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021.1-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与测量规范 第1部分:勘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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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021.1-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与测量规范 第1部分:勘察.pdf

a)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河流相关概况、水文参数等成果资料。 b)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力=1%),中、小型 河流按五十年(力三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冲刷深度、设计洪水位、设计流 量、设计流速,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收集分析管道穿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 水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2.1.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勘察范围宜为河床两侧穿越点向外各约50m~100m范围以内;若有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 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5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堤脚外100m~150m;或满足设计 要求。 b 勘探点布置宜在穿越轴线上(偏差不超过3m),两岸各不少于一个钻孔,河床内至少1个, 勘探点间距100m200m,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具体确定勘探点位置。 勘探孔深度宜自河底最深算起8m~10m;对于基岩应钻穿强风化层,若强风化层较厚时, 最大深度宜以5m为限;控制性勘探孔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控制性勘探孔深度 自河底算一般为15m~20m;特殊条件下可由设计人员另提补充要求。 d 取样与测试应满足如下内容: 1 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 位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并对河床 质岩土取样进行河床冲刷计算。应采取河水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 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人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合麦5的规定

5.3.2.1.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3.2.2定向钻穿越

5.3.2.2.1管道定向钻穿越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是在确定河流两岸穿越点的基础上进行的,本项工 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 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河流相关概况、水文参数等成果资料。 b 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p=1%),中、小型 河流按五十年(p=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流速GB/T 26218.3-2011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3部分:交流系统用复合绝缘子, 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c)收集分析管道穿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d)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关 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 并进行整理分析

5.3.2.2.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勘察范围应为河岸两侧穿越桩(出、人土点)向外各延伸约50m~100m范围以内;若滩地 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延伸50m~1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堤脚外 延伸100m~200m,或可根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D 勘探点应布置在穿越轴线两侧(或上游)15m,两岸各不少于一个钻孔,河床内不少于1个 钻孔,勘探点间距初步勘察100m~200m,山体定向钻穿越山体部分勘探点间距一般宜为 200m~400m,对地质条件复杂的山体不宜少于3个勘探孔。 C 勘探孔深度宜以河床最低点算向下20m~30m,定向钻穿越出、人土点勘探孔深度宜为 10m~15m,控制性勘探孔30m~50m,或根据现场勘察揭露地层情况确定穿越层位和勘探 孔深度,控制性勘探孔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 d)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河床质岩土取样进行河床冲刷计算,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 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 确定,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位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原状试样 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 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 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人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室内试验应根据不同的岩土体的工程地质进行测试,符合表5的规定。 .2.2.3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I/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3.2.3顶管穿越

5.3.2.3.1顶管穿越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是在确定河流两岸穿越点的基础上进行的,本项工作开展 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收集分析顶管穿越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河流相关概况、水文参数等成果资料。 b 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力=1%),中、小型 河流按五十年(力=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流速, 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C 收集分析顶管穿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d 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 水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5.3.2.3.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若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延伸50m~1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 提脚外延伸100m~200m,或根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D 河床内勘探点应布置在穿越轴线两侧(或上游)15m,河床内不少于1个勘探点,勘探点间 距初步勘察100m~200m,两岸沉并处应各布置1个勘探点。 勘探孔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一般勘探孔深度应钻至拟建竖井设计底板以下3m~5m, 如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勘探孔深度宜以河床最低点算向下15m~30m,出发井、接收井钻孔 深度宜为15m20m,或可由设计人员附加其他书面要求,控制性勘探孔数量应占勘探点总 数的 1 /5 ~1 /3

d)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河床质岩土取样进行河床冲刷计算,取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 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 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位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 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 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室内试验应根据不同的岩土体的工程地质进行测试,除符合5.3.2.1.2的相关规定外 宜对各岩土层进行物理、力学试验;测试方法应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 关规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3.2.3.3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3.2.4盾构穿趣

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 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河流相关概况、水文参数等成果资料。 b) 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p=1%),中、小型 河流按五十年(力三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流速, 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C 收集分析盾构穿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 水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2.4.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勘察范围应在河岸两侧穿越(或接收并、出发并)位置向外各延伸约30m~50m范围以 内,或可根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b) 河床内勘探点应布置在穿越轴线两侧(或上游)15m,河床内不少于1个勘探点,勘探点间 距初步勘察100m~200m,两岸竖井处应各布置1个勘探点。 ) 勘探孔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一般勘探点深度应钻至设计管底以下5m~8m。若设计无 特殊要求时,勘探孔深度宜以河床最低点算向下20m~50m,两岸竖井钻孔孔底标高不宜大 于河床内勘探孔孔底标高,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宜超过一般性钻孔深度10m~20m,控制性勘 探孔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 穿越段地层有明显物性差异时,宜进行工程物探, e) 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河床质岩土取样进行河床冲刷计算,取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 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 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位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 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 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室内试验应根据不同的岩土体的工程地质进行测试,除符合5.3.2.1.2的相关规定外, 宜对各岩土层进行物理、力学试验;测试方法应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 关规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4.3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I/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3.2.4.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3.3.1沟埋敷设穿越

