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5118-2018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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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51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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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5118-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5118-2018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附录B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

B.2.1城镇道路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索引表

B.3.1城市桥梁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索引表

DG/TJ08-2298-2019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

B.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

注:1.大型顶管工程、大型沉管工程、大型桥管工程及盾构、浅埋暗挖管道工程,可设独立的单位 工程; 2.大型顶管工程:指管道次顶进长度大于300m的管道工程; 3.大型沉管工程:指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沉管工程;对于成品管组成拼装的沉管工程,应为多年 平均水位水面宽度不小于200m,或多年平均水位水面宽度100~200m之间,且相应水深不小 于5m; 4.大型桥管工程:总跨长度不小于300m或主跨长度不小于100m; 5.土方工程中涉及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等,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GB50202等相关规定执行; 6.桥管的地基与基础、下部结构工程,可按桥梁工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7.工作井的地基与基础、维护结构工程,可按现行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

B.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

B.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

注:1.单体构筑物工程包括:取水构筑物(取水头部、进水涵渠、进水间,取水泵房等单体构筑 物)、排放卡筑物(排放口、出水涵渠、出水并、排放泵房等单体构筑物)、水处理构筑物 (泵房、调节配水池、蓄水池、滤池、沉砂池、工艺沉淀池,曝气池、澄清池、滤池、浓缩 池、消化池、稳定塘、涵渠等单体构筑物)、管渠调蓄构筑物(增压泵房、提升泵房、调蓄 池、水塔、水柜等单体构筑物); 2.细部结构指主体构筑物的走道平台、梯道、设备基础、导流墙(槽)、支架、盖板等的现浇混 凝土或制结构;对于混凝土结构,与主体结构工程同时连续浇筑施工时,其钢筋,模板、混 凝土等分项工程验收,可与主体结构工程合并; 3各类工艺辅助构筑物指各类工艺井、管廊桥架、闸槽、水槽(廊)、堰口、穿孔、孔口、斜板 导流匀(板)等;对于混凝土和砌体结构,与主体结构工程同时连续浇筑、砌筑施工时,其钢 筋,模板、混凝土、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可与主体结构工程合并; 4.长输管渠的分项工程应按管段长度划分成若干个验收批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 收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68; 5.管理用房、配电房、脱水机房、鼓风机房、泵房等的地面建筑工程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一2013附录8规定

成镇燃气输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

B.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

:1.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可参照《城镇燃气输 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33一2005相关规定执行。 2.管道焊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 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执行。 3.项管施工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中顶管施工的有 关规定执行。 4.定向钻施工宜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穿跨越工程》 SY4207执行。 5.管道跨越施工宜按国家现行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60执行。 6.站内工艺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 内工艺管道工程》SY4203执行。 7.设备基础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规定。 8.储气设备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球形储罐施工规范》GB50094、《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 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12执行。 9.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执行。 10.压缩机、风机、泵及起重设备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75及《超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执行

:1.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可参照《城镇燃气输 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33一2005相关规定执行。 2.管道焊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 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执行。 3.项管施工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中顶管施工的有 关规定执行。 4.定向钻施工宜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穿跨越工程》 SY4207执行。 5.管道跨越施工宜按国家现行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60执行。 6.站内工艺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 内工艺管道工程》SY4203执行。 7.设备基础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规定。 8.储气设备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球形储罐施工规范》GB50094、《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 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12执行。 9.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执行。 10.压缩机、风机、泵及起重设备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75及《超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执行

成镇供热管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

B.7城镇供热管网工程

1.热力站、中继泵站的建筑和结构部分等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土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 相关规定。 3.顶管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 4.方涵项进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CJ74的相关规定。 5.定向钻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的相 关规定。 6.管沟及检查室砌体结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相关规定。 7.钢筋混凝土的钢筋、模板、混凝土等工序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 8.站内采暖、给水、排水、卫生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相关规定执行。 9.动力配电、等电位联结及照明等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的相关规定执行。 10.自动化仪表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的相关规定执行。 11.站内制冷管道和风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的相关规定执行。 12.站内制冷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274的相关规定执行

