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1/T 3615-2022 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规程.pdfICS 91.040.01 CCS P33
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规程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晏北路站工法桩施工方案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规租
1总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 4基本规定. 5建设规模与类别划分 6选址及规划布局. 7面积指标 ..8 8建筑环境与设备 9配套设施. 附录A(资料性附录)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功能用房 附录B(资料性附录)美丽乡村养老机构配套设施 .13 本规程用词说明. 14 条文说明. 15
1.0.1为加强与规范全省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建设规程 1.0.2本规程规定了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规模与类别划分、选址及 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设备和配套设施要求。 1.0.3本规程是为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规模及建设 水平的全省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美丽乡村养老机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 也是审批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全过程的衡 量尺度。
1.0.4本规程适用于新建的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的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工程以及除 美丽乡村建设地区外其他农村地区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DB21/T36152022
4.0.1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应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从省情及当地 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与建设水平。 4.0.2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农村老龄人群基本生活照护、物质帮助、简单医 护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基本设施齐全、功能相对完善、 配置合理、经济适用。
4.0.1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应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从省情及当地 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与建设水平。 4.0.2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农村老龄人群基本生活照护、物质帮助、简单医 护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基本设施齐全、功能相对完善、 配置合理、经济适用。 4.0.3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应纳入当地县乡(镇)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统筹安排,其建设用地应纳入乡(村)中长期发展规划。 4.0.4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福利设施,强调资源整合与共享: 在建设中实行统一规划、一次或分期实施,并充分体现国家对节能减排方面的要求。 4.0.5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定额的规定,充 分满足和体现美丽乡村建设基本要求。
5.0.1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拟建美丽乡村养老机构所覆盖乡(镇)的老龄人群数量及 老龄人群集中供养需求确定。 5.0.2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建设规模,根据当地需求及老龄人群地理分布,养老机构服务范围可以以 该机构为圆点涵盖半径(一般)10km距离内的自然村落,其按床位数量可分为20张~40张、41张~ 80张、81张~150张三类(见表5.0.2)。
表5.0.2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建设规模类别划分
5.0.3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场地和配套设施。 5.0.4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房屋建筑包括入住对象用房,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见附录A)。其中入 住对象用房包括接待、生活、康复及活动用房(见表5.0.4)。
表5.0.4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各类用房
5.0.5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场地包括院区道路、室外活动场、绿地、衣物晾晒场的用地、停车、堆场 等。绿地率和停车场地用地面积不应低于当地规划要求。 5.0.6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建筑设备应包括供电、照明、供水、排水、通风、采暖、降温、厨具、* 衣、安保、通信、消防、网络设备等。 5.0.7美丽乡村养老机构配套设施的配置应根据入住供养对象在基本生活照护、物质帮助、简单医护 等方面的需要以及管理要求,按建设规模分类设置
