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37-2007(2018年版)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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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43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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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37-200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437-2007(2018年版)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pdf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张正康 项志远 童本勤 程茂吉朱茜 郭旭 涂航 伍小兰 陈旸 张建斌 梁益 易千枫 陈小琴 主要审查人:毛其智 刘燕辉 郑向阳 闵希莹 刘志生 鹿勤恽爽 王佳文 张帆 付冬楠

建设部关于发布*家标准

现批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为*家标准DB34 T 3825-2021 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规范(1).pdf,编号为 GB50437一2007,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 3.2.3、5.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1 Generalprovisions 2 Terms 3 Requirementsof facilities 3.1Classification ? 3.2Indexandrequirements ? + Layoutandsiteselection ? 4.1 Layout 4.2 Site selection 5 5 Siteplanning 5.1 Buildingarrangement ? 5.2 General layout 5.3Sitegreening 5 5.4Outdoorfacilitie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al: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为适应我*人口结构老龄化,加强老年人设施的规划,为 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日益增 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老年人设施的新建、扩建或改

0.3老年人设施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 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 设”的原则; 3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 寒、采光、防灾及管理等要求; 4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0.4老年人设施规划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家现行的 有关标准的规定。

专为老年人服*的公共服*设施。

为老年人服*的公共服*设施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homefortheaged

homefortheaged

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机构,设有 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设施。养老*包括社会 福利*的老人部、护老*、护养*

nursing home for the ageo

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 配套服*设施。

2.0.4老年学校(大学)

2.0.6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及其他服*项目的 设施。

表3.1.2老年人设施服*人口规模配置表

注:1表中为应配建:△为宜配建。 2 服*人口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内的规划常住人口。 3 老年服*中心(站)不宜独立占地设置,应与社区服*中心(站)统筹建设。 4 表中未涉及的老年人设施配建项目可根据城镇社会发展需要增补。

3.2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3.2.1老年人设施中养老*、老年养护*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 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 3.2.1A老年人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 0.1m²。 3.2.2月 服*人口为5万人10万人时,养老*、老年养护*配建 两或和指标应链合表 3 2 2 的规定

3.2.1老年人设施中养老*、老年养护*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 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 3.2.1A老年人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 0.1m。 3.2.2 服*人口为5万人10万人时,养老*、老年养护*配建

要求和指标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养老*、老年养护*配建要求和指栏

表3.2.4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要求和指标

4.1.1老年人设施布局应符合当地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并宜靠 近居住人口集中的地区布局

4.1.1老年人设施布局应符合当地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并宜靠

4.1.2老年养护*、养老*用地宜独立设置,

.1.3建制镇老年人设施布局宜与镇区公共中心集中设置,统

安排,并宜靠近医疗设施与公共绿地

4.2.2老年人设施应选择在具有良好基础设施条件的地段布置。

4.2.4老年人设施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的生产储运等

5.2.3老年人设施场地内直接为老年人服*的各类设施土

5.3.1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新建不应低于40%,扩 建和改建不应低于35%。

5.3.1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新建不应低于40%,扩 建和改建不应低于35%。

5.3.1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新建不应低于40%,扩

5.3.3绿化植物选择应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条件及植物多

求,不应对老年人生活和健康造成危害。

求,不应对老年人生活和健康造成危害。

不应对老年人生活和健康造成

5.4.1室外设施应满足老年人安全需要,临水和临空的活

5.4.1室外设施应满足老年人安全需要,临水和临空的活动场 所、踏步及坡道等设施,应设置安全护栏、扶手及照明设施。 5.4.2 室外休憩设施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并应设置遮阳、防雨 设施。

所、踏步及坡道等设施,应设置安全护栏、扶手及照明设施。

5.4.3老年人集中活动场地附近应结合老年人活动人

·4.3老年大果 老年活动人数设直公 共厕所或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宜与临近建筑统筹建设。公共

共厕所或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宜与临近建筑统筹建设。公共

斤或公共卫生间应采取适老化折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3.2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1.0.3老年人设施作为公共服*设施的一部分,其规划应与城镇 其他规划一样共同遵守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本条是老年 人设施规划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老年人设施规划也是城镇公共服*设施规划的重要内容 因此应符合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定。 2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内进行老年人设施建设,应符合“统 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老年人由于存在年老体弱、行动迟缓、步履螨珊等生理特 点和内心孤独的心理特征,因此对环境的要求应比普通人更高,老

