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51437-2021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GB_T51437-2021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B_T51437-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9.2 M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资源ID:331757
下载资源

GB_T51437-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_T51437-2021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8.4.6主要生产建筑物的底层设

风力发电机布置 8.5.1 风力发电机布置应分析风力发电机组与光伏电站间的相 互影响。 8.5.2风力发电场区与光伏阵列区分区布置时,风力发电场区宜 位于光伏方阵区北侧。 8.5.3当风力发电机组与光伏阵列同场布置时,应在满足风力发 电机组布置要求的前提下,分析场址光照条件,计算阴影遮挡范 围,宜避免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内电气设备、场内集电线路等对 光伏组件的阴影遮挡。

群塔作业施工方案8.6.1光伏方阵应综合站区地形、风力发电机组等设备、施工务 件、接入条件、线路敷设等因素合理布置。 8.6.2光伏方阵布置宜保证每天9:00~15:00(当地真太阳时 时段内风力发电机组、就地升压配电设备和集电线路等设备及建 (构)筑物对其不造成遮挡。方阵中各排、列的布置间距应符合理

时段内风力发电机组、就地升压配电设备和集电线路等设备及建 (构)筑物对其不造成遮挡。方阵中各排、列的布置间距应符合理

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规定。

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规定。 6.3光伏方阵区电缆的敷设路径应根据站内道路、管沟、集电 路、基础构造及施工、检修等因素确定,

8.7.4储能系统宜与变电站合并布置,储能系统宜与变电站分区

8.1站区安全防护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 相适应,根据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 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8.8.2安全防护设施应包括入侵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统应能独立运行,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报 准》GB50348、《人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和 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的规定。

8.8.3站区应根据总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的原则,分别或 综合设置建筑物(群)和构筑物(群)周界防护、建(构)筑物内(外) 区域或空间防护、重点实物目标防护系统。

8.8.3站区应根据总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的原则,分另

间或其组合的综合防护系统,应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 和撤防,并应与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火灾报警等系统联动控 制。防护级别不应低于三级防护。 8.8.5防护系统应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验,对 故障应及时报警,并应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 8.8.6防护系统供电应安全、可靠,宜由监控中心统一供电,应设 置备用电源

2.1变压器的选择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 参数和要求》GB/T6451、《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B/T10228、《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052、《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790的规定,宜 择标准容量。

无励磁调压、空载损耗低的节能型变压器,且宜采用箱式变 形式。

块最大输出功率匹配,宜选用无励磁调压、空载损耗低的节能型 压器,且宜采用箱式变电站形式。

9.2.4储能电站内的变压器容量应与各储能单元模块最大充放 电功率匹配,宜选用无励磁调压、空载损耗低的节能型变压器

9.2.4 储能电站内的变压器容量应与各储能单元模块最大充放

9.3.1风光储联合发电站中,风力发电机组、光伏发电单元、储自 单元模块与变电站汇流母线的连接方式应根据运行可靠性、灵 性、经济性和维修方便等条件综合比较确定。同种发电类型宜 用辐射式或“T”接式接线

9.3.2变电站汇流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风2

9.3.3当变电站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时,低压侧汇流母线

9.3.4当变电站送出线为一回时,高压侧应根据升压变压器数量

9.3.7光伏发电站逆变器数量和升压变容量应根据光伏发电点

9.3.8光伏发电单元高压侧宜设置断路器或负荷开关,低压侧宜 设置断路器

9.4.1风光储联合发电站的变电站,当有两台及以

1风光储联合发电站的变电站,当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 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站用变压器,每台站用变压

器容量应按全站计算负荷选择。两台站用变压器可分别接自主变 压器低压侧不同段母线,也可从变电站外引入一个可靠的低压备 用电源,并装设一台站用变压器

9.4.2风力发电机组自用电应由箱式变压站低压侧引接,应配置

出线侧引接。自用电系统宜设置备用电源,可由临近的光伏 单元引接或设置UPS

9.4.4储能系统站用变压器宜单独配置,且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 可互为备用的站用变压器,站用变压器可由联合发电站变电站的 低压侧母线引接。

