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119-2020 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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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5/T 21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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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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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119-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5/T 2119-2020 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pdf

案、施工方案和拆除方案,并据此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 7.1.5根据水文、气象、地质等资料,拟定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的制造、运输和吊装方案,选取边界 条件和荷载工况,建立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有限元计算分析模型。 7.1.6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宜结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采用极限状态法设计。 7.1.7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设计文件应包括有限元分析模型、计算书、设计说明、相关施工图纸,图 中应标明具体尺寸、标高、水位,

7.1.8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设计时,应综合者 深度等因素,按表3~表5采用钢套箱及钢吊箱 结构的安全等级及不同安全等级对应的重现期。对 同一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的不同部位, 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表3钢套箱围堰安全等级划分

表4钢吊箱围堰安全等级划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含条文说GB 50010-2010表5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荷载与作用重现期

7.2.1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工程应根据主体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7.2.2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结构设计采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强度和稳定性。 7.2.3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可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见公式(1):

式中: %一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工程不应小于1,对于安全 等级为二、三级的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工程不应小于0.9; S。一一承载能力极限状况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或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 十算; Ro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7.2.4应根据水文、气象、地质、通航、围堰内构筑物尺寸等设计资料,确定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型 式及相关高程。 7.2.5对于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工程要求,采用组合的结构型式,如单双壁竖向组合钢套箱及钢 吊箱围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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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状态进行作用效应组合,取其最不利效应组合进行设计,规定于表7中

表7参与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结构计算的各项荷载组合

式中: P—一围堰迎水面动水压力设计值,kN/m; H一水深,m; V一水流速度,采用平均流速,m/s; g重力加速度(取9.81m /s²); w—水的容重,(kN /m²) ; K一—系数,对外侧平面钢板围堰K,=13.3,对外侧肋板型围堰K,=18.9~20.0。 4.4验算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构件的刚度时,不应考虑波浪作用力,其变形值不应超过L/400 4.5作用在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上的重力及摩擦力、静水压力、动水压力、波浪力及施工荷载等 按不同工况进行组合,并按其最不利组合进行结构计算。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8确定。

1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应结合工况进行整体抗浮、抗倾覆及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计算。 对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结构构件的内力和位移应采用一阶弹性分析法进行分析和设计,并按 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构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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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钢套箱围堰整体抗倾覆验算图

G,一一钢套箱围堰自重(kV); Gz——钢套箱围堰上部其它结构自重(kN),如封底混凝土、钢套箱围堰结构中间的灌注混凝 土等; F'钢套箱围堰与土层的摩擦力(kV); Fk一—钢套箱围堰受到的水浮力(kN); 重心位置到钢套箱围堰背水面脚趾距离(m)。

5.13在进行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的抗浮稳定及局部抗 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计算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的抗浮稳定性及各施工阶段的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 包含封底混凝土)自重与水的浮力之比,检查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整体能否满足抗浮要求,具体要求 下: 在进行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抗浮验算时,其抗浮设防水位不应低于施工期最高水位,当封底混 凝土落在岩石地基上,应根据渗透系数来合理确定抗浮设防水位,必要时需进行专项论证,钢 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被洪水淹没的情况下,其抗浮设防水位不应低于钢套 箱及钢吊箱围堰的高度; 在进行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整体抗浮验算时,不应计入土体的摩擦力; 抗浮稳定系数取值不应小于1.10,施工阶段抗浮稳定性验算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措施确保 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抗浮稳定性满足要求。 5.14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封底混凝土厚度设计时,除考虑能保证围堰的正常使用外,还应满足围堰 浮稳定性的要求。 5.15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Na M mex max 9A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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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擦或支撑截面抵抗矩

式中: G——钢套箱围堰自重及施工荷载(kN); E钢套箱围堰受到的水浮力(kN):

T一一钢套箱围堰侧壁总摩阻力和底部端阻力(KV)。 16钢套箱围堰在软弱土层中下沉,当下沉稳定系数大于1.5或在下沉过程中遇到特别软弱土层日 安公式(8)进行下沉稳定性验算:

式中: Ksts——下沉稳定系数,取0.8~0.9; G一钢套箱围堰自重(kV); Fk—钢套箱围堰水浮力标准值(kV); F一一钢套箱围堰总摩阻力标准值(kN); Rs一一钢套箱围堰地面地基土的极限承载力之合(KV)。 7.6.17应根据钢套箱围堰施工期内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分别计算围堰的整体抗浮和抗沉,并验算封底 昆凝土强度。 7.6.18双壁钢套箱围堰兼作施工平台时,应根据施工荷载对围堰结构进行验算。

