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152-2012《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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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152-2012《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pdf

3.0.4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结果进行下列分析

1试验现象描述应按照实测的加载过程,结合实测的钢筋 混凝土应变,对各级荷载作用下混凝土裂缝的产生和发展、钢 受力、达到临界状态以及最终破坏的特征及形态等进行描述; 2根据试验目的,应对试件的加载位移关系、加载应变关 系等进行分析,求得试件开裂、屈服、极限承载力的荷载实测值 及相应位移、延性指标等量值,并分析其他需要探讨和验证的 内容; 3对于探索性试验,应根据系列试件的试验结果,确定影 响结构性能的主要参数,分析其受力机理及变化规律,结合已有 的理论进行推导,引申出新的理论或经验公式,用以指导更深入 的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 4对于验证性试验,应根据试件的试验结果和初步分析, 对已有的结构理论、计算方法和构造措施进行复核和验证,并提 出改进、完善的建议。 3.0.5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概况:试验背景、试验目的、构件名称、试验日期、 试验单位、试验人员和记录编号等; 2试验方案:试件设计、加载设备及加载方式、量测方案; 3试验记录:记录加载程序、仪表读数、试验现象的数据,

文字、图像及视频资料: 4结果分析:试验数据的整理,试验现象及受力机理的初 步分析; 5试验结论:根据试验及分析结果得出的判断及结论。 3.0.6 试验报告应准确全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报告应满足试验目的和试验方案的要求: 2对于试验数据的数字修约应满足运算规则,计算精度应 符合相应的要求; 3试验报告中的图表应准确、清晰: 4必要时还应进行试验参数与试验结果的误差分析 3.0.7试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应分类整理,妥善存档保管。

4.0.1混凝土结构试验中用于计算和分析的有关材料性能的参 数应通过实测确定。 4.0.2实验室试验中试件的混凝土性能参数,当有可靠经验时 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同批浇筑试件的每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应制作不少于6 个立方体试块作为一组,并与试件同条件养护;试验周期较长 时,宜适当增加试件组数;需要测定不同龄期混凝士强度或有其 他特殊要求时,可根据试验需要适当增加试块的组数 2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实测值应在每组立方体试块抗压 强度实测值中,去掉最大值和最小值,取其余试块抗压强度实测 值的平均值; 3根据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实测值f,按下列公式推 算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轴心抗拉强度F及弹性模量E 等性能参数,并作为计算分析的依据

GB 51249-2017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pdffe=aafa f=0.395(f%)0.55 E= 105 (N/mm²) 2.2+34.7 fa

不宜大于0.20Q(0.20F);超过Q(F)以后,每级加载值 不宜大于0.10Q(0.10F,); 2接近开裂荷载计算值Q(F)时,每级加载值不宜大 于0.05Q(0.05F):试件开裂后每级加载值可取0.10Q (O.10.F); 3加载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试验阶段时,每级加载值不 应大于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Q(F)的0.05倍 5.3.4验证性试验每级加载的持荷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级荷载加载完成后的持荷时间不应少于5min~10min, 且每级加载时间宜相等: 2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作用下,持荷时间不应 少于15min:在开裂荷载计算值Q(F)作用下,持荷时间不 宜少于15min:如荷载达到开裂荷载计算值前已经出现裂缝,则 在开裂荷载计算值下的持荷时间不应少于5min~10min; 3跨度较大的屋架、桁架及薄腹梁等试件,当不再进行承 载力试验时,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作用下的持荷时间 不宜少于12h。 5.3.5分级加载试验时,试验荷载的实测值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在持荷时间完成后出现试验标志时,取该级荷载值作为 试验荷载实测值: 2在加载过程中出现试验标志时,取前一级荷载值作为试 验荷载实测值: 3在持荷过程中出现试验标志时,取该级荷载和前一级荷 载的平均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3.6当采用缓慢平稳的持续加载方式时,取出现试验标志时 所达到的最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3.7当要求获得试件的实际承载力和破坏形态时,在试件出 现承载力标志后,宜进行后期加载,后期加载应加载到荷载减 退、试件断裂、结构解体等破坏状态,探讨试件的承载力裕量、 破坏形态及实际的抗倒塌性能。后期加载的荷载等级及持荷时间 24

可进行连续慢速加载直至试件破坏。 5.3.8对于需要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以后应按 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级卸载值可取为承载力试验荷载值的20%,也可按各 级临界试验荷载逐级卸载 2卸载时,宜在各级临界试验荷载下持荷并量测各试验参 数的残余值,直至卸载完毕; 3全部卸载完成以后,宜经过一定的时间后重新量测残余 变形、残余裂缝形态及最大裂缝宽度等,以检验试件的恢复性 能。恢复性能的量测时间,对于一般结构构件取为1h,对新型 结构和跨度较大的试件取为12h,也可根据需要确定时间。 5.3.9试件的自重和作用在其上的加载设备的重量,应作为试 验荷载的一部分,并经计算后从加载值中扣除。试件自重和加载 设备的重量应经实测或计算取得,并根据加载模式进行换算,对 金证性试验其数值不宜大于便用状态试验简载值的20%。 .3.10当试件承受多组何载作用时,施加于试件不同部位上的 各组荷载宜按同一个比例加载和卸载。当试验方案对各组荷载的 加载制度有特别要求时,应按确定的试验方案进行加载。

1应按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测读,全部测点读数时间应基本相同:2分级加载时,宜在持荷开始时预读,持荷结束时正式6试验量测测读:3环境温度、湿度对量测结果有明显影响时,宜同时记录6.1一般规定环境的温度和湿度。6.1.1结构试验的量测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6.2力值量测1应根据试验目的及探讨规律所需的参数,确定量测项目:2量测仪表布置的位置应有代表性,能够反映试件的结构6.2.1结构试验中测量集中加载力值的仪表可选用荷载传感器性能:弹簧式测力仪等。各种力值量测仪表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3应选择能够满足量测量程和精度要求的仪表及支架等附1荷载传感器的精度不应低于C级:对于长期试验,精度属设备:不应低于B级:4除基本测点外,尚应布置一定数量的校核性测点:荷载传感器仪表的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被测力值总量的5在满足试验分析需要的条件下,宜简化量测方案,控制1.0%,示值充许误差为量程的1.0%;量测数量。2弹簧式测力仪的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仪表量程的2.0%,6.1.2混凝士结构试验时,量测内容宜根据试验目的在下列项示值允许误差为量程的1.5%:自中选择:3当采用分配梁及其他加载设备进行加载时,宜通过荷载1荷载:包括均布荷载、集中荷载或其他形式的荷载传感器直接量测施加于试件的力值,利用试验机读数或其他间接2.位移:试件的变形、挑度、转角或其他形式的位移量测方法计算力值时,应计人加载设备的重量:3、裂缝:试件的开裂荷载、裂缝形态及裂缝宽度4当采用悬挂重物加载时,可通过直接称量加载物的重量4应变:混凝土及钢筋的应变:计算加载力值,并应计人承载盘的重量:称量加载物及承载盘重5根据试验需要确定的其他项目。量的仪器允许误差为量程的士1.0%。6.1.3混凝土结构试验用的量测仪表,应符合有关精度等级的6.2.2均布加载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施加在试件上的荷载:要求,并应定期检验校准、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合格证书。人工读1重物加载时,以每堆加载物的数量乘以单重,再折算成数的仪表应进行估读,读数应比所用量测仪表的最小分度值小一区格内的均布加载值:称量加载物重量的衡器允许误差为量程的位。仪表的预估试验量程宜控制在量测仪表满量程的30%~±1.0%;80%范围之内,2散体装在容器内倾倒加载,称量容器内的散体重量,以6.1.4为及时记录试验数据并对量测结果进行初步整理,宜选加载次数计算重量,再折算成均布加载值:称量容器内散体重量用具有自动数据采集和初步整理功能的配套仪器、仪表系统的衡器允许误差为量程的1.0%;6.1.5结构静力试验采用人工测读时,应符合下列规定:3水加载以量测水的深度,再乘以水的重度计算均布加载2627

移变形的仪表读数持续增大:当以千斤顶加载时,在某变形下位 移不变而荷载读数持续减小,则表明试件已经开裂: 3挑度转折法:对大跨度试件,根据加载过程中试件的荷 载一变形关系曲线转折判断开裂并确定开裂荷载: 4应变量测判断法:在试件的最大主拉应力区,沿主拉应 力方向连续布置应变计监测应变值的发展。当某应变计的应变增 量有突变时,应取当时的荷载值作为开裂荷载实测值,且判断裂 缝就出现在该应变计所跨的范围内。 6.5.2裂缝出现以后应在试件上描绘裂缝的位置、分布、形态 记录裂缝宽度和对应的荷载值或荷载等级:并全过程观察记录裂 缝形态和宽度的变化:绘制构件裂缝形态图:并判断裂缝的性质 及类型。 6.5.3裂缝宽度量测位置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对架、柱、墙等构件的受弯裂缝应在构件侧面受拉主筋 处量测最大裂缝宽度;对上述构件的受剪裂缝应在构件侧面斜裂 缝最宽处量测最大裂缝宽度: 2板类构件可在板面或板底量测最大裂缝宽度: 3其余试件应根据试验目的,量测预定区域的裂缝宽度。 6.5.4试件裂缝的宽度可选用刻度放大镜、电子裂缝观测仪 振弦式测缝计、裂缝宽度检验卡等仪表进行测量,量测仪表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刻度放大镜最小分度不宜大于0.05mm 2电子裂缝观察仪的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02mm; 3振弦式测缝计的量程不应大于50mm,分辨率不应大于 量程的0.05%; 4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0.05mm。 6.5.5对试验加载前已存在的裂缝,应进行量测和标志,初步 分析裂缝的原因和性质,并跨裂缝作石膏标记。试验加载后,应 对已存在裂缝的发展进行观测和记录,并通过对石膏标记上裂缝 的量测,确定裂缝宽度的变化 32

6.6试验结果的误差与统计分析

6.6试验结果的误差与统计分析

6.6.1对试验结果宜进行误差分析,试验直接量测数据的末位 数字所代表的计量单位应与所用仪表的最小分度值相对应。 6.6.2一定数量的同类直接量测结果,统计特征值应按下列公 式计算: 平均值

件确定。当需要通过试验研究结构届服后的力学性能时,宜采 用届服前由力值控制加载、屈服后由位移控制加载的加载 制度。 7.2.9对于验证性试验,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改变加载方式利 用同一试件进行不同荷载工况下的多次试验。不同工况的试验应 按照荷载效应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 7.2.10对需要研究结构恢复性能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5.3.7 条的规定进行分级卸载,并在卸载后对残余值进行量测。 7.2.11实验室试验的量测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标准第7.2.6条的要求分析试件内力、变形分布 变化的规律,从而确定内力和变形的重点量测部位,并按第6.2 节~第6.5节的要求布置传感器; 2应在试件的对称位置布置一定数量的校核性量测点,并 通过测量值的对比复核,确认测量数据的可靠性; 3当试件加载至可能发生破坏阶段时,位移计、应变计的 布置应兼顾试验量测数据的有效性和仪器仪表的安全。

