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161-2019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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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J)/T 8161-2019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2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于注册执业人员有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停止 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 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责令停止 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是在保留其资格的基础上,禁止其在 定时间内以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从事有关活动。这是属于《行政 处罚法》上规定的行为处罚,即对责任人一定行为的限制。情节 亚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这是属于《行政处罚法》上规定的 资格罚,是对资格的处罚,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后,责任人就不 再具有执业人员的资格,而且条例还同时规定,对于被吊销执业 资格证书的,5年内不予注册。这里的5年内不予注册应当正确 的理解,5年是一个确定的数,也就是说,对于不予注册的期限 就是5年,行政机关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裁量权,有些同志将5年 内不予注册理解为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 为任意确定一个期限,不准责任人注册,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和 规定不予注册的时间的出发点也是不相符合的。当然,5年以后 责任人可以再根据注册执业人员的有关要求,重新通过申请、注 册,再取得执业资格。如果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重大安 全事故的,终身不能再获得注册。这样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实防 上增加了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条件,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审查有 关申请人是否可以取得注册执业资格时,还要审查这个申请人是 否曾经因为其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导致 了重大安全事故。当然,这里的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和申请人的违

9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9.1.1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提出的,均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 立的签认,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施工单位方可 进行施工。 工程变更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涉及消防、人防、环保、 节能、结构等内容的,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情形有:一是图纸出现错、漏、碰 缺等缺陷无法施工;二是图纸不便施工,变更后更经济、方便: 三是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需要:四是施工单 位考虑自身利益,为费用索赔而提出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应 准确把握不同情况,按程序处理。特别是对于工程变更可能造成 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变化要及时评估,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并及 时协商处理。 9.1.3工程变更费用的计算有时简单有时复杂,而且需要时间, 要避免僵持局面出现,通过暂定价作为临时性依据,解决进度款 +顺

9.1.3工程变更费用的计算有时简单有时复杂,而且需要时间, 要避免僵持局面出现,通过暂定价作为临时性依据,解决进度款 支付问题。

9.2.3处理费用索赔应注意“时效”GB/T 12085.23-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23部分:低压与低温、大气温度、高温或湿热综合试验.pdf,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审都要在 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费用确定要依据施工合同所确定的

原则和工程量清单,并与相关方通过协商取得一致

原则和工程量清单,并与相关方通过协商取得一致。

9.4施工合同争议与解除

叫,施工合同争议不可以作为施工单位不继续施工的理由,也不 可以作为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

10.2.2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文件资料应用专门卷柜和档案盒 按单位工程,编目分类进行保存,并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水措施 监理资料不得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 监理文件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通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手续

11.0.2~11.0.6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由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参加。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可邀请设计单位、设备 供应厂商等相关单位参加。 为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 需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并可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设备供应厂商等相关单位参加。此外,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 需要,参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召集的 专题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不仅是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负责人,也是 项目监理机构行政管理的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掌握项目 监理机构内部人员的思想动态,采取定期组织内部会议、个别交 谈等方法,及时处理解决内部出现的问题,以保证监理工作的顺 利进行。如发现问题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告本工程监理单位。 11.0.5项目监理机构应提交报告的种类,一般包括监理规划、监 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等。

13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13.1.1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岗 位分工和相应的职责可参照本标准第四章执行。 13.1.2~13.1.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工作计 划,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方案的职责要求。

13.2.1、13.2.2建设单位委托设备采购服务的,项目监理机构的 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方案,择优选择设备 供应单位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备专业监 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制订设备采购工作的程序和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在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合格的设备制造单位、签 订完整有效的设备采购订货合同的同时,应控制好设备的质量、 价格和交货时间等重要环节。 1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 列步骤开展工作: 1)掌握设计文件中对设备提出的要求,帮助建设单位起 草招标文件,做好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参加对招标单位的考察调研,提出意见或建议,协助 建设单位拟定考祭结论: 3)参加招标答疑会、询标会:

