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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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 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泄漏时,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灯 修理。

排放标准》GB31570的规定。

9.6.1从事酸碱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作业场 所应有冲洗水源和救治用品。 9.6.2酸、碱溶液滴漏到作业场地上时,应用水冲洗清除或中和 处理后清除

所应有冲洗水源和救治用品。 9.6.2酸、碱溶液滴漏到作业场地上时,应用水冲洗清除或中和 处理后清除。 9.6.3稀释浓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酸应采用专用器具; 2开启盛酸容器的孔盖、瓶塞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且 不得正对瓶口; 3应将酸液缓慢地加人水中,边加边搅拌,不得将水加酸 液中。 9.6.4取用固体碱时应轻凿轻取。配制碱液时,每次加碱不宜过 多,碱块应缓慢放人溶碱器内JGJT 461-2019标准下载,边加边搅拌,防止飞溅。 9.6.5酸、碱及其溶液应专库存放,不得与有机物、氧化剂和脱脂 剂等接触。< 9.6.6酸碱作业宜在露天或在室外作业棚内进行。在受限空间 内作业时,应戴防毒面具(面罩),且通风良好。 9.6.7作业场所应设有废液收集容器,盛装过酸、碱的容器应存 放在指定区域,废液应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9.6.3稀释浓酸应符合下列规

9.6.8脱脂作业场所应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挂设“不得烟火”、“

9.6.8脱脂作业场所应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挂设“不得烟火”、“有 毒危险”等警示牌。脱脂人员应按脱脂要求穿戴专用防护用品。 9.6.9当采用二氯乙烷、三氯乙烯脱脂时,脱脂件不得带有水分 9.6.10 脱脂作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脱脂作业应在室外或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 2 脱脂现场不得存放食品和饮料; 3 应定期检查分析脱脂现场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含量,最大允

许含量不得超过表9.6.10的规定

表9.6.10脱脂现场空气中有害物质最大允许含量

9.6.11作业人员在设备、大口径管道等受限空间内工作时,应戴 长管式防毒面具(罩)和系挂安全绳,外面应有专人监护 9.6.12大型设备喷淋脱脂后,应待溶剂排尽,检测设备内气体中 有害物质含量符合表9.6.10要求后,方可进入内部检查。 9.6.13乙醇不得与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共同储存和同时使用。 9.6.14用二氯乙烷或乙醇等易燃液体脱脂后,不得用氧气吹扫 9.6.15脱脂剂应贮存于通风于燥的仓库中,避免受阳光直接照 射,且不得与酸、碱或氧化剂接触。 9.6.16作业时应防止脱脂剂溅出和溢到地面上,溢出的溶剂应 立即用砂子吸干并收集到指定的容器内。V X 9.6.17脱脂废液的处理应按本标准第9.6.7条的规定执行。 血吹扫作业 9.6.18【管道吹扫时,吹扫出口处应设隔离区;高、中压管道用蒸 汽吹扫时,应加设消音器,吹出口应朝向隔离区或天空,抽取靶板 应在关闭蒸汽后进行,并防止烫伤。 9.6.19 管道冲洗用水应排入指定的排水井。 9.6.20当采用空气或蒸汽吹扫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听力保护 用品。 9.6.21当采用爆破吹扫方法时,应设置警戒区域,并采取相应的 安全措施。 9.6.22当采用油油洗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规定。 9.7.2 气密性试验时,系统周围应设立防护隔离区,无关人员不 得进人。 9.7.3气密性检查时,不应敲击试验系统的管道或设备,作业人 员宜避开正对法兰连接处

