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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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pdf

(在保持噪声源、地形、地貌、地面和气象条件不变情况下安装 声屏障前后在某特定位置上的声压级之差)主要取决于声源发出 的声波沿这三条路径传播的声能分配。 3.0.3锅炉、水泵、变压器、制冷机等强噪声源设在建筑内易 产生固体声,且噪声敏感建筑对安静程度的要求较高,因而固体 声的治理难度大、代价高。将锅炉房、水泵房、变压器室、制冷 机房单独设置在噪声敏感建筑之外,可从根本上解决相关建筑设 备的噪声干扰问题。 对于小区内部的噪声控制,在各类民用建筑设计时,应注意 有噪声源的建筑附属设施(如锅炉房、水泵房等),不仅需要考 虑防止对所属建筑的噪声干扰,还需考虑防止对邻近建筑的噪声 干扰,而后者常被忽视而引起纠纷。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将 能有效地降低小区内的噪声水平。 实践证明噪声源设置在地下时,对噪声控制有较好的效果。 但必须注意设置在建筑物内时,除隔离空气声外,对结构声的隔 离十分重要,不然将对整个建筑物有严重干扰,过去已有教训。 因此,当噪声源设在噪声敏感建筑内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隔 振措施。 冷却塔、热泵机组产生的噪声较大,一般可达65dB(A)~ 85dB(A)。由于建筑的体量越来越大,需要的冷却塔、热泵机组 也越来越多,常常可以见到一座建筑配数个乃至十几个冷却塔、 热泵机组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冷却塔、热泵机组产生的噪声就 更大了。 对于无噪声屏蔽措施的情形,当冷却塔、热泵机组设在地面 或裙房顶上时,一方面冷却塔,热泵机组产生的噪声直接辐射到 其所属楼房的窗户上,对其所属楼房内的房间产生噪声干扰;另 一方面冷却塔、热泵机组产生的噪声被地面、裙房顶面、冷却塔 所属楼房的外墙面反射到空间中,使得噪声加大:当冷却塔、热 泵机组设在楼顶时,冷却塔、热泵机组所属楼房的房间均在冷却 塔、热泵机组的下方,楼顶面将冷却塔、热泵机组产生的噪声反

表2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单位:dB(A)

天量的实测调查表明NBT 34033-2016 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支架,住宅在开窗的情况下,噪声由室外到 室内有10dB左右的减量。对于处于0类和1类区域中的住宅, 若环境噪声达标,住宅室内噪声级在开窗时也能满足第4.1.1条 要求。但是,当住宅处于其他类区域时,尽管环境噪声送到GB 3096标准,在开窗时室内噪声级也未必能满足第4.1.1条的要 求,尤其是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开窗”状态下难以满足第 4.1.1条的噪声级要求。 室内噪声不仅和住宅建筑所处的声功能区,周围噪声源的情 况有关,而且和建筑物本身的隔声设计密切相关。自前对交通干 线两侧的住宅所采取的简单有效的防噪措施是安装隔声窗,保证 在关窗状态下室内安静。 因此,根据我国住宅外部环境噪声的实际状况,结合我国的 技术经济条件,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在关窗状态下的室内充许噪 声级。 本次修订将住宅充许噪声级由原规范(GB118一88)的= 级标准调整为两级,相应指标数值也作了调整。本规范与原规范 住宅允许噪声级对照表见表3。

本规范与原规范住宅充许噪声级对照表

4.2.1~4.2.4对分户墙、分户楼板及相邻两户房间之间的空气 声隔声性能作规定,自在控制邻居之间诸如说话声、电视音响声

4.2.5对住宅外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作规定,盲在控制室列

4.2.6本条是本次修编新增加的内容。

住宅建筑的承重列墙通常用混凝土,承重砌块这类面密度较 天的建筑材料建造,这类重质墙体的隔声能力般都大于45dB 远比外窗的隔声好。有窗的重质外墙,隔声主要由窗决定。考虑 到框架结构体系和钢结构体系的住宅建筑中,非承重外墙往往采