5.3.3.1.1管道沟埋敷设穿越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初步勘察的报告以及本工程河流穿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成果资料。 b) 进一步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p=1%), 中、小型河流按五十年一遇(力=2%),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 流速,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收集分析管道穿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补充搜集管道穿越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 发震断裂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5.3.3.1.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勘察范围应在河床两侧向外各药50m~100m范围以内,若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 洪水位岸线向外5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堤脚外100m~150m,或可按设计要求对勘察范 围进行适当调整。 勘探点应布置在穿越轴线上(偏差不超过3m),间距以能控制地层变化为原则。勘探点的 间距应为30m~100m,对于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复杂)的宜取小值,地基复杂程度 等级为三级(简单)的宜取大值。每一处河流穿越勘探点布置不宜少于3个(两岸各1个, 河床至少1个)。 勘探点深度宜钻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或设计管底埋深以下3m5m,无冲刷深度资料和设计 管底埋深时,应视河床地质条件而定,对于粉细砂、粉土和黏性土河床,勘探深度宜为 10m~15m,对于中、粗、砾砂河床,勘探深度宜为8m~12m,对于卵(砾)石河床,勘探 深度宜为6m~10m,对于基岩,应钻穿强风化层,当强风化层很厚时,最大深度宜以10m 为限,以上勘探深度均自河床底面算起,特殊条件下可由设计人员另提补充要求。 1 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 位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 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 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室内试验内容及要求应按5.3.2.1的相关规定执行

5.3.3. 2定向钻穿越勤察

3.3.2.1定向钻穿越详细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初步勘察的报告以及本工程河流穿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成果资料, b 进一步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P=1%), 中、小型河流按五十年一遇(p=2%)。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 流速,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c 收集分析管道穿越相关的施工图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 (1:500~ 1: 2000)。 d)补充搜集管道穿越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

发震断裂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2.2勘探工作应符合下

a) 勘察范围应在河岸两侧穿越桩(出、入土点)向外各延伸约50m~100m范围以内;若滩地 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延伸50m~1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脚外 延伸100m~200m,或根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勘探点应布置在穿越中线两侧(上、下游)15m处各布置一条勘探线,两条勘探线上的勘 探点宜交错布置,勘探点的间距应为30m~100m(投影到中线的距离),对于地基复杂程度 等级为一级(复杂)的宜取小值,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三级(简单)的宜取大值,每一处 河流穿越河床中至少布置1个勘探点。 C 勘探孔深度应为设计穿越深度以下3m~5m,若无设计穿越深度要求,宜以河床最低点向下 15m~40m,在预定深度内为基岩则宜钻进不小于10m。 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 应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 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 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室内试验内容及要求应按5.3.2.2的相关规定执行 .3.2.3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3.3.3顶管穿越勤察

.3.3.3.1 a)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初步勘察的报告以及本工程河流穿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成果资料, b)进一步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力三1%) 中、小型河流按五十年一遇(p=2%),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 流速,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收集分析管道穿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对河流穿越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要求以 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d 补充搜集管道穿越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 发震断裂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5.3.3.3.2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勘察范围应在河岸两侧穿越桩(或接收井、发射井)向外各延伸约30m~50m范围以内, 若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延伸50m~1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 堤脚外延伸100m~200m,或根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收集分析管道穿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对河流穿越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要求以 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补充搜集管道穿越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 发震断裂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3.3.3.2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勘察范围应在河岸两侧穿越桩(或接收井、发射井)向外各延伸约30m~50m范围以内, 若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延伸50m~1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 堤脚外延伸100m~200m,或根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b 竖井处勘探点位置应根据竖井尺寸结合地质条件确定,圆形竖井勘探点应按周边线均匀布 置,宜布置2~3个勘探点,地层变化大时,可增加勘探点数量;其他应在穿越中线两侧 (上、下游)15m处各布置一条勘探线,两条勘探线上的勘探点宜交错布置,勘探点的间距 应为30m~100m(投影到中线的距离),对于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复杂)的宜取小 值,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三级(简单)的宜取大值,每一处河流穿越河床中至少布置1个勘 探点。 C) 竖井勘探孔深度应超过设计底板6m~8m,其他勘探孔深度应为设计穿越深度以下3m 5m,若无设计深度要求,宜以河床最低点向下15m~40m,在预定深度内为基岩则宜钻进

5.3.3.3.2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Q/SY06021.1—2016不小于10m。d)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位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3)室内试验内容及要求应按5.3.2.3的相关规定执行5.3.3.3.3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5.3.3.4盾构穿越勘察5.3.3.4.1盾构穿越详细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a)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初步勘察的报告以及本工程河流穿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成果资料b)进一步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力=1%),中、小型河流按五十年一遇(p=2%),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流速,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c)收集分析管道穿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对河流穿越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要求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d)补充搜集管道穿越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发震断裂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5.3.3.4.2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a)勘察范围应在河岸两侧穿越桩(或接收井、发射井)向外各延伸约30m~50m范围以内,若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延伸50m~1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堤脚外延伸100m~200m,或根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b)竖井处勘探点位置应根据竖井尺寸结合地质条件确定,圆形竖井勘探点应按周边线均匀布置,宜布置2~3个勘探点,地层变化大时,可增加勘探点数量;其他应在穿越中线两侧(上、下游)15m处各布置一条勘探线,两条勘探线上的勘探点宜交错布置,勘探点的间距应为30m~100m(投影到中线的距离),对于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复杂)的宜取小值,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三级(简单)的宜取大值,每一处河流穿越河床中至少布置1个勘探点。c)竖并勘探孔深度应超过设计底板6m~8m,其他勘探孔深度应为设计穿越深度以下3m~5m,若无设计深度要求,宜以河床最低点向下15m~40m,在预定深度内为基岩则宜钻进不小于10m。d)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位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3)室内试验内容及要求应按5.3.2.4的相关规定执行5.3.3.4.3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15