年人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老年人的特点。 4过去老年人设施主要属于社会福利设施,经济效益考虑相 对较少。我*现在和将来的老年人设施建设投资呈多元化趋势 老年人设施除了考虑社会和环境效益外,也需考虑经济效益。因 此,提出“三个效益”相结合,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本章内容是对本规范涉及的基本词汇给予统一的定义,以利 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1)联合*规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10%或65岁以上占 7%的城市和社会称老龄化城市或老龄化社会。我*民政部及学 术界基本上使用60岁作为老年人界限,因此本规范使用60岁作 为老年人的标准。 (2)由于老年人设施现有的名词很多,本规范术语应力求反映 时代特点。如养老*这一名词实际上涵盖社会福利*中的老人 部、护老*、敬老*等内容。在老年教育设施方面,虽然“老年教 育”不属于学历教育,但考虑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一些城 市中将市级老年教育设施称“老年大学”,区(县)级老年教育设施 称老年学校”,被老年教育界、民政界等多部门所接受,所以本规 范对此类名词予以纳入、肯定。 (3)现有的老年人设施内容很多,本次老年人设施内容的选 定,主要基于我**情,也参考了相关*际惯例,将老年人设施分 为养老*、老年养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 中心、老年学校(大学)、老年服*中心(站)等类型。按养老模式和 服*形式可分为机构养老设施、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和老年人公共 活动设施三大类,其中,养老*、老年养护*等设施属于机构养老 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设施属于社区居家养老设 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大学)、老年服*中心(站)等设施属 于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

3.1.2养老*、老年养护*、老年服*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

根据现行*家标准《城市居任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 规定,服*人口规模5万人~10万人对应的空间范围为十五分钟 生活圈居住区,与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基本一致,应配置养老*、 老年养护*、老年服*中心;服*人口规模0.5方人~1.2方人对 应的空间范围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与居委会管辖范围基本一 致,应配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服*站。 我*地域辽阔,各区域中城镇的规模相差大,人口老龄化的程 度亦不相同,所以老年人设施的配建项目可根据城镇社会发展需

3.2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式也不尽相同。发达*家每干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40床~ 80床,而我*现状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31.6床,与《*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业的若干意见》(*发【2013】35号)提 出到2020年全*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床~40床 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内很多城市提出了每千名老人 40床~50床的标准。故本规范将养老总床位数确定为每于名老 人不少于40床。本规范采用*家标准规定的标准。各地可按实 示情况适度调整干名老人床位数,但下调的干名老人床位数不宜 低于35床。

3.2.2本规范与现行*家标准《城市公共服*设施规划标准》GB

(人)。综合以上要求,本规范明确了养老*、老年养护*的建设规 模不宜少于20床的要求。

模不直少 3.2.3本条对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中心(站)配建要求和指标 做出了具体规定。本规范与现行*家标准《城市公共服*设施规 划标准》GB50442对接,确定市级、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宜独立占 地,具体配置数量及规模应符合*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 规定,居住区应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学习交流、康体健身等功 能的“老年活动中心”纳入文化活动中心统筹设置;老年服*中心 (站)宜与社区服*中心(站)统筹建设,实现集约节约用地,提高设 施运行管理效率。

(201335号)提出“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设 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 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建成区一般用地紧张,新建老年人设施有一定难度,为保障建 成区内老年人设施的基本配置要求,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 式,解决老年人设施的供给不足问题。

4.1.1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口的分布情况不尽相同,表现 在如下方面: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发达与不发达地区的差异、新城 市与老城市的差异、不同规模的城市之间的差异、同一城市新区与 旧区的差异。一般说来,城市老城区的老年人比例相对新城区要 大。因此,老年人设施的布局应根据老年人在新旧城区的分布特 点,并按照老年人设施规模合理配建。

4.1.1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口的分布情况不尽

4.1.2老年养护*、养老*是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服*

及其他服*项目的全托型社会养老机构,要求内部设施齐全

4.1.3由于一般建制镇的规模较小,老年人设施的布局可以与镇

区其他公共设施综合考虑,并尽量与医疗保健、绿地、厂场靠近,有 利于方便使用、节约用地及设施的共享。但老年人设施应相对独 立,确保老年人设施的安静、安全、避免于扰等特殊要求。

