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53-2018 深圳市市政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量统计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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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53-2018 深圳市市政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量统计规则.pdf

1电缆终端塔(站):根据设计图纸分别统计电缆终端塔的重量及电缆终端 站的数量,注明位置(桩号)。 2架空线:架线工程需分别统计导线和地线工程量。按不同规格型号(截面 积、材质)分别统计导线和地线的总长度,注明单回路导(地)线长度、回路数 量。导线总长度等于回路数量×单回路导线长度×3(相数)×分裂数(没有分裂 导线分裂数则为1),地线总长度等于单回路地线长度×回路数量。地线总长度等 于回路数量×单回路地线长度。材料运输等造价已包含在导地线综合单价中,其 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7.4.2.2新建电缆通道 电缆通道主要包括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电力隧道或综合管廊,电缆沟、电 缆保护管工程量统计规则同本规则7.1电力工程章节,电力隧道或综合管廊工程量 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第11章。本节仅统计道路主体工程以外的新建电缆通道工程 量,已在7.1电力工程及第11章综合管廊工程中计列的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 列。 7.4.2.3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 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按以下规则分别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电缆附属设 施、电缆保护措施和进出线间隔设备工程量: 1新建电力电缆: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分别统计电缆总长度,注明 回路数量、单回路电缆长度、根数。电缆总长度等于回路数×单回路电缆长度X 根数。电缆试验等造价已包含在电缆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2通信光缆:按不同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敷设光缆总长度,注明光缆敷设条数 及单条敷设长度,光缆总长度等于光缆敷设条数×单条光缆敷设长度。 3电缆附属设施: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电缆终端头及避雷器数量与电缆芯 数相同,电缆中间接头数量通常可根据电缆长度估列。 电缆监测装置: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电缆监测装置数量,注 明电缆监测装置用途、监测点位置(桩号)及数量。 接地装置: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统计接地装置数量。接地极、接地箱及接地 回流线造价已包含在接地装置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4电缆保护措施:部分电缆如采用河沙覆盖的需统计河沙的体积,采用其他

保护措施的,统计相应工程量。 5进出线间隔设备:如有进出站间隔设备,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 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询价单。 7.4.2.4拆除工程 工程量统计规则同110kV及以上架空线迁改中拆除工程。 7.4.2.5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 工程量统计规则同6.5章节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章节,已在第2章道路工程 中计列的路面破除或新建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列。 7.4.3110kV/220kV电缆迁改 7.4.3.1新建电缆通道 电缆通道主要包括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电力隧道或综合管廊,电缆沟、电 缆保护管工程量统计规则同本规则7.1电力工程章节,电力隧道或综合管廊工程量 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第11章。本节仅统计道路主体工程以外的新建电缆通道工程 量,已在7.1电力工程及第11章综合管廊工程中计列的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 列。 7.4.3.2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 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按以下规则分别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电缆附属设 施、电缆保护措施和进出线间隔设备工程量: 1新建电力电缆: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分别统计电缆总长度,注明 回路数量、单回路电缆长度、根数。电缆总长度等于回路数×单回路电缆长度× 根数。电缆试验等造价已包含在电缆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2通信光缆:按不同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敷设光缆总长度,注明光缆敷设条数 及单条敷设长度,光缆总长度等于光缆敷设条数×单条光缆敷设长度。 3电缆附属设施: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电缆终端头及避雷器数量与电缆芯 数相同,电缆中间接头数量通常可根据电缆长度估列。 电缆监测装置: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电缆监测装置数量,注 明电缆监测装置用途、监测点位置(桩号)及数量。 接地装置: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统计接地装置数量。接地极、接地箱及接地