5.3.3.5公路、铁路、水渠、水塘穿越

5.3.3.5.1一般要求如下

a)公路、铁路、水渠、水塘穿越按照规范要求,除有特殊要求外,可在施工图阶段进行一次性 详细勘察,不单独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勘察。 b 公路、铁路、水渠、水塘应按不同的穿越方式采用不同的勘察方法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5.3.3.5.2公路、铁路、水渠定向钻穿越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公路、铁路、水渠定向钻穿越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应参照GB50568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河流 定向钻(顶管)穿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b 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勘察范围应为公路、铁路、水渠两侧穿越桩(或出人土点)向外各延伸约30m~50m 范围以内,可根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2) 每一处公路、铁路、水渠定向钻穿越勘探点布置不宜少于2~4个(两侧路基边缘各 1个),出、入土点应布置在穿越桩上,其他勘探点宜左右交叉布置于轴线两侧10m 15m范围内,间距应为30m~100m,并布置适当数量的控制性钻孔。 3 勘探点深度应为设计穿越深度以下3m5m,无设计要求时,宜以穿越断面最低点向下 20m~30m,控制性钻孔应以穿越断面最低点向下30m~40m,在预定深度内遇到基岩 应钻至微风化层10m。 4) 可进行现场调查穿越地段有无异常埋置物(如管线、电缆、混凝土构筑物、古城遗址 等)。 5)取样与测试取样与测试应按5.3.2中管道河流定向钻穿越相关要求执行,可适当简化。 c)钻探试验完成后,应采用钻井泵压力注人水泥浆封孔。 5.3.3.5.3公路、铁路、水渠顶管穿越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公路、铁路、水渠顶管穿越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应参照GB50568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河流 定向钻(顶管)穿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b 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勘察范围应为公路、铁路、水渠两侧穿越桩向外各延伸约30m~50m范围以内,或根 据设计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2 每一处公路、铁路、水渠顶管穿越勘探点布置不应少于2个,发射、接收井应布置在穿 越桩各布置1~2个钻孔,其他勘探点宜按左右交叉布置于轴线两侧10m~15m范围 内,间距应为30m~100m,并布置适当数量的控制性钻孔, 3) 勘探点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一般勘探点深度应钻至设计管底以下3m,无设计要 求时,一般勘探孔宜为10m15m,两侧沉井处深度宜为15m~20m。 4) 需要查明穿越地段有无异常理置物时(如管线、电缆、混凝土构筑物、古城遗址等) 可采用工程物探手段(例如:电法、金属管探测仪、地质雷达和地震CT等)进行 探测。 5)取样与测试应按5.3.2中管道河流定向钻(顶管)穿越相关要求执行,可适当简化。 c)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3.3.5.4公路、水渠沟埋敷设穿越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公路、水渠沟埋敷设穿越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应参照GB50568一2010中4.3的有关规定和

委托,对勘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2 每一处公路、水渠沟埋敷设穿越勘探点布置应不少于2个,勘探点应布置在穿越轴线上 (偏离中心线不应大于3m)。 3) 勘探点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一般钻探点深度应钻至设计管底以下3m,以8m~ 10m为宜,对于厚度较大、分布稳定的卵(砾)石地层、基岩,勘探深度可适当减少, 但不应小于5m。 4) 需要查明穿越地段有无异常埋置物时(如管线、电缆、混凝土构筑物、古城遗址等), 可采用工程物探手段(例如:电法、金属管探测仪、地质雷达和地震CT等)进行 探测。 5)取样与测试应按5.3.2中管道河流沟埋敷设穿越相关要求执行,可适当简化。 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I/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3.4岩士工程勤察报告

5.3.4.1每一处大、中型河流穿越应单独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内容宜主要包

文字部分: 1 拟建工程概况。 2 任务要求与勘察工作概况(包括工作范围、目的任务、工作依据、勘察等级、勘 布置、勘察工作重点、勘察工作情况,以及完成的工作量等)。 3) 自然地理条件(包括地理位置、交通、气象等)。 4) 区域地质条件(包括区域构造、区域地层、活动断裂等)。 5) 穿越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 6) 穿越断面的地质构成特征 7 根据不同的穿越方式,提供相应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8)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分析评价。 9) 环境水、土壤的腐蚀性评价。 10) 工程水文参数。 11) 河床的稳定性评价。 12) 岸坡稳定性评价与护岸(坡)措施建议 13 穿越层位建议。 14) 对顶管、盾构穿越竖井开挖的涌水量进行评价。 15) 对顶管、盾构穿越竖井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16) 对顶管、盾构穿越的弃渣场进行工程地质评价。 17) 施工条件与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18) 结论和建议。 图表部分(可根据业主和设计规定调整): 1) 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 工程地质部面图。 3) 中线投影工程地质剖面图。 4) 工程地质柱状图。 5 岩、土、水样试验成果表等。 2 单出图的公路、铁路、水渠穿越宜按市(县)合编成一个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内

流穿越相近,可适当简化!

