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 ) - 住建部公开版去水印.pdf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 ) - 住建部公开版去水印.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8.6 M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资源ID:218946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 ) - 住建部公开版去水印.pdf

荷载无法维持稳定或锚头位移6h内不收敛

尚应进行自由段长度符合性验算,并符合下列规定: 1拉力型锚杆弹性位移不应小于杆体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 伸长值的80%,不应大于自由段长度与1/3锚固段长度之和 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 2压力型锚杆弹性位移不应超过杆体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 伸长值的±20%

E.2.16塑性指数大于17的土层、全风化和强风化的泥质岩层 或节理裂隙发育且充填有黏性土岩层中的锚杆应进行蠕变试验 试验数量不得少于3根。 E.2.17试验最大加荷值不应小于预估破坏荷载的1.5倍,宜 施加至破坏。 E.2.18试验应采用分级加荷卸载GB/T 42237-2022 蛋粉质量通则,加荷等级和观测时间段应

E.2.18试验应采用分级加荷卸载,加荷等级和观测

E.2.18试验应采用分级加荷卸载,加荷等级和观测时间段应 满足表E.2.18的规定。在观测时间段内荷载必须保持恒定

表E.2.18锚杆蠕变试验的加荷等级和观测时间段

注:N.为预估破坏荷载

10min、15min、20min、30min、45min、60min、 75min、 90min、120min、150min、180min、210min、240min、270min、 300min、330min、360min时间间隔记录蠕变量。 E.2.20锚杆在最后一级荷载作用下的蠕变率不应大于2.0mm/ 对数周期。

: S1、S2 tl、tz时所测得的!

S2— Si Igt2 lgti

(E. 2. 21)

E.3抗浮桩极限侧阻力试验

E.3.1抗浮桩极限侧阻力应采用理设桩身轴力测试元

.3.1抗浮桩极限侧阻力应采用理设桩身轴力测试元件的慢速 维持荷载法的静载试验。

E.3.2桩身轴力和位移测试元件及其埋设应符合下列规

1测试元件应能目动测量,分辨率应优于或等于1,测 力范围不小于400kPa,或1000μe; 2测试元件出厂前应经抗拉、抗压标定,并提供温度修正 方法;连接线缆密封绝缘性能应大于0.2M2,钢筋计理埋设深度 超过50m时,应按密封耐压要求专门定做; 3轴力元件埋设位置应在主要受力土层上下界面处且间距 不宜大于3m,每个测试面上钢筋计不宜少于2个且在截面上 均布; 4标定断面宜设置在距离试桩桩顶1倍桩径处; 5轴力元件与桩身纵向钢筋连接,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联机 测试,当轴力元件在自由状态下初始读数稳定且与标定证书初始 读数偏离不超过10%时,可进行混凝土灌注施工。 E.3.3测试试桩在成桩前应做孔形测试;测试试验前应做桩身 完整性检测。

E.3.4试验提供的反力装置承重能力应满足试验加荷要求,可

采用锚桩或堆载方式加荷。堆载支点以及试桩、锚桩、基准桩之 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规定,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E.3.5加荷前应测试各轴力元件初始读数并记录,荷载稳定后 夏读一次,检查两次读数的差值,分析其合理性。 E.3.6桩身位移测试应与桩身应变测试同步。开始试验时间、 加荷分级、测读沉降量时间、稳定标准差及卸载观测等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

E.3.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终止加荷:

E.3.8卸载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3.8卸载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

1每级卸载值为加荷值的两倍: 2卸载后隔15min、30min、60min各测读一次,隔3 再读一次可卸下一级荷载; 3全部卸载后,隔3h再测读一次。

1桩身应变测试与分析应与所用轴力元件相匹配,并作相 应的修正。 2桩身第i断面处的钢筋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 桩身第i断面处轴力(kN); 第i断面处应变平均值,长期监测时应消除桩身徐 变影响; E;一一第i断面处桩身材料弹性模量(kPa); A,一一第i断面处桩身截面面积(m)。 4按每级荷载下桩身不同断面处的轴力值绘制轴力分布图, 由极限荷载下对应的各断面轴力值计算桩侧土的各层极限摩阻力 基本值。

E.3.11测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 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形式,设计要求和试验目的,测试依 据和试验数量,试验日期; 2地基条件,测试桩位的代表性地质柱状图; 3桩型、尺寸、桩号、桩位、孔径、配筋、桩顶标高和相

关施工记录; 4试验方法,仪器设备,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加卸载 方法和试验过程; 5轴力计算方法、测试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 和汇总结果; 6包括各土层的抗拔极限侧阻力等检测结论