4)参加评标、定标会议。评标条件可以是投标报价的合 理性、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制造质量、使用寿命 和维修的难易及备件的供应、交货时间、安装调试时 间、运输条件,以及投标单位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 质量管理、企业信誉、执行合同能力、投标企业提供 的优惠条件等方面; 5)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合同,参加合同谈判,协助建设单 位签署采购合同,使采购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合同条款准确无遗漏: 6)协助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移交必要的技术文件。 2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 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询价、设备采购的技术及商务谈判 等工作。 合同谈判前,应确定合同形式与价格构成,明确定价原则 成立技术谈判组和商务谈判组,确定谈判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确工作纪律。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谈判报告,进行 同文件整理与会审。 会审时,技术与商务谈判组全体人员参与审查。进行合同会 和会签后,将合同报建设单位审批,审批后协助建设单位签订 司。 2.4采购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设备采购监 工作总结。设备采购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一般应包 采购设备的情况及主要技术性能要求,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13.2.4采购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设备采

理工作总结。设备采购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一般应包 活采购设备的情况及主要技术性能要求,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组成及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

效,出现的问题和建议等。

13.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审查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审香查 合格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备制造单位必须根据制造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向项目 监理机构申报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内容包括采用的生产计划安 排、工艺技术与流程、生产管理的方法、加工设备、工艺装备、 操作技术、检测手段和材料、能源、劳动力组织等情况。专业监 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 检查,审查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审查合格并经总监理 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13.3.4项目监理机构对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 内容:零件制造是否按工艺规程的规定进行,零件制造是否经检 验合格后才转入下一道工序,主要及关键零件的材质和加工工序 是否符合图纸、工艺的规定,零件制造的进度是否符合生产计戈 的要求。 零件是工序形成的产品,其加工质量是该工序的基本要求 也是形成设备整体质量的保证,所以必须加强对零件的加工工序 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进行抽检。 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由设计人员按产品质量特性分级划分的 并列出清单作为设计技术文件。如果没有清单,项目监理机构应 会同设计人员共同协商确认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清单。根据主要

13.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审查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审查 合格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备制造单位必须根据制造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向项目 监理机构申报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内容包括采用的生产计划安 排、工艺技术与流程、生产管理的方法、加工设备、工艺装备、 操作技术、检测手段和材料、能源、劳动力组织等情况。专业监 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 检查,审查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审查合格并经总监理 工程师批准启方可实施

13.3.4项目监理机构对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查应包括以下

关键零部件的清单,生产厂家的检验部门需向项自监理机构提交 主要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将主要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的工艺流程图,每道工 享的质量特性值和质量控制要求,监理方式和抽检的数量和频率 验收标准等编入相应的监理方案

条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检验的要

13.3.5本条明确了项目

检验是对零件的质量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和计量,并 将检验的数据与设计图纸或者工艺规程规定的数据比较,判断质 量特性的符合性,从而鉴别零件是否合格。同时还要及时汇总和 分析零件检验质量信息,为采取纠正措施提供依据。因此,检验 是保证零件加工质量和设备制造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设备制造前,设备制造单位应根据设备采购供货合同、设计 文件、标准规范等要求制定具体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总监理 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设备制造单位报审的检验计划和 检验要求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 单位批准后实施。 设备制造过程中,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 求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项自监理机构依 照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监造方案、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采购 供货合同等要求,对设备制造单位的检验结果进行审核,认为不 符合质量要求时,要求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明确整改或停工、返修或返工、因废品而 重新投料补件等情况对制造进度造成的影响,督促设备制造单位