择越相近,可适当简化

5. 4.1可行性研究勘察

5.4.1.1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调查,概略了解跨越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对 拟跨越段管墩地基的稳定性和跨越适宜性做出工程地质评价。 5.4.1.2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进行下列工作: a)搜集跨越段有关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工程地质及工程水文资料 b 通过踏勘调查,了解跨越段面出露的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和不良地质作用等工程地质 条件。 5.4.1.3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阐明跨越段的地质概况,提出可供选择作管墩地 基范围和拟选段的工程地质、工程水文条件及对下一步勘察工作的建议。 5.4.1.4当搜集资料不能满足方案确定时,应按设计要求的深度进行物探和钻探工作

5.4.1.1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调查,概略了解跨越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对 拟跨越段管墩地基的稳定性和跨越适宜性做出工程地质评价。 5.4.1.2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进行下列工作: a)搜集跨越段有关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工程地质及工程水文资料。

5.4.1.1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调查,概略了解跨越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对 拟跨越段管墩地基的稳定性和跨越适宜性做出工程地质评价。

5. 4. 2 初步勘察

可行性研究选定跨越轴线的基础上进行的,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 收集附有拟跨越段范围的地形图(1:1000~1:10000)。 b 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跨越相关概况、水文参数、气象(含风速、风向等 等资料。 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力=1%),中、小型 河流按五十年(力三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冲刷深度、设计洪水位、设计流 量、设计流速,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对有冰凌的河流还应搜集冰凌期 及其冰凌情况 d 收集分析管道跨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对河流跨越岩土工程初步勘察的技术 要求。 e) 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水 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4.2.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勘察范围应在河床两侧向外各约50m~100m范围以内,若有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 计洪水位岸线向外5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提脚外100m~150m,或满足设计要求, b 勘探点沿拟定的跨越方案中线(包括比选方案)布置,勘探点间距一般为100m~200m,每 个方案小型跨越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中型跨越不应少于3个勘探点,大型跨越不应少于5 个勘探点。 勘探孔深度陆域部分深度一般为15m~20m,河流(沟谷)部分勘探孔深度宜为最大冲刷深 度以下15m~20m,无冲刷深度资料时,勘探孔深度宜为20m~25m,在预定深度内遇到基 岩时,勘探深度可适当减小。 助样与测试应合下列要求

1)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位 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并采取河床质 岩土进行河床冲刷计算,应采取河水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 少于2件进行水释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IGI/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Q/SY06021.1—2016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人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对于桩基,宜通过钻探、静力触探或圆锥动力触探等方法,初步确定岩土体抗剪强度、桩的极限侧阻力、桩的极限端阻力和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3)室内试验应进行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指标测试,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5.4.2.3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5.4.3详细勘察5.4.3.1管道跨越应采取相应的勘察方法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管道跨越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是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进行的,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a)收集附有管墩、固定墩位置的跨越地形图(1:5001:2000)。b)收集分析管道穿越工程初步勘察的跨越段相关概况、水文参数、气象(含风速、风向等)等资料。c)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力三1%),中、小型河流按五十年(力=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流速,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对有冰凌的河流还应搜集冰凌期及其冰凌情况。d)收集分析管道跨越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对河流跨越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要求。e)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水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5.4.3.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勘察范围应在河床两侧向外各约50m~100m范围以内;若有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5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堤脚外100m~150m,或满足设计要求。b)勘探点应按设计平面图布置于管墩、锚固墩、塔架基础等位置处,钻孔数量应按表6确定:1)一、二级:每个管墩、锚固墩、塔架基础2~4个,若持力层为基岩,应做原位测试以测定岩体强度、岩体弹性模量和地应力等。2)三级:每个管墩、锚固墩、塔架基础1~2个[基岩区1个,其他地段2个;若遇卵石层则1个钻探,1个进行超重型动力触探(N120)。表6勘探点数量单位为个地基复杂程度等级管墩/塔架基础锚固墩一级(复杂)42二级(中等复杂)31三级(简单)21c)勘探点深度应按地基土的性质和基础类型确定,符合下列要求:1)对于天然地基,勘探深度应为基础底面以下2b~3b(6为基础宽度),且不应小于5m。对于桩基,勘探深度应至桩尖持力层顶板以下3m~5m,当在预计深度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予钻穿,并达到厚度不小于3m的密实土层。3)在预定深度内遇见基岩时,应钻穿强风化层至中等风化层,当强风化层很厚时,最深以19

10m为限。 取样与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位 测试数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并采取河床质 岩土进行河床冲刷计算,应采取河水水样1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 少于1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对于桩基,宜通过钻探、静力触探或圆锥动力触探等方法,初步确定岩土体抗剪强度、 桩的极限侧阻力、桩的极限端阻力和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3)室内试验应进行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指标测试,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关 规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3.3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 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4.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4.1每一处大、中型管道跨越应单独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容: 文字部分: 1)工程概况。 2) 任务要求与勘察工作概况(包括工作范围、目的任务、工作依据、勘察等级、勘察工作 布置、勘察工作重点、勘察工作情况,以及完成的工作量等)。 3) 自然地理、区域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 跨越断面的地质构成特征。 5) 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6) 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 7) 场地地震效应分析评价。 8) 场地地基建议,场地与地基的稳定性评价。 9) 边坡稳定性评价及护坡措施建议。 10) 可能影响工程的不良地质作用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的评价。 11) 施工条件及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b 图表部分(可根据业主和设计规定调整): 1 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 工程地质剖面图 3) 工程地质柱状图。 4) 岩、土、水样试验成果表等。 4.4.2 小型跨越宜按县、县级市或地级市辖区分别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内容可适当简化