7.3.1试验开始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试验前应测试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以及钢筋试样的 性能,并确定材料的性能参数; 2应按实测的材料参数,事先计算各级临界试验荷载值及 量测指标的预估值,作为试验分级加载和现象观测的依据: 3根据试验方案安装试件、加载设备和量测仪器、仪表: 对试件进行预加载,并对测试设备进行调试: 4将试件表面刷白并绘制方格,标示各个侧面所在的方位 并有利于在试验过程中观察、描绘裂缝及准确记录试验现象。 73.2试验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7.3.2试验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势,测读最大裂缝宽度,并在裂缝边标注相应的荷载值(或荷载 等级)及相应的裂缝宽度: 3加载过程中应对比实测数据与预估值,判断试件是否达 到预计的开裂、屈服、承载力标志等临界状态:在接近预估的临 界状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小加载级差,以便更准确地量 测、确定各临界状态的荷载、变形等试验参数: 4当进行试验的后期加载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加载 设备倒璟、仪表损坏,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 7.3.3验证性试验当出现表7:3.3所列的标志之一时,即应判 断该试件已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表7.3.3承载力标志及加载系数%

续表7.3.3试件实测与理论的荷载一位移关系曲线,并计算试件开裂荷载、短期挠度、屈服荷载、承载力试验荷载等计算值与实测值的比受力类型标志类型承载力标志加载系数7a()值,以及这些比值的平均值、标准差或变异系数。13混凝土压陷、劈装1.40局部受压14边角混凝土刺裂1:50受拉主筋锚固失效,主筋端部滑移达151.50到0.2mm钢筋的受拉主筋在搭接连接头处滑移,传力性锚圈、16L.50连接能失效受拉主筋搭接脱离或在焊接、机械连接171. 60处断装、传力中断注:1表中加载系数与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结构重要性系数的乘积为相应承载力标志的临界试验荷载值:详见本标准第9.3.6条的有关规定: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60时,或采用无明显届服锅筋为受力主筋时,取用括号中的数值3试验中当试验荷载不变而钢筋应变持续增长时、表示钢筋已经屈服,判断为标志2.7.3.4实验室试验宜按本标准第5.3.7条的要求进行后期加载。直至出现下列破坏现象:1荷载达到最大值后自动减退:2水平构件弯折、断裂或构件解体;3竖向构件届曲、压溃或构件倾覆;4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的破坏状态。7.3.5试件的应力、应变可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分析整理:1各级试验荷载作用下试件控制截面上的应力、应变分布;2试件控制截面上最大应力(应变)一荷载关系曲线:3试件内钢筋和混凝土的极限应变:4试件复杂应力区剪应力和主应力的大小以及主应力的方向。7.3.6当要求将试验结果与理论计算结果进行比较时,可绘制4041

8.1.1批量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宜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章及本标准第7章验证性试验的要求进行试件结 构性能的试验研究; 2检验各项结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并留有一定的裕量; 3根据试验检验结果的分析、复核,调整并确定有关预制 构件的材料和工艺参数: +宜进行后期加载,探讨试件的承载力裕量及破坏形态; 5宜卸载探讨试件挠度、裂缝等的恢复性能: 6对有特殊要求的预制构件,还应对其性能设计的有关参 数进行检测、复核。 8.1.2批量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单位在批量生产之前 宜进行首件检验;当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等有较大调整变化 时,也宜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标准设计要求及本标准第7章验证性试验的要求进 行检验: 2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及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各项性 能检验: 3宜在本条第2款的基础上进行加载直至试件破坏,检验 预制构件承载力的裕量及破坏形态 8.1.3批量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按产品检验 批抽样进行合格性检验。预制构件的合格性检验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 2要求不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 挠度和抗裂检验: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杆件,应按钢筋混凝土 构件的要求进行检验。 8.1.+叠合构件底部的预制构件,应在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 方体试块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以后,在其上部浇筑后浇层 混凝土,并在后浇层混避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结构性能检 验。后浇层要求、叠合试件结构性能检验充许值及试验方法等, 应由设计文件规定或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按实配钢筋相应的检验要求确定。 8.1.5对一般梁、板类叠合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后浇层混凝 土强度等级宜与底部预制构件相同,厚度宜取底部预制构件厚度 的1.5倍:当预制底板为预应力板时,还应配置界面抗剪构造 钢筋。 8.1.6墙板、柱、桩等竖向预制构件宜按本标准第5.1.5条的 方法,采用在两端对顶加载、同时施加横向荷载的方式加载。也 可采用水平位按受弯构件进行加载试验,进行间接结构性能检 验。当采用间接结构性能检验时,设计文件应根据预制构件的截 面形状、尺寸、预应力状况及材料强度等,计算其在受弯条件下 的效应,并给出相应的试验加载方案及挠度、裂缝控制,承载力 等结构性能检验允许值。 8.1.7对设计方法成熟、生产数量较少的大型预制构件,当采 取加强材料和制作质量检验的措施时,可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 宽度检验:当采取上述措施并有可靠实践经验时,也可不作结构 性能检验 8.1.8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检验指标及合格性判断方法, 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确定

8.2.1混凝土预制构件应采用短期静力加载试验的方式进行结 构性能检验。有特殊要求的预制构件,由设计文件对其试验方法 作出专门规定。 8.2.2试件的结构性能检验指标及其检验允许值,应根据构件 的受力特点和混凝土强度等级由设计文件计算确定。结构性能检 验应在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 行。当试件在混凝土尚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或在超过规定的龄 期后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时,检验所需的结构性能试验参数和检验 允许值宜作相应的调整 8.2.3试验用的加载设备及量测仪表应预先进行标定或校准。 试验应在0℃以上的温度中进行。蒸汽养护后的试件,应在出池 冷却至常温后进行试验 8.2.4试件加载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加载要求、试件类型及 设备条件等,按荷载效应等效的原则选择下列方式: 1荷重块加载适用于板类构件的均布加载: 2千斤顶加载适用于集中加载,可采用分配粱系统实现多 点加载,并用荷载传感器量测力值,也可采用油压表读数,并计 算力值; 3梁或架等大型受弯构件加载时应有侧向限位装置,也 可并列拼装后在面板上加载:重型染可采用对顶加载的方法。 8.2.5试件的试验荷载布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试验荷载 的布置不能完全与设计规定相符时,应按荷载效应等效的原则换 算。换算应使试件试验的内力图形与设计的内力图形相似,并使 控制截面上的主要内力值相等。但改变荷载布置形式对试件其他 部位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8.2.6预制构件试验应按阶段分级加载,加载等级、持荷时间 等应符合本标准第5.3节的有关规定。型式检验加载到试件出现 承载力标志后宜进行后期加载:首件检验应加载到试件出现承载 44

标志;合格性检验可加载至所有规定的项目通过检验,直接判 合格不再继续加载。 2.7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的检验记录应在现场完成,试验 验记录应真实,不得任意涂改。试验检验记录表可采用附录A 格式,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检验背景: 1)试件的生产单位、名称、型号、生产工艺类型、生产 日期、所代表的验收批号: 2)试验日期、试验检验报告编号、试验单位和试验人员 2试验检验方案: 1)试件参数:试件的形状、尺寸、配筋、保护层厚度 混凝士强度等的设计值及实测值: 2)试验参数:加载模式、加载方法、荷载代表值、仪表 位置及编号等: 3)结构性能检验充许值:挠度、最大裂缝宽度、抗裂、 承载力等项目的检验允许值。 3试验记录: 1)加载程序:等级、数值、时间等: 2)仪表记录:读数、量测参数变化等: 3)裂缝观测:开裂荷载、裂缝发展、宽度变化、裂缝分 布图等; 4)现象描述:临界试验荷载下的现象观察,承载力标志 及破坏特征的简单描述等。 4检验结论: 1)、挠度、裂缝宽度、抗裂、承载力等检验分项的判断; 2)结构性能检验结论。

志;合格性检验可加载至所有规定的项目通过检验,直接判 格不再继续加载。 7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的检验记录应在现场完成,试验 记录应真实,不得任意涂改。试验检验记录表可采用附录A 式,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检验背景: 1试件的生产单位、名称、型号、生产工艺类型、生产 日期、所代表的验收批号: 2)试验日期、试验检验报告编号、试验单位和试验人员。 2试验检验方案: 1)试件参数:试件的形状、尺寸、配筋、保护层厚度、 混凝士强度等的设计值及实测值: 2)试验参数:加载模式、加载方法、荷载代表值、仪表 位置及编号等: 3)结构性能检验允许值:挠度、最大裂缝宽度、抗裂、 承载力等项目的检验允许值。 3试验记录: 1)加载程序:等级、数值、时间等: 2)仪表记录:读数、量测参数变化等: 3)裂缝观测:开裂荷载、裂缝发展、宽度变化、裂缝分 布图等; 4)现象描述:临界试验荷载下的现象观察,承载力标志 及破坏特征的简单描述等。 4检验结论: 1)、挠度、裂缝宽度、抗裂、承载力等检验分项的判断; 2)结构性能检验结论。

8.3试验过程及结果

8.3.1试验开始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9.1.1对下列类型结构可进行原位加载试验

1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结构或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2改建、扩建再设计前,确定设计参数的系统检验; 3对资料不全、情况复杂或存在明显缺陷的结构,进行结 购性能评估: 4、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结构或难以进行理论分 析的复杂结构,需通过试验对计算模型或设计参数进行复核、验 证或研究其结构性能和设计方法; 5需修复的受灾结构或事故受损结构 9.1.2原位加载试验分为下列类型,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进行: 1使用状态试验,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检验项目验证 或评估结构的使用功能; 2承载力试验,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项目验证或 评估结构的承载能力: 3其他试验,对复杂结构或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结构进 行的针对性试验 9.1.3结构原位试验的试验结果应能反映被检结构的基本性能 受检构件的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1受检构件应具有代表性,且宜处于荷载较大、抗力较弱 或缺陷较多的部位; 2受检构件的试验结果应能反映整体结构的主要受力特点: 3受检构件不宜过多: 4受检构件应能方便地实施加载和进行量测: 5对处于正常服役期的结构,加载试验造成的构件损伤不 48

应对结构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功能产生明显影响。 9.1.4、原位加载试验的试验荷载值当考后续使用年限的影响 时,其可变荷载调整系数宜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 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受检构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9.1.5试验结构的自重,当有可靠检测数据时,可根据实测结 果对其计算值作适当调整。 9.1.6原位试验应根据结构特点和现场条件选择恰当的加载方 式,并根据不同试验自的确定最大加载限值和各临界试验荷载 值。直接加载试验应严格控制加载量,避免超加载造成超出预期 的永久性结构损伤或安全事故。计算加载值时应扣除构件自重及 加载设备的重量。 9.1.7根据原位加载试验的类型和目的,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 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仅检验构件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挠度、裂缝宽度时, 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宜取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对钢筋混凝土结 构构件取荷载的准永久组合,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取荷载的 标准组合; 2当检验构件承载力时,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宜取承载力 状态荷载设计值与结构重要性系数%乘积的1.60倍; 3当试验有特殊目的或要求时,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可取 各临界试验荷载值中的最大值。 9.1.8试验前应收集结构的各类相关信息,包括原设计文件 施工和验收资料、服役历史、后续使用年限内的荷载和使用功 能、已有的缺陷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还应对材料强度、 结构损伤和变形等进行检测。 9.1.9对装配式结构中的预制梁、板,若不考虑后浇面层的共 同工作,应将板缝、板端或梁端的后浇面层断开,按单个构件进 行加载试验

