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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器具购置费.docx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包括设备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两部分。
一、设备购置费
指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购置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按设计确定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原价加综合业务费提成和运杂费计算的购置费。工程竣工验交时,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应移交运营部门。
购买计算机设备硬件所附带软件未单独计价的, 其软件费应随设备硬件一起,作为设备购置费。如软件单独计价或另行开发及购置的列入“其他费”。
指设计单位根据生产厂家的出厂价格及国家机电产品市场价格目录和设备信息价等资料综合确定的设备原价。内容包括按专业标准规定的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的一般包装费,及按产品设计规定配带的工具、附具和易损件的费用。非标准设备原价(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及加工厂的管理费等),可按厂家加工订货等价格资料,并结合设备信息价格,经分析认证后确定。
(二)综合业务费提成
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来源地)运至施工组织设计所拟定的材料厂,供料基地的运杂费,以及物资供应部门的间接业务费提成(指采购、供销、保管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等)。
指设备由施工组织设计所拟定的材料厂、供料基地运至工地料库(或安装地点)所发生的费用。
为简化概算编制,设备原价由设计单位根据调查资料,结合当时的价格水平综合确定。综合业务提成和运杂费,新建项目按设备原价的4%,改扩建项目按设备原价的3%计列。
GB 50422-2017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pdf 二、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指新建、改建项目和扩建项目的新建车间,验交后为满足初期正常运营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卡模具、器具、工作台(框、架、柜)等的费用。不包括: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工器具和备品、备件;已列入设备购置费中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本项费用应按设计确定的定员人数计列,电气化铁路工程每一定员1200元;其余铁路(包括枢纽)工程每一定员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