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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8.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docx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以便进行控制。
Q/CR 472-2015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技术规范.pdf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区及公路、桥涵、隧道及市政公用工程等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的识 别、评价和控制。
3.1 工程管理部
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环境因素收集与评价,将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报 管理者代表。
负责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更新,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工程管理部。
3.3 项目经理部
指定安全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经理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更新,项目经理进行审核 后报工程管理部。
4 工作程序
4.1 初始环境评审
建立 QEOHS 管理体系之初,对公司的环境状况进行评审:
4.1.1 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4.1.2 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4.1.3 评价现状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程度—污染物排放(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 物)、化学品使用、 能源消耗情况等。
4.1.4 工程管理部根据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的环境因素识别进行初始环境因素评价,确定重 要环境因素,报管理者代表。
4.1.5 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2 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
4.2.1 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过去: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
现在:现在正在发生的,并可能持续到未来的环境问题;
将来:不可预见什么时候发生且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2.2 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正常:指固定、例行性且可能计划中的作业与程序;
异常:指在计划中,然而不是例行性的作业;
紧急:指可能或已发生的紧急事情。
4.2.3 七个方面: 向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弃物管理、土地污染、对社区影响(噪声、振 动、景观等)、原材料和自然资源消耗、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
4.2.4 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管理过程;
4.2.5 公路、桥涵、隧道等工程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等开工时应了解项目特点及办公生活区 域环境;
4.2.6 识别方法可采用: 查阅文件及记录、现场观察和面谈、测量、问卷调查、现场调查方 法、专家咨询法、过程分析法。
4.3 环境因素评价方法:本公司采用是非判断结合专家举手表决法。
4.3.1 评价原则
具有以下情况的应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 凡不符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有关要求的;
b) 损耗率、耗能值超过设计要求的;
c) 相关方有合理要求和抱怨的;
d) 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大规模环境污染、泄漏事故的。
4.3.2 参加评价人员均须有 10 年以上施工及管理经验的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 一般情况 不少于 5 人(应为单数),评价成员在评价前应进行过包括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培 训。
4.3.3 评价的重要环境因素填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作为公司的文件 发至各部门,各部门针对本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实施控制(包括 制定管理方案)。
4.3 重要环境因素更新
中建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工艺(169P)-.pdf4.4.1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更新《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公路、桥涵、隧道、市政公用工程等 施工项目
a) 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b) 本公司的公路、桥涵等工程施工和工程项目类型和服务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时; c) 公路、桥涵等工程施工和工程项目工艺、设备、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时。
4.4.2 综合办公室每年至少对公司办公区进行一次环境因素识别, 新产生的环境因素上报工 程管理部进行评价。
4.4.3 新工程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重新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并上报工程管理部。
4.4.4 工程管理部对报上来的因素进行评价,确认是否更新重要环境因素。
5 相关文件
广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第6标段泥灰结碎石施工方案6 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