有关部分,并每年 考试一次,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5.2.1.3邻近带电体作业时,施工全过程必须设有经验的监护人。 5.2.1.4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运行区进行下列作业时应采取防止静电感 应、电击的措施: a)攀登构架或设备。 b)传递非绝缘的工具、非绝缘材料。 c)2人以上抬、搬物件。 d)拉临时试验线或其他导线以及拆装接头。 e)手持非绝缘物件不应超过本人的头顶,设备区内严禁撑伞。 5.2.1.5在330kV、500kV电压等级的正在运行的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必须采 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等。 5.2.2.3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工作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

a)攀登构架或设备。 b)传递非绝缘的工具、非绝缘材料。 c)2人以上抬、搬物件。 d)拉临时试验线或其他导线以及拆装接头。 e)手持非绝缘物件不应超过本人的头顶,设备区内严禁撑伞。 5.2.1.5在330kV、500kV电压等级的正在运行的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必须采 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等。 5.2.2.3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工作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 距离应大于表5.2.2.3的规定。

厂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

5.2.4.1在停电的设备或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前,必须经检验确无电压后方可装 设接地线。装好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验电与接地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 其中一人应为监护人。进行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5.2.4.2验电时,必须使用同样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验电器,严禁用低压验电 器检验高压。验电前,应先在确知的带电体上试验,在确证验电器良好后方可 使用。验电应在已停电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进行。 5.2.4.3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及电压表的指示等,均不得作为 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必须验电。如果指示有电,严禁在该设备上工作。 5.2.4.4对停电设备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进行三相短路接地。凡可能送电 至停电设备的各部位均应装设接地线。在停电母线上工作时,应将接地线尽量 装在靠近电源进线处的母线上,必要时可装设两组接地线。接地线应明显,并 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5.2.4.5接地应用可携型软裸铜接地线,截面积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 得小于25mm²。 5.2.4.6接地线在每次装设前应做详细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做接 地线或短路线用,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 缘棒,戴绝缘手套。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再接设备端,拆接地线时顺序 相反。 5.2.5恢复送电 5.2.5.1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地线, 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工作人员,向运行值班入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 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工作。 5.2.5.2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5.3.1.1油浸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 a)大型油浸变压器、电抗器安装前必须依据安装使用说明书编写安全施 工措施。 b)充氮变压器、电抗器未经充分排氮(其气体含氧密度>18%),严禁工 作人员入内。充氮变压器注油时,任何人不得在排气孔处停留。

c)大型油浸变压器、电抗器在放油及滤油过程中,外壳及客侧绕组必须 可靠接地。 j)储油和油处理现场必须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材,必须制定明确的消 防责任制,场地应平整、清洁,10m范围内不得有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5.3.3.2在调整、检修开关设备及传动装置时,必须有防止开关意外脱扣伤人 的可靠措施,工作人员必须避开开关可动部分的动作空间。 5.3.3.3对于液压、气动及弹簧操作机构,严禁在有压力或弹簧储能的状态下 进行拆装或检修工作。 5.3.3.12取出六氟化硫断路器、组合电器中的吸附物时,工作人员必须戴橡胶 手套、护目镜及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5.4.1软母线架设和硬母线安装

5.4.1.1测量软母线档距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以保证绳、尺与带电体的安全距 离。 5.4.1.2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 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 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 5.4.1.6紧线应缓慢,并检查导线是否有挂住的地方,防止导线受力后突然弹 起,严禁跨越正在收紧的导线,

5.4.2软母线爆炸压接

5.4.2.3严禁在运行区内进行爆炸压接。

5.3.5在起吊过程中,抱杆四

2为了防止抱杆倾倒,抱杆应设置两道腰环,并收紧固定在四根主材上。 两道腰环的垂直间距不宜小于6m。 5.4.3抱杆提升过程中,外(内)拉线应随之缓慢松出,使外(内)拉线处于 松弛状态,但不得完全解开,应有专人监视腰环对抱杆提升有无阻碍。 5.4.4外(内)拉线未受力前,腰环不应松弛;外(内)拉线受力后,腰环应 呈松驰状态。 7.1.4吊装作业中,当外拉线与被吊构件可能有交叉时,应预先采取避让措施 不应在吊装中调整外拉线。 8.0.7组立塔腿以上各段塔体时,抱杆在塔体内应设置不少于两道腰环加以固 定,腰环之间应不大于10m,且上道腰环应位于已组塔体上平面有水平材的节 点处。 9.0.1抱杆的技术参数选择应与现场吊装实际相符。严禁超重起吊。 9.0.3凡与构件相连接的各种吊装用绳,必须使用钢丝绳或专用吊带,严禁使 用麻绳、尼龙绳等易损绳。 9.0.4禁止使用木抱杆组立铁塔。 9.0.6提升抱杆时,外拉线严禁用人力直接松出。