用轻质墙体材料建造,有些轻质墙体虽然保温隔热性能很好,但 隔声不一定好。因此本次规范修编增加了对住宅外墙隔声基本要 求的规定。 外墙构件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评价量,采用实验室测量的计权 隔声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符号:Rw十Ct),测量方法 见GB/T19889.3。 对户(套)门的隔声性能作规定,旨在控制楼梯走廊内噪声 对居室的于扰。对户内分室墙的隔声性能作规定,盲在控制户内 各房间之间生活噪声的相互干扰。 户(套)门和分室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评价量,采用实验室 测量的计权隔声量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符号:Rw十C) 测量方法见GB/T8485和GB/T19889.3。 4.2.7、4.2.8对住宅分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作规定,盲在 控制楼板上层产生的诸如脚步声、物体坠地等撞击噪声对楼下住 户的干扰。 采用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符号:Lw)作为分户楼板构 件撞击声隔声性能的评价量,其指标值是构件的实验室测量值 供设计师隔声设计选材使用;采用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符 号:LnT.w)作为现场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的评价量,其指标 直是现场测量值,是住宅建成并完成地面装修后实际要达到 的值。 测量方法见GB/T19889.6、GB/T19889.7和GB/T 19889.14,评价方法见GB/T50121。 国外对楼板撞击声隔声的要求普遍较高,例如,英国、澳大 利亚、美国及德国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最低要求指标分别为 Lm.w62dB、Larw62dB、IIC45(相当于LmTw65dB)及 Ln.w53dB。 国内住宅现场隔声测量调查表明,厚度在120mm~150mm 的光裸混凝土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通常为80dB左右 普通的住宅混凝土楼板如果不做隔声装修,是达不到表4.2.7中

4.3.1为防止停车场、儿童游戏场或健身活动场地等配套公建 场所的噪声对住宅产生干扰,在住宅区规划设计时要统筹考虑其 设置方式和位置。

4.3.2当住宅建筑不可避免地处于高噪声的外部环境时,住宅

设计除要考防噪声的平部面布置,使卧室、书房、起居室 厅)布置在背噪声源的侧外,还可采取设置隔声屏障、设封 闭外廊、封闭阳台、安装高隔声性能的门窗和提高围护结构的隔 声能力等防噪措施,以减轻室外噪声的影响,隔声设计的同时还 要考感室内的通风换气。 通常情况下,窗比墙的隔声要差,含窗外墙的综合隔声效果 主要由窗决定。提高围护结构综合隔声效果的措施:一是提高窗 的隔声性能,二是控制窗墙比。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不适宜做 成大面积外窗的形式。例如:夜间室外噪声在65dB(A)时, 为使卧室在关窗情况下室内噪声达到4.1.2条的标要求,当窗 的隔声指标值(R十Cu)为30dB时,窗墙比要控制在40% 以内。

4.3.3住宅建筑的朝向通常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地理位置及

卫生要求确定,在条件许可时,要充分考虑防噪声的设计要求。 卧室、起居室(厅)属于安静房间类型,厨房、卫生间属于 噪声源房间类型,一套房内的厨房或卫生间不应与另一套房的卧 室、起居室(厅)毗连。

4.3.4电梯运行会产生噪声和振动,为了防止电梯噪

4.3.4电梯运行会产生噪声和振动,为了防止电梯噪声和振动 于扰居室环境,影响睡眠休息,在住宅设计中要尽可能使电梯井 远离居住空间。在住宅设计时,即使受平面布局限制,也不得将 电梯并紧卧室布置,否则可能影响睡眠休息。不得不紧邻起居 室布置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例如选用低噪声电梯、提 高电梯井壁的隔声性能、在电梯轨道和井壁之间设置减振装置、 将电梯井与居室在结构上脱开等。

可能传声的物体设于公共墙上,可能会引起公共墙的振动而直接 向卧室或起居室(厅)辐射噪声。 自前住宅大量采用PVC排水管,其隔声性能比铸铁管差, 如果在PVC管道外包上隔声隔振材料,可有效降低管道排水时 的噪声辐射。