采取合理的措施追上原定生产计划安排的进度。专业监理工程师 还应掌握不合格零件的处置情况,了解返修和返工零件的情况, 检查返修工艺和返修文件的签署,检查返修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设备制造单位必须按程 予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暂停令,按条文说明的要求提 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设备装配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配合面的配合质 量、零部件的定位质量及连接质量、运动件的运动精度等装配质 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整机总装装配)是指将合格的零件和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按 设计图纸的要求和装配工艺的规定进行定位和连接,装配在一起 并调整模块之间的关系,使之形成具有规定的技术性能的设备。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文件、规范标准、施工计划、检验计戈 和检验要求等文件检查和监督整个设备的装配过程,检查模块和 整机的装配质量、零部件的定位及连接质量、运动件的运动精度 等,符合装配质量要求时予以签认。 13.3.7在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专业监理工程应进行审核,并督 促办理相应的设计变更手续和移交修改函件或技术文件等。对可 能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按设备制造合同约定协商确 定。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设备制造单位对 设备设计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都应经原设计单位签认并出具设 计变更文件后,方可修改。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变更的处理可参照

本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设计变更不应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技术上可行、可靠,功 能上满足使用要求、安全储备,对竣工后的运营与管理不产生不 良影响。设计变更的审批应贯彻事前控制、事后监督、依据合同 界定责任、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

13.3.8本条明确了设备整机性能检测、调试和出厂验收

目监理机构的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签认时,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相应的设备 整机性能检测报告、调试报告和出厂验收书面证明资料。 设备的整机性能检测是设备制造质量的综合评定,是设备出 厂前质量控制的重要阶段。设备制造单位生产的所有合同设备、 部件(包括分包和外购部分),出)前需进行部件或整机总装试验 所有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作为技术资料的 部分存档。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设备的调整测试和 整机性能检测,记录数据,验证设备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 标和质量要求,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项目监理机构签认时,应 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相应的设备整机性能检测报告、调试报告 和出广验收书面证明等质量记录瓷料

13.3.9本条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对设备出厂、待运前防护和包装

检查防护和包装措施应考虑: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 求,主要应包括:防潮湿、防雨淋、防日晒、防振动、防高温、 防低温、防泄漏、防锈蚀、须屏蔽及放置形式等内容。

在设备出厂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 备采取防护和包装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是否符合 输、装卸、贮存、安装的要求,以及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 否齐全,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出厂。 为保证设备的质量,设备制造单位在设备运输前应做好包装 作,制订合理的运输方案。监理工程师要对设备包装质量进行 金查、审查设备运输方案。 3.3.10设备交接工作一般包括箱清点、设备和资料检查与验 文、移交等内容。设备交接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主要问题: 1做好交接货的准备工作 1)设备制造单位应在发运前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建设 单位发出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发运通知后及 时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接货的准备工作,包括通 行道路、储存方案、场地清理、保管工作等; 2) 接到发运通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做好卸货的 准备工作; 3) 当由于建设单位或现场条件原因要求设备制造单位 推迟设备发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及 时通知设备制造单位,建设单位应承担推迟期间的 仓储费和必要的保养费,

1)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建设单位向设备制造单位发出 到货检验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双方代表共同进 行检验:

2)货物清点。双方代表共同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 的包装、外观和件数进行清点。如果发现任何不符 之处,经过双方代表确认属于设备制造单位责任后 由设备制造单位处理解决; 3) 开箱检验。货物运到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尽快 督促建设单位与设备制造单位共同进行开箱检验, 如果建设单位未通知设备制造单位而自行开箱或每 一批设备到达现场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开箱, 产生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双方共同检验货物的 数量、规格和质量,检验结果及其记录,对双方有 效,并作为建设单位向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索赔的证 据。 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制造单位备料阶段、加工阶段、完 十阶段控制费用支出,或按设备制造合同的约定审核进度付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 页目监理机构对于设备制造单位相关费用的支付审核,应明 市职责: 1) 设备制造商职责: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监理工程师 提交付款申请报告,并附上有关单据及其他证明材 料; 2) 项目监理机构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阶段性完成 的制造工作工作量进行核实,核查相关资料是否符 合合同要求,并签注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依据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签署审核意见,并建

