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T1228-202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pdf编号:030103(9)
编号:030103(9)
7.1.1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 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 层)、浸溃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软木类地 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 免包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7.1.2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 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 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 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3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 锈处理的金属件。 7.1.4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未、竹面层的连接处 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7.1.5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 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7.1.6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 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 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8木、竹面层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 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 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 层)、浸溃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软木类地 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 免包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7.1.2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 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 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JB/T 5569-2019 精密滚齿机 精度检验.pdf,进场时 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3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 锈处理的金属件。 7.1.4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 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7.1.5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 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7.1.6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 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 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8木、竹面层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 规定
7.1.8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
表7.1.8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2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
7.2.1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应采用条材或块 材或拼花,以空铺或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7.2.2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可采用双层面层 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选材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3铺设实木地板、实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时,其木 珊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搁栅固 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搁栅应垫实钉宰,与柱、墙 之间留出20mm的缝隙,表面应平直,其间距不宜大于300mm。 7.2.4当面层下铺设垫层地板时,垫层地板的髓心应向上,板 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柱、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 表面应刨平。 7.2.5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 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mm的距离:与柱、墙之间应留
7.2.1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应采用条材或块 材或拼花,以空铺或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7.2.2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可采用双层面层 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选材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3铺设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时,其木搁
珊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搁栅固 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搁栅应垫实钉牢,与柱、墙 之间留出20mm的缝隙,表面应平直,其间距不宜大于300mm。 7.2.4当面层下铺设垫层地板时,垫层地板的髓心应向上,板 间缝隙不应大于 3mm,与柱、墙之间应留 8mm~12mm 的空隙
7.2.5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
7.2.6采用实木制作的踢脚线,背面应抽槽并做防腐处理
7.2.7席纹实木地板面层、拼花实木地板面层的铺设应符合本 标准本节的有关要求,
7.2.8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采用的地板
7.2.8实不地板、实不集成地板、付地板面层采用的地板、铺 设时的木(竹)材含水率、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2.9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进人 施工现场时,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1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2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 苯+二甲苯; 3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2.10木搁栅、垫木和垫层地板等应做防腐、防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2.11木搁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钢尺测量等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2.12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应无空鼓、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2.13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面层应刨平、磨光,无明显刨 痕和毛刺等现象:图案应清晰、颜色应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和行走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2.14竹地板面层的品种与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面应无
检验方法: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2.15面层缝隙应严密;接头位置应错开,表面应平整、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缝隙宽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应洁净,无溢胶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
合本标准表7.1.8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表7.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 条的规定检查。
7.2.19木、竹面层铺设分项工程实未地板、实未集成地板、竹 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7.2.19记录
7.2.19未、竹面层铺设分项工程实未地板、实未集成地板
表7.2.19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30104(1)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验收依据1设计要求最小实际检查记录检查验收项目应符合2标准规定抽样数量结菓面层采用的地板和铺设时的木(竹)材的含水率、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7.2.8条和标准规定面层的材料进场应有有害物质限量合主格检测报告:1)地板中游离审醛控(释放量或含量);2)溶剂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7.2.9条项甲苯+二甲苯:3)水性胶粘剂中挥目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应防腐、防蛀处理7.2.10条4木搁栅安装牢固、平直7.2.11 条5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松动7.2.12条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面层应刨平、磨光,无明显刨痕、毛刺;图案清晰、7.2.13条颜色均匀一致竹地板品种与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面无翘曲7.2.14条面层缝隙应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平整、洁净7.2.15条面层采用粘、钉工艺的接缝应对齐,,钉应严密;缝隙宽度均匀一致;表7.2.16条面洁净,无溢胶般踢脚线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项一致7.2.17条板面缝松木1. 0实木地硬禾竹隙宽度0. 5板实木拼花0. 2集成地表面松木3. 0板竹地平整度硬木、竹2. 0板面层拼花2. 0充许踢脚线上口平齐3. 0偏差板面拼缝平直3. 0(mm)相邻板材高0. 5踢脚线与面层接缝1. 0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或施工员:项首专业质量检查员:检查结果年月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年月日.112.