7.7钢吊箱围堰设计及构造要求

7.7.1钢吊箱围堰按结构可分为双壁钢吊箱围堰与单壁钢吊箱围堰。 7.7.2钢吊箱围堰施工时,应分析围堰对桩基稳定性和水平位移产生的影响。 7.7.3 钢吊箱围堰内壁尺寸宜比基础大0.1m0.2m。当围堰壁板作为承台模板时,应考虑围堰准确 定位的条件以及对承台位置的影响。 7.7.4钢吊箱围堰结构主要由底板龙骨、底板、侧板、内支撑、吊挂系统及封底混凝土等组成。 7.7.5钢吊箱围堰侧板可由壁板、竖向加劲肋、横向加劲肋组成。 7.7.6双壁钢吊箱围堰侧板内外壁板间应设置水平桁架或实腹式横隔板,必要时设置竖向隔舱板。 7.7.7 吊箱围堰底板根据施工条件可选用钢结构底板或钢筋混凝土底板。 7.7.8钢吊箱围堰侧板之间、侧板与底板之间的拼缝应连接可靠、严密不漏水。 7.7.9钢吊箱围堰内支撑可选用钢管、型钢或桁架结构。 7.7.104 钢吊箱围堰吊杆可采用精轧螺纹钢、钢吊带、型钢等多种型式,其力学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7.7.11 钢吊箱围堰顶部设计高程应比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0.5m0.7m,近海水域施工 的围堰顶部高程尚应计入10年一遇最大波浪高度一半的影响。 7.7.12 钢吊箱围堰底板顶面设计高程应根据承台底面高程及封底混凝土厚度确定。 7.7.134 钢吊箱围堰设计的内外水压差应综合考虑施工计划、结构安全及经济性等因素经计算确定。 7.7.14钢吊箱围堰的计算工况根据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确定,可分为吊装、浮运、下沉、封底、抽水, 基础混凝土浇筑、拆除等主要工况。 7.7.15吊箱围堰采用整体浮运就位时,干高度应不小于3.0m,浮运速度不宜大于0.5m/s,并应 验算其浮运时的浮体稳定性、拖航及推作用点的结构强度和刚度等。 7.7.16双壁钢吊箱围堰水中定位的锚锭系统应进行专项方案设计,围堰定位时系缆点的局部结构应进 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7.7.17吊箱围堰采用整体或整节段吊装时,应选择合理的吊装方式,并进行详细的吊装系统设计,吊 装的计算荷载应计入冲击效应。吊耳、吊具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0,工具索安全系数应不小于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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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8应根据吊箱围堰施工期内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分别计算围堰整体抗浮和抗沉,并验算封底混凝 土强度。 7.7.19双壁钢吊箱围堰兼作施工平台时,应根据施工荷载对围堰结构进行验算。 7.7.20小型或不采用整体吊装的钢吊箱围堰设计时,宜考虑利用钻孔作业平台搭设围堰的拼装平台, 并利用钻孔桩钢护筒作为下放钢吊箱围堰的支撑桩。 7.7.21钢吊箱围堰吊挂系统的强度和刚度应满足受力计算要求,对大型钢吊箱围堰的吊挂系统应进行 专门设计

焊接作业区的环境温度应大于OC; 焊件接口100mm范围内不得有水、油、锈等杂物。 8.1.8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施工前应调查河床底部地形、地质状况,必要时对河床进一步处治,以 确保围堰施工的顺利进行。 3.1.9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在落至河床前,应采取措施确保河床基底承载力满足要求,必要时采取相 应的加固措施。 8.1.10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施工时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制订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3.2.1钢套箱围堰按施工工艺可分为现场组拼就位、异位组拼后整体运输就位。

8.2.2钢套围堰施工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套箱围堰的施工方案应与设计方案同时确定,并按确定方案对套箱围堰在制造、运输、安装及 使用过程中的受力情况进行分析计算,确保结构安全; 套箱围堰制造应编制专项加工制造方案; 套箱围堰施工前应实测河床标高,对影响套箱围堰下沉着床的局部河床或其它障碍物应及时清 除或整平。 2.3钢套箱围堰宜在工厂内分块制造,依次组拼成整体。其加工制造、质量及检验评定应符合