10.1.1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专 业资格证书。检验检测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10.1.2检验检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专用安全防护 用品。 10.1.3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核查、维护 保养并保存记录,在投入使用前应检查其安全性能状态。 X 10. 2 施工测量 10.2.1 使用激光经纬仪、红外线测距仪、全站仪时,不得对人进 行照射。 10.2.2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及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应符合 1锚桩横梁反力装置中钢筋连接锚桩和横梁承力架的支撑 和拉结钢筋应牢固,各钢筋及各锚桩应受力均匀; 2向压重平台上加载时,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加荷并及时处 理。荷载全部加完后应稳定4h以上,检查确认承力架、承重墙、地 基土、上部堆载均稳定后方可进行检测; 3千斤顶安装应稳固、有防止倾倒的安全措施,压盘、标准杆 的安装位置应保持有人员撤离的通道,油泵应安装在距承力架 2.5m以外; 4堆载反力梁装置的平台中心应与桩头中心、重物中心一 致,锚桩反力梁装置应保证锚桩或地锚的对称性; 5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10.2.3单桩水平静载检测中用反力板装置提供反力时,反力板 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0.8倍。 10.2.4钻芯法检测时,钻进过程中,钻孔内循环水流不得中断, 10.2.5高应变法检测锤击设备宜具有稳固的导向装置。

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0.8倍。

10.3.1作业人员不得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 行取样或光谱分析。 10.3.2作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拿取化学药品和有危险性的 物质。 10.3.3剧毒药品管理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剧毒药品应存放在 保险柜内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台账,实行双人双锁,领取或使用时应 有两人同时在场。 10.3.4易挥发、易燃的化学药品应分别存放于避光、干燥、通风 处,远离高温和火源。使用易挥发药品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 10.3.5酸的稀释应将浓酸在搅拌下缓慢加人水中,不得将水直 接倒入酸中稀释。 10.3.6盛装强酸、强碱的容器,不得放在高架上。 10.3.7装有可燃压力气体的钢瓶,应放在室外的指定地点,并用 支架固定。 10.3.8 氯酸钟等氧化剂与有机物等还原剂应隔离存放。 10.3.9进行过高氯酸冒烟操作的通风柜未经处理不得进行有机 试剂操作。 10.3.10溶液加热前应将容器内的溶液搅拌均匀,加热试管内的 溶液时管口不得对人。 10.3.11使用熔样方法进行检测时,检测场所应配备喷淋、洗眼 等应急设施。

10.3.1作业人员不得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 行取样或光谱分析。 10.3.2作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拿取化学药品和有危险性的 物质。 10.3.3剧毒药品管理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剧毒药品应存放在 保险柜内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台账,实行双人双锁,领取或使用时应 有两人同时在场。 10.3.4易挥发、易燃的化学药品应分别存放于避光、干燥、通风 处,远离高温和火源。使用易挥发药品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 10.3.5酸的稀释应将浓酸在搅拌下缓慢加人水中,不得将水直 拉屋冶

10.3.8氯酸钟等氧化剂与有机物等还原剂应隔离存放。 10.3.9进行过高氯酸冒烟操作的通风柜未经处理不得进行有机 试剂操作。

10.3.10溶液加热前应将容器内的溶液搅拌均匀,加热试管内日 溶液时管口不得对人。 10.3.11使用熔样方法进行检测时,检测场所应配备喷淋、洗目 等应急设施。

雪天气不得在露天进行光谱分析

2在易燃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 证; 3检测面处理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作业时,人体不得与金属工件直接接触。 10.3.13含有辐射源的便携式合金元素分析仪应由专人保管,使 用中不得在空载情况下开启快门,使用后仪器应及时装箱保存。 10.4物理试验 10.4.1加热(熬制)可燃介质试样时,应严格控制加热温度,防止 试样溢出。作业场所应通风。 10.4.2冲击试验作业区应设置防护设施,试验前应检查摆锤、锁 扣及保护装置的安全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摆锤摆动方向不得站人; 2安放试样时,应将摆锤移到不影响安放试样的最低位置并 支撑稳固,不得在摆锤升至试验高度时安放试样; 3低温冲击试验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低温试样。 10.4.3低温冲击试验使用的盛装液氮或二氧化碳的钢瓶应检定 合格且标识清晰,提取和搬运液氮或二氧化碳钢瓶时不得撞击,液 氮或二氧化碳输送管应进行隔热。存放液氮或二氧化碳的场所应 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热源与火源,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应保持在 18%以上。低温介质发生泄漏时,应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处理人员 应穿戴氧气呼吸器后关闭泄漏的钢瓶阀门。 10.4.4进行拉伸、弯曲、抗压试验时,应有防止试样崩出的措施 进行高温拉伸试验时,试样应冷却后再取下。 10.4.5金相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相腐蚀、电解的操作室应通风,并设有冲洗用水和用于 急救的中和溶液; 2在旋转盘上磨制试件时应单人操作; 3现场进行金相试验,浸蚀剂不得泼洒滴落