B.81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B.8.1城镇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工程(单体构筑物)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索引表分部分部子分部子分部工程工程工程分项工程名称工程名称代号名称代号01素土地基、02灰土地基、03砂和砂石地基、04土工01地基合成材料地基、05软基处理桩地基、06复合地基01扩展基础、02筱型和箱型基础、03桩基础、04沉井02基础工程与沉箱基础地基与01灌注桩排桩维护结构、02板桩围护结构、03型钢水0103基坑支护基础泥搅拌墙、04地下连续墙04地下水控制01降水与排水、02回灌05土方01土方开挖、02土方回填、03场地平整01主体结构防水、02细部构造防水、03特殊施工法结06地下防水构防水、04排水、05注浆01钢筋、02模板、03混凝土、04预应力、05变形缝、01现浇混凝土06表面层01构件现场制作、02预制构件安装、03变形缝、04表02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面层01砌砖、02砌石、03预制砌体、04变形缝、05表03砌体面层主体0201钢结构焊接、02钢结构栓接、03钢零部件加工、04结构04钢结构钢结构安装、05防腐涂料涂装、06防火涂料涂装土建和设备安0501土建和设备安装连接部位及预留孔、预埋件装连接部位01计量槽、02配水井、03排水口、04扶梯、05防护06附属结构栏、06平台、07集水槽、08堰板、09导流槽、10支架、11闸槽注:1.单体构筑物包括格栅间、泵房、沉砂池、沉淀池、生物处理池、过滤池、消毒池、计量间、污泥浓缩池、污泥消化池、除臭池、烟等。其中生物处理池包括厌氧池、缺氧池、生化池、SBR反应池、氧化沟、生物接触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等;除臭池包括生物除臭池、离子除臭池、植物液除臭池、活性炭吸附除臭池等。2.构筑物功能性试验作为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验收的手段之一,在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中不体现。3.按照单独作为成本核算的方式划分单位工程的,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协商划定。385

城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

主:安装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包括格栅间设备、泵房设备、沉砂池设备、沉淀池设备、生物处 理池设备、过滤池设备、消毒池设备、鼓风机房设备、加药间设备、再生水车间设备、臭氧制 备车间设备、计量间设备、污泥浓缩池设备、污泥消化池设备、污泥控制室设备、沼气压缩机 房设备、沼气发电机房设备、沼气锅炉房设备、脱水机房设备、污泥处理厂房设备、除臭池设 备、污泥料仓、沼气柜设备、污泥储罐、消毒罐等。

注:1.管线指各种工艺管线,包括污水、再生水、污泥、燃气、空气、加药、沼气、热力管线等。 2.设备调试和功能性试验作为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验收的手段之一 在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中不体现。 B.8.4格栅间、泵房、鼓风机房、污泥控制室、加药间、再生水车间、臭氧制备车间、沼气压缩机 房、沼气发电机房、沼气锅炉房、脱水机房、污泥处理厂房等的建筑工程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B.8.5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配套工程中办公楼、配电间等建筑物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划分,厂区道路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1的有关规定划分,厂区排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划分,厂区绿化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82的有关规定划分。

B.9.1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索引表

B.9.2园林附属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索引表

B.10.1其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B.10.2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亦可参照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和本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B.10.4工程资料的编制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宜应参照现行标准规定编制

0.1其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0.2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亦可参照现行国家、行 和本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0.4工程资料的编制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宜应参照现行标准规定编制

注:1.尺寸单位统一为:mm。

注:1.尺寸单位统一为:mm。

附录 D卷内备考表式样

注:1.尺寸单位统一为:mm 2. 比例1 : 2。

注:1.尺寸单位统一为:mm。 2. 比例1 : 2.

