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制度文件汇编(印刷稿)(省交建局2020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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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制度文件汇编(印刷稿)(省交建局2020版).pdf

苏交规[2012]9号

第十条发包人在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充分考虑和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 发包人未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5%;发包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 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并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 国家和省对公路水运工程相关附属设施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使用指南》的规定,在下列范围内计取: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第十条发包人在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充分考虑和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 发包人未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5%;发包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 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并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 国家和省对公路水运工程相关附属设施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使用指南》的规定,在下列范围内计取: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2019年注册道路专业案例真题(上午)第三章费用的使用与支付

第十五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费 用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费 用的使用和计量。 第十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生产 费用或者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惠需要加天安全生产费用投人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改止,承包人拒不改正 的,监理人可以下发停工令,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第十八条发包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第十九条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 兄编制本计量周期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申请表和下期使用计划,经专职安全员与项 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报送监理人审核。 第二十条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申请表和使用计划后,应当在 4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第二十一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发包人可以责令暂停施工或者暂停支付工程款,同时 要求监理人督促整改,直至承包人完成整改。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应当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 寸。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 总额包王、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第二十三条采用现场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凭证包括发票、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 备租赁合同等。所有凭证应当经承包人专职安全员验收,项目经理确认,监理人审核,发包人认可。 采用总额包干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由承包人提供使用人签字、影像等材料,并经承包人专职安全员 验收,项目经理确认,监理人审核,发包人认可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办理。 第二十四条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 的设施、设备,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未约定 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合同总金额发生较大变化的,承包人应当在变更资料中同时明确 安全生产费用的变更数量,并且与变更资料同步上报,经批准后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予以调整。 第二十六条除重大设计变更增补安全生产费用外,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超过合同约定的 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合同约定处理方式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经 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认可后,超出部分可以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承担50%的原则,由发包人给予 曾补。 第二十七条承包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工程 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经监理人核实,余额部分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 第二十八条承包人依法将工程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由分包人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 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第二十九条承包人进行劳务合作的,劳务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三十条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实施管理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使用、计量与支付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发包人未按照本办法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使用、计量与 支付过程中的投诉与举报

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和2012年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结合我省公路水运行 业特点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实际情况,为合理确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比例与使

用范围,明确使用细目,统一计量支付方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定额站)、江苏交通工程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写了本指南,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合 同签定和实施中参考使用。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 工苏省实际情况,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相关定义 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主要指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 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 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 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费用;安全 防护设施设备的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 设施设备进行的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主要指对现有安全防护设

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2)重大危险源监控费。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监控不在此列。 3)重大事故隐惠整改费。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 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相关定义 安全生产检查指承包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及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进行的检查;安全生产评价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者对 其安全方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应评价报告;安全生产咨询是指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由其给出咨询意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指 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的安全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 (1)日常安全检查费。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与相关器材使用费,车辆与 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 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3)安全生产评价费。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 平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4)安全生产咨询费。承包人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 家进行咨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因为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药定进行安全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所增加的费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相关定义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是指为保障现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 员使用的防护必需品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 (1)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承包人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 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的购置费用。 (1)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承包人对安全防护物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所产生的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相关定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的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 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 (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承包人对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设施送交或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 检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承包人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设备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 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指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 产费用。其它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在投标书中从以下范围内列支: 1、办公用品费。专指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器材等办公必须的设施配备费用。 2、雇工费。指为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

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3、其它费用。指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与监理人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 中列支的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计量 (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 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金额单位元计量, (2)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应报价: a、属于施工工艺要求,应当由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内综合考虑,并且计入相应工程综合单价的 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 b、非正常损耗(如质量不合格、失窃)导致的安全设备与设施的补充费用; C、因第三方责任损坏(如被车撞毁),可向第三方索赔的费用; d、非安全专用的防护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 e、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善、改造和维护的费用。 2、支付 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承包人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费用 1、计量 (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费用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相关应急救援 器材、设备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金额单位元计量。 (2)应急演练费用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应急演练费用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 据或者相关证明,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总额计量。 (3)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应报价: &、非正常损耗(如质量不合格、失窃)导致的相关更新与补充费用; b、由发包人组织的应急演练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 C、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发生的救援、现场清理、人员接待、伤害赔偿与补助、抚恤金、罚款等与之 相关的费用; d、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费用。 2、支付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费用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承包人实际发生金额支付。应 急演练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 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之后支付剩余的25%。 (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惠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计量 (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费用为依据,由 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或者相关证明,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总额计量。

(2)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应报价: a、因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导致的重大 事故隐惠的评估、整改等费用; b、承包人超出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要求标准发生的整改费用(仅超出标准部分); C、重大危险源发生起火、爆炸、毒气泄漏而发生的救援、善后处理等费用; d、行政主管部门因项目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处以的罚款; e、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的费用; f、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支付 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 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之后支付剩余的25%。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计量 (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费用为依据,由 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或者相关证明,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总额计量。 (2)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应报价: a、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b、承包人为迎接其上级单位所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C、由发包人聘请的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d、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标准化所发生的费用; f、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费用。 2、支付 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 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之后支付剩余的25%。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计量 (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相关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 去票据,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金额单位元计量 (2)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应报价: &、职工防寒防暑物品费用; b、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等保险费用; C、施工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的体检、职业病防治等费用; d、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费用。 2、支付 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承包人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计量 (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盲、培训费用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