7.3实木复合地板面层
7.3.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铺设方式、铺设方法、 厚度以及垫层地板铺设等,均应符合本标准第7.2.1条~第 7.2.4条的规定。 7.3.2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应采用空铺法或粘贴法(满粘或点 粘)铺设。采用粘贴法铺设时,粘贴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并应具有耐老化、防水、防菌、无毒等性能。 7.3.3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下衬垫的材料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3.4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 小于300mm的距离;与柱、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的空隙 当面层采用无龙骨的空铺法铺设时,应在面层与柱、墙之间的空 隙内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其间距宜为200mm~300mm。 7.3.5大面积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应分段铺设,分段缝 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7.3.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铺设方式、铺设方法、 厚度以及垫层地板铺设等,均应符合本标准第7.2.1条~第 7.2.4 条的规定。
7.3.4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 小于300mm的距离:与柱、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的空隙。 当面层采用无龙骨的空铺法铺设时,应在面层与柱、墙之间的空 隙内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其间距宜为200mm~300mm。 7.3.5大面积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应分段铺设,分段缝 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3.7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有以 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1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2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 苯+二甲苯; 3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
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1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2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 苯+二甲苯; 3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
甲醛。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3.8木搁栅、垫木和垫层地板等应做防腐、防蛀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3.9木搁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钢尺测量等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3.10面层铺设应牢固:粘贴应无空鼓、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3.1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图案应
清晰,颜色应一致,板面应无翘曲。 检验方法: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3.14踢脚线应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3.15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7.1.8的 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表7.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 条的规定检查。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表7.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 条的规定检查。
7.3.16木、竹面层铺设分项工程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 验收应按表7.3.16记录。
表7.3.16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30104口(2)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验收依据设计要求最小/实际验收项目应符合标准规定抽样数量检查记录实木复合地板、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7.3.6条地板材料进场应有有害物质限量合格检测报告:1)地板中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2)溶剂型胶粘剂中挥1.1.1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7.3.7条控项+二甲苯;3)水性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应做防腐、防蛀处理7.3.8条木搁栅安装应牢固、平直7.3.9条5面层铺设应牢固;粘贴无空鼓、松动7.3.10条实木复合地板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图案清晰,颜色一致,板面无翘曲7.3.11条面层缝隙应严密;接头位置应错开,表面平整、洁净7.3.12条面层采用粘、钉工艺的接缝应对齐、粘、钉应严密;缝隙宽度均匀一致;7.3.13条表面应洁净,无溢胶般踢脚线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项目一致7.3.14条板面缝隙宽度0. 5实木复合表面平整度2. 0地板面层踢脚线上口平齐3. 0允许偏差板面拼缝平直3. 0(mm)相邻板材高差0. 5踢脚线与面层接缝1. 0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或施工员:检查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年月日.116.
7.4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
7.4.1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应采用条材或块材,以空铺或 粘贴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7.4.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可采用有垫层地板和无垫层地板的 方式铺设。有垫层地板时,垫层地板的材料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4.3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 错开不小于300mm的距离:衬垫层、垫层地板及面层与柱、墙 之间均应留出不小于10mm的空隙。 7.4.4浸渍纸层压未质地板面层采用无龙骨的空铺法铺设时 宜在面层与基层之间设置衬垫层,衬垫层的材料和厚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并应在面层与柱、墙之间的空隙内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 楔子,其间距宜为200mm~300mm。
7.4.5浸渍溃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采用的地板、胶粘剂等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4.6浸渍纸层压未质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 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1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2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 苯+二甲苯: 3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7.4.6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
1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2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 苯+二甲苯; 3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4.7木搁栅、垫木和垫层地板等应做防腐、防蛀处理:其安 装应牢固、平直,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钢尺测量等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钢尺测量、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4.9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的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
7.4.9浸渍纸层压术质地板面层的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图案应清晰,颜色应一致,板面应无翘曲。 检验方法: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4.10面层的接头应错升、缝隙应严密、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4.11踢脚线应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4.1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的充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 7.1.8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表7.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 条的规定检查。
图案应清晰,颜色应一致,板面应无翘曲。 检验方法: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 1. 8 的规定
7.4.13木、竹面层铺设分项工程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检验 批质量验收应按表7.4.13记录,
侵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
7.5.1软木类地板面层应采用软木地板或软木复合地板的条材 或块材,在水泥类基层或垫层地板上铺设。软木地板面层应采用 粘贴方式铺设,软木复合地板面层应采用空铺方式铺设。 7.5.2软木类地板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5.3软木类地板面层的垫层地板在铺设时,与柱、墙之间应 留不大于20mm的空隙,表面应刨平。 7.5.4软木类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 于1/3板长且不小于200mm的距离:面层与柱、墙之间应留出 8mm~12mm的空隙;软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应在面层与 柱、墙之间的空隙内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其间距宜为 200mm~300mm
于1/3板长且不小于200mm的距离:面层与柱、墙之间应留出 8mm~12mm的空隙:软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应在面层与 柱、墙之间的空隙内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其间距宜为 200mm~300mm