4.2.1从生理和心理需求考虑,为有利于老年人的安全和体能的 需要,老年人设施应选地形平坦的地段布置。老年人对自然,尤其 是对阳光、空气有较高的要求,所以老年人设施应尽可能选择绿化 条件较好、空气清新、接近河湖水面等环境的地段布置。

需要,老年人设施应选地形平坦的地段布置。老年人对自然,尤其 是对阳光、空气有较高的要求,所以老年人设施应尽可能选择绿化 条件较好、空气清新、接近河湖水面等环境的地段布置。 4.2.2为保障老年人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服*,因此除考虑用 地本身所具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外,还应考虑用地邻近地区中可利 用的基础设施条件。

4.2.2为保障老年人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服*,因此除考虑用 地本身所具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外,还应考虑用地邻近地区中可利 用的基础设施条件。

4.2.2为保障老年人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服*,因止

2.3老年人设施的选址要考虑方便老年人的出行需要,尽量

择在交通便捷、方便可达的地段,以满足老年人由于体力不支和行 动不便带来的乘车需求。特别是养老*、老年养护*等老年人设 施,还要考虑子女与入住老年人探望联系的方便。从调查资料中 分析,子女探望老人不但应有便捷和方便可达的交通,而且所花的 路途时间以不超过1小时左右为最佳,这对老年人设施的入住率 其有重要影响。从安全和安静的角度出发,老年人设施也应避开 邻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路段,

4.2.4老年人身体素质一般较差,对环境的敏感度也

在对老年人设施选址时,应特别考虑周边环境情况,尽量远离污染 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及储运用地,并应处在以上不利因素的上 风向。

5.1.1日照对老年人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对建筑物的朝向首先 应做具体规定。由于我*地域辽阔,南部有些省地处北回归线以 南而东北有些市县却在北纬50°以北,气候差别较大,对朝向要求 也不同。受地理位置影响,不宜明确要求具体方位,为此提示老 年人建筑应选择较好朝向便于设计人员有切合实际的灵活选择。

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已有明确规定,即老年人居住建 照不应低于冬至日2小时的标准。此标准比普通住宅更高 了对老年人的关怀。

5.1.3为保证老年人设施场地内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对建筑密

根据*家集约节约土地使用政策,本规范确定老年人设施场 地内的建筑宜以多层为主,并应设置供老年人使用的电梯,且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有关 规定。

5.2.1从保障老年人安全和方便活动的角度考虑,室外活动场地 应平整,并应采取防滑措施,排水应畅通,防止积水。同时为了给 轮椅使用者提供更好的活动条件,室外活动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 2.5%。

行动迟缓DG/TJ08-2254-2018标准下载,视力、听力差而发生意外事故。随着小汽车的发展

便老年人使用的原则,在老年人设施场地内靠近入口处应考 定量的公共停车位。 3老年人活动能力衰退,行动不便。为保障老年人的安全通 使用便利,因而提出了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着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原则,在老年人设施场地内靠近入口处应考 虑一定量的公共停车位。

5.3.1独立占地的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应高于一般

住宅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一般除建筑占地、道路、室外铺装 地面以外,均应布置绿化用地。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5.4.1从安全角度考虑,凡涉及老年人设施的水面周围、临空活 动场所、踏步、坡道均应设置安全护栏、扶手及照明设施。 5.4.2为满足老年人安全和舒适的室外交往、休闲活动需要,室 外休憩设施宜选择在向阳避风处GBT 29169-2012 石油天然气工业 在用钻柱构件的检验和分级.pdf,并应设置遮阳、防雨等设施。 5.4.3为满足老年人生理需求,在老年人集中活动场地附近应结 合老年人活动人数设置一定规模的公共厕所或公共卫生间。 老年人集中活动场地附近有临近建筑的情况下,公共卫生间 宜与临近建筑统筹建设。 保障老年人安全、方便使用,公共厕所或公共卫生间应采取适 老化措施。

老年人集中活动场地附近有临近建筑的情况下,公共卫生间 宜与临近建筑统筹建设。 保障老年人安全、方便使用,公共厕所或公共卫生间应采取适 老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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