9.2.1结构原位加载试验应米用 进行 结构性能检验,并应根据检验目的和试验条件按下列原则确定加 载方法: 1加载形式应能模拟结构的内力,根据受检构件的内力包 络图,通过荷载的调配使控制截面的主要内力等效:并在主要内 力等效的同时,其他内力与实际受力的差异较小; 2对超静定结构,荷载布置均应采用受检构件与邻近区域 同步加载的方式:加载过程应能保证控制截面上的主要内力按比 例逐级增加; 3可采用多种手段组合的加载方式,避免加载重物堆积过 多,增加试验工作量: 4对预计出现裂缝或承载力标志等现象的重点观测部位 不应堆积加载物: 5宜根据试验目的控制加载量,避免造成不可恢复的永久 性损伤或局部破坏; 6应考虑合理简捷的卸载方式,避免发生意外。 9.2.2原位加载试验宜采用一次加载的模拟方式。应根据试验 目的,通过计算调整荷载的布置,使受检构件各控制截面的主要 内力同步受到检验。当一种加载模式不能同时使试验所要求的各 控制截面的主要内力等效时,也可对受检构件的不间控制截面分 别采用不同的荷载布置方式,通过多次加载使各控制面的主要 内力均受到检验。 9.2.3原位加载试验的加载方式及程序应遵守本标准第5.2 节~第5.4节的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条件选择下列加载方式: 1楼板、屋盖宜采用上表面重物堆载: 2梁类构件宜采用悬挂重物或捌链地错加载,或通过相 邻板区域加载: 3水平荷载宜采用捌链加载的形式: 50

4可在内力等效的条件下综合应用上述加载方法。 9.2.4加载过程中结构出现下列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加载,分析 全措施: 1、控制测点的变形、裂缝、应变等已达到或超过理论控 制值; 2结构的裂缝、变形急剧发展: 3出现本标准表7.3.3所列的承载力标志; 4发生其他形式的意外试验现象。 9.2.5原位加载试验的测点数量不宜过多:但对荷载、挠度等 重要检验参数宜布置可直接观测的仪表:并宜采用不同的量测方 法对比、校核试验量测的结果。原位加载试验过程中宜进行下列 观测: 1荷载一变形关系; 2控制截面上的混凝土应变: 3试件的开裂、裂缝形态以及裂缝宽度的发展情况 4试件承载力标志的观测: 5卸载过程中及卸载后,试件挠度及裂缝的恢复情况及残 余值。 9.2.6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结构以及各类大型或 复杂结构,当通过确定范围内的原位加载试验,验证计算模型或 设计参数时,试验宜符合下列要求: 1加载方式宜采用悬吊加载,荷载下部应采取保护措施, 防止加载对结构造成损伤; 2现场试验荷载不宜超过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 9.2.7对结构进行破坏性的原位加载试验时,应根据结构特点 和试验目的制定试验方案,研究其结构受力特点、残余承载能 力、破坏模式、延性指标等性能。在结构进入塑性阶段后,加载 宜采用变形控制的方式。荷载施加及结构变形均应在可控范围 内,并应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3.1受弯构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挠度检验:

对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用; [a门构件度设计的限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用。 9.3.3构件裂缝宽度检验应符合下式要求: Womx[Wa] (9.3.3) 式中:wmx 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作用下,构件的最大裂 缝宽度实测值; LtWx] 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检验充许值,按表9.3.3 取用。

表9.33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检验允许值(mm)

9.3.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抗裂检验

2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当设计要求按构件实配钢筋 的承载力进行检验时,构件承载力检验的修正系数应按下式 计算:

力检验荷载实测值,并按第9.3.6条的规定进行承载力检验和 判断。 9.4.5如承载力试验直到最大加载限值,结构仍未出现任何承 载力标志,则应判断结构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

10结构监测与动力测试

10.1.1结构监测包括施工阶段监测和使用阶段监测,监测方法 和内容应根据结构所处阶段的特点和监测要求确定。对大跨、高 笃等对振动敏感的混凝土结构,监测内容宜包括动力特性测试。 10.1.2监测应选择结构的代表性或关键性部位,监测结果应能 反映结构的整体受力状态或关键部位的结构性能。 10.1.3结构监测系统宜根据监测目的,从量测仪器仪表系统、 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数据分析及损伤识别和定位系统、安全评 估系统等基本功能模块中作合理的选择和组合。 10.1.4结构监测可选择本标准第6.2节~第6.5节所列的各类 量测仪表,也可根据监测项目及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本标准附录 B所列的仪表和传感器。所选仪表和传感器的量测范围、量测精 度等指标应符合测试的要求。 10.1.5结构监测的仪器仪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结构监测内容和分析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参数和适 当的监测位置及安装方式,建立可靠的结构监测系统: 2结构监测系统仪器仪表的选用应满足监测项目要求的量 程、最大采样频率、线性度、灵敏度、分辨率、送滞、重复性、 漂移、供电方式和寿命:动力特性测试的传感器还要注意传感器 的频响函数和动态校准: 3结构监测系统的仪器仪表应安装稳定,有较强的抗干扰 能力:设备、仪器均应有防风、防雨雪、防晒等保护措施:监测 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埋传感器元件及导线不受损伤

1根据结构监测内容和分析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参数和适 当的监测位置及安装方式,建立可靠的结构监测系统: 2结构监测系统仪器仪表的选用应满足监测项目要求的量 程、最大采样频率、线性度、灵敏度、分辨率、迟滞、重复性、 漂移、供电方式和寿命:动力特性测试的传感器还要注意传感器 的频响函数和动态校准; 3结构监测系统的仪器仪表应安装稳定,有较强的抗干扰 能力:设备、仪器均应有防风,防雨雪、防晒等保护措施:监测 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埋传感器元件及导线不受损伤

10.2.1施工阶段监测应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结构的状态进行实时 识别、调整和预测,确保施工过程中受监测结构的物理和力学性 能指标始终处于充许的安全范围内,确保结构能够符合设计的要 求。对施工阶段内力变化复杂的结构,可通过结构监测验证分析 模型和设计理论,或对施工中的不确定性问题进行研究。 10.2.2下列类型结构宜进行施工阶段监测: 1施工过程中工序交错、受力复杂、多工作面协同建设的 结构: 2大体积混凝土结构、超长结构、特殊截面等受温度变化 混凝土收缩、徐变、日照等环境因素影响显著的特殊结构 3受到邻近施工作业影响的重要结构,也宜在施工阶段进 行有针对性的监测。 10.2.3:施工阶段结构监测内容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结构的特点、 施工方法、环境因素等确定,宜包括结构体形和构件变形的监 测、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应变的监测以及结构振动的监 测等。 10.2.4施工阶段结构的监测:应根据测试项目、测试环境和施 工周期,选择方便、可靠和耐久性较好的监测传感器和仪器仪 表。如还需继续对结构进行使用阶段的监测,则应选择并布置满 足使用阶段长期监测要求的仪器仪表。 10.2.5在编制施工阶段结构监测方案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和监 测、控制的要求,对结构进行分析,提供经计算确定的参数正常 范围和预警值。监测参数应与正常范围及预警值进行实时分析比 较和判断,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施工状态进行判断。监测结果应及 时反馈给设计、施工部门,以验证设计与施工方案,并在出现异 常情况时及时指导调整设计与施工的方案。

10.3使用阶段监测

10.3.1使用阶段结构监测宜采用无损监测方式,从正在使用的 结构中实时获取并处理数据,评估结构的工作状态和性能,识别 可能发生的损伤和结构性能退化,对结构性能的变化趋势进行预 测,并为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指导。对使用阶段受力复杂或所处 环境特殊的结构,可通过结构监测验证分析模型和设计理论,为 结构维护和其他类似工程的设计提供依据。 10.3.2、对新型、复杂、设计使用年限较长、使用环境特殊的重 要结构,为保证其使用的可靠性,可进行使用阶段的结构监测。 使用阶段结构监测根据结构重要性可分为实时的在线监测和适时 的定期监测。 10.3.3使用阶段结构监测结果应能评估结构的主要力学性能, 并预测其变化趋势。监测内容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结构特点、使用 功能、环境条件,从下列项目中选择相关的内容: 1环境条件:包括结构所处环境的温度、湿度、气压、风 力、风问等参数;! 2结构的整体性能:包括特定环境和使用条件下,结构材 料特性、整体静力状态和动力特性的变化情况,也包括结构在强 风、强地面运动下的非线性特性等: 3结构关键部位的局部性能:包括结构边界和连接条件, 构件、节点及连接部分的疲劳间题,构件的应力状态、损伤、变 形以及预应力损失等: 4材料性能劣化:包括混凝土的碳化、疏松、粉化、破碎 等损伤以及钢筋锈蚀等。 10.3.4使用阶段监测应根据环境条件和监测期的要求选用技术 成熟、性能稳定、耐久性能好、易于维护的仪器仪表。传感器及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的精度、量程等应符合测试的要求。使用阶段 监测的数据通信与传输系统在确保可靠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 况选择有线网络或无线传输。

参数的监测,并与使用阶段的监测相互衔接,使监测信息具有连 续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10.3.6结构材料性能劣化的监测可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 观察法:直接观察构件表面混凝土的外观状态,根据裂 缝、疏松、粉化、破碎以及顺筋开裂、褐色锈渍等现象加以判 断:必要时可用水润法判断微小裂缝: 2剔凿法:对怀疑有缺陷的部位,可将混凝土别凿到一定 深度,观察其内部的裂缝、破损情况,或钢筋表面的锈蚀程度 也可用钻芯法作更深的取样和观察; 3碳化深度测定:配合别凿,利用酚试液测定混凝土的 碳化深度。 10.3.7在编制使用阶段监测方案时,应分析结构可能出现的异 常行为,明确监控参数的正常范围和预警值。使用阶段监测应根 居当前监测结果并参考结构长期监测的数据,判断结构的实时工 作状态和安全性,并预测结构性能的变化趋势。

10.4结构动力特性测试

10.4.1对大跨、超高、对振动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当动 力特性对结构的可靠性评估起重要作用时,宜进行结构动力特性 测试。 10.4.2动力特性测试系统应由激励系统、传感器和动态信号采 集分析系统组成。测试仪器的灵敏度和频率响应等性能指标应满 足测试要求,并应在使用前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准。 10.4.3动力特性测试项目可包括结构自振频率、振型和阻尼比 等动力特性的测试以及结构受振动源激励后的位移、速度、加速 度以及动应变等动力响应的测试,测试时应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 测量参数。 10.4.4动力特性测试方案应明确测试目的、主要测试内容、测 试仪器和设备、测试方法以及测点布置等。测试前应大致了解振 61