6.0.1新建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及乡村规划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满足以下条件: 1远离各类有毒有害污染源,与高噪声、高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 2地形平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 3交通相对使利,市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4便于利用周边已有的生活、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6.0.2新建美丽乡村养老机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入住供养对象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及功能要求进行布 置,做到分区合理、服务通畅。 6.0.3美丽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应按照建设要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用地面积,建筑密度不应大于 30%,容积率不*大于0.8;绿地率不*低于40%,;室外活动场地*为2㎡/人~3m²/人;衣物晾晒 场地*为10m~30m。 6.0.4新建美丽乡村养老机构供养对象居室应满足不小于冬至日2h日照要求;居室应满足自然采光和 通风要求;生活用房、活动用房与康复用房*相对集中布置;老年人生活居住单元的设置,应以方便老 年人的生活起居和有利于管理为原则。 6.0.5新建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应设置围墙。院区内的老年人步行通道地面坡度不应大于2.5%,要保 证道路平坦,方便轮椅通行且应设有无障碍设施。院区道路应能保证救护车及消防车到达老年人生活居 住的每栋建筑。
7.0.1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照规模类别和以每床位所占房屋建筑面 7.0.2美丽乡村养老机构房屋建筑面积指标按建设规模分为三个类别,其房屋建筑面积指 表7.0.2规定
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照规模类别和以每床位所占房屋建筑面积确定。 美丽乡村养老机构房屋建筑面积指标按建设规模分为三个类别,其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应不低于 圳六
丽乡村养老机构类别划分及其房屋综合建筑面利
防疫的要求合理确定,并具有逐步提高入住供养对象供养水平的前瞻性,留有扩建改造的适当余地。 8.0.2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房屋建筑及有关设施应按照功能性质合理分区,并符合老年人建筑、道路 无障碍设施及公共建筑节能等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8.0.3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生活用房*为低层建筑,其建筑抗震类别应符合当地设防要求,。 且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为二层楼时,第二层的老年人生活用房*设置无障碍坡道,建 筑为三层及三层以上时,老年人生活用房应至少设置一部医用电梯。 8.0.4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居室*为2~3人间,两床间*设置隐私帘以减少相互间的干扰。室 内通道和床铺间距应满足轮椅和救护床进出及日常护理的需要,并*设置阳台。 8.0.5美丽乡村养老机构供养对象居室应采用自然通风和采光,房屋层高*为3.0m~3.2m,并不应 大于3.5m。 8.0.6老年人居室应设置衣物储藏的空间,并*内设卫生间;卫生间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其地面应防 滑、易清*和不渗水。 8.0.7美丽乡村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门净**为100cm,居室门上*设置观察窗;卫生*浴用房门净 **为90cm。 8.0.8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出入口、入口门厅应设置坡道,平台、台阶、坡道、楼梯等设置应符合老 年人使用要求。老年人生活区走道净**为180cm~240cm。 8.0.9新建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房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应环保、温馨、实用。老年人居住、活动区 域的地面材料应防滑,*采用有弹性的防滑材料;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公用部位应采用防滑地砖,隔 间门应向外开,并设置可以外部开启的措施;所有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做成圆角或设置高不低于1.5㎡ 的防撞护板,走道及楼梯扶手*方便老年人抓握且应设置为双侧和上、下两层的扶手。室内环境色应采
8.0.6老年人居室应设置衣物储藏的空间,并*内设卫生间;卫生间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滑、易清*和不渗水。 8.0.7美丽乡村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门净**为100cm,居室门上*设置观察窗;卫生* **为90Cml
04井冈山学院数理大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下(第七章至第十章)9.0.1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配套设施包括生活照护、康复器材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如老年人接送车、物 品采购车等。 9.0.2美丽乡村养老机构*配备轮椅车、护理床、气垫床、有条件的还要配备专用沐浴床椅、电加热 保温餐车等生活照护设备(见附录B)。 9.0.3美丽乡村养老机构*按照不同规模配备相应的氧气瓶、吸痰器、无菌柜、紫外线灯等医疗器材 与设备以及康复设备*包括简易物理治疗和简易作业治疗设备以及呼叫、计算机及网络等设备与器材。
9.0.1美丽乡村养老机构的配套设施包括生活照护、康复器材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如老年人接送车、物 品采购车等。 9.0.2美丽乡村养老机构*配备轮椅车、护理床、气垫床、有条件的还要配备专用沐浴床椅、电加热 保温餐车等生活照护设备(见附录B)。 9.0.3美丽乡村养老机构*按照不同规模配备相应的氧气瓶、吸痰器、无菌柜、紫外线灯等医疗器材 与设备以及康复设备*包括简易物理治疗和简易作业治疗设备以及呼叫、计算机及网络等设备与器材。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功能用房详表
仙海长河堰至燕子小区道路混凝土基层施工技术交底表A美丽乡村养老机构功能用房详表
DB21/T36152022
表B美丽乡村养老机构配套设施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