2)货物清点。双方代表共同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 的包装、外观和件数进行清点。如果发现任何不符 之处,经过双方代表确认属于设备制造单位责任后, 由设备制造单位处理解决; B 开箱检验。货物运到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尽快 督促建设单位与设备制造单位共同进行开箱检验, 如果建设单位未通知设备制造单位而自行开箱或每 一批设备到达现场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开箱, 产生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双方共同检验货物的 数量、规格和质量,检验结果及其记录,对双方有 效,并作为建设单位向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索赔的证 据。

13.3.11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制造单位备料阶段、加工阶段、完 工交付阶段控制费用支出,或按设备制造合同的约定审核进度付 款,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 项目监理机构对于设备制造单位相关费用的支付审核,应明 确三方职责: 1) 设备制造商职责: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监理工程师 提交付款申请报告,并附上有关单据及其他证明材 料; 2) 项目监理机构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阶段性完成 的制造工作工作量进行核实,核查相关资料是否符 合合同要求,并签注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依据 专业监理工程帅审查意见,签署审核意见,并向建

设单位报送付款申请书及相关支持材料;总监理工 程师签署支付证书; 3) 建设单位职责:核定与批准付款申请书,并按期拨 付相应款项。 13.3.15设备监造工作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按要求负责整理 汇总设备监造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和本单位归档。 设备监造工作总结一般应包括制造设备的情况及主要技术性 能指标,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组成及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出现的问题和建议等。设备 监造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监理 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设备监造监理工作总结

14.1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4.1.1相关服务范围可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管 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服务,并支 相应的服务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期限、服务酬金应在 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 1工程勘祭设计服务工作计划可按下述要求编制: 1)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应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约定的内容相符。如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祭设计任务 书、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勘察成果评估报告等, 并根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情况和项目情况将工程勘察 设计服务内容进行细分,便于进一步落实计划; 2)工程勘祭设计服务程序:可按管理工作的不同特性和 具体任务进行编制,一般用工作流程图表示,以表示 各任务或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程 序主要包括质量控制程序、进度控制程序、费用控制 程序、合同管理程序等; 3)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措施:针对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内容 和程序制定落实措施,包括内容、手段、工具及其他 保障措施等; 4)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制度:主要包括工作检查制度、计

划执行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协调制度、考核制度等。 工程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程 作任务和要求。 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时需注意的事项: 1 明确勘祭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性质、拟建 地点、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的限制条件等: 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 3) 提出对勘祭设计成果的要求,包括提交内容、提交质 4 量和深度要求、提交时间、提交方式等。 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时需注意的事项: 1)选择方式。例如: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是国际 招标还是国内招标;是设计竞赛还是方案征集等。当 然,选择方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拟委托的勘察设计任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阶段设 计的深度,各阶段设计的设计者、优化者和相互间的 衔接方式,与专业设计的关系和管理模式: 3) 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及信誉度: 4) 团队经验和人员资格要求: 5) 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服务精神: 6) 各阶段工作的进度要求; 7) 费用预算和使用计划; 8)合同类型。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谈判、签订时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任务书的要求,在合同谈判

订立过程中,进一步对工程勘祭设计工作的范围、深 度、质量、进度要求予以细化: 2)由于地质情况、政府审查或工程变化造成的工程勘察 设计范围变更,应在合同中界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 相应义务; 3) 明确勘察设计费用的包括范围,并根据工程特点来确 定付款方式; 4) 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配合其他工程参与 单位的义务; 5) 强调限额设计,将施工图预算控制在项目概算中;鼓 励设计单位采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优化,并以此 制定奖励措施。 14.1.3对勘察方案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勘察技术方案中工作内容与勘察合同及设计要求是否相 符,是否有漏项或几余: 2勘察点的布置是否合理,其数量、深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 计要求; 3各类相应的工程地质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是否合理,是 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4勘察重点是否符合勘察项目特点,技术与质量保证措施是 否还需要细化,以确保勘祭成果的有效性: 5勘察方案中配备的勘察设备是否满足本项目勘祭技术要 求; 6勘察单位现场勘察组织及人员安排是否合理,是否与勘察