动类型、幅值和结构固有的动力特性,并预估对结构起主导作用或危害最大的主要动荷载及其特性。10.4.5现场动力特性测试可按下列步骤进行:11试验安全1根据测试方案准备仪器和设备:确定合适的量测范围;2根据场地情况、测试要求和结构特点布置测点3在测点布置传感器,传感器的主轴方向应与测点主振动11.0.1结构试验方案应包含保证试验过程中人身和设备仪表安方向一致:全的措施及应急预案。试验前试验人员应学习、掌握试验方案中4连接导线(包括屏蔽线和接地线),对整个测量系统进行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顶案:试验中应设置熟悉试验工作的安全员,调试:负责试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5合理设置测试参数:11.0.2制定结构加载方案时,应采用安全性高、有可靠保护措6采集数据并保存。施的加载方式,避免在加载过程中结构破坏或加载能量释放伤及10.4.6对结构自振频率、振型和阻尼比等动力特性参数的测试试验人员或造成设备、仪表损坏。及动力响应测试应同步量测多通道的时域曲线,采样频率应满足11.0.3在试验准备工作中,试验试件、加载设备、荷载架等的采样定理的要求。吊装,设备仪表、电气线路等的安装,试验后试件和试验装置的10.4.7为计算结构动力特性参数,动力特性测试数据的分析处拆除,均应符合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吊车司理可采用频域分析法或时域分析法。对环境激励下的非平稳随机机、起重工、焊工、电工等试验人员需经专业培训,且具有相应过程,也可同时在时、频两域进行联合分析的资质。试验加载过程中,所有设备、仪表的使用均应严格遵守10.4.8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影响的评价:应根据现场的调有关的操作规程。查状况、结构及人体的容许限值,通过分析论证、提出评价11.0.4、试验用的荷载架、支座、支墩、脚手架等支承及加载装意见。置均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现场试验的地基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安装试件的固定连接件、螺栓等应经过验算,并保证发生破坏时不致弹出伤人。11.0.5试验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安全,试验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志。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测读仪表、观察裂缝和进行加载等操作均应有可靠的工作台或脚手架。工作台和脚手架不应妨碍试验结构的正常变形。11.0.6试验人员应与试验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设置专门的防护装置,将试件与人员和设备隔离,避免因试件、堆载或试验设备倒堤及倾覆造成伤害。对可能发生试件脆性破坏的试验,应采取屏蔽措施,防止试件突然破坏时碎片或者锚具等物体6263

本标准的术语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谱 和通用符号》GBI132、《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等结合具体情况给出的。 本次修订对试验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根据试验特点和试 验场所将试验分为:实验室试验、预制构件试验、原位加载试验 和结构监测。 实验室试验多采用缩尺模型,研究内容和方法非常丰富,根 据试验目的不同可分为探索性试验或验证性试验。 预制构件试验一般在预制厂进行,主要为生产服务,对象为 预制构件产品,针对性很强,根据试验目的和要求的不同可分为 型式检验、首件检验和合格性检验,均属于验证性试验。 原位加载试验在既有结构的现场进行。结构监测包括施工阶 段和使用阶段的监测,也包括针对大跨、超高等复杂结构进行的 动力特性测试。两类试验均属于验证性试验。 试验计算值、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承载力试验荷载值、试 验加载值、试验标志以及检验系数等概念属于本标准特有的术语 或具有特别含义的用词,在术语中单独列出以便于理解和应用。 术语中提及的计算应采用材料实测值或根据实测值推算得到 的性能参数,而不应采用设计规范给出的材料标准值或设计值进 行计算。

3.0.1试验前应根据试验目的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以指导试 验顺利进行。本条列举了试验方案应包括的基本内容。试验方案 是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需经过审核后执行。 对预制构件产品的合格性检验,试件方案是样品的抽样检验 方案。对结构原位加载试验、结构监测及动力特性测试,则需根 据试验目的以及实际情况,选择整体结构、代表性区域或局部构 件进行试验。 试验方案中还应包括安全措施,以保护试验人员和试验设备 的安全。尤其在进行原位加载试验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撑和防护 措施,防止结构发生意外破坏,造成设备损坏或试验人员的 伤害。 3.0.2为真实反映试验情况,应在试验现场及时记录试验现象。 而为准确掌握和控制试验状态,对力、位移等关键性数据宜实时 进行采集、分析和判断。本条列举了结构试验的原始记录的主要 内容。对实验室试验应基本满足上述要求,其他类型的试验,则 可根据试验目的和具体条件适当简化。 3.0.3记录整理与试验现象的初步分析宜在试验后及时进行, 这对于得出正确的试验结论十分重要,本条提出了对试验的原始 记录进行初步整理、分析的要求。试验记录中试件的位移或变形 指对试验过程起控制作用的挠度、伸缩、倾角等,试件的破坏性 质应区分延性破坏或脆性破坏。 3.0.4对试验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是由试验实践上升到结构理论 的关键步骤。除应对试验资料的深人分析、计算、归纳、总结以 外,探索性试验和验证性试验还有不同的侧重,本条作了简要的 说明

3.0.5试验报告是试验过程的真实反映和试验成果的集中体现, 应准确、清楚、全面地反映科研或工程背景、探讨目的、试验方 案、详尽的试验过程和现象描述、量测结果等。报告应实事求 是,并根据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得出试验结论。实验室试验的报 告应基本满足上述要求,其他类型试验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 简化。 3.0.6本条提出了试验报告撰写和数据处理的要求。 3.0.7试验的原始过程、数据记录和处理过程、试验报告等技 术资料应完整保存,注释清楚,并分类存档。试验资料应可供长 期查询、复核及追溯。

考患钢筋基圆面积率、截面尺寸偏差等的影响,钢筋实际的 弹性模量与理论弹性模量之间存在差异,试验分析时宜通过称重 等方法确定钢筋的实际截面,并采用钢筋弹性模量的实测值。 4.0.4当试验前未能测定材料性能或者对测得的数据有怀疑时, 可在试验后,从试件上受力较小且混凝土未开裂的区域钻取芯 样,测定混凝土材料性能参数;从钢筋未届服部位截取出钢筋试 样,测定钢筋的材料性能参数。 4.0.5处于施工阶段且留有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结构,混凝土实 体强度由同条件养护试块确定,其他情况可采用钻芯强度及其他 各种间接测强方法确定的推定强度。由于回弹法、超声法等间接 测强的方法误差较大,宜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检测,并根据其结果 经综合分析,确定混凝土的实体强度。也可采用钻芯法等直接测 强方法对间接测强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 4.0.6除钢筋、混凝土以外其他材料及部件的性能试验,按相 关标准或专门规定执行。如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试验分别按照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和《钢筋机械连接技术 规程》JGJ107进行,预应力筋的铺夹具、连接器试验按照《预 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进行,植筋试验按 照《混凝土结构后错固技术规程》JGI145进行

5.1.1本条为对试验支承装置的原则性要求。设置试件的支承 装置时,应使试件的受力状态符合试验方案的要求,避免因试验 装置的刚度、承载力、稳定性不足而影响试验结果。同时支承装 置在试验时的受力变形应不影响构件在加载过程的受力、变形。 5.1.2本条为对简支梁以及单向简支板等简支受弯试件支座的 规定。试验中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支座构造,但应满足本条的要 求。对无法满足理想简支条件时,一般情况下水平移动受阻会在 加载之初引起水平推力,在加载后期引起水平拉力,而转动受阻 会引起阻止正常受力变形的约束弯矩。 5.1.3本条给出了悬臂试件嵌固端的支座形式,在受弯、受剪 情况下支座应不产生水平力,不发生水平和竖向位移及转动,符 合嵌固端支座受力状态的要求。试验也可采用其他构造形式的支 座,但应满足上述要求。 5.1.4本条给出了常用的两种简支双向板支座形式,支座只提 供向上的竖向反力而无水平力和弯矩,允许有水平方向的位移和 转动,但应保证不发生水平滑脱。其他支承形式的简支双向板, 支座形式可参考图5.1.4的方式进行布置。支座应具有足够的承 载力和刚度,钢球、滚轴及角钢与试件之间应设置垫板。 5.1.5受压试件端支座的构造要求体现在下列3个方面: 1在试件的竖向受力方间,支座提供轴向力并可随试件变 形产生竖向位移: 2水平方向不产生水平位移,也无水平力: 3支座不约束试件端部的自由转动,无约束弯矩。 为此,受压试件的端支座应采用球形支座和刀口支座,并根 79

据受力状态进行布置。为避免试件端部局压破环影响整体试验结 果,本条还提出了对试件端部进行加强的构适指施。 5.1.6由于实际结构中受纯扭的构件很少,受扭试件试验时的 买际受力工况往准比教复杂,难以对支座作统一的规定。应根据 试验所模拟的具体受力状态,对支座进行设计。 5.1.7在进行V形折板等开口薄壁试件的受弯、受剪承载力试 验时,容易发生试件的屈曲失稳或局部破坏,为此应在支座或跨 中设置定形架或卡具,保持截面形状,避免屈曲失稳。对于专门 考察稳定性能的开口薄壁试件,则应按照实际情况设置支座。 5.1.8薄腹试件平面外刚度较小,加载时容易侧向丧失稳定 发生侧弯,甚至翻倒,故应布置可靠的侧向支撑。侧向支撑的设 置一般可利用现有结构、反力墙或在两侧设置撑杆或者三脚架, 也可拼装组合成稳定的结构组件后进行加载试验。 5.1.9吊车梁等重型结构构件所受的荷载和构件尺寸很大, 般试验机的加载能力已难以满足要求,故可以采用两榻试件互为 支座的对顶加载方式。但拉杆的刚度和承载力应满足试验要求, 且平卧的加载试件下应设置滚轴以减少摩擦,使试件能够自由 变形。 5.1.10本条针对简支和连续受弯试件的受力状态,规定了对支 教和地基的要求。主要保证试件的水平状态并防止过大的支座沉 降影响试验结果。对于其他受力条件复杂的试件,其支墩根据试 验的要求确定。

据受力状态进行布置。为避免试件端部局压

5.2.1对实验室试验的各种试验机、千斤顶等加载设备提出精 度和定期检验合格证的要求,有利于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对 结构现场的原位加载等试验,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要求加载 设备具有很高的精度并进行定期校准往往存在较大困难,故允许 适当放宽要求。根据工程经验和常规的误差要求,加载精度确定 为土5%。

5.2.2本条对实验室加载最常用的试验机提出了精度和误差要

求,实验室可根据本身条件及试验要求采用更高精度的加载 设备。 5.2.3千斤顶是最常用的加载设备之一,对实验室试验千斤项 只作为加载设备,加载量值由压力传感器直接测定。对预制构件 试验和原位加载试验,如不便采用压力传感器,允许通过油压表 读数计算千斤顶的加载量,但精度较低,本条提出了保证量测力 值精度的措施。 5.2.4试验可采用分配梁进行多点加载,但一般不应超过三级, 否则难以保证试验装置的精度和稳定性。分配梁应具有足够的刚 度,避免发生过大的变形而影响力的分配、分配梁支座的稳定以 及试件的变形。 5.2.5现场进行的预制构件试验和原位加载试验可采用感挂重 物、捌链一地锚等方式进行加载。荷载值宜采用荷载传感器直接 测定,对于原位加载试验,受条件限制或为简化荷载量测,也可 采用称重的方法,但总荷载值应考虑试件自重及加载装置的 重量。 5.2.6长期荷载采用杠杆集中力加载的优点是加载装置简单、 荷载值稳定,且不受徐变变形等因素的影响。通过杠杆的方式可 以减少加载所需重物的数量,如加载量不大,也可采用重物直接 加载。 5.2.7为模拟墙体试件上端的受力状态,一般采用加载横染将 集中力转化成均布荷载。横架应有较大的承载力和刚度,加载横 梁和试件顶面之间宜采用水泥砂浆或干砂垫层,保证其接触紧 密,否则易因竖向加载不均匀而在试件顶部产生竖向裂缝。当混 凝土的强度较高时,也可以在试件顶部设计承载力和刚度较大的 横染,并与试件浇筑成一体。 5.2.8剪力墙试件同时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为避免水平位移 对竖向加载装置和加载值的影响,竖向千斤顶与加载横梁之间可 设置滑动装置。滑动装置应有足够的受压承载力,并应尽量减少 81