10.4.6不锈钢腐蚀试验操作室应有排出酸雾的通风装置,循环 水系统应有自动送水装置及联锁装置

10.5.11 暗室应通风良好,通道畅通,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 过2h。

10.5.12使用机械化检测或自动检测设备、TOFD扫查装置时, 应将设备及附属机构安装稳固。 10.5.13在有可燃介质的场所使用通电法或触头法进行磁粉检 则时,应保持触头接触良好,不得在通电状态下移动电极触头。不 得在盛装过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中使用触头法检测。 10.5.14使用冲击电流磁化时,应防止高电压伤人。 10.5.15进行荧光磁粉或荧光渗透检测时,不得使用无滤波片或 屏蔽罩失效的紫外线灯。 10.5.16使用油磁悬液或溶剂型渗透检测剂检测时,检测作业点 及其周边不得有明火并保持通风。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检测时,应 防止有机溶剂中毒并设专人监护。 10.5.17易燃易爆检测剂应储存在远离热源、阴凉通风处,散装 渗透检测剂应密封储存。 10.5.18 使用溶剂型渗透检测剂检测时,作业人员应在上风侧 操作。 10.5.19磁粉或渗透检测结束后,应将废弃的检测剂喷罐清理至 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11.1.1施工机械应具有产品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 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不得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11.1.2施工机械应保持完好状态,现场环境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1.1.3特种设备应在项目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 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方 可投人使用。 XXV 11.1.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培训,掌握设备原理、构造、性能、 用途和操作技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后方可从事相应作业。 11.1.5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用前应进行安全 检查。 11.1.6施工机械或其附件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停用或更换。 11.1.7 施工机械操作手应按规定穿戴劳动用品。 11.1.8 作业中如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应按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 施保证安全。 11.1.9机械作业区应设置安全标识或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进 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11.1.10集中停放施工机械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大型施工机 械应配备灭火器材

11. 2 手持电动工具

1.2.1施工现场不得使用1类手持电动工具。在受限空间内作 ,应使用川类工具或在电气线路中装设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

于15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Ⅱ类工具。血类工具的安全 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电 原控制箱和电源耦合器等应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 所操作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11.2.2使用前应检查手持电动工具并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后方 可使用。 11.2.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接头应采用专用安全电线连接器。

11.2.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接头应采用专用安全电线连接器

下方不得有人停留、作业和通过;塔吊起重机吊臂和重物下方人 不得长时间停留、作业。重物吊运时,不得从人员上方越过。不个 使用起重机运载人员

11.3.5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制动量不应大于80mm

11.3.6流动式起重机原则上禁止吊载行走;履带式等具有吊季 行走功能的起重机需要吊载行走时,应是主臂工况且应满足本机 对于地面坡度和相应工况下起重量的要求。

11.3.7现场组装起重机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安装 后应调试,使用前应检查验收