除或整平。 8.2.3钢套箱围堰宜在工厂内分块制造,依次组拼成整体。其加工制造、质量及检验评定应符合 GB50205、GB50214、GB50021的相关规定。 8.2.4钢套箱围堰块段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套箱围堰分块尺寸应满足吊装、运输、堆放要求; 一采用陆路运输时,不应超宽超长超载;不能细分的特殊构件运输应做好相应的交通协调工作, 做好警示标识,防止交通事故; 一采用船舶运输时,应按船舶装载要求进行堆放,确保运输船舶的航行安全; 一先拼装的围堰块段应堆放在上层,结构薄弱的块段应单独堆放; 围堰块段在汽车或船舶上堆放运输时,应做好捆绑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倾覆滑动。 8.2.5钢套箱围堰现场分块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围堰底节拼装所用的支承平台应测量找平; 一发生变形的钢构件应在组拼前进行矫正; 一围堰侧板应先试拼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焊接块段拼缝; 组拼前应彻底清除连接接触面和焊缝边缘每边30mm范围内铁锈、氧化皮、毛刺、污垢、冰雪 等,并露出钢材金属光泽; 围堰组拼应分区对称进行,并及时进行测量复核,防止拼装误差单侧累积超过规定值; 工地焊接前应准备临时工作架、焊接设备、焊接电源、焊接材料、通风设备、CO2焊所用防风 棚架; 工地焊接应满足风力<5级,温度≥5℃,湿度≤80%等环境要求,雨天不得焊接,否则应采 取措施。 8.2.6钢套箱围堰内支撑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围堰内支撑安装顺序:围堰侧板上放出内支撑中心线一安装内框梁一安装内支撑; 一内支撑安装时,应使水平撑杆中心在同一平面内,水平撑杆应顺直,避免偏心受压; 一内支撑及围擦应与围堰侧板密贴焊牢,确保受力安全。 8.2.7钢套箱围堰导向结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导向结构中心线应与钢护筒径向一致,并与钢护筒间留有小量空隙; 一导向结构尺寸应根据护筒实测位置和倾斜度作适当调整,既能使围堰顺利下放,又能保证围堰 定位偏差在规范要求之内。 8.2.8钢套箱围堰下放设施包括主吊点、吊杆及锚梁、液压千斤顶、升降梁等吊挂系统,其安装应符 合下列规定: 一主吊点应焊在围堰侧板竖向主肋上,通过吊杆与分配梁相连,吊杆可采用精轧螺纹钢筋或其它 钢结构吊杆; 一液压千斤顶性能应满足施工要求。 8.2.9钢套箱围堰异位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套箱围堰异位分块分段拼装场地应选择能够满足围堰整体出运方式的场地; 钢套箱围堰整体拼装宜采用钢支墩组成拼装平台进行分块组拼,钢支墩的高度及摆放位置应严

8.2.4钢套箱围堰块段运输应符合下列规

套箱围堰分块尺寸应满足吊装、运输、堆放要求: 采用陆路运输时,不应超宽超长超载;不能细分的特殊构件运输应做好相应的交通协调工作, 做好警示标识,防止交通事故; 采用船舶运输时,应按船舶装载要求进行堆放,确保运输船舶的航行安全; 先拼装的围堰块段应堆放在上层,结构薄弱的块段应单独堆放; 围堰块段在汽车或船舶上堆放运输时,应做好捆绑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倾覆滑动

围堰底节拼装所用的支承平台应测量找平; 发生变形的钢构件应在组拼前进行矫正; 一围堰侧板应先试拼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焊接块段拼缝; 组拼前应彻底清除连接接触面和焊缝边缘每边30mm范围内铁锈、氧化皮、毛刺、污垢、冰雪 等,并露出钢材金属光泽; 围堰组拼应分区对称进行,并及时进行测量复核,防止拼装误差单侧累积超过规定值; 工地焊接前应准备临时工作架、焊接设备、焊接电源、焊接材料、通风设备、C02焊所用防风 棚架; 工地焊接应满足风力<5级,温度≥5℃,湿度≤80%等环境要求,雨天不得焊接,否则应采 取措施。 3.2.6钢套箱围堰内支撑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围堰内支撑安装顺序:围堰侧板上放出内支撑中心线一→安装内框梁一安装内支撑; 内支撑安装时,应使水平撑杆中心在同一平面内,水平撑杆应顺直,避免偏心受压; 一内支撑及围应与围堰侧板密贴焊牢,确保受力安全。 .2.7钢套箱围堰导向结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地焊接应满足风力<5级,温度≥5℃,湿度≤80%等环境要求,雨大不得焊接,否则应采 取措施。 8.2.6钢套箱围堰内支撑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围堰内支撑安装顺序:围堰侧板上放出内支撑中心线一安装内框梁→安装内支撑; 内支撑安装时,应使水平撑杆中心在同一平面内,水平撑杆应顺直,避免偏心受压; 一内支撑及围应与围堰侧板密贴焊牢,确保受力安全。 8.2.7钢套箱围堰导向结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导向结构中心线应与钢护筒径向一致,并与钢护筒间留有小量空隙; 导向结构尺寸应根据护简实测位置和倾斜度作适当调整,既能使围堰顺利下放,文能保证围堰 定位偏差在规范要求之内。 8.2.8钢套箱围堰下放设施包括主吊点、吊杆及错梁、液压千斤顶、升降梁等吊挂系统,其安装应符

