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试行)》(云建震〔2020〕17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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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试行)》(云建震〔2020〕178号).pdf

K."K,K, K。=K+K4 K。/K,≥2 K为各部分等效冈 度。

注:如需考虑地库顶板作为上部塔楼的嵌固端, 应满足上图要求。 4在山(坡)地建筑中出现地下室各边填埋深度差异较大时,宜单独设置支挡 结构,不宜采用主体结构或地下室外墙挡土;当无法避免时,应按照《构筑物抗震 设计规范》GB50191附录N的规定进行地震作用下土压力的计算,并充分考虑其对 结构的不利影响

4.4结构超限程度与相应的结构性能目标的设定

4.4.1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文,并注意系统掌握、全面理解其准确内涵 和相关条文。 4.4.2综合考虑抗震设防类别及标准、结构超限情况、场地条件、震后损失、修复 难易程度和大震不倒等各项因素确定抗震性能目标。即在预期水准(如中震、大震 或某些重现期的地震)的地震作用下结构、部位或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变形、损坏 程度及延性的要求。 4.4.3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并具有针对性。可分别 针对整个结构、结构局部的重要部位、结构的关键构件,以及建筑构件和机电设备 支座等设定性能目标。 注:关键构件是指该构件的失效可能引起结构的连续破坏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应根 据工程实际情况分析确定。例如:水平转换构件及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大跨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 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大悬挑构件及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加强层伸臂和周边环带结构的竖向支撑构 件、承托上部多个楼层框架柱的腰桁架、长短柱在同一楼层且数量相当时该层各个长短柱、扭转 变形很大部位的竖向(斜向)构件、重要的斜撑构件等。 4.4.4设计应选定分别提高结构或其关键部位(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变形能力, 或同时提高抗震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具体指标,尚应计及不同水准地震作用取值的 不确定性而留有余地。

4.4.1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文4标土地整理施工组织设计,并注意系统掌握、全面理 和相关条文。

注:关键构件是指该构件的失效可能引起结构的连续破坏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应相 据工程实际情况分析确定。例如:水平转换构件及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大跨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 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大悬挑构件及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加强层伸臂和周边环带结构的竖向支撑 件、承托上部多个楼层框架柱的腰桁架、长短柱在同一楼层且数量相当时该层各个长短柱、扭 变形很大部位的竖向(斜向)构件、重要的斜撑构件等。

4.4.4设计应选定分别提高结构或其关键部位(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变形能力,

4.4.4设计应选定分别提高结构或其关键部位(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变形能力, 或同时提高抗震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具体指标,尚应计及不同水准地震作用取值的 不确定性而留有余地。 结构提高抗震承载力目标举例:水平转换构件在大震下受弯、受剪极限承载力复 核。坚向构件和关键部位构件在中震下偏压、偏拉、受剪屈服承载力复核,同时受

结构提高抗震承载力目标举例:水平转换构件在大震下受弯、受剪极限承载力 核。竖向构件和关键部位构件在中震下偏压、偏拉、受剪屈服承载力复核,同时受

剪截面满足大震下的截面控制条件。竖向构件和关键部位构件中震下偏压、偏拉、 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复核。加强层及相邻上下一层的剪力墙、外框柱中震正截面承载 力抗弯不屈服、斜截面承载力抗剪弹性;伸臂桁架上下弦杆、环带桁架上下弦杆正 截面承载力不屈服、斜截面承载力弹性,

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复核。加强层及相邻上下一层的剪力墙、外框柱中震正截面承载 力抗弯不屈服、斜截面承载力抗剪弹性;伸臂桁架上下弦杆、环带桁架上下弦杆正 截面承载力不屈服、斜截面承载力弹性。 4.4.5应合理确定大震下结构的变形要求;确定所需的延性构造等级。 4.4.6按抗震性能目标论证抗震措施(如内力增大系数、配筋率、配箍率和含钢率) 的合理可行性;通过大震弹塑性分析的损伤及变形,分析结构薄弱部位,验证结构 的安全性,