11.3.8履带式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不得在起重臂未停稳前 变换挡位;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不得下降 起重臂。 11.3.9履带式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应保持起重机重 心在其坡的上方;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 11.3.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调整机体使回 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调整支腿应在无载 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 11.3.11汽车式起重机作业中,不得扳动支腿操纵阀。 11.3.12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1.3.13作业结束后,伸缩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收回归 位,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正前方, 将臂杆角度设定在40~60°,将吊钩完全升起,制动器应加保险固 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加锁。 Ⅲ塔式起重机 11.3.14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和基础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调整。 11.3.15项升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电源、液压系统等均应有专人 操作,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11.3.16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后,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 得超过3/1000,应有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 等安全装置并应灵敏可靠。有升降式操作室的塔式起重机,应有 断绳保护装置。 11.3.17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电缆卷筒应运转灵 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11.3.1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

重机,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不得变幅

重机,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 及以上时,不得变幅。 11.3.19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同时操作使用

11.3.20作业结束后,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 松开回转制动器; 2小车及平衡配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同时吊钩应提升 到离臂杆2m~3m的位置; 3所有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 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IV桥式、门式起重机 11.3.21起重机轨道的铺设应执行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轨道接 地电阻不应大于42。桥式起重机路基承载能力应按轮压值确定 11.3.22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滑线两端应有色标,滑线应设 置防护栏杆。 11.3.23操作室内应铺垫木板或绝缘板,上下操作室通道应有专 用扶梯 11.3.24起重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起重机小车和横梁上。 11.3.25起重机运行时,不得进行加油、擦拭、修理等工作;起重 机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警示标志。 11.3.26空载运行时,吊钩应升起,升起高度应大于2m。 11.3.27 起重机运行靠近轨道端头时,应用慢挡的速度行进。 11.3.28露天门式起重机工作结束后,应将小车停到操作室 瑞,将吊钩升到上限位置,各手柄均回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封车。 V卷扬机 11.3.29卷扬机安装后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以可看清

11.3.29卷扬机安装后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以可看清 指挥人员和被拖动、起吊的物件为准。 11.3.30全 钢丝绳应连接牢固且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

11.3.29卷扬机安装后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以可看清

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11.3.31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图

保F 11.3.32卷扬机卷筒及其零部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卷筒壁厚较原壁厚减薄10%; 2 卷筒圆柱面上或壳上出现裂纹; 3 卷筒的衬套磨损间隙超过公差值一倍; 4 11.3.33 制动器的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1 出现裂纹; 2 制动带摩擦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3 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11.3.34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部 件应润滑良好、制动可靠,电器设备和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接 零)保护可靠。 11.3.35卷扬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应与操作盘标志一致。 11.3.36卷扬机钢丝绳应在卷筒上固定,余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 不得少于5圈。 11.3.37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 与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且不得小于 15m。卷筒上钢丝绳的最外一层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 绳径。 11.3.38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应加防护罩,运转中不得拆除。 V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 11.3.39 设备应在安全检查、功能测试和周期性测试合格后方可 作业。

1 卷筒壁厚较原壁厚减薄10%; 2 卷筒圆柱面上或壳上出现裂纹; 3 卷筒的衬套磨损间隙超过公差值一倍; ? 卷筒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5%。

11.3.34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

11.3.34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 件应润滑良好、制动可靠,电器设备和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 零)保护可靠。△

11.3.39 设备应在安全检查、功能测试和周期性测试合格后方可 作业。 11.3.40 只有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时才能升起臂架和延伸臂架 11.3. 41 工作平台上的负载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

11.3.45工作平台中的人员不应推拉工作平台外的任何物体。 11.3.46护栏上不应安放附加装置,不应在设备的任何部件上放 置或悬挂负载。 11.4预加工机械 11.4.1铆、管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过程中不得 拆卸。机械宜安装在机棚内。 11.4.2启动前应检查各部润滑、紧固状况,不得超负荷使用。 11.4.3运行中发现异常应停车检查,故障排除后方可重新作业 11.4.4平、卷钢板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机械两侧,不得站在机械 前后或钢板上面。 11.4.5用样板检查圆弧度时,应在停车后进行。 11.4.6 工作过程中,应防止手和衣服被卷入轧辊内。 11.4.7平、卷较长或较大直径钢板时,应采取防止钢板下坠等 措施。 11.4.81 剪板机制动装置应灵敏可靠,与压料机构动作应协调 一致。 11.4.9剪板作业送料时应用专用工装,将钢板放正、放平、放稳 手指不得接近切刀和压板。 11.4.10剪板作业时,不得进人剪板机内侧清理余料。