上的各种孔、槽、洞均要求来取可靠的密封隔声措施。分户墙中 设置电气配套构件,在背对背安装时相互错开的距离最好能不小 于500mm。用于封堵分户墙上施工洞口或剪力墙抗震设计所开 洞口的材料和构造的隔声性能,要达到原设计分户墙的相应标准 要求,以保证原设计墙体的隔声性能。 4.3.7“整体性强的建筑,固体传声也较严重。因此,除了设备、 管道要做隔振处理外,对易产生撞击、振动的其他部位,设计时 也应考虑一些构造措施。例如:门可设定位器和隔声减振密封 条,以减少门的秤击噪声;厨房操作台的面板与支架连接处加隔 振垫,可防正固体声传播。

4.3.7整体性强的建筑,固体传声也较严重。因此,除了设备、 管道要做隔振处理外,对易产生撞击、振动的其他部位,设计时 也应考虑一些构造措施。例如:门可设定位器和隔声减振密封 条,以减少门的秤击噪声;厨房操作台的面板与支架连接处加隔 振垫,可防止固体声传播。

有关锅炉房、水泵房、变压器室、制冷机房等的设置要求详见第 3章。应采取如选址安排和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综合手段 控制噪声与振动。

3章。应采取如选址安排和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综合手段 控制噪声与振动。 空调系统是近年来一些住宅中新出现的噪声源,设置家用空 调系统时,需考虑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空调外机的预留位置与 邻居套房居住空间的窗户之间的距离不要太近,

要求采取对应的噪声控制措施,是为了防止底商噪声扰民。

频谱修正量之和不应小于25dB

5.3.1学校位于交通千线旁时,通过建筑平面的合理布置可有 效降低交通噪声对教学用房的影响,如在道路和教学楼之间布置 运动场、体育馆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作为屏障,条件允许时, 也可在沿交通干线的一侧设置声屏障作为防噪措施。因为室外运 动场可能产生噪声,所以要求教学楼与运动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25m.作为噪声隔离带

5.3.1学校位于交通十线劳时,通过建筑平面的合理布直可有 效降低交通噪声对教学用房的影响,如在道路和教学楼之间布置 运动场、体育馆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作为屏障,条件充许时 也可在沿交通干线的一侧设置声屏障作为防噪措施。因为室外运 动场可能产生噪声,所以要求教学楼与运动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25m,作为噪声隔离带。 5.3.2教学楼内设置发出强烈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对教学用 房的影响较大,所以在教学楼内不应设置这些机械设备。对于其 他产生噪声的设备,也应尽量远离教学用房,并进行有效的降噪 和隔声、隔振处理,确保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不影响教学楼内其 他房间。 5.3.3研究表明,封闭走廊内顶棚的吸声可有效降低噪声沿走 廊的传播,提高教学用房之间的隔声性能,如条件允许教室走廊 顶棚宜配置吸声性能较高的吸声材料。 5.3.4参考美国、英国相应的学校建筑声学标,各类教室中 混响时间均采用空场条件下的值,因为教室内的人数在使用时变

房的影响较大,所以在教学楼内不应设置这些机械设备。对于其 他产生噪声的设备,也应尽量远离教学用房,并进行有效的降噪 和隔声、隔振处理,确保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不影响教学楼内其 他房间。

5.3.3研究表明,封闭走廊内顶棚的吸声可有效降低

5.3.3研究表明,封闭定廊闪 年诚课户佰定 廊的传播,提高教学用房之间的隔声性能,如条件允许教室走廊 顶棚宜配置吸声性能较高的吸声材料

5.3.4参考美国、英国相应的学校建筑声学标准,各类教

混响时间均采用空场条件下的值,因为教室内的人数在使用变 化较大,采用空场混响时间指标便于测量、评价。音乐教室、语

言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对音质的要求较高,一般数量较少,所以混 响时间的标准值取得较短。房间中混响时间的控制可通过布置适 当的吸声材料来实现。设计中还需根据房间的形状确定吸声材料 的配置位置,以控制室内的不利反射声对语言清晰度的影响,提 高教学用房内的音质。 各教学用房的体积划分参考了《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 99一86中对于教学用房的面积及净高的要求。 5.3.5对于新建的学校,将产生噪声的房间与其他教学用房分 别设置在不同的教学楼内一般是可以做到的,如果受条件限制必 须设置在同一楼内,则应分层或分区设置,并采取足够的隔声、 隔振措施,确保不影响其他教学用房