8.2.6钢套箱围堰内支撑安装应符合下列

8.2.9钢套箱围堰异位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套箱围堰整体拼装宜采用钢支墩组成拼装平台进行分块组拼,钢支墩的高度及摆放位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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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钢套箱围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设置; 钢套箱围堰应分区分块对称拼装,并选择合理的合拢口进行合拢,确保围堰拼装尺寸满足设计 及规范要求。 .2.10钢套箱围堰采用船台滑道下水浮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支墩的高度应满足船台小车的进出高度,钢支墩的间距及大小应满足围堰结构局部受力和拼 装场地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船台小车溜放的最低点水深应比围堰结构自浮时的吃水深度及小车高度之和大1.0m以上; 钢套箱围堰溜放的牵引装置应安全可靠,牵引力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5。

8.2.14钢套箱围堰整体船运应符合下列规

钢套箱围堰采用船舶整体运输时,应对船舶甲板进行结构验算和加固,围堰尺寸较大、单艘船 舶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采用两艘相同规格和型式的船舶组合后运输; 钢套箱围堰运输船舶应配置足够动力的拖轮进行拖航,或选择自带动力的船舶进行运输; 钢套箱围堰运输到墩位后,浮吊就位并起吊围堰入水,借助桩基或锚锭系统进行定位后下沉着 床。

8.2.15钢套箱围堰下沉定位应符合下列规

箱围堰下沉前应做好下列

1 围堰下沉前应探明河床状况,必要时应对围堰范围内,及围堰范围之外一定距离内的河床 底部进行清理,清理时应确保河床平整度、标高等满足后续围堰施工的要求; 2 完成围堰初步定位,围堰平面位置及垂直度满足初步定位要求,检查焊缝质量和有无渗漏; 围堰范围内河床面应清理干净杂质、铁件及大型混凝土块,光板岩河床的围堰基槽应升挖 清理到设计标高; 4 做好围堰平面定位控制点及高程控制标尺,在围堰顶面放出围堰纵横轴线; 5 检查起吊、下放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故障: 采用侧板隔舱浇筑混凝土或注水的方法辅助下沉时,应做好混凝土供应保障和抽水设备的 配置; 7) 围堰下沉应结合专项施工方案验算下沉过程中的安全性。 b 向双壁围堰隔舱内注水或浇筑混凝土时,各舱之间及舱内外的水头差、隔舱内混凝土浇筑速度 和高度应控制在设计规定的范围之内; C 钢套箱围堰采用吊挂系统下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围堰各吊点应同步、缓慢升降,避免围堰受扭: 2) 围堰底距河床表面1.0m时,应对围堰进行精确定位后再快速下沉着床; 3 围堰依靠自重不能下沉到设计标高时,应采取吸泥、压重、隔仓内浇筑混凝土或注水等措 施,以增加自重; 4 围堰下沉就位后,应对围堰位置、倾斜度进行复测。 .16钢套箱围堰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封底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钢护筒外壁及围堰内壁表面附着物; 一封底混凝土顶面标高应采用网格化点位测量,网格间距不宜大于3m,当封底混凝土顶面接近 设计标高时,测点应加密至1m; 封底混凝土的有效厚度不得小于围堰设计计算的最小封底厚度值: 一封底混凝土的和易性、扩展度与凝固时间应满足施工要求; 一对底部有高差的围堰,应采取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浇筑; 一封底混凝土的浇筑采用优先采用导管加漏斗的方式进行浇筑,浇筑前应结合混凝土性能,对下 料点进行详细布置; 一封底混凝土施工时严格控制顶面标高,待抽水后采用等强度混凝土找平; 一测量绳使用前应进行标定,测量铊应使用比重铊,使其能准确测定混凝土顶面标高; 一合理布置混凝土灌注导管,确保不留盲区; 钢套箱围堰刃脚底口为岩层或浅薄覆盖层时,围堰封底前应先在围堰外侧抛填沙袋进行封堵: 防止围堰内侧封底混凝土流出; 一套箱围堰刃脚底口为软弱覆盖层时,按常规方式进行封底作业; 一套箱围堰封底前,应先在围堰侧板上对称开设连通孔,以保证围堰内外无水位差。 .17封底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封堵围堰侧板连通孔,开始围堰抽水,并加强对围堰变形的