回流线造价已包含在接地装置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4电缆保护措施:部分电缆如采用河沙覆盖的需统计河沙的体积,采用其他 保护措施的,统计相应工程量。 5进出线间隔设备:如有进出站间隔设备,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 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询价单。 7.4.3.3拆除工程 拆除电缆及其附属设施: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统计拟拆除电缆长度 注明单回路电缆长度、回路数量。 拆除工程退料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统计。 7.4.3.4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 工程量统计规则同6.5章节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章节,已在第2章道路工程 中计列的路面破除或新建工程量不得在本章节中重复计列, 7.4.4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迁 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110kV及以上架空线迁改, 7.4.5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 7.4.5.1架空线与电缆的转换设施 架空线与电缆的转换设施按以下规则分别电缆终端杆塔和架空线(导线)工 程量: 1电缆终端杆塔:根据设计图纸分别统计电缆终端杆塔重量,注明位置(桩 号)。 2架空线(导线):按不同规格型号(截面积、材质)分别统计导线总长度 注明单回路导线长度、回路数量。导线总长度等于回路数量×单回路导线长度×3 (相数)。材料运输等造价已包含在导地线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7.4.5.2新建电缆通道 电缆通道主要包括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电力隧道或综合管廊,电缆沟、电 缆保护管工程量统计规则同本规则7.1电力工程章节,电力隧道或综合管廊工程量 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第11章。本节仅统计道路主体工程以外的新建电缆通道工程 量,已在7.1电力工程及第11章综合管廊工程中计列的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 列。

7.4.5.3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 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按以下规则分别新建电力电缆和电缆附属设施工程量: 1新建电力电缆: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分别统计电缆总长度,注明 回路数量、单回路电缆长度、根数。电缆总长度等于回路数×单回路电缆长度× 根数。电缆试验等造价已包含在电缆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2电缆附属设施: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电缆终端头及避雷器数量与电缆芯 数相同,电缆中间接头数量通常可根据电缆长度估列。 接地装置: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统计接地装置工程量。接地极造价已包含在 接地装置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7.4.5.4变配电设备 变配电设备按以下规则分别箱式变电站、环网柜和开关设备工程量: 1箱式变电站: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箱式变电站数量,注明位置(桩号), 变电站基础、围栏等费用已包含在变电站综合造价指标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2环网柜: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环网柜数量,注明位置(桩号),环网柜基 础、围栏等造价已包含在环网柜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3开关设备: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开关设备数量。 7.4.5.5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拆除杆塔、拆除导线、拆除绝缘子、拆除箱(台) 式变压器和拆除环网柜工程量,拆除工程退料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综合单价 中,其工程量不单独统计。 1拆除杆塔:按不同塔类型分别统计杆塔重量。 2拆除导线: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导地线长度,注明单回路导线长度、回路 数量。 3拆除绝缘子:统计拆除绝缘子数量。 4拆除箱(台)式变压器: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箱(台)式变压器数量。 5拆除环网柜: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环网柜数量 7.4.5.6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

厂区内破损道路维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7.4.620kV及以下电缆迁改

7.4.6.1新建电缆通道 电缆通道主要包括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电力隧道或综合管廊,电缆沟、电 缆保护管工程量统计规则同本规则7.1电力工程章节,电力隧道或综合管廊工程量 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第11章。本节仅统计道路主体工程以外的新建电缆通道工程 量,已在7.1电力工程及第11章综合管廊工程中计列的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 列。 7.4.6.2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 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按以下规则分别新建电力电缆和电缆附属设施工程量: 1新建电力电缆: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新建电 力电缆。 2电缆附属设施: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电缆 附属设施。 7.4.6.3变配电设备 变配电设备按以下规则分别箱式变电站、环网柜和开关设备工程量: 1箱式变电站: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箱式变电 站。 2环网柜: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环网柜。 3开关设备: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开关设备。 7.4.6.4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拆除电缆和其他拆除工程工程量: 1拆除电缆: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统计拟拆除电缆长度,注明单回 路电缆长度、回路数量。 2其他拆除工程: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拆除工 程。 7.4.6.5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 工程量统计规则同6.5章节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章节,已在第2章道路工程 中计列的路面破除或新建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列