5.5.1可行性研究勘察

5.1.1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通过搜集资料和现场踏勘,了解拟选隧址的地形地貌、区域地质 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洞口稳定性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对隧道的可行性进行评价,选择合适的限 位置。

5.5.1.2隧道选址应遵循下列原则

a)隧道应选择在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单一、岩体完整等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在倾斜岩层 中隧道轴线宜与地层、主要构造面的走向大角度相交。 隧道宜选择在山体稳定、山形较完整、岩层稳定无软弱夹层的地段通过。 隧道宜选择地下水影响小及无有害气体、无有用矿体和不含放射性元素的地层通过。 d 隧道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穿过时,隧道应与其垂直或大角度斜交穿过。 隧道洞身应避开滑坡和错落体。 隧道洞口应选择在山坡稳定、覆盖层薄、无不良地质作用处,宜早进洞、晚出洞。 g 对于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破碎、堆积物厚等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傍山隧道,宜向山脊线 内移, h)水下隧道宜选择在地下水不发育、透水性差的地层中通过。 隧道通过岩溶地区,宜选择难溶岩的地段和地下水不发育的地带,避免穿越岩溶严重发育及 地质构造破碎带等地段,宜避开易溶岩与难溶岩的接触带,不能避免时,宜选择在较狭窄, 影响范围最小处,以垂直或大角度通过;水下隧道应避开岩溶发育地段。 隧道宜避开高地应力区,不能避开时,隧道轴线宜平行最大主应力方向。 K 隧道应避免通过不良地质作用、地下水极为发育的低洼垭口处

5. 5. 2 初步勘察

5. 5. 2 初步勘察

5. 5. 2. 1山龄隧道

5... 下列成果资料: a 收集分析山体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概况描述等成果资料。 b 收集分析山体隧道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1000~1:10000)。 C) 收集分析拟建隧道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水 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水库地区(包括计划修建的水库地区)的隧道,应收集分析水库的设计水位、正常蓄水位、 防洪水位,水库引起的其他不良地质灾害等

5.5.2.1.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勘察范围应为进出洞口周围向外各100m~200m范围以内以及堆渣场范围,或由设计人员 现场确定勘察范围。 b 物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程物探宜采用地震、电法或电磁法进行。 主测线位于穿越位置的轴线上,辅助测线位于主测线两侧15m~30m处,且平行于主 测线,两洞口应布置横测线,测点间距为5m,若洞口或洞身发现有溶洞或其他构造, 破碎带应适当增加横测线和加密测点。 3) 物探工作的探测深度为不小于隧道底板以下30m~50m。 4) 在工作区内正式施工之前,应做一定数量的试验工作,选择最佳的激发、接收条件和 仪器工作参数。试验段应选在测线上具有代表性的地段。 5) 数据处理、解释资料的效果和成果图件应符合工程要求。 6) 配合钻孔进行孔内波速测试和岩块波速测试(包括弹性波及声波等),采用声波法测定 岩体和岩石试件的弹性纵波波速、弹性横波波速。 C 钻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位置应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分析、地面综合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物探查明的破碎带、 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其他不明异常地段确定以及地形,一般宜布置于地势低洼处,钻 孔数量宜不少于3个,勘探孔间距400m~600m,一般布置在隧道两侧6m~8m处,岩 溶地区的隧道应布置在中线两侧15m~20m,以左右交错布置为宜,洞口勘探孔宜布置 在洞口以上20m~30m山体范围,进出洞口应各不少于一个钻孔,洞口附近覆土较厚 时应布置勘探点或探槽;堆渣场可以工程地质调绘为主。 2 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达到设计隧道底板以下5m~10m,同时必须至少有两个以上控制 性钻孔,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达到设计隧道底板以下10m~20m,一般性勘探孔与控制 性勘探孔宜交叉布置,遇到不良地质地层,如溶洞、暗河等时,应适当加深。 3 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对软质岩石、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心管钻头钻进, 隧道围岩部分钻探必须采用N级(75mm)双层岩心管钻进,并测求围岩的RQD值, 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心管的长度,在软质岩层中回次进尺不得超过 2m,岩心采取率应遂次计算,完整岩层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80%,破碎岩层的岩心采 取率不宜小于65%,岩心直径、长度应满足各项试验要求 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 不宜少于8件(组),勘察区见地表水,应采取地表水样各2组(进、出洞口各一组), 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 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钻探过程中遇地下水时,应查明含水层的层位和厚度,并取样分析,判明其对混凝土、 钢材的腐蚀性,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进行压水或抽水试验,以查明地下水状 况,确定不同岩土体渗透系数进行计算 4) 遇特殊性岩土或放射性岩土体,应按要求取样进行相关试验,评价其特殊岩土性质。 5) 室内试验内容宜按GB50568一2010中的表4.5.6执行,试验方法应按GB/T50123和 GB/T50266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 5. 2. 2 水下隧道