进度计划相匹配; 7勘察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 14.1.4对于工程现场勘察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计量,要求勘察单 应做好设备、仪器计量使用及检定台账,并不定期检查相应的检 定证书。发现问题时,应要求勘祭单位停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勘 祭设备、仪器,直至提供相关检定证书后方可继续使用。 工程监理单位对现场、室内试验人员以及设备、仪器计量的审查 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勘祭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从事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 制度。工程勘察企业应当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钻探、取样的 机具设备,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及测量仪器等应当符合有关规范 规程的要求。 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是指钻探设备机长、 记录人员和室内实验的数据签字和审核人员。一般情况下,要求 具有上岗证的操作人员包括岩土工程原位测试检测员、室内试验 检测员和土工试验上岗人员等。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勘察工作 开始前,对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的主要操作人员进行审 查,核对上岗证,并要求勘祭作业时随身携带上岗证以备查。 对于工程现场勘祭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计量,要求勘祭单位 故好设备、仪器计量使用及检定台账,并不定期检查相应的检定 证书。发现问题时,应要求勘察单位停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勘察 设备、仪器,直至提供相关检定证书后方可继续使用。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工程地质勘祭范围、内容是否准确、齐全; 2钻探及原位测试等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及勘探操作工艺、 现场记录和勘探测试成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水、土、石试样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是否得当: 5 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是否全面: 6 物探方法的选择、操作过程和解释成果资料: 7 检查水文地质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及成果资料; 勘察单位操作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勘察单位内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4.1.6 工程监理单位在检查勘祭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时的主要工 作: 1审核勘察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勘察合同的约定,是否与勘察 设备方案相符; 2记录实际勘祭进度,对不符合进度计划的现象或遗漏处予 以分析,必要时下发通知,要求勘察单位进行调整: 3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勘察中存在的进度问题; 4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监理单位方可签署勘察费用支付 申请表及勘祭费用支付证书: 1)勘察成果进度、质量符合勘察合同及规范标准的相关 要求; 2)勘察变更内容的增补费用具有相应的文件,如补充协 议、工程变更单、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等;

4)勘祭费用支付申请符合审批程序要求。 14.1.7勘察成果报告深度应符合国家、地方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相 关文件要求,同时需满足工程设计和勘察合同相关约定的要求。 此外,勘祭文件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 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勘察文 件深度的一般要求如下: 1岩土工程勘祭应止确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 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并通过对原始资料的整理、检香查和分析,提 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建议合理的勘察报告; 2勘察报告应有明确的针对性;详勘阶段报告应满足施工图 设计的要求; 3勘祭报告一般由文字部分和图表构成; 4勘察报告应采用计算机辅助编制。勘察文件的文字、标点 术语、代号、符号、数字均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5勘察报告应有完成单位的公章(法人公章或资料专用 章),应有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签 章。图表均应有完成人、检查人或审核人签字。各种室内试验和 原位测试,其成果应有试验人、检查人或审核人签字,当测试、 试验项目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时,受托单位提交的成果还应有该单 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章。 助察评估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在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应以项目 的审批意见、设计要求,标准规范、勘察合同和监理合同等文件