6.1.1本规范将对各主要用房室内充许噪声级的规定从原来的 三个级别简化为两个级别,即一般都应达到的最低要求标准和较 舒适的高要求标准。本次修订改变了通过对尽间时段室内充许噪 声级进行修正而得出夜间时段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方法,改为对具 有睡眠功能的房间直接规定尽间时段和夜间时段的室内充许噪 声级。 本条新增重症监护室、口天厅、候诊厅、洁净手术室和化 验室、分析实验室等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规定。表6.1.1中的 “低限标准”是以原规范的“二级”、“三级”标准为基础制定, 是一个基本要求,是所有的医院都应达到的标准。表6.1.1中的 “高要求标准”是以原规范的“一级”标准为基础制定,同时参 考世界卫生组织(WHO)、法国国家标准的有关限值制定,供 世界卫生组织(WHO)环境噪声指南(Guidelinesfor CommunityNoise1999)有关医院室内噪声的指导限值如下: 病房:LAeg≤30dB;LAmx<40dB。 治疗或观察室:LAeg≤35dB。 法国国家标准(RelatifalaLimitationduBruitDansles EtablissementsdeSante2003)关于医疗机构室内设备噪声的相 关规定如下: 病房:病房内LnAT≤30dB(A) 检查和诊断室、医疗办公室、等候室内LnAT<35dBA); 治疗室LnAT≤4OdB(A); 手术室、产房、工作室LnAT<40dB(A)。

技术和资金等条件限制很难采取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并降至较低 水平。因此,不应将这类设备吊挂在要求安静的用房走廊吊 顶内。

6.3.13医院卫生要求高,消声器内的吸声材料应采用

用吸用任能 好、安全,卫生、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吸声材料或吸声构造。例 如:金属微穿孔板、三聚氮胺泡沫(防火)等。

级的要求没有差别,所以在表7.1.1中分别给出了不同房间昼间 和夜间的允许噪声标准。 2.原规范中有四个等级,.考虑到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旅馆 舒适性要求的提高,本次修编中取消原规范中的最低等级(客房 中允许噪声级标准昼间为55dB(A),夜间为45dB(A)),以保证 所有客房都能有比较满意的休息环境。 3.原规范中客房充许噪声级夜间标准比昼间标准低10dB, 但旅馆建筑,主要噪声源可能来自房间内部的风机盘管,昼间和 夜间的变化不大,另外根据旅客调查结果,40dB(A)以内可以达 到比较满意的睡眠环境,将客房内夜间和昼间的允许噪声值的差 别定为5dB。 4,旅馆的其他用房,如会议室、多用途厅、舞厅、餐厅、 办公室等的充许噪声级,与其他建筑中的相应用房没有大的区 别,所以其充许噪声标准与本标准中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等章节 中相应用房的允许噪声级标准一致。

7.2.1~7.2.3本次修编与原规范相比主要有以下修改: ,1空气声隔声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取消了原规范中最低的 等级。如此改动的原因是,对于客房之间的隔墙,原规范中后两 个等级的隔声等级数据相同;对于外窗,原规范中最低等级主要 考虑当时窗的隔声能力有限,而现在一些低隔声量的窗,如空腹 钢窗等都已经被淘汰,窗的隔声量有较大的提高,完全可以达到 较高级别的标准。 2.原规范中隔声标准的计权隔声量概念不明确,因为根据 不同的测量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隔声参数。本次修编中分别明确 规定了建筑构件隔声性能的单值评价量和两个空间之间隔声性能 的单值评价量。 3,根据新颁布执行的《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 2005第3.5.5条规定,在对建筑物空气声隔声特性进行表述时,

7.2.4本次修编取消原规范中最低的等级。因为原规范中

个等级的隔声等级数据相同,另一方面也和室内噪声允许标准和 空气声隔声标准保持一致。

7.2.5在原规范中,对客房与各种有振动的房间之间的楼板的

撞击声隔声标准进行了规定,但考虑到振动源和噪声源的情况有 很大的不同,如果振动和噪声很大,即便是楼板的隔声性能达到 了规定的标准,也不能保证客房内的噪声级符合要求,而采取隔 声隔振措施的最终目的就是保证室内的噪声符合要求。因此在不 了解振动源和噪声源的具体情况,只规定了客房与各种有振动的 房间之间的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标准,很可能出现设计上的偏差。 因此在表7.2.4中没有对客房与各种有振动的房间之间楼板的撞 击声隔声标准进行规定,而增加了此条,目的是让设计人员对此 问题加以重视,并对此类问题进行单独的设计和处理,以确保房 间内噪声级能符合要求。