4.4.5应合理确定大震下结构的变形要求;确定所需的延性构造等级。

4.4.5应合理确定大震下结构的变形要求;确定所需的延性构造等级。

的合理可行性;通过大震弹塑性分析的损伤及变形,分析结构薄弱部位,验证结构 的安全性。

4.5结构计算分析和结果

4.5.1高层建筑结构的

4.5.1高层建筑结构的分析模型应根据结构实际情况确定,分析模型应能较准确地 反映结构中各构件的实际受力状况,其约束边界应与实际相符。分析软件的计算结 果应确认其有效后方可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超限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至少两个 不同力学模型进行整体计算,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 4.5.2正确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注意计算假定与实际受力的差异(包 括刚性板、弹性膜、分块刚性板的区别),通过结构各部分受力分布的变化,以及最 大层间位移的位置和分布特征,判断结构受力特征的不利情况。 4.5.3计算结果均应采用图形表达的方式,对层剪力及倾覆力矩、框剪比和框弯比、 层平均位移及层间位移角、扭转位移比、楼层侧向刚度比、楼层抗剪承载力比等主 要计算指标进行描述。

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设计计算应符合下

1分析模型应正确、合理地反映地震作用的传递途径和楼盖在不同地震动水准 下是否整体或分块处于弹性工作状态。 2弹性分析可采用线性方法,弹塑性分析可根据性能目标所预期的结构弹塑性 状态,分别采用等效线性化方法、静力或动力非线性分析方法。 3结构非线性分析模型相对于弹性分析模型可有所简化,但二者在多遇地震下 的线性分析结果应基本一致;可通过与理想弹性假定计算结果的对比分析,着重发 现构件可能破坏的部位及其弹塑性变形程度

4.5.5对于结构的弹塑性分析,高度超过200m或扭转效应明显的结构应采用动力 弹塑性分析;高度超过300m的结构应做两个独立的动力弹塑性分析。 4.5.6结构总地震剪力以及各层的地震剪力与其以上各层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 值,应符合《抗规》的要求,II、IV类场地时尚宜适当增加。当结构底部计算的总 地震剪力偏小需调整时,其以上各层的剪力、位移也均应适当调整。 基本周期大于6s的结构,计算的底部剪力系数比规定值低20%以内,基本周期 3.5~5s的结构比规定值低15%以内,即可采用规范关于剪力系数最小值的规定进行 设计。基本周期在5~6s的结构可以插值采用。 6度(0.05g)设防且基本周期大于5s的结构,当计算的底部剪力系数比规定值 低但按底部剪力系数0.8%换算的层间位移满足规范要求时,即可采用规范关于剪力 系数最小值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值,应依据超限的具体情况大于规范的规定值;楼层刚度比值的控制值仍需符合规 范的要求。

4.5.8计算分析要求:

1当采用两个软件进行分析时,计算所得的质量、主要周期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5%;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得的层间剪力,除顶部个别楼层外,相对误差不大于10%。 2计算位移指标限值时,可假定楼板在其自身平面内为无限刚性,但当楼板可 能产生较明显的面内变形时,计算时应考虑楼板的面内变形影响。 3当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进行竖向地震分析时,宜采用与荷载相关的Ritz 问量法求解。 4对“L”、“T”“十”型等平面不规则结构,应补充验算多角度方向地震作用 4.5.9当计算结果有明显疑问时应另行专项复核。 4.5.10对于超长结构应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温度作用(温差),采用恰当方法进 行温度分析对其效应的合理性进行判断,并对温度应力较大部位采取加强措施。超 长结构端部竖向构件、斜撑等构件的设计应考虑温度作用的不利影响。

4.5.11舒适度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的舒适度。楼盖结构的舒适度应符合《高规

当大悬挑或楼板跨度较大时,舒适度的控制应适当加强。 2风振舒适度要求。应根据建筑高度、高宽比、结构自振频率及阻尼比等多种 因素,并要借鉴工程经验及有关资料,判断高层建筑是否需要考虑横风向风振的影 响,如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高宽比大于5的高层建筑应考虑横风向风振。

4.5.12施工阶段模拟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要时(如特别复杂的结构、高度超过200m的混合结构、静载下构件竖向 压缩变形差异较大的结构等),应有重力荷载下的结构施工模拟分析,当施工方案与 施工模拟计算分析不同时,应重新调整相应的计算。 2带伸臂、斜撑等构件的结构,应有重力荷载下的结构施工模拟分析,当伸臂 桁架、斜撑采用后连接时应复核施工过程中结构在可能的风荷载(10年基本风压) 作用下的承载能力和变形,