为依据,与勘祭、设计单位保持沟通,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限内 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的勘察成果评估结论一般包括:勘察成果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勘察任务书要求;勘察成果依 据是否充分;勘祭成果是否真实、准确、可靠;存在问题汇总及 解决方案建议;勘察成果是否可以验收等。 14.1.9工程监理单位在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时的主要工 作: 1审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各阶段设计进度是否符合设 计进度计划、设计合同的约定和项目总体计划。发现问题时,及 时通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予以调整,确保各阶段、各出图节点计 划的完成,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2审查各阶段专业设计进度完成情况,是否满足各阶段设计 进度计划,对不符合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必要时下发通知 要求调整专业设计进度; 3在各阶段设计完成时,要与设计单位共同检查本阶段设计 进度完成情况,对照原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商量制定对策,并 调整下一阶段的进度计划; 4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设计中存在的进度问题; 5工程监理单位签署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及设计费用证书 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成果进度、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及规范标准的相关 要求; 2)设计变更内容的增补费用具有相应的文件,如补充协

议、工程变更单、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等 3) 各项支付款项必须符合设计合同支付条款的规定; 设计费用支付申请符合审批程序要求

3)各项支付款项必须符合设计合同支付条款的规定; 4)设计费用支付申请符合审批程序要求。 .1.10审查设计成果主要审查方案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 ,初步设计是否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 计要求。 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在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对设计 作成果的评估可不区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只 具一份报告即可。 评估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设计深度及与设计标准符合情况的评估: 2对设计任务书完成情况的评估。包括: 1)设计成果内容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有遗漏; 2)设计成果的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配套情况是否符合设 计任务书提出的关于工程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的要 求; 3)设计成果是否满足设计基础资料中的基本要求,如气 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 等; 4)设计成果质量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科学、 合理、可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各专业设 计文件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和遗漏; 5)设计成果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中提出的相关政府部门 对项目的限制条件,无其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

14.1.10审查设计成果主要审查方案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

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建筑高度等; 6)设计概算、预算是否满足建设单位既定投资目标要求; 7)设计成果提交的时间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3对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的评估。一般是指对规 划、国土资源、环保、卫生、交通、消防、抗震、水务、民防、 绿化市容、气象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意见的落实情况的评估。 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评估报告最后需将各 阶段设计成果审香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汇总,提交 设计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调整或修改,以确保设计文件的 贡量。此外,工程监理单位还应根据自身经验、专家意见,针对 项目特点及设计成果提出建议,以供建设单位决策。工程监理单 立在评估报告中列出的存在问题,宜分门别类,便于各方能有销 对性地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建议需从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可 买施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在提供建议的同时,宜提出该 建议对相应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影响程度,便于建设单 位决策

目标内,防止投资规模扩大或出现漏项现象,从而减少投资风险 带来的负面影响。 工程监理单位对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审查中,应对项目的 工程量、工料机价格、费用计取及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 适用范围等各方面进行审核,确保概算和预算的准确性。当概算

14.2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14.2.1由于工作的可延续性,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一般宜委托 司一家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保修期阶段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应在 监理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限和服务酬金双方协商确定。工程保修 价段服务期限应注意与国家法定的建设工程保修期限的区别。 14.2.4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 陷的处理,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在检查过程中,对质量问题与缺陷原因进行详细分析,确

司一家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保修期阶段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应在

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及时做好记录: 2对于一般工程质量缺陷,可由工程监理单位直接通知施工 单位保修人员进行保修; 3对于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问题,则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分析原因,确定修复处 理方案。修复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监理单位,经总监理 工程师审批后,由监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4若修复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工程监理单位应书面 通知建设单位,并建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费用由 责任者承担; 5施工单位整改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整改内容复查,并做 好复查记录。 14.2.5工程监理单位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修 复费用核实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修复费用核实应以各方确定的修复方案作为依据; 2修复质量合格验收后,方可计取全部修复费用; 3修复建筑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价格应按正常的市场 价格计取,所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数量一般按实结算 也可按相关定额或事先约定的方式结算。