7.4.7电缆就地保护

护方案,计列电缆保护工程量,注明保护

的电缆对数乘以相应电缆条数),再换算成白对数。 4其他附件:如通信电缆迁改工程中遇到有落地电缆交接箱等其他附件迁移 在此计列。 7.5.2.2新建通信光缆 新建通信光缆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光缆敷设、光缆接续、光缆中继段测试、 布放尾纤及其他附件工程量: 1管道光缆敷设:管道光缆敷设需分别统计敷设管道光缆及敷设子管工程量 敷设管道光缆按不同的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敷设光缆总长度,注明光缆敷设条数及 单条敷设长度,光缆总长度等于该种芯数光缆敷设条数乘以单条光缆敷设长度; 敷设子管按不同的材质及管径分别统计长度,敷设子管长度等于么(每种芯数的 光缆总长度)。 2光缆接续:按不同的光缆芯数分别统计光缆接续的头数,接续头数等于两 倍该种芯数光缆的条数。 3光缆中继段测试:按不同的光缆芯数分别统计光缆测试段数,光缆测试段 数等于该种芯数的光缆条数。 4布放尾纤:统计布放尾纤根数,根数等于2*(每种光缆芯数乘以相应光 缆条数)。 5其他附件:如通信光缆迁改工程中遇到有落地光缆交接箱等其他附件迁移 在此计列。 7.5.3拆除工程 7.5.3.1拆除管道缆线 拆除管道缆线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拆除管道电缆和拆除管道光缆工程量: 1拆除管道电缆:按不同的电缆对数分别统计拆除电缆长度。 2拆除管道光缆:拆除管道光缆分别统计拆除电缆及拆除子管的工程量。拆 公业

7.5.3.1拆除管道缆线 拆除管道缆线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拆除管道电缆和拆除管道光缆工程量: 1拆除管道电缆:按不同的电缆对数分别统计拆除电缆长度。 2拆除管道光缆:拆除管道光缆分别统计拆除电缆及拆除子管的工程量。拆 除光缆按不同的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拆除光缆长度;拆除子管按不同的材质及管径 分别统计拆除子管长度。 7.5.3.2拆除架空缆线 拆除架空缆线分别统计拆除架空电缆、拆除架空光缆、拆除电杆及拆除架空 吊线的工程量: 1折除架空电缆:按不同的架空电缆对数分别统计拆除架空电缆长度

2拆除架空光缆:按不同的架空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拆除架空光缆长度。 3拆除电杆:按不同的电杆规格统计拆除电杆根数。 4拆除架空吊线:统计拆除吊线长度

7.5.5监控设备迁移 监控设备迁移统计需迁移的监控设备套数(每套设备包含杆、基础、摄像头 引电及设备箱等)。

8.1.1开槽施工管道 按不同的管材(PE管或钢管)、管道公称直径分别统计开槽施工的燃气管道 长度,并注明壁厚,管道长度通过图纸可以统计。 8.1.2水平导向钻进施工管道 按不同的管材(PE管或钢管)、管道公称直径分别统计水平导向钻进施工的 燃气管道长度,并注明壁厚,管道长度通过图纸可以统计。 8.1.3套管 按不同的材质、管道公称直径分别统计长度,并注明壁厚,套管长度通过图 纸可以统计。 8.2燃气管道附件 8.2.1闸阀 按不同的闻阀材质、规格分别统计套数,闻阀套数可通过图纸统计,或按通 常布置原则预估。 8.2.2电子标识器 根据图纸统计套数,或按布设原则预估套数。 8.2.3保护板 按不同材质、规格统计长度。 8.2.4路面标志桩 根据图纸统计个数,或按布设原则预估个数。 8.2.5零星工程 包括弯头、三通等对造价影响较小的其他管道附件,不单独统计其具体工程 量,以零星工程这一整项估列。 8.3管道保护工程

8.3.1燃气管道保护工程 根据不同的压力、管径及保护要求等采用不同的保护方案,以确定相应的工 程量。 8.3.2上游天然气管道及成品油管道保护工程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地方标准,结合不同的管径、压力及安全保护要 求,确定管道保护方案的结构型式,以此统计具体的工程量。 8.4拆除燃气管道 按不同的管材、公称直径分别统计长度,拆除燃气管道长度通过图纸可以统 计。