4.6.1时程波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本周期的位移反应不少于5次往复);弹性时程分析的结果也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即采用三组时程时宜取包络值,采用七组时程时可取平均值。时程分析底部剪力与 反应谱底部剪力对比时,需采用相同的周期折减系数。 4.6.2当弹性时程分析法求得的楼层剪力大于采用相同的周期折减系数的振型分 解反应谱法时,仅对弹性时程分析法求得的楼层剪力偏大楼层进行地震作用进行放 大。当采用不同的周期折减系数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另行设计时,应计入采用 相同的周期折减系数的弹性时程分析的放大系数。进行设防地震作用下的等效反应 谱法分析时(如性能设计、中震墙肢名义拉应力验算等),应计入多遇地震弹性时程 分析的放大系数。

4.6.2当弹性时程分析法求得的楼层剪力大于采用相同的周期折减系数的

4.6.3提取关键构件(如转换构件、弱连接楼盖、收进处竖向构件等

对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相应结果,为关键构件的承载力设计提供依据。 4.6.4出屋面结构和装饰构架自身较高或体型相对复杂时,宜采用时程分析方法补 充计算,明确其鞭梢效应,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按中震弹性或大震安全进行验算。

4.7.1弹塑性分析时,应合理确定分析参数,须采用实际截面尺寸和配筋,并计入 重力二阶效应,应考察结构破坏顺序及关键部位的破坏情况,应着重于发现薄弱部 位和提出相应加强措施。 注:弹塑性分析重点:1)验算大震弹塑性变形;2)复核结构的屈服或耗能机制是否与设计 意图相符:3)找出结构的薄弱层或薄弱部位并采取针对措施

4.7.2静力弹塑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结构高度不超过150m、结构构件在平面内的布置基本对称、均匀且不存在 竖向不规则时,可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 2应提供能力谱曲线与需求谱曲线,大震性能点对应的顶部位移,底部剪力和 弹塑性层间位移角。 3分析时应计入高振型的影响,可采用“规定水平地震力”分布形式;若结构 明显不对称,应沿正反两个方向进行推覆。

4.7.3动力弹塑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照预定的大震性能目标,进行层间位移角与强度等方面的复核。 2提供基底剪力和顶点位移的时程曲线,并进行分析判断。 3应采用符合构件实际本构关系的模型,考察结构破坏顺序及关键部位的破坏 情况,获取相应的应力、应变及损伤指标,并进行分析判断。 4当采用两个动力弹塑性分析软件分析时,应对比分析基底剪力、层间位移、 顶点位移、关键构件的内力与变形及破坏状态

高度和规则性超限高层审查要点

5.1高度超限高层审查要点

5.1.5构件延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震时出现小偏心受拉的混凝土构件应采用《高规》中规定的特一级构造 中震时双向水平地震下墙肢全截面由轴向力产生的平均名义拉应力超过混凝土抗拉 强度标准值时宜设置型钢承担拉力,且平均名义拉应力不宜超过两倍混凝土抗拉强 度标准值(可按弹性模量换算考虑型钢和钢板的作用),全截面型钢和钢板的含钢率 超过2.5%时可按比例适当放松,但名义拉应力不宜超过三倍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加强其他的剪力墙,提高整体抗震性能。 3对于高度超过规范20%的框架核心筒结构(框架剪力墙)中的混凝土剪力墙 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构造要求,除规范、规程要求的范围外宜上延至轴压比较小的 楼层(如轴压比0.25),以增强第一道防线的延性。 4当房屋周边存在较短墙肢时,墙肢应按框架柱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满足强柱 弱梁的要求。

5.2.1结构的第一或第二振型不应以扭转为主。

5.2规则性超限高层审查要点

1对于细腰位置,应采用细腰部位楼盖非刚性的模型计算。 2当楼板局部开大洞或错层导致长短柱共用,长柱宜按短柱的剪力复核承载力 对处于关键部位的穿层柱尚应进行稳定性分析。 3当开洞较大时,楼板应具有传递地震作用的能力,宜进行截面受剪承载力验 算。必要时可控制中震作用下楼板拉应力不超过1ftk,或大震作用下楼板钢筋不屈服 的要求。 4当开洞对楼盖整体性影响很大,不能视为一个楼层计算时,宜与相邻层并层 计算,复核并层后相邻楼层的刚度和承载力,检验是否存在薄弱层和软弱层。 5.2.3多塔楼的大底盘楼板应按弹性楼板考虑。当大底盘楼板削弱较多,不能协调 多塔楼共同工作时,应补充罕遇地震作用下单塔的弹塑性分析。 5.2.4转换层应严格控制上下刚度比。上部墙体开设边门洞等的水平转换构件,应 根据具体情况加强。必要时,宜采用重力荷载下不考虑墙体共同工作的手算复核; 转换层应按弹性楼板假定计算结构的内力和变形,且小震下落地抗震墙墙肢不应出 现小偏心受拉。当转换梁上部剪力墙偏置,分析时应考虑偏心对转换梁及相关构件 的不利影响。