16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说明

16.2监理基本用表且录

1)本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授予的 权限,针对施工单位出现的各种问题,向施工单位所发 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本表。 项目监理机构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除施工人员 能够即时改正的事项),也应采用此表予以确认: 2) 本表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 般问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重大问题应由总 监理工程师或经其同意后签发: 3) “事由”应填写通知内容的主题词,相当于标题: 4 )“内容”应针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设 计要求、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 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提出纠正施 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的违规、违章行 为的指令和要求。应写明发生问题的具体部位、具体内 容,并写明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依据。必要时,应补充 相应的文学、图纸、图像等作为附件进行具体说明:

5)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单》后,应使用《监理通知回 复单》回复,并附相关资料。

A.0.4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1)本表用于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单 位工程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指 令的用表。采用本表表明施工质量的问题或缺陷已经形 成,需要施工单位采取返工等措施进行整改; 2) 施工单位收到《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后,应使用《工 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回复单》回复,并附相关资料。

附件中的其他一般为检测资料、会议纪要等

1)本表适用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要求停工处理的事 件; 2)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暂停令: 3 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并应注明停工的原因、部位、范围 和停工期间的要求。

1)本表是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 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督活动的实时记录: 2) 施工情况包括旁站部位的施工作业内容,施工单位质检 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机械、 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数量等记录,关键部位、关键

工序的施工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执行等情况; 3 处理情况是指旁站人员对于所发现问题的处理: 4) 本表为项目监理机构记录旁站工作情况的通用表式。项 目监理结构可根据需要增加附表

1)本表适用于导致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 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审请,并且其复工报审表及相 关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同意 或要求施工单位复工;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 因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在 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 单位复工; 3)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 使用《工程复工报审表》申请复工;项自监理机构应对 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 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复工报审表》予以审核,并报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 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接到《工程复工令》后组 织复工; 4)本表内必须注明复工的部位和范围、复工日期等,并附 《工程复工报审表》等其他相关说明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1)本表除用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及施工组 织设计专项)发生改变后的重新报审外,还可用于对危 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整改方案的报审及重 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四新技术的工艺方法和 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的报审; 2)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批同意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后,与施工组织设计报审 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3)对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均 应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报送项目监 理机构审核; 4)对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整改方案的报 审,在证明文件中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各方共同认可的书面意见。 2工程开工报审表 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项目开工报审时的用表; 2)表中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名称应与施工图中的工程名称 一致; 3)表中证明文件资料是指能够证明已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 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 查记录表、主要材料、设备的准备情况、现场临时设施 等的准备情况说明);

1) 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项目开工报审时的用表: 2)表中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名称应与施工图中的工程名称 一致; 3)表中证明文件资料是指能够证明已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 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 查记录表、主要材料、设备的准备情况、现场临时设施 等的准备情况说明); 4)施工合同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的,同时开工的单位工程 只填报一次,多个单位工程开工时间不一致时,则每个

单位工程都应填报一次; 5)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标准6.2.7条款中所列条件审核 后签署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开工令: 6)本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本表用于工程因各种原因智停后,停工原因消天后,施 工单位准备恢复施工,向监理单位提出复工申请时的用 表; 2) 工程复工报审时,应附有能够证明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相 关文件资料。包括相关检查记录、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及其落实情况、会议纪要、影像资料等; 3) 当导致暂停的原因是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时,整改 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共同 认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其中涉及建设工程鉴定的文件必 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4)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后,经专业监 理工程师按照停工指示或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工程暂 停令》指出的停工原因进行调查、审核和评估,并对施 工单位提出的复工条件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 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是否同意电请的批复。

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本表适用于各类分包单位的资格报审,包括劳务分包和 专业分包报审时的用表; 2)在施工合同中已约定由建设单位(或与施工单位联合)