摩擦。5.2.15等效加载是指用局部加载模拟对结构或构件上的实际荷5.2.9集中荷载作用处的混凝土存在局部承压问题,故支座及载效应,通常为用集中加载模拟均布加载。本条提出了等效加载加载点应采取预埋或后置钢板的构造措施。垫板的作用是垫稳试的原则及注意事项,如受弯构件的均布加载试验采用等效集中力件并将集中力分散。采用砂浆找平,自的是保持试件支承的稳定加载时,除应满足主要内力(弯矩)等效外,还应考虑次要内力性和试件均匀受力。(剪力等)相近。此外,计算挠度时需要考虑变形(挠度)差异5.2.10预制板类构件试验及结构现场原位试验常采用重物直接的修正。加载的形式,本条对重物加载提出了有关要求。在单块加载物重5.2.16本条通过表格列出了简支受弯试件等效加载的具体做量均匀的前提下,可方便地通过加载物数量控制加载重量。如受法。其中挠度修正系数是指试件在均布荷载下跨中挠度与等效加试验条件限制,采用吸水性强的加载物时,应有防止含水率变化载时试件跨中挠度的比值,的措施,并应在试验后抽检复核加载量是否有变化。要求加载物5.3加载程序形状规则,主要是为便手堆积码放。分堆码放重物之间的空隙不宜过小,这是因为试件在加载后期弯曲变形较大,重物之间留有5.3.1试验预加载的主要目的是检验试验装置及仪表、设备,足够空隙可避免其互相接触形成拱作用卸载。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也对垫层等进行压实,消除试件与5.2.11散体加载主要用于现场进行板类试件或者楼盖的原位加装置之间的空隙,使试件支垫平稳载试验。散体材料多为就地取用的砂或碎石,本条列出了对散体5.3.2.对静力试验,应根据不同试验的目的确定加载程序。本加载方式的要求。条列举了探索性和验证性试验的不同加载原则,后者应对事先确5.2.12流体加载主要用于现场进行板类试件或者楼盖的原位加定的各级临界试验荷载(挠度、裂缝、承载力等)加以检验。位载试验。一般利用水作为加载物,加载的均匀度好,但应有效地移加载则以屈服位移值的倍数或分位值控制。控制加载量并防止渗漏,为保证荷载的均匀,液体底部水平度应为便于加载控制和试验现象的观测,试验前应根据试验要求予以保证:加载后期构件度较大时,宜考虑跨中与支座处液体分别确定下列临界试验荷载值:深度不均匀的影响。1)试件的挑度、裂缝宽度试验,应确定使用状态试验荷5.2.13气压(水压)加载一般用于密封容器的原位加载试验,载值Q(F):如油库、水箱、气柜、安全壳等,也可用于普通构件的均布加2)试件的抗裂试验应确定开裂荷载计算值Q(F。):载。本条提出了气压(水压)加载试验的一般要求,当采用水压3)试件的承载力试验应预估承载力试验荷载值,对验证加载时,应考虑水自重的影响。当容器密封性不满足试验要求性试验还应计算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Q(Fa)。时,可以设置气囊(水囊)以保持压力的稳定1验证性试验中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应根据试件5.2.14试件一般应正位加载,不具备正位加载的条件时,可采设计控制截面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计算值和试验加载模用卧位、反位等异位加载方式,但应考虑因此而引起的与正常受式经换算确定。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计算值应根据现行国力状态差异的影响。如预应力构件采用反位试验时,很可能由于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计算确定,对钢筋混凝预应力与自重作用的叠加在预拉区域产生裂缝,土构件、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分别采用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8283

合和标准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计算值也可由设计文压强度实测值时按内插取值:件提供: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应按现行2试件的开裂荷载计算值Q(F)应根据结构构件设计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控制截面的开裂内力计算值和试验加载模式经换算确定关规定取用:1)验证性试验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作用下抗裂验算边缘混凝土的正截面抗裂试验的开裂内力计算值应按下式计算:法向应力。S=[S,(1)2)探索性试验式中:S%正截面抗裂试验的开裂内力计算值;正截面抗裂试验的开裂内力计算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S一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计算值:轴心受拉构件【。一一构件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按公式(4)计算。N=+)A(5)预应力构件采用均布加载或集中加载方式进行抗裂检验时受弯构件开裂荷载计算值Q、F。也可直接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Ma=Yf十a)w(6)Q=[Y.]Q(2)偏心受拉和偏心受压构件或F=YJF(3)式中:Q、F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形式表达的开裂荷载(7)计算值;Ws+AS[Ya]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式中:Ne轴心受拉、偏心受拉和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开裂QF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形式表达的使用状态轴向力计算值:试验荷载值。M.受弯构件正截面开裂弯矩计算值: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按下式计算由实际几何尺寸计算的构件换算截面面积:[]=0.95+Yfk(4)wo由实际几何尺寸计算的换算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式中:0元试验时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预压应力计算值,应抵抗矩;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eo轴向力对构件截面形心的偏心矩: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计算预压应力值时,混凝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应按现土的收缩、徐变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宜考虑时间因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素的影响;有关规定取用;fa试验时的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根据设计的混凝—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实测值土强度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结构设计规注:公式(7)右边项中,当轴向力为拉力时取正号,为压力时取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用,当采用立方体抗负号,8584

3承载力试验荷载预估值应根据构件受力类型和本标准表 7.3.3所列的承载力标志类型、设计控制截面相应的内力计算值 S,和试验加载模式经换算确定。当可能出现多种承载力标志 时,应按多个承载力试验荷载预估值依次进行加载试验。 验证性试验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Q(F),应根据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下试件设计控制截面的内力组合设计值S和试验加 载模式经换算确定。 试件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的内力计算值S应按下列方 法进行计算: 1)验证性试验 当按设计规范规定进行试验时,应按下式计算: Sa.=YoYu.S (8) 式中:S一试件出现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 状态的内力计算值; Y 结构重要性系数; 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加载系数,按本标准表 7.3.3取用: S,一试件第i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下的内力组合设计值。 当设计要求按实配钢筋的构件承载力进行试验时应按下式 计算:

3承载力试验荷载预估值应根据构件受力类型和本标准表 7.3.3所列的承载力标志类型、设计控制截面相应的内力计算值 S,和试验加载模式经换算确定。当可能出现多种承载力标志 时,应按多个承载力试验荷载预估值依次进行加载试验。 验证性试验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Q(F),应根据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下试件设计控制截面的内力组合设计值S和试验加 载模式经换算确定, 试件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的内力计算值S应按下列方 法进行计算: 1)验证性试验 当按设计规范规定进行试验时,应按下式计算:

计值。 2)探索性试验 试件出现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内力 计算值,应根据其受力特点、材料的实测强度、构件的实际配筋 和实测几何参数按下式进行计算

S..=R,(f.fo.A..a..)

5.3.3分级加载是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 顺序按预定的步距逐级进行加载。接近开裂荷载计算值时加密荷 载步距以准确测得开裂荷载值,接近承载力试验荷载值时应加密 荷载步距,以得到准确的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并避免试件发 生突然性的破坏。 5.3.4探索性试验的持荷时间由研究需要确定;为提高试验效 率并反映混凝土强度提高后塑性减小的趋势,验证性试验的持荷 时间较原标准缩短。对新型结构、跨度较大的屋架、桁架及薄腹 梁等试件试验,一般不作承载力阶段的试验,而只检验使用状 态。为了充分检验其弹塑性能并确保安全,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 下宜持荷12h。 5.3.5、5.3.6为统一试验过程中荷载取值的方法,本条明确规 定了试验荷载实测值的确定方法。该方法简单实用、概念明确。 经多年实践检验,证明切实可行。 5.3.7为探讨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延性和抗倒塌性能,宜进行后 期加载,即在结构完成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检验后继续加载,直至 出现本标准第7.3.4条所述的各种承载力破坏现象。后期加载可 根据试验目的进行,一般采用油压千厅顶或伺服助动器进行加 载。宜按位移控制,缓慢持续加载直至试验结束。 5.3.8恢复性能是混凝土结构的重要性能,本条提出了加载试 验后逐级卸载的规定,以及卸载后对恢复性能的检验内容。 5.3.9试件及加载设备自重相对较大时,不可忽视其对试验结 果的影响。通常应作为试件上的荷载考虑。加载设备重量不宜过 大,以避免安装过程中试件产生较大的变形和应力,影响试验量 87

式中:S一—试件出现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 状态的内力计算值: 结构重要性系数 Yu 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加载系数,按本标准表 7.3.3取用: S.—试件第i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下的内力组合设计值。 当设计要求按实配钢筋的构件承载力进行试验时应按下式 计筑:

5.3.10静力试验时,试件上的各组荷载之间应保持固定的比 例,同步进行加载和卸载。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根据实际 受力特点或试验方案的特殊要求进行加载和卸载。如剪力墙的试 验,一般应保持竖向荷载不变,水平荷载逐级增加

6.1.1作用(加载控制等)和作用效应(应力、变形、位移 等)的量测,是结构分析的定量依据,本条给出了试验量测 方案应遵循的原则。 在制定试验方案时,宜预先对试件进行预估性的计算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确定最不利位置及关键部位,据此确定量测项目并 布置测点。在满足量测要求的前提下,测点数量不宜过多,但为 了避免偶然因素导致的仪表工作不正常或故障,应适当布置校核 性测点以便于对数据的可靠性作出判断。 6.1.2本条为一般混凝土结构试验所需测试的项目,应根据试 验目的和具体情况从中选择,其中应变量测比较复杂,可根据具 体情况决定取舍。 6.1.3对量测仪表的有效性要求,体现在仪表具备定期经检验 校准的合格证,并处于计量有效期内。 本条提出了仪表量程的要求。预计量程过大则测量误差偏 大:预计量程过小则试验过程中容易超出量程范围导致数据缺失 或损坏仪表。因此,需要根据预计值选择合适的仪表量程。如果 仪表在全量程范围内呈良好的线性,则预估量程也可低于满量程 的30%。 仪表精度的选用既要注意满足量测要求,也要避免盲目追求 高精度。 6.14近年来试验技术不断发展,具有自动量测、记录和初步 整理功能的仪器、仪表大量出现。具备条件时,宜优先选择能够 自动连续进行数据采集和初步整理的仪表系统。这有利于保证数 据测读、处理的速度和精度,并有助于现场试验分析和判断。 89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水准仪检定规程》JJG425和《光学经 纬仪检定规程》JJG414分别对水准仪和经纬仪的分级提出要 求,其精度不应低于DS,和DJ