附录 E案卷封面式样

注:1.卷盒、卷夹封面B×B=310×220; 2.案卷封面B×B=297×210; 3.尺寸单位统一为:mm,比例1:2。

注:1.D=20、30、40、50mm。 2.尺寸单位统一为:mm,比例1:2。

附录G施工单位文件总目录

注:文件序号从1开始

附录H 声像归档内容

1为方便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信息与文献纸张上书写、打印和复印字迹的耐久性和耐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2004 《逆变应急电源》(GB/T2122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 《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T18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117

《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37/T5118一2018的主编单位是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青 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菏泽市市政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 有限公司、济南汇通联合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汇友园林有限公司、山东泉建工程检测有限公 同、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政工 有限公司、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便于广大施工、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科研、学校 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本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 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本标准全面兼顾省内各地区、各企业不同的施工技术水平,突出重点,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 乍性的原则,对市政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等主要内容提出要求。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各编制组成员充分表 达了自已的观点,讨论稿也经过多次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了各编制组成员的意见。同时,本标准也经 过了广泛的征求意见。 本标准在内容上不与现行标准相矛盾,在应用时可与现行标准或要求相结合

1.0.1本条阐述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一是规范山东省市政工程施工资料管理,二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 水平。 原建设部于2002年9月5日发布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 号。该规定已不能满足目前市政行业发展的需要DB42/T 1564-2020 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pdf,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 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公司根据多年的施工经验总 结编制了《市政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0.3本标准对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作了规定。 1.0.3本条阐述了本标准与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

1.0.3本标准对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作了规定

3.0.2工程资料要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是为了反映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发挥 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由于工程建设规模大、跨越时间长,事前、事后形成的资料有可能记录 不全面、不真实。 3.0.3原件是原始记录,能够真实反映资料的原始内容,使资料的真实性得到有效保证。但是工程施工 过程中原件数量往往难以满足对资料的需求,所以复印件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4本条规定了长期保存于图书馆、档案馆及其他环境中文献的书写字迹、打印字迹、复印字迹耐久 性和耐用性的要求与测试方法。保存在不良环境中的文献字迹,如:水浸、高温、高湿及由此而导致的 微生物生长、辐射(如光)、严重污染等。 3.0.6本条规定注册师签章制度,注册师严格把关,为工程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10目前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推动下,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的创建如火如茶,发挥了较大 典型带动作用,引导了绿色施工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化,绿色施工验收后, 施工单位应将资料存档,以备查阅和方便其他项目借鉴学习。

5.3.9第1款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6.1.1市政工程峻工图是真实记录各种地上地下管线、道路、桥梁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 进行峻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工图的 编制。

.1.3建设工程电子文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学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盘或光 盘等载体JCT2325-2015 异型人造石制品,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7.3.2第1款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工程专业的特点,施工质量验收文件(检验批质 量验收记录)按照施工形成规律装订成册,举例排水工程按照垂直施工形成装订成册(每检验批井段从 开挖至回填),道路工程按照平行施工形成装订成册(每检验批路基、基层、面层平行装订),桥梁工程 安照同一分部(子分部)施工形成装订成册(桩基、墩柱、盖梁、桥跨承重结构)等。 第2款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公共部分的文件可单独组卷;当单位工程归档的文件 出现重复时,其原件可归人其中一个单位工程,其余单位工程可不归档,但应说明情况,以备复查。 7.3.7第3款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类按材料种类、检测项目分别汇总见证记录汇总表,主要原材 料、构配件、设备汇总表,每份报审表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出厂证明文件、见证记录、复 式报告等。 第5款施工检验资料(C4、C5、C7类),按照检验批划分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小到大的桩号顺序 非列检验批报验资料,由于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类(C3)、施工检测试验资料(C6)已单独组卷, 所以在施工检验资料组卷中增加索引说明C3和C6资料的所在组卷

桩干法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 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体计量 所以本表只记录湿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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