9.4.4储能系统站用变压器宜单独配置,且宜装设两台容量

可互为备用的站用变压器,站用变压器可由联合发电站变电站 低压侧母线引接

9.4.5站用电接线及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用电低压配电宜采用性点直接接地的TV系统,动力 和照明共用的供电方式,额定电压应为380V/220V; 2站用电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每台站用变压器 各接一段母线;人 3站用电重要负荷宜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 9.4.6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宜设置固定检修电源,并应设置漏电保 护装置。

和照明共用的供电方式,额定电压应为380V/220V;

站用电重要负荷宜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

9. 5 直流系统及 UPS

9.5.1控制直流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采用单 母线分段时,蓄电池应切换至任意一段母线。 9.5.2操作电源宜采用两组110V或220V蓄电池。蓄电池组应 采用性能可靠、维护量少的蓄电池,当冲击负荷较大时,可采用高 倍率蓄电池

母线分段时,蓄电池应切换至任意一段母线,

9.5.4蓄电池组的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无人值班时应全站事故停电2h的放电容量; 3 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容量。 9.5.5 通信设备的直流电源宜独立设置专用蓄电池直供,容量厂

可采用模块化N十1完余配置,容量应满足全站UPS负荷供电自 要求。UPS宜采用站内直流系统作为后备电源。UPS的负荷售 电宜采用辐射方式。

9.5.7直流系统及UPS中当储能电站具备应急供电功能时,

9.6.1电站配电装置的设

中型配电装置,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宜采用户内配电装置开

9.7.1变电站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形式和容量应按无功功率的分 布情况、无功功率的大小、无功功率的波动幅度和波动频率、谐波 电流的发生量和所接入电网的背景谐波值等因素综合分析。 9.7.210kV~66kV并联电容器组或滤波装置布置形式应根据

环境条件、设备性能和当地经验综合分析。 9.7.310kV~66kV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的相控电抗器和滤波支 路宜采用屋外或半露天布置方式。采用半露天布置时,应选用屋 外型设备。当布置单相空芯电抗器时,电抗器与周围建(构)筑物 中铁磁材料的空间距离应满足电抗器技术要求。

9. 8. 1 电站应按电力系统 、列保护 自动 装置: 1 按出线配置线路保护; 2 按母线接线形式配置母线保护(失灵保护); 3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的规 定装设安全自动控制装置;修 4 主变压器保护; 5 无功装置保护、站用变压器保护; 6 光伏发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7 风力发电机组及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8 储能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9 故障录波装置。

9故障录波装置。 9.8.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光伏发电站 设计规范》GB50797、《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风 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096、《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 范》GB/T50703的规定。 9.8.3电站均应采用微机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继电保护 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速动性、灵敏性”的要求,需要双重化配置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光伏发日 设计规范》GB50797、《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 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096、《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 范》GB/T50703的规定

9.8.3电站均应采用微机

9.8.4电站应配置一套公用的时钟同步系统,主时钟应双重

度应满足站内设备的对时精度要

9.8.6辅助控制系统应实现全站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火灾报

9.8.12主控制室、继电器室的设计和布置应满足监控系统、继日

保护设备的抗电磁干扰能力要求,当设备不满足相应的抗

9.8.13电气设备的控制、测量和信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火

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光伏发电站 设计规范》GB50797、《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风 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096的规定。

缆设计标准》GB50217和《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 规程》DL/T5136的规定。 9.8.15光缆的选择应根据传输性能、使用环境确定。 9.8.16联合发电站监控系统应包括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光 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储能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变电站计算机 监控系统。联合发电站监控中心应具备联合发电站监控系统、自 动发电控制系统(AGC)和自动电压控制系统(AVC)(图9.8.16)

缆设计标准》GB50217和《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我 规程》DL/T 5136的规定。

16联合发电站监控系统逻辑关系图

9.8.17电站宜采用有人值班或少人值班的控制方式。风电场、 光伏电站、储能电站和变电站应采用计算机监控,并应接入风光储 联合发电站监控系统。

台。不同监控系统应避免软件及功能交叉与重复

9.8.20风电场、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具有目 动控制、测量和信号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就地监控系统应就地监控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光伏逆变 器、储能变换器状况; 2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场 设计规范》GB51096的规定; 3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 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规定; 4储能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 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的规定。 9.8.21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5kV~ 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和现行行业标准《220kV~ 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的规定。 9.9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9.9.1系统过电压保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 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的规定。 9.9.2系统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 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规定。 9.9.3建筑物的过电压保护和接地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9.9.4风力发电场过电压保护和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096的规定。 9.9.5光伏发电站过电压保护和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规定。 9.9.6 变电站和储能电站的接地系统应统一设计。 9.9.7风力发电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的接地可采用独立接地系 统,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降阻措施,宜采用与其他系统