6.4.1本条中给出了常用的应变测量仪表,各种应变传感器需 要配套相应的数据采集系统进行量测和记录。 6.4.2为消除温度对量测结果的影响,电阻应变计可采用桥路 补偿法,也可采用自补偿应变片等方法。 6.4.3本条给出了量测各种试件应变时测点布置的有关要求。 6.4.4本条提出对各种应变量测仪表的精度及性能的要求。根 据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粘贴式电阻应变计》GB/T13992规定, 电阻应变计的单项工作特性分为A、B、C三个等级,根据现行 国家行业标准电阻应变仪检定规程》G623对应变仪各项技 术指标的有关规定,电阻应变仪的准确度级别应不低于1.0级。

6.5.1对混凝士结构试验,无其是抗裂性能检验,开裂判断是 试验现象观测的重点。本条给出了判断试件混凝土开裂的各种方 法。第1种方法最简单,适用于小型试件的试验:第2种方法也 很有效,但须与直接观紧配合:第3种方法适用于大跨度试件; 第4种方法的成本较高,适用于对特定部位抗裂要求较高或难以 直接观测开裂的特定部位,如对高腐蚀环境中的结构开裂的判 断,也可用于结构监测。 6.5.2本条提出对裂缝观察、量测的基本要求。裂缝形态图上 一般应该包括:裂缝出现的顺序编号(宜以数字或字母标注)、 每级荷载裂缝发展延伸的位置(可以在缝端标注荷载值,也可以 标注荷载级别),并宜标出裂缝宽度测读的位置及宽度的数值。 6.5.3本条规定了对不同构件观察、量测裂缝的位置,目的是 为了更好地通过分析裂缝形态,反映试件的受力状态。

可选用其他的仪表测量裂缝宽度,但量测精度应符合试验要求

6.6试验结果的误差与统计分析

6.6试验结果的误差与统计分析

7.1.1根据试验目的的不同,实验室试验基本分为探索性试验

和验证性试验两种类型。 探索性试验是为研究结构在不同作用下的内力、变形等刻 应,分析其受力机理,确定影响结构抗力的因素和参数,探讨其 变化规律,为建立结构理论、计算模型或经验公式提供科学的试 验依据。验证性试验是针对已有的结构理论、分析模型、计算方 法、构造措施等进行限定目标的试验,通过试验验证并修改、调 整相应的计算方法、设计参数、构造措施等,使其更加科学、合 理、完善。 探索性试验一般侧重于基本理论,相应于本领域的基础研 究;验证性试验一般已有理论模式或工程背景。两类试验由于目 的不同,试验方式也存在一定差异。 7.1.2本条为对实验室试验基本内容的要求,与预制构件试验 原位加载试验和结构监测相比,实验室试验需要专门设计和制作 试件,不仅试验类型多样,而且涵盖的内容比较全面。 7.1.3探索性和验证性试验有较复杂多样的研究目标和较精确 的加载、量测要求,故应尽量选择在专门的结构实验室中进行。 当受场地条件的限制而不得已在室外进行时,应满足本条所要求 的基本试验条件。 7.1.4探索性试验需要研究试件和试验参数对结构性能的影响 及其变化规律,而这些规律往往与试件的材料强度有密切的相关 生:验证性试验是针对特定的理论模式或工程背景,试件材料强 的准确模拟是得到正确结论的重要条件。因此,钢筋和混凝土 丰为主要的承载受力材料,虽然难免存在一定的离散性,但与设 94

计要求不应偏差过大。钢筋有届服强度、极限强度、弹性模量和 最大力下的总伸长值等多种指标,本条所要求的主要力学性能指 标是针对与试验目的和试验结果直接相关的指标

7.2.1本条规定了探索性试验中试件设计应符合的基本原则 探索性试验是为研究各参数对结构性能的影响的规律,往往需型 分别改变不同参数的取值,以形成系列试件。参数较多时简单进 行排列组合会导致试件数量增多,试验成本和工作量大幅增加 可采用正交设计等方法进行试件设计的优化。 7.2.2本条规定了验证性试验中试件设计应符合的基本原则 静力试验中,质量密度的相似比即为试验模型与原型结构自重的 相似比。一般材料难以满足质量密度相似比,可以通过在构件上 增加均勾分布的配重或者施加集中力模拟自重的相似关系。 7.2.3本条为对试件钢筋与混凝土材料的要求。足尺试件的材 料与原结构相同;小尺寸或者小比例试件中,为了模型制作与浇 筑方便,一般采用小直径钢筋与细石混凝土,其材料性能与原型 结构有所不同。本条提出了减小差别的措施,必要时还应对细石 混凝土材料的弹性模量进行实测。 7.2.4由于试验试件的材料强度、约束条件等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试件的支座、加载区域、与加载设备的连接装置等在设计 时应留有一定的安全余量,避免刚度不足或者在试件正常破坏前 发生局部支承破坏,导致试验无法完成或者发生危险。如果装置 是重复利用的,还要考虑其反复受力作用及反复安装拆卸过程对 其性能的影响。 7.2.5为保证试验的目的性和针对性,试验前的理论分析非常 重要。对于较复杂的试验试件,宜采用有限元分析等方法,计算 试件的内力和变形,或进行受力全过程的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校 核并指导试验方案的制定。 .2.6为避免试验时盲目加载,应通过预先计算的结果(预估 95

值)指导试验的加载程序,控制各种临界状态,并与实测的试验制试验的过程十分必要。混凝土试件表面刷白、画格是为便于观结果进行相互对比分析。考虑模型材料性能与设计要求可能存在测和描绘裂缝,方格线间距一般为100mm,大型试件可适当加的偏差,方案编制阶段计算上述指标时,钢筋、混凝土的材料性大。试件、加载设备及量测仪器、仪表安装就位后,为检验系统能参数可采用设计要求值,到正式试验前,应按照第4章中的规工作是否正常,应进行预加载和量测设备的调试。定取实测值进行修正。7.3.2本条为试验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加载、观察、量测、7.2.7实验室试验对加载、量测及数据采集系统的技术要求应判断、记录、安全等。对采用自动记录和显示仪器的实验室试高于其他类型的试验。调查表明国内科研单位及高校的试验室大验,应随时进行观察和分析。当无自动记录和显示仪器时,试验多具备电子式的加载控制和数据采集系统,为提高试验的精度,过程中测读的数据宜在现场进行初步计算,随时整理并作出关键本条建议优先采用自动控制加载和自动进行量测的试验系统。根参数变化的规律或曲线。测读的数据宜与试验现象及事先分析预据试验加载制度要求,在不同试验阶段可能需要综合应用力值控估的结果进行对比,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简单结论。制加载和位移控制加载两种方式,故加载设备宜具备试验过程中7.3.3本条详细规定了试件的承载力标志,当出现表中任何一进行力一位移加载控制切换的能力种标志时,表明试件已达到相应受力类型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7.2.8对于静力试验,试件在弹性阶段刚度较大,力增长较快,表7.3.3将试验中可能发生的承载力标志归纳为6类17种,是宜采用力值控制的加载制度:试件屈服后刚度降低,力值变化减根据近年来大量试验及工程调查资料,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以小,位移增长较快,宜按照届服位移的整倍数进行位移分级加归纳和补充、完善的。表中所列的加载系数用于承载力检验中计载。试验后期也可采用连续、缓慢的加载方式。算相应的临界试验荷载值。原标准已有相应的检验系数允许值,7.2.9对同一试件进行不同工况的验证性试验时,应先进行使本次修订根据受力类型和承载力检验标志的性质(延性、非延用状态试验,再进行承载力试验,最后进行后期加载,性、脆性)以及对结构安全的影响,对相应的系数作了适当调7.2.10恢复性能是混凝土结构的重要受力性能,一般结构宜进整:其中延性标志系数不变,非延性标志的系数提高0.05,脆行承载受力后恢复性能试验。主要为分级卸载及全部卸载状态下性标志的系数提高0.10。残余量的量测。7.3.4需要研究结构构件的抗连续倒极限状态时,应进行后7.2.11实验室试验条件较好且对量测的精度有较高的要求,为期加载。即在试件达到表7.3.3所列的承载力标志以后继续加准确掌握重点部位的内力和变形情况,应布置较多的力值、位载,直至试件完全丧失承载能力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加载为止。本移、应变及裂缝测点。利用试件的对称性布置校核性量测点,可条第1款的破坏状态一般可取达到峰值后抗力下降15%的状态。保证测试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也可防止个别传感器失效导致7.3.5、7.3.6条文对实验室试验结果整理与分析的基本内容提的数据缺失。出了要求。7.3试验过程及结果7.3.1本条规定了试验前需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试验前应根据实测的材料参数计算试件各临界状态的预估值,这对于有效控9796

预制构件的检验试验包括型式检验、首件检验和合格性检验 三种类型,本章主要对其中的合格性检验方法进行规定。型式检 验和首件检验的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或抗裂性)检验可按 本章的方法进行,其后期加载性能、恢复性能等试验可按照本标 准第7章验证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为便于实际工程应用,本章还 对生产数量较少的大型和异形预制构件、竖向预制构件以及叠合 结构的预制构件的合格性检验试验方法作出了规定。

8.1.1预制构件标准图设计时宜进行验证性的型式检验,由于 按标准设计生产的预制构件产品数量大、环境多样、工况复杂, 故其型式检验应严格控制,并应通过加载试验全面检验其材料、 工艺参数及构件的结构性能。型式检验的试件除了必须进行使用 状态和承载力各项目检验以外,还宜按本标准第7章的方法进行 后期加载,以确定安全裕量、破坏形态及恢复性能。 经过型式检验验证的标准设计不仅是成批生产预制构件的依 据,也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很多预 制构件标准图的表达不够明确,往往不能直接给出试验检验所需 的试验参数,致使在构件试验检验中经常发生误判或漏判。为明 确产品质量要求,标准图应完整表达试验检验的全部参数,指导 试验人员正确地执行。为此,标准设计应明确给出下列内容: 1结构性能检验的试验方案:试件的支承方式、跨度、加 载形式、加载点位置和量测方法等: 2结构性能检验所需的荷载代表值:试件自重、使用状态 试验荷载值、承载力试验荷载值:还应给出扣除构件自重及加载

没备重量后相应的加载值:考到加载方式的多样性,扣除构件 自重和加载设备重量的加载值是指在加载检验状态下,根据实际 加载方式,为使试件在设计控制截面上的荷载效应值达到设计目 标,经换算后确定的实际外加荷载值: 3结构性能检验允许值应包括:试件的短期度允许值、 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或开裂荷载允许值,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以 及在达到不同承载力标志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4对有特殊要求的预制构件,应由标准图或设计文件规定 相应的检验允许值及试验方法 8.1.2预制构件在批量生产之前由生产单位进行首件检验的作 用是通过加载试验确定试生产的构件合格与否、探讨检验裕量、 调整和优化生产相关的材料及工艺。首件检验的试件宜加载到出 现承载力标志,以确定承载力裕量及破坏形态。 首件检验属于验证性试验,故试验应按照本章及本标准第7 章中验证性试验的要求进行。 8.1.3批量生产的预制构件产品应按检验批抽样进行合格性检 验,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投入工程使用。本条列出了产品 合格性检验要求的结构性能检验项目。检验批的划分和代表数量 及检验试件的抽样规则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桁架、吊车梁、预制柱等难以进行加载试验的大型预制 构件或异形预制构件,可采用加强材料、制作质量控制的措施替 代部分或全部结构性能检验,其体方法参见现行国家标准《混瀛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 8.1.4、8.1.5传统叠合结构的预制件不作检验或只进行预制构 件的抗裂检验,试验结果极不稳定且不能全面反映叠合构件的给 构性能。经调查研究及试验分析、应模拟两阶段成形后的整体叠 合构件,在浇筑后浇层混凝土后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本次修订所规定的叠合结构试验方法改为加后浇层混凝土形 成完整的叠合结构试件后,进行全面的结构性能检验。鉴于预制 99