7.2.6原规范中没有将声学标准的等级和旅馆的等级联系起来

等,在建造时也多参照不同星级旅游饭店的标准,所以表7.2.6 中,在规定旅馆等级时参照了旅游饭店的星级,这样就可以和饭 店旅馆业的标准联系起来

现在许多旅馆建筑中为了外立面的美观,设计了天片的玻璃 幕墙,但由于构造的原因,房间之间的隔墙和楼板是不能直接与 玻璃幕墙相连接的,必须留有一定的缝隙,这样就会形成传声通 道,降低隔墙或楼板的整体隔声性能,所以必须对这些缝隙进行 封堵。封堵构造必须在玻璃幕墙设计时就预留条件,如增加窗框 的厚度等。因此规定本条中第5款。 有关旅馆声学设计的规范,儿乎涉及建筑声学的全部内容 因为近代旅馆除客房外,还包括:高标准的俱乐部(音乐厅、舞 厅、会议厅)、各种健身房、共享大厅或多功能大厅、餐厅兼宴 会厅等,这类房间都有音质设计问题,本规范侧重于隔声设计。 关于音质问题可参看有关专门资料。

8.2.1、8.2.2这两条是为保证办公室、会议室达到安静标准: 对建筑围护结构空气声隔声性能的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 工程建设中,现今使用较多非实心黏土砖的多种墙体材料 构造)、实心钢筋混凝土楼板(有些工程中还增设吊顶棚)都可 以达到表8.2.1、表8.2.2的隔声性能要求。 8.2.1条规定了办公室、会议室隔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 能,供设计师隔声设计选材使用。办公室、会议室与普通房间之 间的隔墙、楼板主要隔绝语言声,所以隔声性能的评价量规定为 计权隔声量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符号:Rw十C):办公 室、会议室与产生噪声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需要隔绝低频成分 较多的设备噪声,所以隔声性能的评价量规定为计权隔声量与交 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符号:Rw十Cu)。 8.2.2条规定了办公室、会议室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 声性能,是办公建筑建成后实际要达到的值。 测量方法见GB/T19889.3、GB/T19889.4和GB/T 19889.14,评价方法见GB/T50121。 8.2.3对办公室、会议室的外墙、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作规定,旨在控制室外环境噪声对办公室、会议室的干扰。 外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评价量,采用实验室测量的计权隔声 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符号:Rw十C)表示,测量方 法见GB/T19889.3。 外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评价量,采用实验室测量的计权隔声 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符号:Rw十Cr)表示,测量方 法见GB/T8485和GB/T19889.3。 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评价最采实啥空洲量的计粒隔声量

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符号:Rw十C),测量方法见GB/T 8485和GB/T19889.3。 8.2.4本条是保证办公室、会议室达到安静标准对楼板撞击声 隔声性能的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而现今办公楼建筑的分层结 构,在承重的钢筋混凝土楼板下一般都有吊顶棚,在楼板面上常 铺设地毯。这样的分层构造组合能够达到表8.2.4的要求。 办公室、会议室的楼板构件撞击声隔声性能的评价量,采用 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符号:w)表示的指标值是构件的实 验室测量值,供设计师隔声设计选材使用,而现场办公室、会议 室的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的评价量,采用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符号:Lw)表示的指标值是现场测量值,是办公室,会议室 建成并完成地面装修后实际要达到的数值。 测量方法见GB/T19889.6、GB/T19889.7和GB/T 19889.14,评价方法见GB/T50121。

8.3.1办公建筑用地多被安排在城镇建成区,只有对建筑用地 声环境现状及其随城市发展变化作必要的调查、测量和预计,才 能主动地进行声环境设计。 8.3.2在建筑用地确定后,利用规划和设计手段将声环境要求 整合到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及单体建筑设计中,应充分利用对噪声 不敏感的建筑物或办公建筑中的辅助用房遮挡噪声源,降低噪声 对办公用房的影响。这样既可使规划、设计合理,又可减少在为 创造优良声环境方面的花费。 自成一区单独布置的各种设备用房,除须选用低能耗、低噪 声的设备外,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并注意不 对邻近的建筑物构成于扰