9.1.1景观道路绿化 按绿化带所处区域分别统计非建成区、建成区绿化带工程量,其中树池式绿 化带按树池数量统计乔木株数,其余非树池式绿化带按不同绿化标准统计绿化带 面积,绿化标准根据《深圳市道路绿化建设经费标准》(深城管[2016]206号)分 为三类。具体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非建成区分别统计树池式绿化带的乔木株数、非树池式绿化带的面积;建成 区分别统计树池式绿化带的乔木株数、非树池式绿化带的面积,其中非树池式绿 化带面积按不同绿化标准分桥下绿化带(对应三类绿化标准)、一般路段绿化带 (对应二类绿化标准)、需重点打造景观的路段或节点绿化带(对应一类绿化标 准)、拟按带状公园或精品节点打造的绿化范围(对应一类绿化标准,并增列雕 塑、景石等人文小品,以及游步道、广场铺装、休憩设施、夜景照明、安防设施 和其它园建工程的投资)分别统计。以上树池式绿化带面积与非树池式绿化带面 积之和等于道路总绿化面积 对于市政道路中拟按带状公园或精品节点打造的绿化范围,由于《深圳市道 路绿化建设经费标准》中各类标准单方造价指标均不含雕塑、景石等人文小品, 以及游步道、广场铺装、休憩设施、夜景照明、安防设施和其它园建工程的投资 因此除按《深圳市道路绿化建设经费标准》中的一类标准计取绿化工程造价外, 还需另计人文小品,以及游步道、广场铺装、休憩设施、夜景照明、安防设施和 其它园建工程造价,这部分工程量也需另计。当道路景观绿化已有明确的工程方 案时,这部分工程量可根据景观绿化方案分别统计,其中:游步道、广场铺装参 考道路工程中人行道工程量统计规则进行统计,按结构的具体组成分别统计各结 构层面积,并注明各层材质、厚度;夜景照明参考电气工程中照明工程统计规则 进行统计;当道路景观绿化方案尚未明确时,可仅列出按带状公园或精品节点高 标准打造的绿化范围面积。 9.1.2普通道路绿化

按绿化带所处区域分别统计非建成区、建成区绿化带工程量,树池式绿化带 按树池数量统计乔木株数,其余非树池式绿化带按不同绿化标准统计绿化带面积, 绿化标准参见《深圳市道路绿化建设经费标准》(深城管[2016]206号)。具体如 下: 非建成区分别统计树池式绿化带的乔木株数、非树池式绿化带的面积;建成 区分别统计树池式绿化带的乔木株数、非树池式绿化带的面积,非树池式绿化带 面积按不同绿化标准分桥下绿化带(对应三类绿化标准)、一般路段绿化带(对 应三类绿化标准)、重要节点绿化带(对应二类绿化标准)分别统计。以上树池 式绿化带面积与非树池式绿化带面积之和等于道路总绿化面积

与市政道路景观相关的工程分布较广,但大部分工程(如:路面、缘石、交 通护栏、照明灯杆灯具、隧道内装饰、桥梁及挡墙等构筑物、声屏障、绿化等) 均通过精细化设计或选取适当主材、改善模板及施工质量等措施来提升景观品质 其工程量已在相关章节中统计,其造价在对应工程的综合投资估算指标中统一考 惠。本节仅列出需单独统计的景观工程工程量统计规则,已在其它章节统计的工 程量不得在本节重复计列。 9.2.1构筑物装饰或涂装 挡土墙、桥梁墩台和上部结构等构筑物装饰或涂装按不同类型的装饰或涂装 料分别统计装饰或涂装面积,注明所用装饰或涂装材料、规格等。 9.2.2桥梁绿化 桥梁绿化工程需统计桥梁花槽长度,并注明花槽结构形式及材料等。 9.2.3隧道洞口景观 隧道洞口景观工程需统计洞口顶棚面积,并注明顶棚型式、材料、规格等。 9.2.4景观照明 威用皇照品想主注入照品富首种然 卓工