底部构件上后浇层混凝土厚度,强度及配筋的不确定性很大,对 应的叠合结构试验试件只能按确定条件下的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 验。为简化和统一,取叠合层混凝土强度与底部预制构件相等, 厚度为预制件的1.5倍(对应底部预制构件为总高度的0.4), 上层配筋根据设计要求确定(通常板不配筋,梁配构造筋,必要 时根据实际情况配受力钢筋),由此计算结构性能检验允许值, 并进行加载检验、判断。 8.1.6对竖向预制构件模拟受力工况进行加载试验比较困难, 原标准没有竖向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实际工程中一般 情况下也不作结构性能试验检验。本条增补了检验要求,对预制 墙板及小预制柱宜同时施加轴力及横向力,进行组合加载试验检 验。对预制柱及预制,因为难以模拟实际的受力状态,可根据 已有的实践经验,按受弯构件作相应的检验,以间接试验检验的 方式反映构件应有的结构性能。 8.1.7对大型竖向预制构件,如果设计方法成熟、生产数量较 少,也可以根据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其材料质量和工艺制作水 平进行评定和验收,不再进行结构性能的试验。 8.1.8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检验荷载取值、检验指标要求 以及合格性判定方法,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结构性能检验相关内容中均有相应的 规定,有关预制构件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应遵守执行。

8.2.1预制构件试验方法采用短期静力加载试验的方式,一般 在4h~8h内即可完成。特殊构件应由设计文件提出专门的试验 检验要求。 8.2.2混凝土龄期及强度对检验结果有一定影响,一般按28d 确定试验龄期;试件龄期过短可能因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而承载力 不足;试件龄期过长则容易因混凝土徐变、预应力筋松弛而降低 抗裂性能。因此,对非标准龄期试验时的检验允许值宜作相应的 100

8.2.1预制构件试验方法采用短期静力加载试验的方式,一般 在4h~8h内即可完成。特殊构件应由设计文件提出专门的试验 检验要求。 8.2.2混凝土龄期及强度对检验结果有一定影响,一般按28d 确定试验龄期;试件龄期过短可能因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而承载力 不足;试件龄期过长则容易因混凝土徐变、预应力筋松弛而降低 抗裂性能。因此,对非标准龄期试验时的检验允许值宜作相应的 100

调整,设计文件也宜给出不同龄期的检验充许值。 8.2.3本条对试验的温度条件、试验设备等准备工作进行了规 定。试验前应检查试件的反拱或下垂等实际状态,并将试件已有 的缺陷加以标记,以备试验分析之用。 8.2.4本条为各种预制构件试验加载方式的特点及选择原则, 包括均布、集电加载以及对大型预制构件的专门加载方法 8.2.5本条规定主要内力等效的加载原则,目的是模拟试件控 制截面上的主要内力值符合设计计算的结果,以满足检验的基本 要求。 8.2.6根据试验目的不同,本条规定了适用于型式检验、首件 应验和合格性检验的不同加载要求。 合格性检验的目的仅在于判断从检验批中抽取的试件是否 合格,因此可依次进行常规的挠度、裂缝宽度(或抗裂)和承 载力等检验,如果试验中一项或几项达不到检验允许值,可直 接判定不合格并结束试验:如果所有项目均达到检验充许值, 可判定合格并结束试验,并不一定要求加载到出现承载力标志 或破坏。 首件检验要求通过试验掌握试件的破坏形态和检验裕量,因 此试验宜加载到试件出现承载力标志或破坏。 型式检验则要求全面检验、调整和优化预制构件的材料、工 艺参数及构件的结构性能,因此宜通过后期加载、卸载等试验掌 握构件的延性、安全裕量和卸载恢复性能等。 8.2.7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目的和内容比较明确,试验结 果可全面反映在试验检验记录表中,故在试验成果整理方面较其 他类型结构试验可适当简化。为保证结构性能检验的有效性,本 条对结构性能的试验检验记录应包括的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并在 附录A中给出了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检验记录表格以供参考 使用

8.3试验过程及结果

本节主要针对预制构件产品合格性 虹程皮结 果,型式检验和首件检验可按照实验室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合 格性检验的指标和判断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要求。

9.1.3结构原位试验受到加载方式、试验条件、使用要求等诸 多因素的限制,加载区域不宜过大,也不宜进行多次试验。因此 受检构件或受检区域的选择非常关键,需要兼顾试验的代表性和 客观试验条件的可能性,并考虑试验后结构的继续使用。 9.1.41998年的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2394提出 了可以依据用户提出的使用年限,对可变作用采用修正系数的方 法加以修正。对既有结构引人可变荷载考虑结构后续使用年限调 整系数的目的,是为解决后续使用年限与设计基准期不同时,对 可变荷载标准值的调整问题。当后续使用年限与设计基准期不同 时,采用调整系数对荷载的标准值进行调整。确定结构的合理后 续使用年限应综合考虑原设计的使用年限、结构的具体情况,(包 括实际尺寸、配筋、材料强度、已有缺陷等)和后期使用的需要 等因素。 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 2008附录A1给出了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50年和100年时,考 虑后续使用年限偏于安全的可变荷载调整系数分别为0.9、1.0和 1.1,当后续使用年限不为上述值时,可按线性内插确定。 根据后续使用年限定义的可变荷载标准值与设计基准期定义 的标准值具有相同概率分位值的原则,当可变荷载服从极值工型 分布时,可得到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如表2所示。 当后续使用年限不为表中数值时,可按线性内插确定。对比《主 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一2008的规定可以看出, 该标准的安全度是相当充裕的

表2后续使用年限及相应的药载调整系数

当结构原位荷载试验表明结构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可经修 补、加固后继续使用:也可出于经济的原因保持结构现状,但通 过改变功能降低使用荷载,或减少后续使用年限以降低荷载取 值,使结构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9.1.5结构设计时,考虑施工离差的影响,结构自重设计值需 要乘荷载分项系数加以放大。但通过原位荷载试验验证结构的性 能时,由于结构已实际存在,其自重是确定的数值,因此结构自 重可根据结构实际检测结果加以调整。 9.1.6结构原位试验应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条件选择 加载方式,并应控制加载量,避免造成意外的结构损伤或安全 事故。 9.1.7与其他类型试验不同,结构原位加载过程需要高度重视 对受检结构的保护。试验前应采用结构的实际参数计算确定各级 临界试验加载值,并设定最大加载限值。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是 原位加载试验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合理确定该限值一方面可以避 免荷载超出合理范围,造成结构损伤或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可以 避免加载量不足,达不到试验检验的目的。 计算确定的最大加载限值并非试验一定要达到的荷载值。如 试验中结构性能检验指标均处于允许范围内,则可分级加载到最 大加载限值,表明结构性能可满足要求:如试验中结构某检验项 自提前达到允许值,则应停止加载,并按照本标准第9.4.2条和 第9.4.4条的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承载力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应取各种临界试验荷载值中的最 大值。根据表7.3.3最大的承载力加载系数为1.60,因此承载 力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可取荷载基本组合值与结构重要性系数 Y。乘积的1.60倍。当试验不需要检验表7.3.3的全部项目时, 最大加载限值可直接取所检验项目对应的各临界试验荷载值的最 大值。 .1.8试验之前掌握试验结构的基本情况,对编制试验方案和 确定合理的后续使用年限是非常必要的。试验结论中对结构性能 105

可根据研究的目的制定试验方案,探讨结构在荷载作用下的破坏 模式和后期性能。但由于现场的破坏性试验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因此试验方案应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3.1本条列出了挑度检验的两种方法:一种为按设计规范规 定的限值折算成短期挠度允许值检验;另一种为按设计实配钢筋 计算值检验,后者应留有20%检验裕量。 9.3.2受弯构件的挑度检验允许值,是根据设计规范由设计的 允许限值,考虑荷载长期作用效应的影响折算成短期值而确 定的。 9.3.3最大裂缝宽度检验允许值,是根据设计规范的限值,并 考虑荷载长期作用效应的影响,折算成短期值而确定的。 9.3.4本条提出了预应力构件抗裂检验的要求。为提高抗裂检 验的可执行性,易于试验操作和判断,增加了通过比较开裂荷载 实测值与充许值的大小,进行抗裂检验判断的方法。 9.3.5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确定了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的计算方法,其中允许值为计 算值的95%,预留了5%的检验裕量。根据设计规范计算的抗裂 检验系数计算值,与混凝土强度及预压应力值有关。考时间对 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及预应力损失的影响,不同龄期时检验系数允 许值可作适当的调整。 9.3.6承载力检验中试件出现任何一种检验标志,都表明试件 已达到相应受力类型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鉴于结构原位加载试 验进行承载力检验的目的仅是判断结构是否满足承载力要求,无 法预测和调整构件的设计参数和破坏形态,故承载力检验是以最 先出现的承载力标志来判断受力类型及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的。 只要试验中出现任何一种检验标志即应停止继续加载,并以相应 的试验荷载值来判断承裁力是否满足要求。 承载力检验可有两种形式:按规范限值要求或按设计实配钢 108

验系数允许值应按照本标准表7.3.3中相应的加载系数进行 取值。 9.3.7本条为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计算中构件重要性系数% 和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刀的确定方法。重要性系数根据受检构件 所在结构的安全等级确定。当按构件实配钢筋计算而进行承载力 检验时,修正系数按本条提供的公式计算,其中承载力及内力可 为弯矩、剪力、轴力或扭矩等,应根据结构受力和承载力标志类 型而定

9.4.1使用状态试验的检验项目由结构的使用功能和适用性确 定。烧度、开裂简载、裂缝宽度等指标日按照设计规范正常使用 极限状态下的要求确定。当结构有舒适性要求时,还应按照本标 准第10.3节的方法检验自振频率、振幅、加速度等指标。 9.4.2使用状态试验主要检验构件的开裂荷载以及构件在使用 状态试验荷载值下的挑度、最大裂缝宽度等指标。由于是短期加 载试验,而规范的有关限值均考虑了荷载的长期作用效应,因此 试验检验充许值均应将规范限值折算为短期荷载试验允许值,该 值一般较规范充许值严格 9.4.3如在加载到相应的临界试验荷载值之前,任一构件的任 一指标超过检验允许值,均应判定结构不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的检验要求。根据本标准第5.3.5条确定相应的检验荷载实测 值,并将该实测荷载作为结构满足使用状态的最大荷载组合值, 可返算结构可承受的最大使用荷载值。 9.4.4承载力试验中,结构受检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或控制截面 出现表7.3.3所列的任何一种承载力标志,都表明结构或构件已 达到相应受力类型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试验前应对结构进行必 要的计算分析,对其极限承载力和可能出现的标志进行预估。但 承载力试验存在不确定性,每种标志对应的临界试验荷载值又不 109