附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序号子目名称单位计量支付方式1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元(2)警示、照明等灯具费元(3)警示标志、标牌费元现场计量,按实支付(4)安全用电防护费元(5)施工现场围护费元(6)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元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费元现场计量,按实支付(2)应急演练费总额总额包干,分期支付3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1)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费总额总额包干,分期支付(2)重大危险源监控费总额(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总额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日常安全检查费总额(2)专项安全检查费总额总额包干,分期支付(3)安全评价费总额(4)安全生产咨询费总额(5)安全标准化建设费总额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1)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元现场计量,按实支付(2)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元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总额包干,分期支付(1)安全生产宣传费总额200

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苏应急[2018]2号

苏应急[2018]2号

一、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船舶修造 后舶拆解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 经营(有储存设施)企业,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设区市可针对本地区安全 生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类型。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 产责任保险。 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统称为投保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范围应当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在本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务

二、保险服务及其运行机制

应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主动投保安全生产 并按期续保,不得无故延迟续保、退 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企业缴纳,可以在企业依法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价 派给从业人员个人。同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获取的保险金额应当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

方式、工作岗位差别对待。从业人员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获取经济赔偿,不影响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的权利。 保险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培训教育、事故隐惠排查等服务时,投保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并 对评估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惠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惠或者对隐患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企业, 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苏交执法质函[2019]85号

一、本标准适用于我省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平 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检查工作。 二、考核评价分为省级“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 1.省级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分值×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 价(表2)分值×0.6 (1)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和表2.2;水运工程为表2.1和表2.3 (4)考核项目应得分为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 (5)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地: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的标段 2.省级示范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建设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建 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分别对每个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价。 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值=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4)分值×0.2+Z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3)分值 监理单位个数×0.2+(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合同价)/Z施工单位合同价×0.6 (1)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3)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分值×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 核评价(表2)分值×0.6; (4)考核项目应得分为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 (5)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程: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的,同时项目所在的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得分均不得低于90分。 三、各地区应在每年上半年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范候选名单,申报省级示范的 施工标段,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标段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标段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 3.完成年度产值40%及以上:

4.工程尚未交工验收。 四、对推产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者采用施工方案图表化、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 率的项目(标段),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加1~3分。 五、省厅每年对获得省级“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的项目参建单位进行表彰。 1.省级示范工地仅对施工单位进行表彰; 2.省级示范工程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进行表彰。 附表:1.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 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 2.1施工现场(通用部分)考核评价表 2.2施工现场(公路部分)考核评价表 2.3施工现场(水运部分)考核评价表 3.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 4.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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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苏交建质[2015]15号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剪力墙结构项目钢筋工程施工方案,江苏省交通 工程建设局(以下简称省交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交建局负责建设和监管的高速公路等建设工程及相关参建单位,包括省 交建局直管和监管的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相关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下同) 等。 第三条高速公路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速公路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施工企业负责、监理单位监理、建设 单位监管,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参建单位应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省有关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各参建单位的工会要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 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负责向现场管理机构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及与工程有关的供水、排水、供电、输油气、供热和 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资料。 3、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参与施工图设计和勘察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参与施工组织设 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参与风险评估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及 立急预案的审查。 4、组织和监督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组织施工 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监督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监督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组织对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员责监督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单位和部门在项目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 整改;参与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 7、监督现场管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8、负责监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局计划处负责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涉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1、组织审查初步设计中工程安全方案和保证措施,对安全设施的初步设计负责。负责对具有较大 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专门论证。 2、组织对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工作。 第十条局招标处负责对所辖高速公路等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所涉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进行管 里。 1、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有关安全施工的 要求。 2、负责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 第十一条局财物处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建设资金和工程专项安全经费;负责对工程专项安全经费使 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章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负责和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工作,全面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对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 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现场管理机构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 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在开展检查、评比、劳动竞赛、考核、表彰时,要融入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现场管理机构要制订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安全生产管 理部门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及时向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安全生产预警提示,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及 与工程有关的供水、排水、供电、输油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资料,并组织设计单

DB34/T 3909-2021标准下载第四章总监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实施安全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施工监理工作负总责,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施工的监理工 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安全施工监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和细则,制订安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岗 立、职责、监理内容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八条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要针对安全监理计划对全体监理人员交底;分部分项工程 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要针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交底:专业监理工程师再对相关 监理人员交底。必要时,总监办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九条开工前对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条件验收审查:组织审查和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 顶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审查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和一般危险性 工程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对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于 发现的安全隐惠问题,总监办签发指令通知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立 即停工整改并及时向现场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一条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核;对施工 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加强旁站和巡视检查。 第三十二条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特种设备安装和拆卸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查,参与特种设备安装后的 检收,并在拆卸时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审批安全专项费用使用计划,检查安全设施,审核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第三士四条按照规定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第五章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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