5.2.5对于错层结构,计算分析模型应能反映错层影响,必要时应对

5.2.6当连体结构中的连体跨度较大时,应分别采用水平为主和竖向为主两种工况 进行时程分析的补充计算,并与反应谱计算的结果进行包络设计。采用刚性连接时 应注意复核中震作用下被连接结构远端的扭转效应,提高承载力和变形能力。支座 部位水平构件应延伸一跨,竖向构件宜向下延伸至嵌固端。 5.2.7水平加强层的设置数量、位置、结构形式,应认真分析比较;伸臂的构件内 力计算应采用弹性膜,宜采用平面内零刚度楼板假定进行伸臂桁架杆件的设计,上 下弦杆应贯通核心筒的墙体,墙体在伸臂斜腹杆的节点处应采取措施避免应力集中 导致破坏,斜腹杆宜至少伸入墙体一个节间。条件允许时,伸臂宜采用减震设计, 减少加强层刚度突变,控制其地震损伤,提高其耗能作用。 5.2.8对高宽比超限的结构,应加强地下室相关范围对塔楼的约束能力。当地下室 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高宽比超限方向地下一层塔楼外相关范围与首层 塔楼范围内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0.5,且塔楼外地下室相关范围内相关构件应在相应 方向满足中震不屈的要求。塔楼周边构件的强度及构造措施均应根据超规的比例: 进行适当加强。

的抗倾覆稳定性,并加强桩身与承台板之间的连接,可在仅考虑塔楼投影内地下室 结构的情况下,桩筱之间的连接钢筋满足极限强度的要求。

5.2.10房屋高宽比一般不应超过规范规定值的50%,否则应专门研究,充分论证 并以专篇加以论述。

6.1屋盖结构体系和布置

6.1.1应明确所采用的结构形式(如桁架、拱架、网架、网壳、索膜、索网、张弦 弦支穹顶组合而成的大跨度钢屋盖)、受力特征、传力特性,刚度的连续性和均匀性 下部支承条件的特点,以及具体的结构安全控制荷载和控制目标。 6.1.2屋盖结构应具有合理的整体刚度、稳定性、承载力、抗倾覆能力、抗风振能 力、抗塌(连续塌)能力。对于下部支承结构,其支承约束条件应与屋盖结构 受力性能的要求相符。

调能力。 6.1.4对平面桁架、拱架,张弦结构,应明确给出提供平面外稳定的结构支撑布置 和物生西球

6.1.4对平面桁架、拱架,张弦结构,应明确给出提供平面外稳定的结构支撑布置 和构造要求。 615对不常用的层盖结构形式。应给出所采用的结构形式与常用结构形式的主要

6.1.4对平面桁架、拱架,张弦结构,应明确给出提供平面外稳定的结构支撑布置 和构造要求,

6.1.5对不常用的屋盖结构形式,应给出所采用的结构形式与常用结构形式的主量 不同。

6.2.1应严格控制屋盖结构支座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和下部支承结构变形(含竖向 收缩徐变等)导致的差异沉降。并宜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支座差异沉降引起的屋盖约 构内力变化

收缩徐变等)导致的差异沉降。并宜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支座差异沉降引起的屋盖结 构内力变化。 6.2.2对静力荷载作用下水平力较大的屋盖结构,其抗水平力支承构件(结构)应 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6.2.2对静力荷载作用下水平力较大的屋盖结构,其抗水平力支承构件(绍 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构的地震作用直接、可靠传递到下部支承结构。支座布置宜均匀对称,应具有合

的水平刚度避免产生过大的地震扭转效应。支座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允许变形能 力,宜具备一定耗能和复位能力;应采取必要的限位、防坠落措施,以保证支座在 罕遇地震下安全可靠。