附录F抗浮锚杆防腐做法

表F抗浮锚杆防腐做法

注:1有经验时,敷涂其他防腐材料替代环氧树脂防腐涂料,波纹管可采用变形 管替代; 2非粘结段采用双层套管时,内套管不得共用,外套管应共用

G.0.1抗浮锚杆施工应按表G.0.1进行记录

G.0.1抗浮锚杆施工应按表 G.0.1进行记录。

附录G抗浮锚杆施工记录

附录G抗浮锚杆施工记录

表G.0.1锚杆钻孔施工记录表

表 G.0.2锚杆注浆施工记录表

G.0.3抗浮锚杆张拉与锁定应按表G.0.3进行施工记录

表G.0.3锚杆张拉与锁定施工记录表

附录H抗浮锚杆验收试验

H.1.1抗浮锚杆的验收检测应采用接近抗浮锚杆实际工作条件 的试验方法。 H.1.2验收试验应抽取每种类型锚杆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按设计要求增加验收抗浮锚杆的数量。 H.1.3锚固体灌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后,方可进行锚杆 试验。 H.1.4试验时最大的试验荷载不宜超过锚杆杆体承载力标准值 的0.9倍,使用期抗浮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不宜超过抗浮锚杆轴 向拉力设计值的1.5倍,施工期抗浮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不宜超 过抗浮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1.2倍。 H.1.5试验用加荷装置(干斤顶、油泵)的额定压力必须大于 试验压力。试验用计量仪表(压力表、测力计、位移计)应满足 测试要求的精度。

H.1.5试验用加荷装置(干斤顶、油泵)的额定压力必须大于 试验压力。试验用计量仪表(压力表、测力计、位移计)应满足 测试要求的精度。

H.1.7参与统计的试验锚杆,当其极差值不大于平均值的30% 时,应取平均值作为承载力特征值;当极差超过30%时,应增 加试验数量并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且按95%保证概率计算抗 浮锚杆的承载力特征值

H.1.8抗浮锚杆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抗浮锚杆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

1工程概况、工程地质概况和检测工作概况; 2受检抗浮锚杆的锚杆孔径、锚杆长度、杆体直径、杆体 材料与强度及锚杆类型; 3检测仪器设备、试验加卸载方法和检测标准; 4试验结果汇总表的试验结果及分析:

5抗浮锚杆抗拨承载力特征值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结论 6锚杆试验荷载一位移数据表及曲线、钻孔柱状图、抗浮 锚杆编号等图表。

H.2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H.2.1试验加荷应采用油压穿心千斤顶,千斤顶的作用力方向 应与抗浮锚杆轴线重合。 H.2.2抗浮锚杆抗拔试验的加荷反力装置宜选用支座横梁反力 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荷反力装置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 1.2倍; 2应对加荷反力装置的主要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支座产生的地基压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倍; 4抗浮锚杆中心与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5倍锚杆孔 直径。 H.2.3荷载量测可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 器测定油压,并根据干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 H.2.4 锚头位移量测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其安 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移测量点应选择在抗浮锚杆顶部,不得选择在千斤 顶上; 2 位移测量仪表应对称布设或均匀布设; 3固定和支撑位移传感器(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 免外界因素的影响

1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 于或等于0.4级; 2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荷时的压力不应超 过额定工作压力的80%;

3千斤顶、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的量程不应小于试验要求 的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且不应大于试验要求的最大试验荷载 的2.5倍; 4位移测量仪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1%FS,分辨率应 优于或等于0.01 mm。

H.3.1验收试验应分级加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初始荷载宜取试验最大荷载的0.10倍,分级加荷值宜取 试验最大荷载的0.50倍、0.75倍、1.00倍、1.20倍、1.33倍 和1.50倍; 2每级荷载均宜稳定5min~10min,并记录位移增量; 3最后一级试验荷载应维持10min,当10min内锚头位移 增量超过1.0mm时应再维持60min,并在15min、20min、 25min、30min、45min和60min时记录锚头位移增量; 4位移稳定后,应卸载到试验最大荷载值的10%观测 10min并测计锚头位移。 H.3.2在每级加荷等级观测时间内位移增量不超过0.1mm并 连续出现两次,或位移增量在2h内小于2mm时,方可施加下 级荷载。