8.3.3有明显噪声源的房间是指:电梯间、空

把对声环境品质的要求整合到办公楼的建筑设计中,可以有 效排除建筑物内部噪声源对办公活动的干扰,并减少花费。

内可控制的噪声,但亦须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8.3.5在考虑了声环境要求的总平面图确定后,依据隔声要求 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设计,是排除和控制外界噪声于扰的最重要 技术措施。 8.3.6现今许多办公建筑相邻房间在吊顶棚以上连通的空间, 导致了房间之间串音。因此必须强调把吊顶棚内的空间分隔开。 8.3.7本条是对水、暖、电气和空调设备工种的要求。为防止 楼板和墙体上孔洞、缝隙的漏声,对楼板和墙体上的各种孔 槽、缝,洞均要求采取可靠的密封隔声措施, 8.3.8可参考相关资料对开放式、分格式的办公室的平面布置、 隔断高度及材料选用等进行特殊的设计,以达到较高语言私密性 的要求。 8.3.9、8.3.10这两条是保证室内安静和语言交谈清晰的技术 措施组成部分。会议室有一定的混响,既可加强直达声,又不致 感觉过分沉寂。会议室墙面和项棚(或沿墙面周边顶棚带)选用 圾声材料,是为了防止出现明显的来自参会人员背后的二次反射 声。有适宜条件时,地面铺设地毯既为了减少混响声,也有助于 室内的安静。 8.3.11此类小型会议室一般不需进行特殊的音质设计,但应把 握适宜的空间容积和中频混响时间,才能听得清楚且不费力。较 大的会议室可以参照本规范“普通教室”的相关要求设计。 8.3.12空调专业人员必须从空调机房开始逐级做好该系统的隔 振、消声处理,以保证风口送风时办公室、会议室内的噪声级符

8.3.5在考虑了声环境要求的总平面图确定后,依据隔声要

8.3.9、8.3.10这两条是保证室内安静和语言交谈清服

借施组成部分。会议室有一定的混响,既可加强直达声,又不致 感觉过分沉寂。会议室墙面和项棚(或沿墙面周边顶棚带)选用 吸声材料,是为了防止出现明显的来自参会人员背后的二次反射 声。有适宜条件时,地面铺设地毯既为了减少混响声,也有助于 室内的安静。 8.3.11此类小型会议室一般不需进行特殊的音质设计,但应把 握适宜的空间容积和中频混响时间,才能听得清楚且不费力。较 天的会议室可以参照本规范“普通教室”的相关要求设计。

8.3.12空调专业人员必须从空调机房开始逐级做好该系统的隔 振、消声处理京沪高速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施工方案,以保证风口送风时办公室、会议室内的噪声级符 合表8.1.1的规定。

9.1.1本条中的“空场”是指无人进人,暖通空调启动,正常 照明,无背景音乐、货品或展品不发声的状况。 商业建筑室内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外部传入噪声、设备机械噪 声等背景噪声和室内人群走动、交谈等人为噪声。商业建筑室内 声学设计的核心是,一方面降低室内背景噪声,另一方面通过室 内吸声控制人为噪声,为建筑空间提供舒适的声环境。 健身中心、娱乐中心有较多可能发声器材或就是以发声为娱 乐目的,因此,噪声限值不作规定。但是由医学研究表明,噪声 达到80dB(A)以上时,对人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精神系 统和消化系统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健身中心或迪斯 科、KTV等场所,噪声较高的情况下,有必要提醒消费者注意 健康。 餐厅、商业办公室、购物中心、走廊等有交谈需要,背景噪 声级以不妨碍语言表达为宜。 会展中心的声环境宜与展览的品位、档次相协调,背景噪声 级宜尽可能低。 员工休息室允许噪声级是以满足昼间上班期间临时休息的需 要而确定的。

9.2.1人群进入商业空间时,走动及相互间的交流形成人为噪 声。人听到的正常谈话声为70dB(A)左右,当噪声超过70dB (A)时,人们为了互相听清,不得不提高音量或缩短谈话距离。 噪声超过75dB(A)以后,正常交谈受到干扰,1m以内的交谈必