9. 2. 4 景观照明

程量统计规则参考7.3照明工程章节。 9.2.5其他 其他对造价影响较大的景观工程,按照具体工程方案单独统计相应工程量。

10.1交通设施 交通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线、标志牌、安全防护及其他,对造价影响较大的 交通标线、标志牌、安全防护设施等需统计具体工程量,其余对造价影响较小的 设施(如柔性柱、车止石等)作为零星工程合并计列,按车行道面积乘以单位面 积投资估算指标,另行估价。 10.1.1交通标线 一般为热熔标线(深标II型),统计标线面积,注明标线类型、厚度。 10.1.2标志牌 标志牌型式主要有单柱式、双柱式、F型、L型、T型、门架式、附着式和路名 牌等,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统计标志牌套数,单柱式标志牌按标志板个数不同(如 单牌、双牌、三牌)分别统计套数,门架式标志牌按不同跨度分别统计套数。 10.1.3安全防护及其他工程 安全防护及其他工程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护栏、防撞墙、防爬网、防抛网、 防眩板、太阳能分道指示器、反光防撞砂桶、车止桩、反光防护柱等工程量: 1护栏:主要分为甲型、乙型、港式和波形梁四类,分别统计各类护栏的设 置长度,注明护栏的具体类型(甲型、乙型和港式护栏注明类型、高度;波形梁 护栏注明防撞等级、波数、柱距)。 2防护隔离设施:包括防撞墙、防爬网、防抛网等,分别统计设置长度,注 明设置高度。 3防眩板:按不同材料、尺寸分别统计个数。 4太阳能分道指示器: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套数。 5反光防撞砂桶、车止桩、反光防护柱:分别统计个数。 6其余投资占比较高的交通设施可单独计列。 10.1.4零星工程 对造价影响较小的交通设施(如柔性柱、车止石等),不单独统计其具体工

11.1综合管廊主体工程 11.1.1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明挖部分)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明挖部分)包括主石方工程、管廊本体、基础与地基处 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其工程量根据以下规则按管廊桩号分段统计后进行汇 总。 11.1.1.1 土石方工程 明挖段综合管廊需单独统计土石方工程量,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2.1.1道路工 程土石方工程章节,该部分工程量在道路工程等章节中不得重复计列。如管廊两 侧及管廊顶部需用石粉渣回填时,需在填方中增列回填石粉渣体积。 11.1.1.2管廊本体 管廊本体工程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综合管廊标准段砼及钢筋、节点砼及钢筋, 垫层、管廊内地面结构层(铺装)、管廊防水工程(外框防水)及其他工程量: 1综合管廊标准段砼及钢筋 根据综合管廊明挖段典型横断面图,按不同净断面(净宽、净高)分段统计 综合管廊标准段砼体积及钢筋重量,注明每段综合管廊标准段位置(桩号)、平 均每延米断面砼体积、单方砼钢筋含量。 2综合管廊节点砼及钢筋 综合管廊节点通常包括:吊装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人员出入口、交又 口等。 节点砼及钢筋分别统计各类节点砼体积及钢筋重量后汇总,每类节点砼体积 等于该节点单个节点砼体积乘以该类节点数量,每类节点钢筋重量等于每类节点 砼体积乘以单方砼钢筋含量。即:节点砼体积=Z(每类节点单个节点砼体积×该 类节点数量),节点钢筋总重量=Z(每类节点单个节点砼体积×该类节点数量×单 方砼钢筋含量)。 3垫层 根据综合管廊明挖段典型横断面图,按不同净断面(净宽、净高)、材料类