1 锚杆杆体破坏或从锚固体中拔出,或锚固体从土层中 拔出; 2 锚头变形量达到前一级荷载作用下的5倍: 3 锚头位移不收敛,且在1h内未出现稳定; 4 锚头总位移量超过设计允许值。 H.3.4 验收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荷到设计荷载后变形稳定; 2 锚杆弹性变形不小于自由段长度变形计算值的80%,且 不大于自由段长度与1/2锚固段长度之和的弹性变形计算值

3在最后一级荷载作用下1min~10min抗浮锚杆端变量不 大于1mm,当超过时,6min~60min内抗浮锚杆蠕变量不大 于2mm。

H.4.1位移观测期间应维持荷载稳定。 H.4.2预应力锚杆验收试验加卸载及锚头位移测读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初始荷载宜为试验最大荷载的0.1倍,分级加荷值宜为 试验最大荷载的0.4倍、0.6倍、0.8倍、1.0倍、1.2倍和 1.5倍; 2每级加荷稳定后的第1min、10min测读锚头位移; 3第10min内测读锚头位移增量小于或等于1mm时视为 位移收敛,直接施加下一级荷载;或延长观测时间至60min,并 记录第15min、30min、45min和60min时锚头位移; 4锚杆最大试验荷载加荷结束后,卸荷至初始荷载,荷载 稳定后第10min测读锚头位移量。

.3验收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

1拉力型锚杆最大试验荷载所测得的弹性位移量不超过杆 体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伸长值的80%,且小于自由段长度与1/3 锚固段长度之和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 2压力型锚杆弹性变形不超过杆体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伸 长值的土20%; 3最后一级荷载作用下第1个10min锚头位移增量小于或 等于1mm,或第1个60min 锚头位移增量小于或等于1.8mm

H.5预应力锚杆锁定值试验

H.5.1锚杆锁定值验收试验用于检验锚杆预应力施工

H.5.1锚杆锁定值验收试验用于检验锚杆预应力施工控制过程 及锁定力与设计要求的符合程度。 1.5.2锁定值验收检验的锚杆应随机抽样,对质量有疑问的锚

H. 5. 2 锁定值验收检验的锚杆应随机抽样,对质量有疑问的锚

H.5.3锁定值验收检验锚杆的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 且不得少于5根;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按设计要求的检验数 量进行检验。锚杆锁定力控制操作过程和检验应有完整记录 H.5.4锚杆张拉锁定宜采用整体张拉锁定,且宜采用测力仪检 验锚杆锁定力。锁定过程宜符合表H.5.4的规定

锚杆锁定荷载分级及变形观测控制

H.5.5锚杆锁定过程中应测量每级荷载下锚头的变形值。锚头 变形值的测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锚头变形测量基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初始荷载0.10N.作用下变形稳定后,测量锚头变形初 始值; 3加荷过程中应测量锚头变形值,在恒载过程中应按 Omin、5min、10min、15min测读锚头变形值,当实测值在充许 偏差范围内(一5%,十10%)时可张拉下一级荷载; 4卸载至锚杆锁定值时,应测量锚头预应力筋的回缩值; 5读数不应少于3次,当3次读数的最大差值符合测力仪 允许误差时,取3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检验基准值; 6锚杆锁定10min后测定锚杆锁定值。

H.5.6锚杆锁定值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各级加荷、卸载作用下所测锚头变形值、回缩值满足 设计要求; 2实测锁定值与设计锁定值的绝对偏差不大于8%

J.1.1验收检测试验最大荷载不宜天于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 征值的2.0倍或使桩顶产生的上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限值。当抗 拨承载力受抗裂条件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试验最大荷 载值。 J.1.2试验桩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对于 重要工程或缺乏经验的地层,试验桩数不应少于5根。 J.1.3受检抗浮桩受力状态应与设计工况、实际工作条件相近 并符合下列规定: 1试桩桩身钢筋伸出桩顶长度不宜少于40d十500mm(d 为钢筋直径); 2试桩顶部露出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00mm; 3 试验前应对试验桩进行低应变检测; 4 桩的配筋应满足在试验最大荷载下桩的裂缝宽度控制 条件。 J.1.4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砂类土不应少于10d, 粉土和黏性土不应少于15d,淤泥或淤泥质土不应少于25d

J.1.1验收检测试验最大荷载不宜大于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

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 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形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 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地基条件描述,受检桩桩位附近的代表性地质柱状图; 3受检桩的桩型、尺寸、桩号、桩位、孔径及配筋、桩顶 标高和相关施工记录; 4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加、卸载方法和检测过程

