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提升指引(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18年12月).pdf

深圳市罗湖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提升指引(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18年12月).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7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8662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深圳市罗湖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提升指引(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18年12月).pdf

深圳市罗湖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提升指弓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18 年 12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提升措施要求 .2 第三章 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6 一、小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二、九年制学校校舍用房面积指标GB/T 5464-2010标准下载, 三、初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四、高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18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提升措施要求 .2 第三章木 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一、小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6 二、九年制学校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10 三、初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四、高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18

本指引用词说明 22 附件:条文说明 23

第一条本指引是罗湖区政府投资新建普通中小学校规划、设计依据 的建设标准,改、扩建学校和非罗湖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指引是编制、审核和审批罗湖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立 项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 容及建筑标准的地区指导性标准。 第三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 原则,强调教育水平的先进性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相结合。 第四条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场所。 第五条罗湖区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 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地下空间)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至少建设一层地下室 地下室宜满铺,可建设两层地下室,地下二层宜满足立体停车的需求 并可根据需要研究提出三层至多层地下空间利用方案,地下建筑面积 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宜达到80%以上。在保证消防安全、通风、采光、 防潮等基本性能的基础上,地下空间除设备用房及停车库外还可建设 成为体育场馆等。具备建设条件的学校应建设地下人防工程。 第十六条(景观空间)采用复层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植物 花池等设计手法,建设花园式学校。校园景观应结合学校办学特色 营造“一校一景”的环境效果,体现校园文化底蕴与品位。 第十七条(空间集约)应重视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多功能厅、图书 馆、科学教室等宜通过一室多用、灵活隔断等方式实现功能空间共享 体育馆、食堂等宜通过伸缩式家具、折叠移动式座椅等方式充分利用 隐性空间。 第十八条(空间预留)小学、九年制学校和初级中学应按每6个班 配置1间机动教室,预留充足的未来发展空间。 第十九条(绿色校园)进一步提高绿色校园建设标准,提升建筑资 源利用效率及室内外环境品质。校园应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条(智慧校园)全面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提高校园信息化、 智慧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校园应符合《深圳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 设与应用标准指引(试行)》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健康校园)率先执行健康校园建设标准,切实保障校 园跑道、建筑及装修用材的健康环保性能。校园应符合《健康建筑评 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标准的要求,运动场地面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及深圳地方标准《合成 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试行)》、《深圳市中小学校合成材 料科运动场地面层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安全校园)提高校园安全建设标准,在使用安全(如 排污、用电、防坠落等)、交通安全(如通道净宽控制、地面防滑等) 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第二十三条(海绵校园)采用绿色屋顶、垂直绿化、透水铺装、生 物滞留设施等,建设海绵校园。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 查细则》、《罗湖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重点区域建设详细规划》等 落实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新(扩)建校园不低于70%,改建校园 不低于55%。 第二十四条(管理创新)为配合建设标准各项提升措施落地,可考 虑引入创新型管理模式,推动体育运动、图书阅览、停车等资源实现 社会化共享。 第二十五条(其它要求)学校建设需同时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 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圳市绿化管理条例》、《深圳 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及厕所革命、应急避难、无障碍设施等有关 规范、规定要求,并参考《深圳市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指引》要求

第三章校舍用房面积指标小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表1小学必配校舍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单位:m²)学校规模用房名称每间面积18班810人24班1080人30班1350人36班1620人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10470、教学及辅助用房5858 (4437)7659 (5810)9007 (6892)(8049)1、教室1680 (1330)2240 (1820)2800 (2240)3360 (2730)普通教室80 (70)181440 (1260)241920 (1680)302400 (2100)362880 (2520)机动教室80 (70)3 (1)240 (70)4 (2)320 (140)5 (2)400 (140)6 (3)480 (210)2、专用教室1923 (1140)2641 (1594)2808 (1737)3189 (1975)科学教室952 (1)190 (95)4 (2)380 (190)4 (2)380 (190)6 (3)570 (285)科学教室辅助用房482 (1)96 (48)4 (2)192 (96)4 (2)192(96)6 (3)288 (144)音乐教室380 (190)380 (190)380(190)380 (190)器乐排练室1002 (1)200 (100)2 (1)200 (100)2 (1)200 (100)2 (1)200 (100)6

四、使用面积合计7849 (6275)102061212314143(8155)(9756)(11420)备注:1.上表中“()”内数字是深圳指引的要求;“()”外数字是本指引的要求;2.为方便比较,上表中列项与深圳指引相一致,未包括地下室、架空层、室内游泳池和辅助用房、教师宿舍等,未包括部分的相关指标按本指引第二章相关条文执行。表2小学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单位:m2)学校规模用房名称18班810人24班1080人30班1350人36班1620人教学及辅助用房10080 (7504)13228 (9877)15554 (11721)18088(13702)办公用房1031 (945)1225(1112)1422 (1283)1615 (1451)生活服务用房1886(1750)2499 (2318)3129(2902)3743 (3470)总建筑面积12997(10199)16952 (13307)20105(15906)23446 (18623)生均建筑面积16.05 (12.59)15.70 (12.32)14.89 (11.78)14.47 (11.50)备注:同表1。

、九年制学校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表3九年制学校必配校舍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单位:m2

2、季教职工和学生食堂1788 (1680)2235(2100)2682 (2520)3576 (3360)3、后勤辅助用房1441802162884、厕所715 (672)894(840)1073 (1008)1430 (1344)5、传达值班室40404040四、使用面积合计15434189532232728532(12935)(15828)(18619)(23814)备注:同表1。表4九年制学校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单位:m²)学校规模用房名称36班1680人45班2100人54班2520人72班3360人教学及辅助用房19382 (15342)23953 (18898)28203(22212)35647 (28065)办公用房1994(1800)2338 (2098)2731 (2445)3575 (3197)生活服务用房4229(4018)5232 (4969)6236(5920)8242 (7822)总建筑面积25605(21160)31523 (25965)37170 (30577)47464 (39084)生均建筑面积15.24(12.60)15.01(12.36)14.75 (12.13)14.13 (11.63)备注:同表1。13

三、初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DB35/T 715-2018标准下载表5初级中学必配校舍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单位:m²)

表6初级中学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单位:m2)

四、高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四、高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指标

表7高级中学必配校舍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单位:m²)

表8高级中学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单位:m2)

1.为便于在执行本指引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3)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2.指引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 求)”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指引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3)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2.指引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 求)”或“应按····执行”。

第二条罗湖区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均应按照本指引要求DL/T 1881-2018 智能变电站智能控制柜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条件进行 建设实施。针对本指引中要求“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技术措施,若项目 遇到特殊情况确实难以满足,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本指引是以《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及其他国家及地方规 范和标准为基础,结合罗湖实际编制而成。具体实施过程中,除满足本指引要求 外,还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本指引与其他标准存在差异的,应按 本指引执行。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