干适地晨下女生可菲。 6.2.5当支座采用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时,应考虑支座的实际刚度和阻尼,并应保证 大震下支座本身与连接的承载力与位移限值。采用摩擦型支座时,应采用合理、可 靠的支座节点分析模型计算,宜采用铰接模型。所有支座均应复核大震下的位移。

大震下支座本身与连接的承载力与位移限值。采用摩擦型支座时,应采用合理、可 靠的支座节点分析模型计算,宜采用铰接模型。所有支座均应复核大震下的位移。

6.3屋盖的性能目标和抗震措施

6.3.1应明确屋盖结构的关键杆件、关键节点和薄弱部位,提出保证结构承载力 稳定的具体措施,并详细论证其技术可行性

6.3.1应明确屋盖结构的关键杆件、关键节点和薄弱部位,提出保证结构承载力和 稳定的具体措施,并详细论证其技术可行性。 6.3.2应对关键杆件、关键节点及其支承部位(含相关的下部支承结构构件)提出比 现行规范(规程)更严格的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要求和预期性能目标,并提供达到预 期性能目标的充分论证依据。选择预期水准的地震作用设计参数时,中震和大震可 仍按规范的设计参数采用。 性能自标举例:关键杆件在大震下拉压极限承载力复核。关键杆件中震下拉压 承载力设计值复核。支座环梁中震承载力设计值复核。下部支承部位的竖向构件在 中震下屈服承载力复核,同时满足大震截面控制条件。连接和支座满足强连接弱构 件的要求。

6.3.4从严控制关键杆件应力比及稳定要求。在重力和中震组合下以及重力与风荷 载、温度作用组合下,关键杆件的应力比控制应比规范的规定适当加严或达到预期 性能目标。

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证。对复杂结构形式,应防止个别关键构件失效导致屋盖整 连续倒塌的可能。

6.4屋盖结构计算分析与控制

1计算软件应准确反映构件受力和结构传力特征。计算模型应计入屋盖结构与 支座、下部支承结构的协同作用(带入整体模型)。屋盖结构与支座、下部支承结构 的主要连接部位的约束条件、构造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2整体结构计算分析时,应考虑下部支承结构、支座与屋盖结构不同阻尼比的 影响。若各支承结构单元动力特性不同且彼此连接薄弱,应采用整体模型与分开单 独模型进行静载、地震、风荷载和温度作用下各部位相互影响的计算分析比较,合 理取值。 3设防烈度7度(0.15g)及以上时,跨度大于24米的屋盖应考虑竖向地震为 主的地震作用效应组合。 4结构形式复杂、支撑条件复杂的屋盖结构,且长度大于300米的超长屋盖结 构,应补充考虑地震行波效应的多点地震输入和局部场地效应。 5对超大跨度(如跨度大于150m)或特别复杂的结构,应进行罕遇地震下考 虑几何和材料非线性的弹塑性分析。 6对于大跨度上人屋盖,舒适度的控制应适当加强, 7必要时应进行施工安装过程分析。地震作用及使用阶段的结构内力组合,应 以施工全过程完成后的静载内力为初始状态。

6.4.2屋盖稳定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对关键杆件的长细比、应力比和整体稳定性控制等提出比现行规范(规程) 更严格的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应考虑关键构件失效对屋盖整体稳定性的 影响,防止连续性倒塌的可能。 2单层网壳、厚度小于跨度1/50的双层网壳,拱(实腹式或格构式)、钢筋混 凝土薄壳,应进行整体稳定验算;应合理选取结构的初始几何缺陷,并按几何非线 性或同时考虑几何和材料非线性进行全过程整体稳定分析。钢筋混凝土薄壳尚应同 时考虑混凝土的收缩、徐变对稳定性的影响。

4.3屋盖雪荷载、风荷载作用应符合下列

1屋盖结构的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应按重现期100年采用;索结构、膜结构 长悬挑结构、跨度大于120m的空间网格结构及屋盖体型复杂时,风载体型系数和风 振系数、屋面积雪(含融雪过程中的变化)分布系数,应比规范要求适当增大(不 低于10%)或通过风洞模型试验或数值模拟研究确定,体型复杂时宜通过风洞试验 确定,有可靠的相似工程风洞试验资料时也可作为设计的参考依据,应依据当地气 象资料考虑可能超出荷载规范的风荷载。天沟和内排水屋盖尚应考虑排水不畅引起 的附加荷载。 2对索结构、整体张拉式膜结构、悬挑结构、跨度大于120m的空间网格结构 跨度大于60m的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应严格控制屋盖在静载和风、雪荷载共同作 用下的应力和变形。 3应考虑雪荷载不利布置的影响,进行不均匀分布、半跨均匀分布荷载补充验 算,确保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屋盖坡度较大时尚宜考虑积雪融化可能产生的滑落 冲击荷载。 4风荷载作用下的整体结构计算分析应考虑下部支承结构与屋盖结构不同阻 尼比的影响。