5.2.2.1水下隧道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 收集分析水下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概况描述等成果资料。 b) 收集分析水下隧道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对水下隧道岩土工程勘察的初步技术要求 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1000~1:10000)。 C 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p=1%),中、小型 河流按五十年(力三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流速, 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d 收集分析拟建隧道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 水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5.5.2.2.1水下隧道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5.5.2.2.2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勘察范围应为河岸两侧竖井(斜井)在河床上开口两侧向外各约200m~300m范围以内 若有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100m~2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块 脚外100m~200m,进出洞口堆渣场,或满足设计要求。

b)物探工作布置应按5.5.2.1.2的相关要求执行。 钻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进出洞口钻孔应根据隧道部面型式确定,竖井时应布置在竖井位置处,斜井时应布置在 距离穿越桩20m~30m处轴线上,其他钻孔宜布置在穿越轴线两侧15m20m,按左右 交叉进行布置,勘探点间距陆上段应为400m~600m,水下段应为100m~300m,堆渣 场可以工程地质调绘为主。 2)水下隧道勘探孔深度应以查明对隧道有影响地层的水文、地质特征为原则,当隧道埋深 未确定时,应有两个以上控制性勘探孔,控制性勘探孔宜比一般勘探孔深20m以上, 一般性勘探孔与控制性勘探孔宜交叉布置,控制性勘探孔深度自河底算起不应小于 80m,或可按照设计人员的其他书面要求确定,当隧道深度确定以后,勘探孔深度应达 到设计隧道底板以下10m~20m 3 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或其他适宜钻头,对软质岩右、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 心管钻头钻进,隧道围岩部分钻探应采用N级(75mm)双层岩心管钻进,并测求围岩 的RQD值,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应超过岩心管的长度,在软质岩层中回次进 尺不应超过2m,岩心采取率应逐次计算,完整岩层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80%,破碎岩 层的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65%,岩心直径、长度应满足各项试验要求。 d 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 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水样1~2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 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钻探过程中应查明含水层的层位和厚度,应进行抽水或压水等试验,以查明地下水状 况、江(河)水与地下水连通情况,对穿越江河和进出口段不同岩层渗透系数进行计 算,并估算最大涌水量。 4 遇特殊性岩土或放射性岩土体,应按要求取样进行相关试验,评价其特殊岩土性质。 5)室内试验应按5.5.2.1.2执行。 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5.3.1山岭隧道

5.3.1.1山岭隧道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 收集分析山体隧道工程初步勘察的报告成果资料。 b) 收集分析山体隧道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对山体隧道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要求 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C 收集分析拟建隧道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水 文、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发震断裂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d) 水库地区(包括计划修建的水库地区)的隧道,应查明水域覆盖层与岩层的分布情况, 库岸的稳定性,水库的设计水位、正常蓄水位、防洪水位,水库引起的其他不良地质灾 害等

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

a)勘察范围应为进出洞口桩外各延伸约50m~100m范围以内,进出洞口堆渣场,或由设计

贝现物拥定奈池围。 物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初步勘察阶段已进行物探工作时,本阶段可不进行物探工作,直接分析引用初步勘察 物探成果。 2 初步勘察阶段未开展物探工作时,应按5.5.2.1.2的相关要求执行。 钻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位置宜布置于地势低洼处及工程物探查明的破碎带、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其他不 明异常地段。钻孔数量宜不少于3个,勘探孔间距200m~400m,宜布置在隧道两侧 6m~8m处,岩溶地区的隧道应布置在中线两侧15m~20m,以左右交错布置为宜,洞 口勘探孔宜布置在洞口以上20m~30m山体范围,进出洞口应不少于一个钻孔,洞口 附近覆土较厚时应布置勘探点或探槽,堆渣场可以地面地质调绘为主。 2)勘探孔深度应达到设计隧道底板以下6m~8m,遇到不良地质地层,如溶洞、暗河等 时,应适当加深 3)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或其他适宜钻头,对软质岩石、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 心管钻头钻进,隧道围岩部分钻探必须应采用N级(75mm)双层岩心管钻进,并测求 围岩的RQD值,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应超过岩心管的长度,在软质岩层中回 次进尺不应超过2m,岩心采取率应逐次计算,完整岩层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80%,破 碎岩层的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65%,岩心直径、长度应满足各项试验要求。 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按隧道顶板、洞身、底板进行取样或进 行原位测试,底板以上10m~20m至勘探深度内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 据不宜少于8件(组),勘察区见地表水时,应采取地表水样2组(进出洞口各1组), 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 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钻探过程中遇地下水时,应查明含水层的层位和厚度,并取样分析,判明其对混凝土、 钢材的腐蚀性,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进行压水或抽水试验,以查明地下水状 况,确定不同岩土体渗透系数进行计算。 4 遇特殊性岩土或放射性岩土体时,应按要求取样进行相关试验,评价其特殊岩土性质。 5 室内试验应根据不同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关规 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5.3.2水下隧道勘察