须提高音量,1m以上时需要喊叫。一般认为,50dB(A)~60dB (A)左右是购物中心、餐厅、展览馆等商业空间较理想的、有利 于交流的噪声水平。 室内吸声可显著降低人群交流噪声。人群不断进入室内时噜 杂声的变化分为四个阶段: (1)安静阶段。开始时人流稀疏,环境尚安静,人群会有意 识地小声说话避免被其他人听到,维护安静局面。安静阶段噪声 一般在50dB(A)以下。 (2)舒适阶段。人群继续进入,噜杂声增多,掩蔽了房间中 远处的谈话,人们的交谈自然轻松了,环境也变得舒适,舒适阶 段的噪声一般在50dB(A)~60dBA)左右。 (3)膨胀阶段。人数继续增多,当噪声升高到65dB(A)左右 时,由于远处传来的无法了解内容混响声的干扰,所有人被迫提 高噪音,出现“鸡尾酒会”效应,室内迅速吵闹起来,环境变得喧 闹而不舒服。这一阶段随人数增加的变化非常迅速,因此称为膨 胀阶段。 (4)持续阶段。噜杂声不再随人数涌人而无限增加,而是持 续在一个稳定水平。人们在高噪声条件下为了交谈,必须拉近相 互的距离,或者放弃某些谈话,待到噪声降低时下意识地见缝插 针地插话。持续阶段一般会在75dB(A)~80dB(A)左右,如果 噪声再大,讲话者只能放弃正常的讲话,甚至因此提出抗议。 根据对北京的一些会展中心、餐厅、商场的声环境实测和调 查,人群噪声极限基本在80dB(A)左右,这可能是正常交谈的 噪声干扰心理承受平均上限。人们自行调节讲话音量、时机和距 离,使群体声出现稳定值。在吵闹的环境中,人们依靠自发的调 节和群体承受力控制着室内噪声的上限。最理想的吸声处理是使 人为噪声控制在舒适阶段,并防止出现膨胀阶段。吸声可以减少 室内声反射,降低混响时间,进而降低噜杂的环境声。声源是存 在心理因素的人,因此吸声必须达到够量,使人群噪声控制在 50dBA)~60dB(A)左右。商业空间中重要的吸声表面是顶棚

不但面积大,而且是声音长距离反射的必经之地。也可以在墙体 等其他位置安装吸声材料,但与顶棚相比,吸声面积偏小,且可 能受门窗等条件限制,吸声效果差一些。顶棚吸声材料可选用玻 纤吸声板、三聚氰胺泡沫(防火)、穿孔铝板、穿孔石膏板、矿棉 吸声板和木丝吸声板等。 有大量柜台摆货的购物中心,货物吸声可能已经足够,因此 也可不做吸声顶棚。 体积小且人流稀疏的空间,如小商场、小餐厅等小房间,由 王体积小,人及室内陈设等吸声效果显著,亦可不做吸声顶棚。

9.3.1、9.3.2噪声敏感房间指本规范所述的有室内充许噪声级 标准的各类建筑空间。 商业建筑产生的噪声干扰他人会引起纠纷,必须做好隔声处 理。健身中心、娱乐场等高噪声空间,应邀请声学顾问,贯穿建 筑初设到施工竣工或装修的全过程,提供声学技术支持,防止噪 声扰民。 因商业建筑所产生的噪声低频成分较多,因此,隔声量频谱 修正量采用了Cr。 9.3.3健身、娱乐等场所的噪声级高,而且常伴有结构振动 宜采用“房中房”隔声隔振技术降低其对相邻噪声敏感房间的干 扰。根据工程实测,居民楼内做“房中房”结构的空气声计权隔 声量可达70dB,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可低到40dB。

9.4.1近年来,由于城市用地紧张,较多出现迪斯科、练歌房、 练琴房、健身中心、电器商城等设置在居民区,甚至居民楼内, 造成严重的纠纷和矛盾。选址不当、忽视隔声设计等将造成的严 重后果,但是现浇砼专项施工方案,往往在营业后才会表现出来,由于施工已经完 成,改造起来绝非易事。

附录A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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