导线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采用不磨蘑伤导线的材料制作放线滑车的轮槽;正确 悬挂放线滑车以改善导线在滑车中的通过性;机具在选用材料和外形上均有利 于保护导线;选择合适的放线张力,既保证导线架空,又符合导线防振要求。 3.0.4预防电害是张力架线安全施工的突出问题之一。电害来自于雷电、平行 邻近高电压线路的静电感应、邻近强电流线路的电磁感应以及与带电体发生事 故性接触。必须对施工全过程采取防止电害的安全措施,设置消除电害的接地 系统。 必须按合理程序装设和拆除临时接地线,使架空的线路在施工期间始终保 持可靠接地,新工序接地线未装设,原工序接地线不得拆除;必须按DL5009.2 规定的操作程序装设和拆除临时接地线。 4.2.1张力架线中的跨越施工,除应执行DL5009.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充分 注意导引绳、牵引绳、导线等在放线过程中处于架空状态这一特点,慎重选择 跨越施工方案,防止放、紧线过程中发生张力失控,确保施工安全和被跨越物 的安全。 5.2.3导引绳与牵引绳的连接应使用旋转连接器。 5.3.12牵引绳按计算牵引力验算安全系数。导引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均不得 小于3。当施工段内有不停电跨越时,安全系数宜各增加0.5。 5.3.15根据施工设计,制定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必须按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 施工。 5.4.5牵引机、张力机等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 人员操作。牵引时应先开张力机,待张力机刹车打开后,再开牵引机;停止牵 引时应先停牵引机,后停张力机。应始终保持尾线、尾绳有足够的尾部张力。 按张力机特性选择张力调整方式。张力应缓缓升高,不使牵引绳、导线产 生大幅度波动。 牵引机接到由任何岗位发出的停车信号,均必须立即停止牵引;任何情况 下天津某新建厂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张力机必须按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 5.4.10每相导线放完,在牵、张机前将导线临时锚固。锚线水平张力最大不得 超过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16%。锚线后导线距离地面不应小于5m。 5.5.1张力放线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应符合DL5009.2的规定。 5.5.2张力放线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止导线磨伤措施主要有: 5在如下部位采取隔离措施保护导线: 1)导线局部落地,地面能磨伤导线时,应在地面铺木板、木棒或草袋等。 2)卡线器附近的导线上应套橡胶管,与导线近距离平行的锚绳应套橡胶管 或挂胶。 3)导线与钢丝绳、导线与导线交叉处,应垫木板或木棒。 5.5.3导线临锚处容易发生磨伤,临锚作业中应注意: 3卡线器不应在导线上滑动(包括受力前因安装位置不正确而在线上推动 卡线器和受力后因初始正压力不足而使卡线器在线上滑动)。

5临锚钢丝绳套与卡线器相连应使用卸扣,不应使用U形环。卸扣螺杆 应朝向导线穿入。 6锚线架上应垫木板、木棒等,使导线不直接接触锚线架。 5.5.4连接网套、牵引板、各种连接器、导引绳和牵引绳的插接式绳扣是张力 放线受力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每次使用前均应严格检查,按规定方式安装和使 用。并按DL5009.2规定定期作荷载试验。 55.8张力放线中防正电害的基木措游如下

牵引机、张力机机体接地。 2 在牵引机、张力机机体前方的牵引绳和导线上分别安装接地滑车。 3 操作人员应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并不得与未站在绝缘垫上的人员接触。 跨越电力线路两侧的放线滑车应接地。 5 雷雨天停止放线作业。

(档距)中的相互鞭击而损伤。为此,应按放线和紧线施工速度确定附件安装工 序的施工组织,保证能及时完成附件安装工作。 7.4.4飞车或人工走线跨越电力线路时,必须验算对带电体的净空距离。该距 离不得小于最小安全距离,见表7.4.4。验算时荷重取实际荷载的1.2倍,并计 算相邻一基悬垂绝缘子串在不平衡张力下产生的偏移,

飞车最下端对被跨越电力线路的最小安全路

7.5.5跳线安装后,对塔体最小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任何气象条件下,跳线 均不得与金具相摩擦磁撞。

《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DL/T5344一2006

2交流配电屏的中性线汇集排应与机架绝缘DB34/T 2207-2014 静力触探法检测土方填筑工程质量技术规程,严禁采用中性线作交流保护 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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