8.2.16钢套箱围堰封底应符合下列规

8.2.18钢套箱围堰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围堰拆除前应先向围堰内注水或在侧板上开连通孔,使内外水头差为零; 围堰拆除应按先上后下、先支撑后侧板的顺序进行。

8.3.1按施工工艺可分为现场组拼就位、异位组拼后整体运输(浮运)就位。 8.3.2施工前准备工作应符合 8.2.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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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宜根据结构特点在工厂内分段分块制 8.3.4块段运输应符合8.2.4的规定。 8.3.5现场分块拼装应符合8.2.5的规定。 8.3.6内支撑安装应符合8.2.6的规定。 8. 3. 7 导向结构安装应符合8.2.7的规定 8.3.8 下放设施安装应符合8.2.8的规定。 8.3.9异位拼装应符合8.2.9的规定。 8. 3. 10 整体浮运应符合8.2.13.的规定。 8. 3. 11 整体船运应符合 8. 2. 1 4 的规定 8.3.12 宜设置吊挂系统 吊挂系绕的设置 取其他措施增加围堰抗 能力 人

8.3.17封底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钢吊箱体系转换。

围堰拆除应按先上后下、先支撑后侧板的顺序进行

9.1.1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施工前,应按相关要求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需要进行论证的专项施工方 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论证。 9.1.2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实施前,应按相关要求办理各种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以书面的型式进 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进行签学确认后,方能实施。 9.1.3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施工应保证围堰内主体结构的施工空间,并设置足够的人员上下安全通道, 9.1.4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应结合工况进行整体抗浮、抗倾覆及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

9.2.1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在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应考虑底部河床冲刷对围堰的影响,必要时采取措 施确保围堰施工及使用过程的安全。 9.2.2工程场地的地质、水深、水位及水流速度,近海水域尚需考虑潮汐、波浪的影响。 9.2.3当与永久结构结合时,且位于腐蚀环境作用的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钢材质量等级宜适当提高。 9.2.4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设计时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各工况下围堰所承受的重力及冲击力、水压力、 风力、波浪力、船舶和漂浮物撞击力、温度等作用和组合,并据此进行围堰各部位的结构设计。 9.2.5封底混凝土施工后,在抽水前应复核冲刷情况及抗浮稳定计算是否与原设计计算相符。

9.3.1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应根据施工和使用期限及环境腐蚀类型、腐蚀等级做防腐设计。 9.3.2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对耐腐蚀有特殊要求时,宜采用Q235NH、Q355NH和Q415NH牌号的耐候结 购钢,其性能和技术条件应符合GB/T4171的规定。 9.3.3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符合下列情况时:施工周期较长、使用环境腐蚀类型复杂、腐蚀等级较高、 需置留在具有防腐设计的永久结构中,应考虑其耐久性及对永久结构防腐的影响,并做相应的防腐设计, 9.3.4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的防腐设计应贯彻适用、经济的原则,并结合围堰使用情况,可采用表面 涂装、增加腐蚀余量等方法。

或施工的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顶部高程尚应计入10年一遇最大波浪高度一半的影响。 9.4.2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采用整体浮运就位时,千眩高度应不小于3.0m,浮运速度不宜大于 .5m/s,并应验算其浮运时的浮体稳定性、拖航及顶推作用点的结构强度和刚度等。 9.4.3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浮运前应详细调查围堰浮运航线的距离、宽度及深度,并根据航线深度核 算围堰浮运时的吃水深度,必要时采取措施增加自浮力减小吃水深度。

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应在工厂内分块制造,依次组拼成整体。其加工制造、质量及检验评定应符 0205、GB50214、GB50021的相关规定。

10.2钢套箱围堰拼装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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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钢套箱围堰节段拼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

10.3钢套箱围堰下沉就位及封底后质量验收

箱围堰下沉就位及封底后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

a)围堰底平面平均高程、封底混凝土 爱K: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表10钢套箱围堰下沉就位及封底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1内支撑施工质量标准