型分段统计综合管廊标准段垫层体积,注明垫层厚度。 4管廊内地面结构层(铺装) 根据综合管廊明挖段典型横断面图,按不同净断面(净宽、净高)、砼强度 等级分段统计综合管廊管廊内铺装砼体积,注明管廊内铺装平均厚度。 5管廊防水工程(外框防水) 综合管廊标准段外框防水(外轮廓四周):按不同防水材料类型分别统计管 郎外框防水面积,注明铺筑防水层数量(单层或双层)。变形缝、施工缝防水处 理、综合管廊两侧防水保护层及主体结构顶部防水保护层等保护措施造价已包含 在外框防水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6其他 自动液压井盖:按材质和并盖尺寸分别统计各种液压井盖数量,可按平面图 实际统计或按综合管廊长度估算。 防火门:根据防火分区设计,按类别和尺寸分别统计各舱室防火门数量。 管廊内预理件制作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预理件类型分别统计管廊内各舱 室预埋件重量。 11.1.1.3基础与地基处理工程 明挖段综合管廊如有基础或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基础与地基处理工程需单独 统计工程量,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3.1岩土工程基础与地基处理工程章节。 11.1.1.4基坑支护工程 明挖段综合管廊基坑如需采用支护开挖时,基坑支护工程需单独统计工程量 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3.4岩土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章节,已在岩土工程等章节中计列 的支护工程量不得重复计列。 11.1.2综合管廊土建工程(顶进部分)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顶进部分)包括顶管工作井、进出洞加固、箱涵顶进、 管道顶进等,其工程量根据以下规则按管廊桩号分段统计后进行汇总。 11.1.2.1顶管工作井 顶管工作并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土石方工程、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工程量: 1土石方工程: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2.1.1道路土石方工程章节,该部分工程 量在道路工程等章节中不得重复计列。 2围护结构: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3.4岩土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章节,已在岩土

工程等章节中计列的支护工程量不得重复计列。 3主体结构:根据工作并平、级纵断面图,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各工作 并主体结构混凝土体积、主体结构钢筋用量及垫层素混凝土体积,注明始发并、 接收井数量、工作井断面尺寸(长度×宽度×深度)。 11.1.2.2进出洞加固 按加固土体体积或注浆体体积进行统计,注明位置。统计注浆体体积时,需 注明浆液类型。 11.1.2.3箱涵顶进 管廊箱涵顶进通常分为单次全舱顶进和多次分舱顶进两种方式,需根据综合 管廊顶进段典型横断面图及管廊顶进设备尺寸合理选择顶进方式。按不同断面(净 宽、净高)分段统计顶进段长度,注明位置(桩号)。土石方、混凝土箱涵(制 乍、运输及吊装)、箱涵进、管廊内框防水及管节之间的防水构造等造价已包 含在平均每延米顶进段综合造价指标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但平均每延米顶 进段综合造价须提供详细的测算过程。 11.1.2.4管道顶进 按材质、管径和管道等级分别统计顶管长度。 11.1.2.5其他 1防火门:根据防火分区设计,按类别和尺寸分别统计各舱室防火门数量。 2管廊内预埋件制作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预埋件类型分别统计管廊内各 舱室预埋件重量。 11.1.3综合管廊安装工程 11.1.3.1综合管廊安装工程 综合管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消防工程、通风工程、供电工程、照明工程、 监控与报警工程、排水工程、标识工程等。可研阶段可按专业提供材料设备清单, 结合材料设备单价确定管廊安装工程投资估算;可研阶段尚不能提供各专业材料 设备清单时,管廊安装工程量可仅统计综合管廊长度,注明消防系统类别(超细 干粉、超细水雾、气溶胶等)、综合监控系统构成(是否含监控中心设备、各子 系统构成等),管廊安装工程延米投资估算指标参考同类项目取用 11.1.3.2支架工程 支架工程主要包括电力电缆支架、电(光)缆桥架等,需分别统计各管廊舱