5.3.2.1水下隧道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收集分析水下隧道初步勘察等成果资料。 b 收集分析水下隧道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对水下隧道岩土工程勘察的详细勘察技术 要求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力=1%),中、小型 河流按五十年(p=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流速, 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收集分析拟建隧道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

a)勘察范围应为河岸两侧竖井(斜井)在河床上开口两侧向外各约200m~300m范围以内, 若有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100m~2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堤 脚外100m~200m,进出洞口堆渣场,或满足设计要求。 物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初步勘察阶段已进行物探工作时,本阶段可不进行物探工作,直接分析引用初步勘察 物探成果。 2) 初步勘察阶段未开展物探工作时,应按5.5.2.1.2的相关要求执行。 钻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勘探点应布置在水下隧道穿越中线两侧15m~20m处各布置一条勘探线,两条勘探线 上的勘探点宜交错布置。 2 隧道位于水下部分段勘探点的间距应为50m~200m(投影到中线的距离),陆上段勘探 点间距宜为200m~400m。 钻孔位置宜布置于工程物探查明的破碎带、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其他不明异常地段, 4) 勘探孔深度应超过设计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10m~20m,遇溶洞、暗河或其他不良地质 作用时应适当加深。 5 对软质岩石、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心管钻头钻进,隧道围岩部分钻探必须采用N 级(75mm)双层岩心管钻进,并测求围岩的RQD值,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 应超过岩心管的长度,在软质岩层中回次进尺不得应超过2m,岩心采取率应逐次计算, 完整岩层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80%,破碎岩层的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65%,岩心直径、 长度应满足各项试验要求。 d)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按隧道顶板、洞身、底板进行取样或进 行原位测试,隧道底板以上10m~20m至勘探深度内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 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水样1~2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 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钻探过程中遇地下水时,应查明含水层的层位和厚度,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 进行压水或抽水试验,查明地下水状况、海水、江(河)水与地下水连通情况,确定 不同岩土体渗透系数。 4 遇特殊性岩土或放射性岩土体时,应按要求取样进行相关试验,评价其特殊岩土性质。 室内试验根据不同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应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关规 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4.1每一座山岭隧道应单独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文字部分: 1)工程概况。 2) 勘察目的和任务。 3)勘察方法与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每一座山岭隧道应单独编制岩土工 文字部分: 1)工程概况。 2) 勘察目的和任务。 3)勘察方法与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4)自然地理环境条件 5)工程地质条件(地质构造与地震、地质构造与地应力、新构造运动与地震、地形地貌、 地层岩性、特殊性岩土体和放射性矿(气)体、隧道围岩的结构特征及其物理力学性 质)。 6) 水文地质条件。 7) 工程物探成果。 隧道工程地质评价(洞口边坡稳定性、隧道埋藏形式、围岩工程地质特征、围岩稳定性 分析与围岩分级)。 隧道涌水量评价及防水止水措施建议。 10) 隧道方案建议(洞口位置、高程和轴向及埋深)。 11) 弃渣堆放场地。 12) 天然建筑材料和主要施工材料来源。 13) 隧道施工条件。 14) 隧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5) 结论与建议。 图表部分(可根据业主和设计规定调整): 1) 工程地质平面图。 2) 工程地质剖面图。 3) 工程地质柱状图。 4)工程物探剖面图及有关图表。 5)岩、土、水样试验成果表等。 2水下隧道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与山岭隧道相近,水下隧道应增加河流穿越部分中的工程水文、 刷和河床与岸坡稳定性评价等内容

5.6.1.1应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水文、气象以及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 建筑经验等资料。 5.6.1.2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宜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 与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5.6.1.3当拟选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 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对单独的库区,应进行必要的勘探工作。 5.6.1.4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 5.6.1.5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方案比选分析

6.2.1初步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收集分析可行性研究的相关技术成果资料。 收集分析总图、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 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水 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d)对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地区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测绘

6.2.1初步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收集分析可行性研究的相关技术成果资料。 b) 收集分析总图、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 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力 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d)对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地区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测绘

5.6.2.2勘探工作应采用钻探取样与原位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并应按以下原则开展

a)勘察范围应由设计人员书面确定。 b) 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限布置。 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天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 加密。 d 在地形平坦、地质条件较简单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勘探点的布置和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 况等,按相关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 对土质地基,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7确定,局部异常地段予以加密;勘探孔深度可按 表8确定,

表7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

注1:勘探孔包括钻孔、探井和原位测试孔等。 注2:控制性钻孔采用上限,一般性钻孔采用下限 注3:D为罐底圈内直径(m)

5.6.2.3取样与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3~1/2。取试样或进行原位 试部位的竖向间距,根据岩土性质确定,宜每隔1m~2m取样1件或取得1个原位测试 据,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