叙述; 5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 结果; 6承载力判定依据和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评价单桩 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其他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J.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J.2.1抗浮桩应采用液压干斤顶加荷。干斤顶和油泵的额定压 力必须大于试验压力,且试验前应进行标定;加荷反力装置的承 载力和刚度应满足试验最大荷载的要求。 J.2.2计量仪表(测力计、位移计和计时表等)应满足测试要 求的精度。位移量宜采用百分表或电子位移计测量,大直径桩应 在其两个正交直径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中、小直径 桩宜安置2个或3个位移测试仪表。

图J.2.3单竖向抗拨静载荷试验示意 试桩;2一锚桩;3一液压千斤顶;4一表座

5一测微表;6一基准梁;7一球铰;8一反力梁

J.2.4当采用两台或两台以

.2.4当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荷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 型号、规格应相同;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受检桩的横截面形心 重合。

列规定: 1反力架的承载力应具有1.2倍的安全系数; 2采用反力桩提供支座反力时,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足够 的强度; 3采用地基提供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 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4反力梁的支点重心应与支座中心重合。 J.2.6 荷载测量及其仪器应符合本下列规定: 1 荷载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载传感器直接测定; 2当通过并联于干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 压换算荷载时,应根据干斤顶率定曲线进行换算; 3荷载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或压力表的准确度应优于或等 于0.5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荷时的压力不应 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J.2.7位移测量及其仪器的性能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移测量点宜设置在桩顶以下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身上 不得设置在受拉钢筋上;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可设置在钢筋笼内 侧的桩顶面混凝土上; 2测量宜采用大量程的位移传感器或百分表; 3测量误差不得大于0.1%GS,分度值/分辨力应优于或等 于0.olmm; 4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 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或等于500mm的桩,可 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5基准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 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6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白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不得受气 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当基准梁暴露在阳光下时,应 采取遮挡措施。

J.2.8试桩、支座、锚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

J.2.8和下列规定: 1当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试桩与锚桩的中 心距不应小于2倍扩大端直径: 2软弱场地压重平台堆载重量较大时,宜增加支墩边与基准 桩、试桩之间的距离,并在试验过程中观测基准桩的竖向位移。

表J.2.8试桩、锚桩(或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

D为试桩、锚桩或地锚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 2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或压 重平台支墩下2倍~3倍宽影响范围内地基土已进行加固的情况; 3对扩底抗浮桩,最小间距应适当加大

1D为试桩、锚桩或地锚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 2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或压 重平台支墩下2倍3倍宽影响范围内地基土已进行加固的情况; 3对扩底抗浮桩,最小间距应适当加大

J.3.1有接头的预制桩在拔桩试验前应复核接头强度。 J.3.2抗拨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或多循环加卸载 方法或恒载法。 J.3.3试验加荷等级与位移观测间隔时间应按表J.3.3确定:

J.3.3试验加荷等级与位移观测间隔时间应按表J.3.3确定

J.3.3试验加荷等级与位移观测间隔时间应按表J.3.3

表J.3.3循环加荷等级与位移观测间隔时间

加荷等级观测时间内,测读柱错头位移不

1加荷应逐级等量分级,分级荷载宜为试验最大荷载的1 10,第一级加荷量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2卸载应逐级等量分级,每级卸载量宜取加荷时分级荷载 的2倍; 3加荷、卸载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且每级 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土10%; 4每级荷载施加后应分别按第5min、15min、30min、 45min、60min测读桩顶位移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桩顶 位移量; 5卸载时每级荷载应维持1h,分别按第15min、30min、 60min测读桩顶位移量后,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 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不得少于3h,测读时间分别为第 15min、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桩顶残余位移量: 6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的第30min始,按1.5h连续三次 每30min位移观测值计算的桩顶位移量不得超过0.1mm并连续 出现两次,或按间隔时间继续观测直至位移增量在2h内小于 2.0mm,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1桩头位移不收敛,在某级荷载作用下SJG 31-2017 深圳市工业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电子信息类),桩顶位移量 前一级位移量5倍; 2位移量陡增且总位移量超过80mm;

3 钢筋应力达到钢筋强度设计值,或钢筋拉断: 4 桩身设计抗裂要求所对应的荷载。 J.3.6 检测数据可按表J.3.6进行记录。

J.3.6检测数据可按表J.3.6进行记录

J.3.6检测数据可按表J.3.6进行记录

表J.3.6单桩抗拔静载试验记录

J.4数据分析与判定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GB/T 9089.1-2021 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1部分:术语.pdf25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 26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27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 28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 29 《锚杆锚固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 30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T197 31 《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 32 《电力工程地下金属构筑物防腐技术导则》DL/T5394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