室支架重量后汇总。给水、排水、燃气管道等支架工程量计入入廊管线工程中。 本节仅计列纳入管廊工程建设内容的电力电缆支架、电(光)缆桥架工程量,拟 由管线产权单位建设的电力电缆支架、电(光)缆桥架工程量不得在本节重复计 列。 11.1.3.3巡检机器人 综合管廊通常在综合舱、电力舱、超高压电力舱中设置巡检机器人,污水舱 及燃气舱通常不设置巡检机器人,按不同舱室分别统计巡检机机器人套数,注明 各舱室设置机器人间距(例如电力舱每隔2公里设置一套巡检机器人),并提供巡 检机器人数量计算过程及设备厂家询价单。 11.1.4沿线构筑物保护 综合管廊沿线与地铁、高速公路、快速路等重要构筑物相交叉时,工可阶段 若有具体沿线构筑物保护方案的,应提供初步的构筑物保护措施及实施方案(包 含图纸及文字说明),根据方案统计具体工程量,各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岩土工 程等相关章节(如注浆、防护桩、锚杆等);工可阶段尚未有具体沿线构筑物保 护方案的,沿线构筑物保护暂以一整项估列,注明位置(桩号)、保护构筑物类 型及数量。 11.2入廊管线 入廊管线工程量根据工程方案按本章规则进行统计,已在其它章节中计列的 工程量在本章中不得重复计算。 11.2.1给水管 11.2.1.1管道铺设 根据综合管廊典型横断面图,按材质、管径和管道等级分别统计给水管长度, 管道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消毒等造价已包含在管道综合造价指标中,其工 程量不单独计列。 11.2.1.2管道支墩(支架) 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尺寸分别统计支墩体积,按不同材质、规格分别统计支 架重量。 11. 2. 1. 3阀门 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统计阀门数量。

11.2.2燃气管 11.2.2.1管道敷设 按不同的材质、管道公称直径分别统计长度,注明壁厚。 11.2.2.2管道支墩(支架) 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尺寸分别统计支墩体积,按不同材质、规格分别统计支 架重量。 11. 2. 2. 3阀门 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统计阀门数量。 11.2.3再生水管 11.2.3.1管道铺设 根据综合管廊典型横断面图,按材质、管径和管道等级分别统计再生水管长 度,并注明管道防腐方式及等级。管道安装、管道试压等造价已包含在管道综合 造价指标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11.2.3.2管道支墩(支架) 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尺寸分别统计支墩体积,按不同材质、规格分别统计支 架重量。 11. 2. 3.3阀门 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统计阀门数量。 11.2.4污水管 11.2.4.1管道铺设 根据综合管廊典型横断面图,按材质、管径和管道等级分别统计污水管长度 并注明管道防腐方式及等级。管道安装、管道试压等造价已包含在管道综合造价 指标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11.2.4.2管道支墩(支架) 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尺寸分别统计支墩体积,按不同材质、规格分别统计支 架重量。 11.2.4.3管道附属 管道附属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检查井和阀门工程量: 1检查井(廊内及伸出廊外):按材质和并尺寸分别统计各种混凝土井数量 并注明平均深度,可按平面图实际统计或按不同管径及管长估算

2阀门: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统计阀门数量。 11.3综合管廊运营管理设施 11.3.1监控中心 11.3.1.1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 土建工程及建筑安装工程按建筑面积统计工程量,注明建筑物层数、结构刑 式。 11.3.1.2监控中心设备及安装 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厂家询价单。 11.3.2变配电房 如在综合管廊外独立设置变配电房时,需统计变配电房建筑面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7(正式版)(1)(1),注明建筑 物层数、结构形式,同时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厂家询价单;如变配 电设施设置在综合管廊节点夹层中时,变配电设施建筑面积不需单独统计,仅需 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厂家询价单

对于一般项目,工可阶段尚未有交通疏解方案的,交通疏解工程暂以一整项 按项目建安费的一定比例估列;对于特殊的、复杂的大型项目,工可阶段应提供 初步的交通疏解方案(包含图纸及文字说明),根据方案统计具体工程量,各工 程量统计规则参考道路工程及交通工程中的同类子项。