相同,故承载力检验以最先出现的承载力标志来判断承载力是否 满足要求。只要试验中出现任何一种检验标志即停止继续加载, 并以检验荷载实测值来判断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 出于经济方面考虑,对经试验达不到预定要求的结构,一般 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加固或限制使用荷载的方法,使得结构性能 仍能够达到要求:对于同时进行了使用状态与承载力试验的结 构,由于两个阶段试验根据检验荷载实测值分别得到的结构可承 受最大使用荷载值一般情况下是不同的,而结构应同时满足正常 使用极限状态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故应取较小值。 9.4.5不同的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检验要求不同,试验以最早出 现的承载力标志进行合格性判断。如最早出现承载力标志时的承 载力检验系数已天于或等于该标志对应的加载系数,则可判断结 构满足承载力要求。如加载至第9.1.7条规定的最大限值仍未出 现任何承载力标志,则表明结构各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检验系数实 测值均大于充许值,应直接判定受检构件的承载力满足要求。

10结构监测与动力测试

析和高级分析,分析数据来自实时现场采集和定期人工采集。结 构损伤识别的方法有养护管理评估法、模型比对评估法、趋势分 析评估法、动静结合评估法、局部损伤评估法、累积损伤及剩余 寿命评估法等。 安全评估系统是结构监测系统的核心,系统根据预设的要 求,对结构的不正常表现作出及时诊断并找出其根源GTCC-063-2018 电动转辙机(ZDJ9系列)-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预测未来 的发展趋势,避免安全隐患。结构安全评估系统可分为在线评估 和离线评估两部分:在线评估主要对实时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基 本的统计分析和趋势分析,设立预警系统,给出结构的初步安全 状态评估:离线评估主要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有限元分析、模态 分析等综合性的高级分析,并对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给出定性或定量的评判。 10.1.5结构监测仪器仪表系统除了要满足结构试验的常规要求 外,由于所使用的环境条件复杂、监测周期长:因此对其可靠性 和稳定性应提出更高的要求。

10.2.1对施工阶段结构进行监测的目的在于评估结构在施工过 程中不断变化的受力工况和环境条件下的工作状态,监测和评估 结果是指导结构下一步施工的依据。与使用阶段监测不同,施工 阶段监测周期较短,但结构自身及其受力状态始终处于变化之 中,因此通过监测所获得的实际结构的动一静力行为可用来掌握 结构的实际工作状态,以指导施工,还可验证施工模拟分析的模 型、结果和设计计算假定,并开展其他相关研究。 10.2.2施工阶段结构监测适用于特殊或复杂结构中对结构性能 影响显著,但又难以事先予以预判的各种性能指标的监测,这些 性能指标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或各种随机因素的影响,施工前 维以定量探讨。由于监测结果包含了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故通 过对实测数据的分析和判断,比设计阶段做了诸多假定的理论分 所更能真实反映结构的实际受力状态,对施工中需要采取的措施

10.3使用阶段监测

10.3.1对使用阶段结构进行监测的目的,在于评估结构在长期 使用过程中不断变化的工作状态。与设计阶段的考虑不同,监测 结构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并非只考虑时间的影响,而是基于结 构在使用阶段的实际承载受力状态。因此,使用阶段的监测更加 客观,更能保障结构的耐久性及整个生命周期运行成本的合理配 置。使用阶段监测和评估的结果,是对结构进行维修、加固或拆 除等决策的依据。 虽然绝大多数结构使用阶段的监测都是从监控与评估出发 的,但由于这些结构的力学和结构特点以及所处的特定环境,在 设计阶段往往难以完全掌握和预测其材料特性和力学行为,分析 时只能以很多假定条件为前提。因此,通过监测所获得的实际结 构的动一静力行为,还可以用来验证理论模型和计算假定。另外, 监测实际结构还可以作为研究类似结构的“现场实验室”,通过 监测探索和研究未知领域。 10.3.2由于使用阶段监测技术难度大、监测成本高,目前主要

久性给出定性或定量的评价,为结构维护、维修提供依据。 10.4结构动力特性测试 10.4.1结构振动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 致结构或构件的开裂、基础变形或下沉等; 2对人体的影响,振动影响人体的舒适度甚至危害人的 健康; 3对仪器、设备的影响。 受振动影响明显的混凝土结构主要包括大跨结构、超高结构 等,由于自振频率较低,振动影响显著,还有部分结构由于使用 功能的原因,对振动影响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通过动力特性测 试,确定振动影响程度,便于采取相应措施, 10.4.2结构动力特性测试可根据测试目的选择下列人工激励或 天然脉动激励方式和设备: 1激励方式 原位测试结构的自振频率、基本振型和阻尼比时,激励方式 宜采用天然脉动条件下的环境激励方式,测试时应避免外界机 械、车辆等引发的振动。 需要测试结构平面内多个振型时,宜选用稳态正弦扫频激 振法。 需要测试结构空间振型时,宜选用多振源相位控制同步的稳 态正弦扫频激振法。 2激振设备 当采用稳态正弦扫频激振法时,宜采用旋转惯性机械起振 机,也可采用液压伺服激振器。激振器的位置和激振力应合理选 择,防止被测试结构的振型畸变,激振器激励位置避开结构低阶 115

3量测仪器 目前动态信号采集分析系统多采用高度集成的模块化设计, 集信号调理器、低通滤波器、放大器、抗混滤波器、A/D转换 器等功能于一体。随着无线传输技术的发展,各种组合式测试系 统还可采用无线传输的方式。 动力特性测试系统仪器中的某些原件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 会因使用程度和时间而有所变化,各类传感器、放大器和采集记 录等设备需配套使用,且需要定期进行校准。校准内容主要包括 灵缴度、频率响应和线性度,根据需要有时尚需进行自旅频率、 阻尼系数、横向灵敏度等项目的校准。仪器的校准方法有分部校 准和系统校准两种,为保证各级仪器之间的耦合和匹配关系,并 取得较高的精度,宜采用系统校准法。 10.4.3本条列举了一般的动力特性测试项自,具体项目和测量 参数应根据结构特点和测试目的确定。对吊车染等承受移动荷载 的结构,有时还要测定结构的动力系数。 0.4.4动力特性测试前应编制测试方案并进行必要的计算分 析,在明确测试目的和主要项目的前提下,通过分析预估所测试 参数的大致范围,以便选择合适的仪器和设备,并选择合理的测 点和采样频率、数据采集时间等测试参数。 10.4.5本条列举了一股动力特性测试的基本步骤,布置传感器 时应考虑下列要求: 1测定结构动力特性时,传感器安装的位置应能反映结松 的动力特性: 2传感器在结构平面内的布置,对于规则结构,以测试平 动振动为主,测试时传感器应安放在典型结构层靠近质心位置: 对于不规则结构,除测试平动振动外,尚应在典型结构层的平面 端部设置传感器,测试结构的扭转振动; 3传感器沿结构竖向宜均匀布置,且尽量避开存在人为干 扰的位置;

4传感器与结构之间应有良好的接触,不应有架空隔热板 等隔离层,并应可靠固定: 5传感器的灵敏度主轴方向应与测试方向一致: 6当进行环境激励的动力特性测试时,如传感器数量不足 需要作多次测试,每次测试中应至少保留一个共同的参考点。 现场测试保存数据后进行简单处理和分析。如实测结果与预 估情况基本一致,则现场测试结束;如实测结果与预估情况相差 较大,并导致不满足数据分析的要求,则需要调整仪器设备或测 试参数,然后重新进行测试。 10.4.6采样是将连续振动信号在时间上的离散化,理论上采样 频率越高所得离散信号就越逼近于原信号,但过高的采样频率 对固定长度的信号,采集到过大的数据量,给计算机增加不必要 的计算工作量和存储空间:若数据量限定,则采样时间过短,会 导致一些数据被排斥在外。如采样频率过低,采样点间隔过远, 则离散信号不足以反映原有信号波形特征,无法使信号复原,造 成频率混叠。根据采样定理,不产生频率混叠的最低采样频率应 为最高分析频率的2倍GBT 36160.2-2018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技术条件 第2部分:动力单元,结构动力特性测试的采样频率一股可取 结构最高阶频率的3倍~5借,如最高阶频率估计不准,则可取 4倍10倍。 10.4.7、计算结构动力特性参数的频域分析法,是基于结构频响 数在频城内分析结构的自振频率、阻尼比和振型等模态参数的 方法。时域分析法是基于结构脉响函数在时间域内分析结构动力 特性参数的方法。为减小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对频域数据应采 用滤波、零均值化等方法进行预处理:对时域数据应进行零点漂 移、记录波形和记录长度检验等预处理。 结构的自振频率可采用自功率谱或傅里叶谱方法进行计算: 结构的阻尼比可采用半功率点法或自相关函数进行计算,有激励 条件时可按时程自由衰减曲线求取:结构的振型宜采用自谱分 析、互谱分析或传递函数分析等方法计算。 10.4.8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影响分析与评价的目的在于验

证理论计算,为工程结构的设计积累技术资料或通过分析结构的 振动现象,寻找减小振动的途径,因此进行动力性能测试已经成 为结构监测的重要内容。振动对结构损害及人体舒适度影响的有 关容许限值,可参照国内外的相关标准。 结构动力特性与结构的性能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根据结构自 振频率、振型、阻尼比等动力特性的测试结果,可从下列几方面 对结构性能进行分析和判断: 1结构频率的实测值如果大于理论值,说明结构实际刚度 比理论估算值偏大或实际质量比理论估算偏小:反之说明结构实 际刚度比理论估算偏小或实际质量比理论估算偏大。如结构使用 一段时间后自振频率减小,则可能存在开裂或其他不正常现象。 2结构振型应当与计算吻合,如果存在明显差异,应分析 结构的荷载分布、施工质量或计算模型可能存在的误差,并应分 析其影响和应对措施。 3结构的阻尼比实测值如果大于理论值,说明结构耗散外 部输人能量的能力强,振动衰减快:反之说明结构耗散外部输入 能量的能力差,振动衰减慢:如阻尼比过大,应判断是否因裂缝 等不正常因素所致

11.0.1试验方案中安全措施是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安全措施 和责任应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 11.0.2试验应选择安全性高的加载方式并制定完善的安全措 施,如采用可控的位移加载、带可调整支挚的悬挂重物加载等 方式。 11.0.3试验设备和试件安装中的安全措施及相关人员的资质, 与建筑安装工程的要求基本相同,应参照安装工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 11.0.4 设计承力装置时,应考虑试验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因素以 及动力效应的影响,且留有足够的安全储备。 11.0.5本条规定了试验过程中保护试验人员操作和观测安全的 措施。 11.0.6对可能在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如试件或装置的 倒、倾覆、高强度混凝土的崩裂、预应力筋断裂导致的锚具弹 出等,均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必要时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试 验前应对可能发生破坏的部位进行预测,并进行屏蔽和防护。试 验过程中危险部位的数据量测宜采用自动仪表,试验现象可采用 摄像机等进行记录。 11.0.7本条列出了对大型试件或结构原位加载应采取的安全措 施,可供试验参考,试验者也可根据试验条件和经验采取其他合 理措施。 11.0.8对位移的测量,在破坏前可拆除位移计、百分表,采用 激光测距仪、水准仪或拉线一直尺等仪器测量位移。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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