动控制、测量和信号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就地监控系统应就地监控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光伏逆变 器、储能变换器状况; 2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场 设计规范》GB51096的规定; 3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 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规定; 4储能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 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的规定。

9.10电缆选择与敷设

9.10.1电缆选择与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 计标准》GB50217的规定。 9.10.2 集中敷设于沟道、槽盒中的电缆宜选用阻燃电缆。 9.10.3 动力电缆宜与控制电缆和通信电缆分开排列、敷设 9.10.4 当蓄电池直流引出线为电缆时,正负极引出线应采用单 芯电缆

9.11.1集电线路应根据电站规模、集电电压等级、风机及光伏阵 列分布情况,对风力发电机和光伏发电单元进行分组,每组应共用 一回集电线路接人汇集站,且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宜采用不同集 电回路。 9.11.2风电场集电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形式,光伏发电站集电线 路敷设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重覆冰、走廊限制、基础施工 利难等不利于架空线路施工维护或有景观要求的地区,应采用电缆形 式。集电线路跨(钻)地上附着物可采用架空与电缆相结合的方式。 9.11.3集电线路走廊应满足电站总体设计要求,综合分析机位 及光伏阵列分布、地形、地貌、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及路径长度等 因素确定,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集电线路宜布置在同一走廊内,对 立于同一路径走廊的架空线路宜采用同塔(杆)多回路。 9.11.4当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的规定,风电场 加线路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由场设计规范》CP

9.11.5 风电场、光伏发电站内的光纤通信电缆宜与集电线路 同敷设。 9.11. 6 架空线路的杆塔应避免对光伏组件造成阴影遮挡

10.1.1建(构)筑物设置应根据工艺资料、总体布置要求,并结 确定。 10.1.2建筑设计除应满足电气设备运行要求外,还应满足城市 规划要求和环境、噪声、景观、节能要求。 10.1.3结构设计安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 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 10.1.4建(构)筑物设计应留有扩建的可能性。主控通信楼或配 电装置楼等生产建筑物宜按规划要求一次建成。 10.2联合发电站建筑 10.2.1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设备布置、安装、运行、检修、办公及生活的要求; 2 应满足内外交通运输的要求; 3 应满足站房结构布置的要求; 4 应满足站房内采暖、通风和采光的要求; 5 应满足防火、防潮、防尘、防噪声的要求; 6 应满足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按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应合理采用联合布置。 10.2.2交 建筑设计应采取建筑节能措施,节能设计应满足建筑功 能和使用质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建筑围护结构的基本热工性能; 2宜利用自然采光。

10.2.3建筑物门窗应根据建筑物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布置,对 有空调装置、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房间宜采用高效节能门窗。 10.2.4建筑物屋面保温隔热层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站房内通 风、采暖要求设置。 10.2.5建筑物应预留设备搬入口,设备搬入口可结合门窗洞或 非承重墙设置。 7 10.2.6电池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 圳范CB51048的机定

有空调装置、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房间宜采用高效节能门窗。 10.2.4建筑物屋面保温隔热层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站房内通 风、采暖要求设置。 10.2.5建筑物应预留设备搬人口,设备搬入口可结合门窗洞或 非承重墙设置。 10.2.6电池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 规范》GB51048的规定。 10.2.7 建筑防火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 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09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的规定。 XX 10.2.8屋面防水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 要求确定,屋面排水宜采用有组织排水。采用内排水时,控制室和 电气设备室不宜设置内排雨水管。 10.2.9高度超过6m的建筑物应在室外设置通向屋面的爬梯。 10.2.10屋外构筑物应采用有效的防腐措施。钢结构应采用热 侵镀锌、喷锌或其他防腐措施;对处于严重锈蚀地区的钢构件、易 积水和难以维修的部位,宜采取加强防腐措施。 10.2.11架构、设备支架等构筑物应根据电压等级、规模、施工及 运行条件、制作水平、运输条件及当地的气候条件确定,外形应相 互协调。