13海绵设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

13.1海绵设施 市政道路工程涉及到的海绵设施一般包括渗透设施、储蓄、调节及转输设施。 其中,渗透设施主要包括透水路面铺装、下沉式绿地等。储蓄、调节及转输设施 主要包括渗井、植草浅沟、渗管/渠、生态树池等。 由于透水路面铺装、下沉式绿地工程量已计入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中, 本章仅单独列出储蓄、调节及转输设施中的渗井、植草浅沟、渗管/渠、生态树池 等工程量的统计规则。 对于在本章单独计列的海绵设施工程量,其造价若占项目总建安费比例较小, 这类海绵设施可暂以一整项按项目建安费的一定比例估列,若占总建安费比例较 大,需提供海绵设施工程方案,相应的工程量根据工程方案按本章规则进行统计, 且不含已在其它章节中计列的工程量。 13.1.1渗井 渗井:按材质和井尺寸分别统计渗井数量,并注明平均深度。 配套设备需单独统计,按型号规格分别统计设备数量。 13.1.2植草浅沟 按不同截面尺寸分别统计植草浅沟长度。 13.1.3渗管/渠 按不同材料、截面尺寸分别统计渗管/渠长度。 13.1.4生态树池 按材质和树池尺寸分别统计生态树池数量。 13.2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永久措施及临时措施,永久措施主要包括排洪沟/截水沟/ 排水沟、永久沉沙措施、透水路面铺装、土石方、永久绿化措施等,临时措施主 要包括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措施、临时拦挡措施、临时覆盖措施、临时绿化、 洗车池、表土收集利用等。由于永久措施中的排洪沟/截水沟/排水沟、透水路面

铺装、土石方、永久绿化措施等工程量已计入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景观绿化工 程等专业工程量表中,本章仅单独列出永久措施中的永久沉沙措施以及临时措施 工程量统计规则。 对于在本章单独计列的水土保持工程量,其造价若占项目总建安费比例较小 可暂以一整项按项目建安费的一定比例估列,若占总建安费比例较大,需提供水 土保持工程方案,相应的工程量根据工程方案按本章规则进行统计,且不含在其 它章节中已计列的工程量。 13.2.1永久措施(不含在其它章节已统计工程量的水土保持永久措 施) 按不同材料类型及沉沙池规格统计沉沙池所需材料体积,并统计沉沙池开挖 及回填土方量,土石方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2.1.1土石方工程章节,该部分 土石方工程量在道路工程等章节中不得重复计列。 13.2.2临时措施 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措施、临时拦 挡措施、临时覆盖措施、临时绿化、洗车池、表土收集利用和临时措施拆除工程 量: 1临时排水沟 按有无盖板、不同材料及截面尺寸分别统计长度,注明每延米结构体积。若为 临时开挖的土(石)排水沟,应统计排水沟开挖及回填土石方体积,土石方工程 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2.1.1土石方工程章节,该部分土石方工程量在道路工程等 章节中不得重复计列。 2临时沉沙措施 按不同材料类型及沉沙池规格统计沉沙池所需材料体积, 3临时拦挡措施 按不同材料(土袋、沙袋)统计拦挡措施的体积,注明长度、平均每延米拦 挡措施的体积、所用材料来源(利用本道路挖方、外借等)。 4临时覆盖措施 按不同覆盖材料统计覆盖面积。 5临时绿化

统计临时绿化面积。 6洗车池 按不同材料类型及洗车池规格统计洗车池所需材料体积。 7表土收集利用 统计表土收集利用体积,注明收集面积、土壤厚度 8临时措施拆除 土石方参考本规则2.1.1土石方工程章节,该部分土石方工程量在道路工程等 章节中不得重复计列,其它临时措施拆除参考本规则2.4拆除工程章节。 13.3环境保护工程 由于环境保护工程的主要工程量已计入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 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量表中,本章仅需根据环评要求,分别统计不同类型的声屏 障和隔音窗的面积,其余零星的环境保护工程的造价暂以一整项按项目建安费的 定比例估列。 13.4其他工程 施工围挡:按不同材料类型、高度统计施工围挡长度,并注明围挡使用时间

附录A 工程量统计规则附表

DB22/T 5013-2018标准下载市政道路项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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