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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弃土场治理方案313.doc汇川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场平施工方案
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1 项目名称:
田厦新村改造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名称:汇川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场平工程。
汇川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场平工程位于沙湾村307县道西南侧,场区为冲沟地形,两侧山脊较高,植被茂盛,汇水面积较大。目前该场地填土较多,大约有40万m³,所以对原始地形天然状态的改变尤为突出,其特点:为获得生产场所而大量回填,填土多为中风化碎块石。填土目前堆积出一个大平台,平台宽约120m,长约350米,场地前缘形成较陡的边坡。边坡目前处于基本稳定或欠稳定状态,但在暴雨或持续降雨时稳定性较差,可能产生垮塌和滑坡等危害,所以要进行专项整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消除污染,保护环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因害设防,防治结合);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列》;
(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7)《防洪标准》(GB50201-2014);
结合弃土场地的实际情况,力求做到操作容易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靠性。
完善原弃土场储存系统、排水防洪系统。
(1)根据工程地质及当地筑坝材料确定堆积方式,初步确定堆积形式、筑坝材料以及几何尺寸等;
(3)计算场区洪峰流量,设计截洪、排(水)设施。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和规程与行内标准,使整治方案切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坚持科学态度,重视方案优化,确保工程安全可靠,并尽量降低工程投资及生产成本;坚持以人为本,重视环保,避免环保项目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本着安全性、经济性、功能性、适应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对弃土场进行治理,具体坚持如下原则:
(1)在与地质、地形相适应的情况下,整治方案要体现弃土场合理布局,特别是弃土场位置、运输线路相互关系;
(2)在满足安全及生产的前提下,采用的方案应最简单、治理工程量最少,时间最短;
(3)满足功能与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方案的确定要充分考虑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4)认真遵循“三同时”原则,搞好环境保护;
(5)坚持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力求弃土场有较好的可容性;
(6)要求有规范“三防”(防渗漏、防流失、防扬尘)措施。
2.1 原弃土场地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条件
2.1.1 位置与交通
该工程位于遵义市307县道西南侧,隶属遵义市汇川区管辖,交通方便。场区为冲沟地形,两侧山脊较高。为利用工程弃土形成的场地,进一步整治达到场平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场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堆积坝较陡,高差过大;
(2)缺少完善的排水系统设计,现有排水设施均无设计资料;
(3)下游有居民、农田。弃土场失事将对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综上所述,原弃土场形成的场地必须采用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综合处理,确保治理后的安全稳定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针对场地现状,主要治理措施是把现有堆积体的前缘分级放坡,坡度1:2,每级高8米,马道平台宽2米。坡面采用钢筋混凝土菱形格构+植树进行保护,防止雨季水冲刷现有松散堆积体,每个平台靠坡面坡脚处砌筑截水排水沟,堆体与山体交接处砌筑竖向排水踏步。坡底设反滤干砌石坝体,具体分为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停止现有弃土场上部排弃渣石,清理地基浮土至中风化基岩。在基岩上形成宽度为10~15米的台阶,台阶平台形成1%的反坡面,以增大堆积体的内摩擦角。
主冲沟自临时拦渣坝起,向冲沟下游方向开掘坝底水沟,支流冲沟开掘坝底水沟与主冲沟坝底水沟相通,形成坝底排水通道系统。水沟盖板采用条石铺砌,留有间隙,以便弃土场内水流可以直接通过坝底水沟流出。
(3)坡底反滤干砌石坝体砌筑
干砌石砌体铺砌前,应先铺设一层厚度为100mm的砾石垫层。砂砾垫层厚度均匀,坡面上干砌石应以一层与一层错缝搭结方式铺砌,砾石垫层的粒径应大于50mm,含泥量小于5,垫层应与干砌石铺砌层配合砌筑,随铺随砌。
块石护坡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应大于25mm,砌石边缘应顺直、整齐牢固。
块石砌体外露面的坡顶和侧面,应选用较整齐的石块砌筑平整。
为使沿石块的全长有坚实支撑,所有前后的明缝均应用小片石料填塞紧密。
在弃土场周围按照设计要求修建截洪沟,阻止洪水对弃土场的侵袭。初步形成新的弃土场防水体系。
平台边坡采用菱形钢筋混泥土格构护坡,即保证了边坡的稳定性,又达到了景观效果。
坝底水沟接下游原有冲沟,断面为1×2m,不得小于原天然冲沟的截面面积;周界截洪沟断面为1×0.8m;平台排水沟断面为0.3×0.4m。
3.2.1 运输方式与排土方式
砌筑用土石采用汽车运输至弃土场。
作业程序为汽车沿公路运输至弃土场边缘,向场内卸废土石,配合以推土机,适合推平(推土机推送距离约为15m)。排土顺序为自排土场后缘向主冲沟推进,逐步形成台阶。
弃土场边缘初始路堤、汽车卸车和调车平台不小于50m40m。
反滤坝顶平台及以上各平台可堆积混合碎石,堆积方式为自下而上,逐层碾压,逐层堆积。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
3.2.2 安全要求及环保要求
汽车排土作业时,需由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排土作业区,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有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对不同类型移动车挡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要求,并按要求作业。
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卸土时,汽车垂直于排土工作线。汽车倒车速度小于5km/h,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撞安全车挡。在排土场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m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作业区,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排土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推土作业。
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1m时速度低于16km/h,50m范围内低于8km/h。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排土作业区照明系统完好,照明角度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不应排土。
排土作业区配备质量合格、适合相应载重汽车突发事故救援使用的钢丝绳(多于4根)、大卸扣(多于4个)等应急工具。
排土作业区,应配备指挥工作间和通讯工具。
排土场与国家铁(公)路干线、航道、高压输电线路的铁塔等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宜为最终堆置高度的1.0~1.5倍。与居住区、村镇、工业场地的距离应大于最终堆置高度的2倍
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
任何人均不应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
未经设计或技术论证,任何单位不应在排土场内回采石材。
排土场运转过程中,排土场关键点应有警示标志、安全保障等措施。
排土场四周防洪、溢洪,场内排水设施。
由于汇水面积较小多彩仿石漆施工工艺,采用截洪沟排洪形式。
排土场与村镇、居住区及其他设施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植被、种植树木,绿化排土场周围山岗及其周围,与临近农用天地形成隔离带。
为了防止闲人及牲畜进入排土场工程悬挑外架脚手架施工方案,在四周设铁丝网围拦。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受大气降水补给,大气降雨时,大部分雨水沿地表汇入冲沟,少部分渗入地下,建筑场地为斜坡地形,利于地表水排泄,而地表粉质粘土属弱透水层,不利于地下水渗透、径流,所以整个场地地下富水性差,水量较小。
治理措施:弃土堆坡前设置反滤体,减少堆坡土体的含水量;弃土场周边及顶部设置断面为1×2m的周界截洪沟;于各分级边坡底部平台设置断面为0.3×0.4m的平台排水沟。从而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