6.4.4超长屋盖的温度作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长度大于300米的超长屋盖结构的温度分析,应选择和建立合理的温度场, 宜取30年一遇的最高、最低日平均温度确定温差值。且应分别考虑施工、合拢和使 用三个不同时期各自的不利温差。 2应综合采取建筑保温隔热措施、施工措施、结构构造措施,控制、缓解超长 屋盖温度应力。

7.1.1减震设计除满足国家规范、规程相关要求外尚应按云南省相关要求执行。 7.1.2应有减震设计专篇,内容包含减震目标、设计说明、主要分析结果及结论、构造 大样等。

房屋高度不超过《抗规》规定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适用高度,支撑框架按刚度 配的多遇地震倾覆力矩可按设计需要确定:如果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且房屋高度超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适用高度但小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框架抗震墙结构二者最 大适用高度的平均值,底层的支撑框架按刚度分配的多遇地震倾覆力矩应大于结构总地 震倾覆力矩的50%。当结构中含有在罕遇地震下可能屈服的普通钢支撑时,则应按含与 不含该部分普通钢支撑两种模型进行多遇地震作用的计算,并宜取二者的较大值。 7.1.12采用黏滞消能器的结构,多遇地震作用下当存在消能器位移小于0.1Uo(Uo为 消能器设计位移)的耗能时,应当对消能阻尼器对应位移下的性能进行实测验证或不考 虑阻尼器平均位移小于0.1Uo位移所对应附加阻尼比的影响。 7.1.13消能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的形式,给出各个消能器的布置位置及其编号, 且编号应当与后续减震文本中的数据表格相对应。 7.1.14消能器的设计指标应根据罕遇地震作用下的计算结果确定,并应满足《建筑消 能阻尼器》JG/T209相关要求, 7.1.15减震设计成果中应提出检验方法。消能器的检验方法应满足《建筑消能阻尼器》

且编号应当与后续减震文本中的数据表格相对应。 7.1.14消能器的设计指标应根据罕遇地震作用下的计算结果确定,并应满足《建筑消 能阻尼器》JG/T209相关要求, 7.1.15减震设计成果中应提出检验方法。消能器的检验方法应满足《建筑消能阻尼器》 IG/T209相关要求。

7.1.15减震设计成果中应提出检验方法。消能器的检验方法应满足《建筑消能阻尼器 JG/T209相关要求。

7.2.1当采用不同的计算软件对消能减震结构进行设计时,各计算模型应保持一致。在 弹性模型周期折减系数相同的条件下,各软件计算所得的质量、周期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5%;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得的层间剪力,除顶部个别楼层外,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0%。 7.2.2减震时程分析时,每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主体结构底部剪力不应小于振型分解反 应谱法计算结果的80%,多条时程曲线计算主体结构底部剪力的平均值不应小于振型分 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95%;弹塑性时程分析时,各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主体结构的底 部剪力、上部结构最大层间位移角等主要指标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宜大于3。 7.2.3减震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时程分析。时程分析应包含楼层剪力、层间位 移角、消能器出力和变形、消能器滞回曲线等内容。

7.2.4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可按《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

在计算结构总应变能时,宜采用楼层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与对应楼层平均总位移(楼)

质心位移)的乘积的一半,并应同时给出层间位移供校核;楼层中未屈服的消能器的剪 力应计入楼层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采用累计能量比较法等其他可靠的方法进行校核、 7.2.5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 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在计算等效阻尼比时,结构总应变能和消能器耗能应按地震输入 方向与垂直方向的总和计算。