Q/SY06021.1—2016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b)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应进行渗透性试验,提供岩土层的渗透系数,建筑场地类别判断要求高及场地有动力设备时应进行孔内波速试验。c)室内试验应根据不同的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水、土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5.6.3详细勘察5.6.3.1详细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a)搜集附有储罐平面位置的地形图,图中注明罐中心坐标。b)储罐容积、高度、结构特征,设计地面整平标高,基础形式、尺寸、埋置深度、单位荷载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等。c)搜集场地区及其附近地区已建工程的勘察成果资料和建筑经验等。d)对初步勘察阶段完成的成果资料进行分析,并补充搜集场地区及其附近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发震断裂等资料。5.6.3.2勘探工作应根据场地的地层条件,运用钻探、探井或原位测试等综合勘探技术,进行场地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勘察范围应由设计人员书面确定。b)勘探点的最少数量和布置方式应符合表9的规定,表9勘探点数量及布置方式储罐直径,m勘探点数量,个勘探点布置方式<201~3可布置在罐中心或沿周边布置20~293~5储罐中心1个,其余沿储罐周边均布30~465~7储罐中心1个,其余沿储罐周边均布47~607~9储罐中心1个,其余沿储罐周边均布储罐中心1个,另外4个储罐直径1/2处的圆周均布,其余沿储罐61~809~13周边均布储罐中心1个,另外4个储罐直径1/2处的圆周均布,其余沿储罐81~10013~17周边均布储罐中心1个,另外6个储罐直径1/2处的圆周均布,其余16个储>10023 罐周边均布注1:同一罐区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宜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注2:在复杂地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盐渍岩土、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宜布置适量探井。注3:表中储罐直径大者,勘探点数量取大值,反之,取小值。c)储罐勘探孔深度应满足GB50568中的有关规定,对存在岩溶、软土、黄土等特殊性岩土的场地,应适当加深钻孔深度。5.6.3.3取样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a)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其数量不宜少于总数量的1/2,钻探取土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b)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腐蚀性分析。28

c)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d)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量。 e 原位测试可采用标准贯人试验、静力触探试验或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获取原位测试数据和 地层结构信息,并应采取试样进行室内分析,应进行渗透性试验,提供岩土层的渗透系数。 室内试验根据不同的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应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关规定 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JC/T 2249-2014标准下载5.6.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储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地质条件、工程特点等具体情况确 宜包括下列内容: a)文字部分: 1) 拟建工程概况, 2)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 场地交通、气象、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 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 水和土壤对建筑材料、混凝土和钢材的腐蚀性 8) 不良地质作用和环境灾害及其对站场工程的危害性,提出相应的岩土工程处理措施。 9) 场地地震效应分析评价, 10) 结论和地基处理、边坡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方案及基坑工程、降水方案等的 建议。 b) 图表部分: 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 工程地质部面图。 3) 土工试验图表及水样分析试验成果表等。 4) 岩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的有关图表。 5) 岩土工程计算简图及计算成果图表 6)其他有关图表

5.7.1不良地质作用和环境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岩溶、滑坡、危岩与崩塌、泥石流、采空区等。 5.7.2结合地质灾害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水土保持评价等专项评估报告,调查油气田地面建设 工程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性质及其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必要时,建议详细期 察时进行专项勘察。 5.7.3岩溶地区勘察应结合收集的资料,通过工程地质测绘、面波、地质雷达等物探手段查明岩溶 土洞及地表塌陷的分布范围、发育程度和发育规律,并按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分区,提出岩土 工程初步方案和建议。 5.7.4滑坡勘察应对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进行初步勘察,通过工程地质测绘查明 骨坡的范围、规模、地质背景、性质及对管道的危害程度,分析滑坡产生的原因,并判断稳定程度 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岩土工程方案或建议。 5.7.5泥石流勘察宜在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勘察阶段进行,应查明泥石流的形 成条件和泥石流的类型、规模、发育阶段、活动规律,对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通过泥石流沟、堆积扇

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扰避或通过及防治的措施和建议,泥石流的勘察以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为主。 5.7.6采空区勘察宜以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了解采空区的地层构成、岩层产状、地质构造的 发育特点和采空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等。 5.7.7危岩和崩塌的勘察宜在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勘察阶段进行,应初步 查明崩塌的条件及其规模、类型、范围,并提出扰避或防治的建议,危岩和崩塌勘察以工程地质测绘 与调查为主。 5.7.8不良地质作用和环境地质灾害详细勘察工作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进行,管道线路初步勘察 已进行优化的不良地质地段时,详细勘察应按优化后的管道线路开展工作;管道线路初步勘察阶段未 避绕的不良地质地段时,详细勘察应按GB50568要求进行专门勘察工作。 5.7.9站场、穿(跨)越等单体初步勘察时发现场区附近存在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环境地质灾 售,应建议避开,如不能避开,应进行专门勘察工作,并按GB50568的要求进行单项勘察。

5.8.1特殊性岩土主要包括黄土、盐渍岩土、膨胀岩土、多年冻土、软土、风沙等。 5.8.2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油气由地面建设工程涉及的特殊性岩土(黄土、盐渍岩土、膨胀岩土 多年冻土、软土、风沙)地段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有针对性地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对油气 田地面建设工程的危害程度及适宜性做出概略评价,为确定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的方案提供依据。 5.8.3初步勘察时,宜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和地质灾害评价报告,调查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特殊性岩 土的分布范围、性质及其发展趋势,分段评价特殊性岩土对油气由地面建设工程建设的影响DB33/T 1183-2019 城镇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并针对 不同的特殊性岩土提出相应的对策。根据不同的建构筑物建设要求,必要时建议详细勘察时进行专 门、专项勘察。 5.8.4线路工程在详细勘察阶段应根据GB50568“特殊性岩土段的线路勘察”按优化后的油气田地 面建设工程位置开展勘察工作 5.8.5站场、穿(跨)越在详细勘察阶段应按GB50021的要求进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标准 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与测量规范 第1部分:勘察 Q/SY 06021.1—2016 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 北京中石油彩色印剧有限责任公司排版印剧 (内部发行) 80×1230毫米16开本2.25印张64千字印1—100( 2016年5月北京第1版2016年5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1·18388 定价:27.00元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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