后进行,模具应卡紧。

11.4.12剪冲窄板时,应有特制的工具夹紧板材边 材进行剪冲。 11.4.13 刨边机作业时,在主传动箱行程内不得站人。 11.4.14 刨削短、窄板料时,辅助压紧应利用专用工装 11.4.15 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应锁紧。 11.4.16 手动进钻、退钻时,应逐渐增压或减压,不得在手柄上加 长力臂加压进钻。 11.4.17 钻孔作业时,应戴防护眼镜,不得戴手套,不得手持 工件。 11.4.18 钻孔作业钻头上缠绕铁屑时,应停钻用工具清除。 11.4.19 管子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 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XXY 11.4.20 套丝、切管作业中,应用工具清除切屑,不得用手清除或 敲打震落。 11.4.21 坡口机作业中,冷却液不得中断,不得用手触摸坡口及 清理铁屑。 11.4.22换热器抽芯机抽拉作业时,人员不得在抽芯机下停留或 穿越。抽芯机作业受到卡阻时,不得强力抽拉。 11.4.23咬口机作业时,工件长度、宽度不得超过机具的允许范 围,不得用手触摸辊轮,送料时手指不得靠近辊轮。 11.4.24抛丸清理机应由专人操作,工作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均应 佩戴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 11.4.25抛丸清理机的清理室护板、密封帘应保持完好状态,防 正弹丸击穿室壁造成伤害。 11.4.26抛丸清理机回收钢丸或检修时应切断电源,控制机构应 设专人值守提作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开机试运行

11.5.2电焊机移动或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先切断电源。 11.5.3两台及以上的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摆放在高度距离地 面不小于300mm的支架上,且应搭设防雨棚、配备消防器材 11.5.4电焊机应专人操作,设置单独开关,设备外壳应设置接零 或接地保护。 11.5.5储罐自动焊机使用前应对电源线、操作线、电源控制箱、 电源设备接地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 11.5.6储罐自动焊焊接机架在使用前应对行走轮、防护挡板、机 架门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确认。 11.5.7储罐自动焊机应平稳固定在机架上,并设置上下通道,操 11 5 8管道白动惧机的能

11.5.9管道自动焊机的液压部件应密封良好无

11.6.1固定式动力机械应安装在基础上,机房应通风,周围应有 1m以上的通道,排气管应引出室外且不得与可燃物接触。

11.6.5空压机储气罐及其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应推

11.6.6空气压缩机应在空负荷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

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再进入负荷运转

因并排除故障: 1 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 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超过规定值; 3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 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产生强烈火花。 11.6.8 空压机运转中,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 60℃以下方可加水。 11.6.9 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供电 后重新在空负荷状态下启动

11.7.1挖掘机正铲作业时,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性能 规定;反铲作业时,履带距二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 作面边缘距离应大1.5m。 11.7.2作业过程中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 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1.7.3挖掘机在陡坡或斜坡路面行驶应修“之字形”便道,不得 在大于本机爬坡能力的坡道上行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横穿 陡坡。

11.7.2作业过程中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 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1.7.3挖掘机在陡坡或斜坡路面行驶应修“之字形”便道,不得 在大于本机爬坡能力的坡道上行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横穿 陡坡。 Ⅱ推土机 11.7.4牵引其他机构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在坡道或长距离 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11.7.5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过边缘。 11.7.6在有沟槽、基坑或陡坡区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11.7.7两台及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