当采用销轴等存在间隙的方式连接阻尼器时附加阻尼比尚应进一步折减。 7.2.7在计算屈曲约束支撑(BRB)的刚度时,应考虑相连节点板与BRB产品本体的 串联刚度。

7.2.7在计算屈曲约束支撑(BRB)的刚度时,应考虑相连节点板与BRB产品本体的 串联刚度。 7.2.8减震结构应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时程分析。弹塑性时程分析应包含结构 损伤情况、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消能器出力和变形、消能器滞回曲线、消能器耗能占比

损伤情况、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消能器出力和变形、消能器滞回曲线、消能器耗能占比 等内容。应给出设置和未设置消能器的典型立面的弹塑性发展过程,且应满足“强柱弱 梁”的要求:应给出结构顶点弹性位移与弹塑性位移的对比情况。

7.3消能子结构、消能部件的计算和构造要求

7.3.1外墙处的消能器及其支承构件应避免外部温度、腐蚀对减震装置的影响, 儿元 于围护墙体内侧。 7.3.2消能子结构中梁、柱、墙等构件宜按重要构件设计,并应考虑罕遇地震作用效应 和其他荷载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其值应小于构件极限承载力。 7.3.3消能子结构的材料强度可采用《抗规》附录M规定的极限值。 7.3.4消能子结构的竖向构件应在两个方向均满足其强度要求,且消能子结构下方至少 层对应的竖向构件也应满足其强度要求。 7.3.5与消能器直接相连的预埋件、支撑和支墩、剪力墙及节点板等其他构件的作用力 取值应为消能器在设计位移或设计速度下对应阻尼力的1.2倍。 7.3.6沿剪力方向锚筋的排数不宜多于四排,当多于四排时,应充分考虑锚筋层数的折 派有佳递前力的港施

减或采取其他有效传递剪力的措施。

减或采取其他有效传递剪力的措施

8.1.1隔震设计除满足国家规范、规程相关要求外尚应按云南省相关要求执行。 8.1.2应有隔震设计专篇,内容包含隔震目标、设计说明、主要分析结果及结论、构造 大样、产品力学参数等。 8.1.3当同时存在靠近发震断层、陡坎或边坡等因素时,应综合考虑其叠加影响。 8.1.4上部结构水平地震作用、抗震措施可根据水平向减震系数按《抗规》确定,与抵 抗竖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构造措施不应降低。 8.1.5隔震支座宜将铅芯隔震支座布置在周边,天然橡胶支座或弹性滑板支座布置在中 间,并且铅芯隔震支座和天然橡胶支座混用,尽可能提高隔震效率,有效控制扭转。门 厅等附属位置由于面压较小,宜布置天然橡胶支座或弹性滑板支座。 8.1.6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隔震支座的压应力限值应参照《抗规》执行。 8.1.7隔震支座的竖向和水平力学性能应按相关设计及产品标准执行。 8.1.8隔震层的下支墩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其截面最小尺寸不应小于支座法兰板尺寸, 悬臂柱下支墩高度与其截面短边长度之比不宜大于1.5,当超过时应整体分析以考虑其影 响。 8.1.9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采用隔震技术时,隔震层应合理转换并按转换构件要求进 行加强(不按转换层),明确加强措施。隔震层不宜出现三级转换的托墙梁, 8.1.10甲、乙类建筑的抗液化措施应按提高一个液化等级确定,直至全部消除液化沉 陷。

8.2.1隔震前与隔震后七组时程波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用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相比,在对应于结构主要振型的周期点上的差值均不大于20%,在 要振型的周期点上隔震前、后偏差的代数和不大于15%。 注:隔震前、后偏差代数和偏差限值可仅针对主要平动周期。

8.2.2靠近发震断层时,隔震前可不考虑近场影响,隔震后应考虑近场放大效应 8.2.3当结构处于《抗规》所规定的陡坡、河岸、边坡等不利地段时,隔震前后均应考 虚地震作用的放大效应。