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51048的规定。

10.2.8屋面防水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工

10.3联合发电站结构

10.3.1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 10.3.2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应综合分析地基土质、站房结构 特性、施工条件和运行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0.3.3建(构)筑物地基与基础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

10.3.3建(构)筑物地基与基础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

10.3.4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抗震 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的建(构)筑物地震设防要求,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 范》GB50191的规定。 10.3.5建(构)筑物结构构件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及正 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结构应满足承载能力、稳定、变形、抗裂、抗 震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 10.3.6建筑结构体系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砌体结 构,并应按建筑特性、自然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10.3.7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10.3.5建(构)筑物结构构件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及

10.3.7结构设计应符

10.3.8变电站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35kV~110kV变

11给水排水、暖通与空调

11.1.1给水排水系统、暖通与空调系统应按照联合发电站规划 容量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对于扩建工程,应充分发挥原有设施的 效能。 11.1.2 变电站、储能区、生活区的给水排水系统宜统一考虑、集 中设置。 11.2给水排水 11.2.1给水排水应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且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和《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 规范》GB51048的规定。 11.2.2给水排水设计应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体,排水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 11.2.3给水设计应优先选用市政水源。市政水源不能满足要求 时,可选用地表水或地下水(深井水)。消防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规定,生活用 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 规定。 11.2.4当场外生活供水管网压力不满足要求时,宜采用气压供 水或变频调速供水方式。生活给水管应采用钢塑复合管或无规共 聚聚丙烯管(PPR)。 11.2.5当设有高水位水箱时,高度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 水压计算。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水箱应有防冻措施。

11.2.5当设有高水位水箱时,高度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GB50019和《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的规定; 2 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物宜采用电采暖形式; 3 控制室、继保室、通信机房和监控机房等应设置空气调节 装置; 4电采暖系统应设置温控装置

场设计规范》GB51096的规定

他地区可根据工艺与设备需要确定。电池室内不应采用明火取 暖。铅酸电池、液流电池等有氢气析出的电池室,采用电采暖时应 采用防爆型设备。

11.3.4电池室内设计温度参数应符合表11.3.4的规定。X

11.3.4电池室内设计温度参数应符合表11.3.4的规定。X

表11.3.4电池室内设计温度参数(℃C)

1.3.5电池室内通风量应按空气中的最大含氢量不超过0.7% 算,且不应小于3次/h。铅酸电池液流电池等有氢气析出的电 室,通风空调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设备, 1.3.6电气设备房间内不应布置有压的水管、蒸气管道

11.3.6电气设备房间内不应布置有压的水管、蒸气管道

12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12.1.1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应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 持规划。

12.1.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日

12.2.1电站的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的规定。 12.2.2工程设计中应选用低电磁辐射水平和低噪声的设备。 12.2.3电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12.2.4电站的污水和废水应分类收集、输送和处理,有条件的应 接入城镇排水管网,无条件的可在站内收集处理、回收利用或达标 排放。对外排放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的规定。

12.2.5污水排放口的设置应满足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要

12.3.1水土保持设计

对边坡防护、土地整治、防洪导排、降水蓄渗、临时防护、植被种

12.3.5临时施工用地在施

13.0.1联合发电站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职业安全与职业病危 害防治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 13.0.2职业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0.3储能电池室、配电间、逆变器室、变压器室、综合楼、库房、 车库、作业场所等的防火分区防火隔断、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和消 防通道设计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火力发电厂与 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和《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的规定。 13.0.4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GB5005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和《交 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规定。 13.0.5电气设备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并 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止误操作的措施,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DL/T5352和《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 则》GB/T25295的规定。 13.0.6联合发电站应设置防直击雷设施,并应采取安全接地等 措施,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和《交流电气装置 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的规定。 13.0.7防电购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设备安全设计

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止误操作的措施,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 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DL/T5352和《电气设备安全设计 则》GB/T25295的规定

体育学院整体迁建(一期)项目场平及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13.0.7防电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设备安全设

部分》GB26860的规定

13.0.8防坠落伤害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安全防护 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和《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的规定。 13.0.9防暑、防寒、防潮、防噪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职业卫生 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 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 13.0.10防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

14.0.3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机

14.0.3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规定 14.0.4储能系统建筑物宜与其他生产、生活建筑物分区布置。 14.0.5建筑物的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

边跨现浇段施工方案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来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牙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入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 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