7.5.5软本类地板面层采用的地板、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5.6软未类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时,应有以下 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1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2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 苯+二甲苯: 3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5.7木搁栅、垫木和垫层地板等应做防腐、防蛀处理;其安 装应牢固、平直,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钢尺测量等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钢尺测量等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8软木类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贴应无空鼓、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行走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5.9软类地板面层的拼图、颜色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面 应无翘曲。 检查方法:观察,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5.10软木类地板面层缝隙应均匀,接头位置应错开,表面应 洁净。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5.12软木类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7.1.8的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表7.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 条的规定检查。
7.5.13木、竹面层铺设分项工程软类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 收应按表 7. 5. 13 记录。
表7.5.13车软木类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30104口口(4)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验收依据设计要求最小/实际验收项目应符合检查记录检查2标准规定抽样数量结果软木类地板、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7.5.5条地板材料进场应有有害物质限量合格检测报告:1)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2)溶剂型胶粘剂主控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7.5.6条甲苯+二甲苯;3)水性胶粘剂中的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应做防腐、3防蛙处理;安装应牢固、平直,表面7.5.7条应洁净软木类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贴应无空鼓、松动7.5.8条软木类地板的拼图、颜色应符合设计7.5.9条要求,板面无翘曲软木类地板面层缝隙应均匀,接头位置应错开,表面应洁净7.5.10条踢脚线应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7.5.11 条般项目板面缝隙宽度0. 5表面平整度2. 0软木类地板面层踢脚线上口平齐3. 0充许偏差板面拼缝平直3. 0(mm)相邻板材高差0. 5踢脚线与面层接缝1. 0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或施工员:检查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验收结论年月日.122·
7.6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
7.6.1地面辐射供暖的未板面层宜采用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 层压木质地板等,应在填充层上铺设 7.6.2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可采用空铺法或胶粘法(满粘 或点粘)铺设。当面层设置垫层地板时,垫层地板的材料和厚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6.3与填充层接触的龙骨、垫层地板、面层地板等应采用胶 粘法铺设。铺设时填充层的含水率应符合胶粘剂的技术要求。 7.6.4地面辐射供暖的未板面层铺设时不得扰动填充层,不得 可填充层内楔人任何物件。面层铺设尚应符合本标准第7.3节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7.4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的 有关规定,
7.6.5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采用的材料或产品除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本标准相应面层的规定外,尚应具有耐热性、热稳定 性、防水、防潮、防霉变等特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 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7.6.6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与柱、墙之间应留不小于 10mm的空隙。当采用无龙骨的空铺法铺设时,应在空隙内加设 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其间距宜为200mm~3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6.7其余主控项目及检验方法、检查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7.3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7.4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 层”的有关规定。
应在填充层上铺设一层耐热防潮纸(布)。防潮纸(布)应采用 胶粘搭接,搭接尺寸应合理,铺设后表面应平整,无皱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6.9其余一般项目及检验方法、检查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7.3节、7.4节的有关规定。
编号:030104口(5)
编号:030104口(5)
8.0.1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各类面层铺设和基层铺设分项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8.0.2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文件 和记录: 1建筑地面工程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等; 2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重要材料或产品的进场抽 样复验报告; 3各层的强度等级、密实度等的试验报告和测定记录; 4各类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文件: 5各构造层的隐蔽验收及其他有关验收文件。 8.0.3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安全和功能 项目: 1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的蓄水检验记录,并抽查复验: 2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板块面层铺设分项工程和木、竹 面层铺设分项工程采用的砖、天然石材、预制板块、地毯、人造 板材以及胶粘剂、胶结料、涂料等材料证明及环保资料。 8.0.4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应检查下列项目: 1变形缝、面层分格缝的位置和宽度以及填缝质量应符合 规定; 2室内建筑地面工程按各分项工程经抽查分别作出评价; 3楼梯、踏步等工程项目经抽查分别作出评价。 8.0.5 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8.0.5记录
表8.0.5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表
8.0.6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基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 8.0.6记录。
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基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
8.0.6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基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 8.0.6记录。
表8.0.6基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8.0.6基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020101000(口)
SL 430-2008标准下载8.0.7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整体面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 按表 8. 0. 7 记录,
表8.0.7整体面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
8.0.8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板块面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8.0.8记录。表8.0.8板块面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30103000()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分项工程检验批数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内容序号检验批名称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容量检查结巢验收结论砖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预制板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4料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5塑料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6活动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7金属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8地毯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9地面辐射供暖的板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说明:施工单位项日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结果年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年验收结论日.131 :
8.0.9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木、竹面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8.0.9记录。表8.0.9木、竹面层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30104000(口)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分项工程检验批数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包内容项目负责人序号检验批名称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容量检查结果验收结论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4软木类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6789说明: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结果年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验收结论日.132·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GB/T 1190-2018 工程机械轮胎技术要求.pdf《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20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I155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统一标准》DB T1192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20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I155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统一 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