8.2.4隔震层的偏心率应不大于3%;罕遇地震作用下,隔震支座的扭转

8.2.4隔震层的偏心率应不大于3%;罕遇地震作用下,隔震支座的扭转位移比应不 王5%

注:扭转位移比=(最大位移一最小位移)/平均值

8.2.5罕遇地震作用下,隔震支座的位移应满足《抗规》的要求。边支座的扭转影响系 数不应小于1.15。隔震支座的压应力,对于甲类建筑不宜超过20MPa;乙类建筑不宜超 过25MPa;丙类建筑,不宜超过30MPa。 8.2.6隔震支座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拉应力不应大于1MPa。当受拉支座比例超过总支 座数的50%时,应提取同一时刻受拉支座个数,控制同一时刻受拉支座的比例在总支座 数的30%以内,如果超过时需进行专门研究。当隔震支座出现受拉且拉应力大于0.5MPa 时,应参照云南省地方标准检测隔震支座的拉应力。 8.2.7对8度(0.3g)及9度的高层建筑,应分别采用水平为主和竖向为主两种工况,采 用三向时程分析的对隔震支座的拉、压应力补充计算复核。 8.2.8平面不规则(L形、槽形、E形等)、超长、开洞较多的隔震结构,应补充多角 度地震作用计算,计算时应考虑楼板的平面内变形的影响,隔震层楼板应满足中震弹性 的性能目标。 8.2.9对于连体结构,当结构顶部连廊采用滑移支座(含摩擦摆支座)时,多遇地震作

8.3.1隔震层周边竖向、水平隔离缝宽度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隔震建筑在出入口 位置所设置的隔震构造措施不应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破坏。上部结构竖缝宽应为隔震层竖 缝宽度与防震缝宽之和。

9.甲类、乙类建筑审查要点

9.1.1本章适用于无规则性或高度超限项的甲、乙类建筑,存在超限项时可参照本 技术要点相关章节进行审查。 9.1.2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应具有必要的承载力、 刚度、稳定性、良好的变形和耗能能力、良好的屈服机制。 9.1.3结构的竖向和水平布置宜使结构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应尽量避免 出现薄弱层和软弱层。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 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9.1.4当房屋高度不超过《抗规》的相关规定时,结构规则性的判断可仅按《抗规》 的相关规定执行。 9.1.5乙类建筑(除砌体结构外)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适用的最大高度

9.1.5乙类建筑(除砌体结构外)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适用的最大高度。

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9.2.2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

9.2.3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不含黄土)的液化判别和地基处理,6度时对液化沉 陷敏感的乙类建筑可按7度的要求进行判别和处理。

9.2.3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不含黄土)的液化判别和地基处理,6度时对

陷敏感的乙类建筑可按7度的要求进行判别和处理。

9.3地震作用及抗震措施

9.3.1甲类建筑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并满足规范的相 规定。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9.3.2甲类建筑和7度II、IV类场地和8度时乙类建筑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

构,应进行大震弹塑性变形验算。 9.3.3当甲、乙类多层建筑采用单跨框架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应至少满足中震弹 性的性能目标,并应进行大震弹塑性分析。 9.3.4甲、乙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 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9.3.5乙类建筑按《高规》第3.9.1条提高一度确定抗震措施时,如果房屋高度超 过提高一度后对应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则应采取比对应抗震等级更有效的抗震构 造措施。

9.3.6当甲、乙类建筑位于II、IV类场地时,且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不

时,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g)时甲、乙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 构造措施。

9.3.7建筑场地为I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 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9.3.8乙类单建式钢筋混凝土地下结构的抗震等级DLT 1753一2017标准下载,6、7度时不宜低于三级,8、9

9.3.8乙类单建式钢筋混凝土地下结构的抗震等级,6、7度时不宜低于三级,8、 度时不宜低于二级。

10.其他超限超规审查要点

10.1现行技术标准规定以外的结构体系(结构形式) 10.1.1针对新型结构体系(结构形式),应明确其受力特征及传力途径,列出其与 常用结构体系的主要不同。 10.1.2计算模型应能准确反应结构实际受力情况。 10.1.3节点连接形式及约束条件应合理可靠。 10.1.4针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采取可靠抗震措施,必要时补充关键部件或节 点的计算分析或抗震试验,并详细论证其技术可行性。 10.1.5多种材料组合的结构体系,应合理确定阻尼比取值。

0.2.1采用新材料的建筑工程: 1用于工程结构的材料本构关系模型应能反映材料主要力学特性; 2应提供材料物理、力学性能相关试验报告; 3应对采用新材料的结构构件、节点性能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应进行整体 构抗震试验。

10.2.1采用新材料的建筑工程:

盾构过西二环南段高速公路专项施工方案10.2.2采用新技术(新装置)的建筑工

用于工程结构的新技术(新装置)应具有明确的工作机制及稳定的工作性能 应对新技术的工作性能、新装置的物理及力学性能进行相关试验验证; 应对采用新技术(新装置)的结构抗震性能进行有效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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