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11.7.5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过边缘。 11.7.6在有沟槽、基坑或陡坡区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11.7.7两台及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 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 5m。

驶,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输物料。 11.7.9在基坑、沟槽、边坡卸料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 1.5m。 11.7.10装载机铲臂升起后,润滑或调整等作业前,应装好安 全销。 IV电动夯实机 11.7.11夯机作业时应有2人同时操作,1人扶夯操作,1人传递 电缆线。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 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m~4m的 余量。 11.7.12作业时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并应随时调 11.7.13多机作业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 10m。 11.7.14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1m内,不得有非作业人员。 厂V压路机人 11.7.15启动前应确保停车制动按钮被按下。 11.7.16在有沟槽、基坑或陡坡区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11.7.17压路机上装有翻转保护机构或有驾驶室的,驾驶员应系 好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帽。除驾驶室外,机上其他部位不得载人。 11.7.18靠近边缘行驶时应确保钢轮宽度的2/3以上位于坚实 的路面。 11.7.19在碾压路基或沟槽边缘时,应先静压后再开启振动碾 压,振动碾压过程中应慢速向边缘行进并观察路基边缘的稳定情 况,如有塌陷应停止振动并迅速后退。 11.7.20压路机倒退时,操作手应密切观察现场人员情况,多台 压路机联合作业时,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11721左坡 hH 时欣选用猫看教倪拍机

11.7.22使用前检查风管、水管,不得有漏

进钎时应慢速运转,退钎时应慢速拨出,并应防止钎杆 斤裂; 2 凿岩机垂直向下作业时,作业人员体重不得全部压在凿岩 上; 3 凿岩机向上方作业时,不得长时间全速空转

11.8.4载重汽车牵引挂车时,挂车与牵引车的车轮制动器和制 动灯、转向灯应协调一致,同时动作。 11.8.5载重汽车运送超宽、超高或超长物件前,应制定运输安全 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11.8.6载重汽车装载物料时,不得偏重或重心过高,装车后应封 车或遮盖。 11.8.7自卸汽车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 手制动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1.8.8自卸汽车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 11.8.9 自卸汽车在基坑、沟槽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 辆接近边缘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冲撞挡块,

11.8.10叉车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 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11.8.11多辆叉车同时装卸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11.8.12叉车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人或 在驾驶室外搭乘。 Ⅲ物料提升机 11.8.13井架架设场地应平整坚实,平台设置应便于装卸,井架 四周设缆风绳拉紧,不得用钢筋、铁线等作缆风绳用。 11.8.14物料提升机的制动器应灵活可靠,吊笼的四角与井架不 得互相擦碰,吊笼固定销和吊钩应可靠,并有防坠落、防冒顶等保 险装置。 11.8.15龙门架或井架不得与脚手架联为一体。 11.8.16物料提升机不得载人。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11.8.17提升作业应有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操作人员不得开 机;作业中遇有紧急停车信号,操作人员应立即停车。 11.8.18物料在吊笼里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笼,不得超载使 用。提升散料应装箱。 11.8.19吊笼悬空吊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1.8.20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将吊笼降至 地面。 11.8.21闭合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停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 位。在恢复作业前,应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 新干版机

11.8.2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具备拆装资质,操作和维 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 11.8.23底笼周围2.5m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 通道应平整牢固,出人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全行程四周不得有 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并应搭设防护屏障。 11.8.24升降机的防坠器在使用中不得进行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

11.8.25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 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 行一次坠落试验,坠落试验应保证制动距离不超过1.2m。 11.8.26使用前应检查各部结构、部件、钢丝绳、电气系统的完 好性。 11.8.27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应从最低层起上升:当梯笼升到 11.8.2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应有明显的 最大载荷标识,不得超载运行。 11.8.29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并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并壁 四周搭设封闭屏壁。装设在避光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 行程上装设照明和明显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11.8.30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总电源未切断之前,操作人员不 得离开操作岗位。X X 11.8.31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或风速大于13m/s等恶劣天气 时,应停止升降机安装作业; 11.8.32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施工升降机顶部风速大于20m/s 或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不得使用施工升降机。经过大 雨、大雪、台风等恶劣天气后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有效后方能使用。 11.8.33梯笼运行到顶层或底层时,不得用行程限位器代替正常 操纵按钮使用。 11.8.34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应扳回零位,切