召标确定的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可不再报审; 3)分包单位的名称应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填写; 4)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文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 格证书等。还应包括: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 外)企业在国内施工工程许可证、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 范围等证明资料。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应注意资质年审合 格情况,防止越级分包; 5)分包单位业绩材料是指分包单位近三年完成的与分包工 程内容类似的工程及质量情况 3.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本表用于施工单位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 送项目监理机构复核确认: 2)测量放线的专业测量人员资格(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 及测量设备资料(施工测量放线使用测量仪器的名称、 型号、编号、校验资料等)应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 3)测量依据资料及测量成果: (1)平面、高程控制测量:需报送控制测量依据资料、 控制测量成果表(包含平差计算表)及附图: (2)定位放样:报送放样依据、放样成果表及附图; 4)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后, 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复。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标准规范有 关要求,进行控制网布设、测点保护、仪器精度、观测 规范、记录清晰等方面的检查、审核,意见栏应填写是

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可不再报审; 3)分包单位的名称应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填写; 4) 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文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 格证书等。还应包括: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 外)企业在国内施工工程许可证、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 范围等证明资料。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应注意资质年审合 格情况,防止越级分包; 5)分包单位业绩材料是指分包单位近三年完成的与分包工 程内容类似的工程及质量情况

B.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否符合技术规范、设计等的具体要求,重点应进行必要 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 认。 .0.6 试验室资格报审表 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应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填写: 2)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临时 或标养室也应按此表申报: 3) 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的试验室也应由施工单位填报此表: 4)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的资格证书应作为此表附件一同申 报。 .0.7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1)质量证明文件指:生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性能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应 有商检的证明文件;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有相应 资质机构的鉴定文件。如无证明文件原件,需提供复印 件,但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加盖证明文 件提供单位公章; 2)自检结果指:施工单位对所购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 质量证明资料核对后,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实物 及外部观感质量进行验收核实的自检结果; 3)由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并由三方在箱检查记录 上签字; 4)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 行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应形成记录JC/T 2289-2014 聚苯乙烯防护排水板,并由各方代 表签字认可。 B.0.8施工机械和设施/计量设备报审表 1) 施工机械和设施主要是指施工单位用于工程施工所需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等 设施; 2)分包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和设施/计量设备应通过施工 单位报送。 B.0.9 报审、报验表 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必须经施工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向项目

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必须经施工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向 监理机构报验。

B.0.10分部工程报验表

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表》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及功 能检验(检测)报告等

1)本表用于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单》或《工程质量 整改通知单》后,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 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回复意见时的用表; 2)需要说明的情况应根据《监理通知》或《工程质量整改 通知》的要求,简要说明落实整改的过程、结果及自检 情况,必要时应附整改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检查记录、 对应部位的影像资料等:

3)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后,一般可由原 发出通知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整改情况和 附件资料进行核查,认可整改结果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 理工程师签认。 B.0.1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 )一个工程项目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时,则每个单位工程 都应填报一次: 2)表中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 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单位工程质量控制 资料,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主要使用功能 项目的抽查结果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 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B.0.13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1)本表适用于施工单位申请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 工结算款、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支付时的用表: 2)本表中附件是指与付款申请有关的资料,如已完成合格 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价款计算及其他和付款有关的证明 文件和资料。 B.0.14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1)工程进度计划的种类有总进度计划、年、李、月、周进 度计划及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等,报审时均可使用本表; 2)施工单位报审的总体进度计划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 审批,并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及单位公章齐全; 3)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按照

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分别编制各单位 工程的进度计划,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4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总体进度计划提 交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予以 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本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包括建设、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互之间的日 常书面工作联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工作联系的内容 包括:告知、督促、建议等事项; 2)发出单位有权签发的负责人应为:建设单位的现场代 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设计单位的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其他参建单位 的有关负责人等。 C.0.4第一次工地会议印模签名字样留存表

建设单位授权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 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当面签署第一次工地会议 印模签名字样留存表,严禁提前签署或代签。由建设单位授权代 表负责核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建设单位授权代表应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的委托 人代表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发包人代表。 更换建设单位授权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项自经理中任何一人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手续后, 参照第一次工地会议印模签名字样留存表重新填写更换人员后的 印模签名字样留存表NB/T 42145-2018 全钒液流电池安装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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