表12封底混凝土施工质量标准

10.4钢吊箱围堰拼装质量检验

钢吊箱围堰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吊箱围堰拼装质量检验除应符合10.2.1的规定外DB11/T 916-2012 废胎橡胶沥青路用技术要求.pdf,围堰吊杆及底板拼装尚应符合表13的 定;

DB45/T2119—2020b)钢吊箱围堰下沉就位及封底质量检验应符合10.3.1的规定:c)钢吊箱内支撑及封底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符合10.3.2的规定。表13钢吊箱围堰底板及吊杆拼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吊杆在底板处的安装位置偏差±50 mm尺量不少于4处2吊杆垂直度1/300测量检查3围堰底板平整度5 mm2m靠尺量,不少于4处4±50 mm测量全检5桩基预留孔直径偏±30 mm测量全检10.5钢吊箱围堰下沉就位及封底后质量验收10.5.1钢吊箱围堰下沉就位及封底合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a)围堰底平面平五均高程、封底混激土厚度、填舱仓混凝起士高度应符金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2)检验方法:测量检查。b)钢吊箱围堰下沉就位及封底表14规定表14钢吊箱围堰下沉就位及封底允许偏差和检验芳法序号项目差启验金方法中心位置箱体高度的1/501底、顶面测量各不少于4处2倾余度/3003平面扭角4顶面、底面高程±20 mm玺少各测量4处5壁板隔舱混凝土填筑高程100mm舱各测量2处测量封底前泥面标际高利封6(宋小于设计封底后混凝土顶面标高,至少封底混薄度核查4处10.5.2钢吊箱围堰内支撑及封底混工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15、表16现定。以表15内支撑施工质量标准序号目允许偏差(mm)1首榭标高±30 2水平支撑允许挠度L/2503两端支座中心位移(加力前) 204两端支座中心位移(加力后)505侧向弯曲矢高1/1500且<10. 06横撑间允许偏差(高程)±50 7横撑间允许偏差(水平间距)±1008支撑安装时间设计要求9开挖超深<20021

表16封底混凝土施工质量标准

11.1.2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监测应结合围堰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监测方案 11.1.3应针对工程特点和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设置监测项目,能较全面反映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 的工作状况,目的明确、重点突出。监测断面和部位选择应有代表性。 11.1.4专项监测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11.1.5在渡汛期间应加密巡视检查工作。当发现变形破坏、漏水严重、底部翻砂鼓水等异常情况时: 应及时处理。

11.2监测内容与方法

11.2.1变形观测基准点、观测点应在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施工前布设。 11.2.2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施工影响范围外,基准点位置应稳定、安全、可靠, 且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2个。 11.2.3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布设支撑前应测读所有变形观测和水位观测的初始值,且初始值应采取不 少于3次的测回。 11.2.4监测宜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测试方法。 11.2.5现场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应满足要求,并应经专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11.2.6仪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合肥市民用建筑楼面保温隔声工程技术要求(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2月),保证仪器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1.2.7钢套箱围堰监测项目应按表17选择。

表17钢套箱围堰监测项目选择

DB45/T2119—202011.2.8钢吊箱围堰监测项目应按表18选择。表18钢吊箱围堰监测项目选择围堰的安全等级监测项目一级二级三级平面位置监测应测应测应测围堰结构垂直度应测应测应测堰壁变形应测测应测壁板应力应测选测底板面板应力选选测支撑轴力应测选测11.3数据处理与应用11.3.1现场的监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使用正式的监测记录表格;监测记录应应的工况描述;管监测数据应整理及时;对监测数据的变化及发展情况险及时分析和评述。11.3.2观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重测。11.3.3监测项目数据分析应结合其他关须目的监测数据和自然环境、况等情况及以往数据进行,并对其发展趋势势做出预测。11.3.4应绘制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位移应力、水位)时间曲线,并应待下列规定:时间曲线道手缓时应进行回归分析;当位移(应力、水位)当位移(应力、水位)时间曲线出现反常急骤变化或位移超过预警值时寸,应分析原因,采取必要安全措施11.4监测管理11.4.1技术成果应包括当日报表、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技术成果提供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宜用文字阐述与绘制小变化曲线或图相结合的型式反映。技术成果应按时报送。11.4.2应定期编写监测分析报告,为钢套箱及钢吊箱围堰施工阶段、汛期阶段和抽水阶段提供全面有效的科学依据。11.4.3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信息反锁置利用专门的基坑工程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查询和管理的一体化以及监测成果的可视化务平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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