11.8.33梯笼运行到顶层或底层时,不得用行程限位器代替

11.9桩工及水工机械

毕后,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11.9.2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架空线路。作业区应设警戒区并有 明显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应 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11.9.3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立柱正前方2m以内,并不得斜 吊。吊桩时,应拴挂溜绳,不得与桩锤或机架碰撞。 11.9.4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不得同时进行。打桩机在 吊有桩和锤的状态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1.9.5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人土3m以上时,不 得用打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来纠正桩的倾斜度。 11.9.6遇有雷雨、大雪、大雾或大于或等于11.8m/s风速时,应 11.9.7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吊钩上应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 振动桩锤悬挂在钢架的耳环上后,还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11.9.8履带式打桩机带锤行走时,应将桩锤放至最低位,驱动轮 应在尾部位置,并应有专人指挥;在斜坡上行走时,应将打桩机重 心置于斜坡的上方,斜坡的坡度不得大于5°。不得在斜坡上做回 转动作人 11.9.9作业后,应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电源。 11.9.10静力压桩机在行走时,地面应平整,地面和空中应无障 碍物。作业区应设警戒区并有专人监护

11.9.11安装钻孔机前,应了解并掌握地上、地下障碍物情况。 1.9.12轮盘钻孔机安装时,钻机钻架基础应夯实、整平;轮胎式 钻机的钻架下应铺设枕木,垫起轮胎,钻机垫起后应保持整机处于 水平位置

11.9.13轮盘钻孔机提钻、下钻时,钻机下、井孔周围2m以内 及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

及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

看护,防止电缆线被缠入钻杆。 11.9.15全套管钻机在作业过程中,当发现主机在地面及液压支 撑处下沉时,应停机处理。 血水工机械 11.9.16离心水泵运转时,人员不得从设备上跨越;升降吸水管 时,应在有护栏的平台上操作。 11.9.17潜水泵放人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不得拉 拽电缆或出水管。 11.9.18 潜水泵工作时,30m以内水域不得有人畜进人。 11.9. 19 定期测定潜水泵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其值应无 下降。 1.10 一混凝土机械

11.10.14振动机械的电缆线应满足操作长度且不得拉紧,不 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11.10.15插入式振动器作业时,振动棒软管不得多于2个弯, 得用外力硬插或斜推,振动棒插入深度不宜超过棒长的3/4;插 式振动器停止作业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

拖拉电动机。 11.10.16使用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作业时,不得在初凝混凝土 或干硬地面上试振。在同一模板上使用多台附着式振动器同时作 业时,各振动器的频率应相同

11.11.14 钢筋加工机械作业前T/CBDA 34-2019 室内装饰装修金属饰面工程技术规程,应检查确认下列项目: 1调直机料架、料槽应平直,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应 同心; 2切断机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 的长度应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人 3弯曲机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完好; 4冷拉机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 5当机械运转出现异常时,应停机检修。 11.11.2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不 得打开各部防护罩。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 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11.11.3切断机运转中,不得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 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力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切断短料 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手握端钢筋长度小于 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压住或夹牢。 11.11.4弯曲机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 和强度。不规则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作业中,不得更换 芯轴和销子,不得变换角度及调速。 11.11.5弯曲钢筋时应确认机身固定销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不得站人,转 盘换向应停稳后进行,

11.11.6冷拉机卷扬钢丝绳的走向应与被拉钢筋延伸方向成直 角,卷扬机的位置应方便操作人员观察全部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 拉中线距离不得少于5m。 11.11.7卷扬机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信号,冷拉应缓慢、匀 速,控制延伸率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冷拉场地应在地锚 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操作人员作业时距 离钢筋不得小于2m。

11.12.1木工机械均应设置制动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吸尘装置 和排屑通道,并配置消防器材。 11.12.2带锯机作业时应观察运转中的锯条,锯条前后窜动或发 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车。 11.12.3带锯机操作时,手和锯条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且严 禁将手伸过锯条;纵锯、圆锯等操作时,手和锯片的距离不得小 11.12.4操作锯片类机械时,人应站在锯片的侧面。 11.12.5带锯机作业时,不得调整导轨;锯条运转中,不得调整 锯卡。 11.12.6锯、刨、铣等机械作业清理工作台时应停机

11.13.4操作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的劳保装备。喷涂 作业应符合环保要求,室内喷涂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11.13.5喷涂设备应选用防震接地插口并经常检查接地可靠性 确保消除静电电荷。正在喷涂物体应接地。 11.13.6清洗设备时,溶剂不应喷入仅带有小开口(桶口)的容 器内,且容器应接地。 11.13.7在没有液体的情况下,设备操作时间不得超过10s。 11.13.8 因维修、调整更换部件、准备清洗及工作结束停机时,均 应进行泄压操作。 Ⅱ混凝土切割机 11.13.9操作人员应双手按紧工件,均匀送料,在推进切割机时, 不得用力过猛。操作时不得戴手套。 11.13.10切割厚度应符合机械出厂铭牌规定,不得超厚切割。 11. 13. 11 加工件送到距离锯片不足300mm或切割小块料时: 11.13.12作业中,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声响时,应停机 检查。 11.13.13运转中不得检查、维修各部件,锯台上和工件锯缝中的 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得用手冻拾或擦拭。 Ⅲ灰浆搅拌机 11.13.14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固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 方木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11.13.15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入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 理灰浆。 11.13.16作业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将筒内灰浆倒 出,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使用。 11.13.17固定式搅拌机料斗提升时,料斗下不得有人。 IV砂轮切割机

11.13.4操作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的劳保装备。喷涂 作业应符合环保要求,室内喷涂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11.13.5喷涂设备应选用防震接地插口并经常检查接地可靠性 确保消除静电电荷。正在喷涂物体应接地。 11.13.6清洗设备时,溶剂不应喷入仅带有小开口(桶口)的容 器内,且容器应接地。 11.13.7在没有液体的情况下,设备操作时间不得超过10s。 11.13.8 因维修、调整更换部件、准备清洗及工作结束停机时,均 应进行泄压操作。 Ⅱ混凝土切割机 11.13.9# 操作人员应双手按紧工件,均匀送料,在推进切割机时

11.13.14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固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 方木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11.13.15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入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 理灰浆。 11.13.16作业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将筒内灰浆倒 出,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使用。 11. 13. 17[ 固定式搅拌机料斗提升时,料斗下不得有人。

栓位置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砂轮片应无变形和破损,防护装置应 良好,砂轮片装夹装置应旋紧。 11.13.19不得使用砂轮切割机切割木材和软质金属,切割的材 料不得超过机械允许的最大规格。 11.13.20切割时操作人员应站稳脚步保持身体平衡,操作人员 度应合适,防止砂轮片破损。 11.13.21切割作业时飞溅物不应对着有人的方向,操作人员应 站在切割机一侧,砂轮片旋转时身体不应越过切割机。 11.13.22不得使用砂轮片表面进行研磨作业 11.13.23切割机控制开关应安装在手柄位置,不宜使用带有自 锁功能的控制开关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丫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pdf,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升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 《安全帽》GB2811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设部 《安全网》GB5725 《起重机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 《安全带》GB609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要求》GB/Z6829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C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 《石油化工工程临时用电配电箱安全技术规范》SH/T3556 《石油化工工程高处作业技术规范》SH/T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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