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194-2021 生态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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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2194202

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21942021

别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调查与测绘 物探 勘探和建井 样品采集 检测与试验 10 监测 ? 11地下水资源评价 12勘察报告 附录A(规范性)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分类, 附录B(规范性) 水文地质常用物探方法及应用, 附录C(规范性) 基岩地区勘探点的布置. 附录D(资料性) 钻探记录表样式 附录E(规范性)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及应用范围 18 附录F(规范性) 地下水检测项目, 附录G(规范性) 地表水检测项目 20 附录H(资料性) 地下水监测井基本情况表样式

GB 38448-2019 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DB41/T 219420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阳市 水利勘测设计院、河南省盛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特殊岩土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来光、张志敏、庞晓岚、王亮清、孙刚、王江峰、童文铎、张宏建、高书杰、 曹东勇、王文学、程刚、张晓林、张亚铭、侯剑凯、杨亚茹、骆桂英、周子东、王贵生、邵根安、史恒、 王伟、苏超鹏、董金玉、任宏魁、葛仁涛、苗娟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阳市 水利勘测设计院、河南省盛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特殊岩土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来光、张志敏、庞晓岚、王亮清、孙刚、王江峰、童文铎、张宏建、高书杰 曹东勇、王文学、程刚、张晓林、张亚铭、侯剑凯、杨亚茹、骆桂英、周子东、王贵生、邵根安、史恒、 王伟、苏超鹏、董金玉、任宏魁、葛仁涛、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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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的任务与方法、调查与测绘、勘探和建并、样品采集及监 测等。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中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修复相关工程详细勘察阶段的水文 地质勘察。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 核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50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CJJ/T13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 25.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SL 256 机井技术规范 SL 291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SL320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 SL326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SL 345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 SL 373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SL454 1地下水资源勘察规范

DB41/T2194—2021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而进行的野外和室内水文地质工作,主要包括地质测绘、勘探、物探、试验、观测等。[来源:SL373—2007,2.1.1]3. 2地下水资源评价在一定的天然及人工条件下,对地下水水量及水质在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上进行综合分析、定量计算和论证。3.3地下水污染羽污染物随地下水移动从污染源向周边移动和扩散时所形成的污染区域。3.4环境水文地质场地水文地质要素与环境要素的综合,包括场地一定深度范围的地层分布及其渗透性,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补径排条件,污染源分布及其类型,岩土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污染途径等。3.5水文地质单元具有统一边界和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地下水系统。3.6地下水动态在各种因素综合影响下,地下水水位、水量及化学成分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3.7土壤环境背景值指基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值,通常以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某一分位值表示。其中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3.8弥散系数表征在多孔介质中水分子扩散和机械弥散作用的综合参数,在宏观上反映了多孔介质中地下水流动过程中和孔隙结构特征对溶质运移过程的影响。3. 9生态环境水文地质图根据生态环境水文地质勘察资料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工作区生态环境要素与水文地质要素的图件。4基本规定4.1勘察任务4.1.1查明地层结构、含水层分布、含水层边界条件、地下水赋存分布及数量、质量特征。4.1.2查明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动态特征、水化学特征及其影响因素。4.1.3查明地下水开采历史、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提供所需的水资源资料。4.1.4查明污染源特征与分布,岩土及地下水中污染物种类、浓度,监测识别地下水污染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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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供满足场地环境评价、污染治理修复设计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及污染物运移参数、污染 性质参数,建立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1.6分析与水文地质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建议。

4.2.1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气象、植被分布等及其与水文地质条件的关系 4.2.2地下水的赋存条件与分布规律,地下水的水质、水量及其补给条件与运动规律,地表水与周围 地下水的变化特征,分析两者的转化关系和形式。 4.2.3地下水环境现状值,潜在污染物在土壤及地下水中的运移规律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F.3.1 a) 降雨量、蒸发量、气温等气象资料、地形地貌特征资料、河流的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 b 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壤类型分布图; C) 区域水文地质图、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等水文地质资料; d 区域地质环境背景、污染源及污染物、植被分布情况等资料。 4.3.2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勘探(建井)与采样、现场测试和室内试验检测等工作

F.3.1 a) 降雨量、蒸发量、气温等气象资料、地形地貌特征资料、河流的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 b 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壤类型分布图; C) 区域水文地质图、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等水文地质资料; d 区域地质环境背景、污染源及污染物、植被分布情况等资料。 4.3.2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勘探(建井)与采样、现场测试和室内试验检测等工作

5.1.1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复杂的场地应进行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场地,可采用 调查代替测绘。水文地质条件的分类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1.2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范围包括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及其受影响 范围沿场地外扩。 5.1.3利用不同时期的遥感影像追溯污染场地的演变过程,应进行现场检验

5.2.1场地气象、水文、植被覆盖、地貌形态、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等。 5.2.2地下水与土壤基本情况。 5.2.3地下水天然露头(泉)及井、矿坑等的基本情况。 5.2.4场地供水基础设施、供水量、供水水质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5.2.5污染源分布情况。

5.2.1场地气象、水文、植被覆盖、地貌形态、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等

5.2.1场地气象、水文、植被覆盖、地貌形态、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等。 5.2.2地下水与土壤基本情况。 5.2.3地下水天然露头(泉)及井、矿坑等的基本情况。 5.2.4场地供水基础设施、供水量、供水水质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5.2.5污染源分布情况。

5.3.1测绘比例尺为1:50001:1000,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选用更大比例尺。 5.3.2测绘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区地形地貌、水系、植被、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物理 地质现象等。

5.3.3水文地质条件的测绘内容包括:

地下水类型、补给来源、排泄条件、水位、变化幅度及水流场特征;含水层主要岩性、透水 性、富水性及其变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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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场地及周边地表水的类型和分布、规模、来源、水质现状及其历史变化和趋势;地下水污染 情况及其与地表水体的关系; c)井、泉位置,井的类型、深度、井身结构、井周地层剖面、出水量、水位、水质及其动态变 化以及地下水的开采方式、开采量、用途和开采后出现的问题;泉的出露条件、成因类型和 补给来源,泉的流量、水质、动态变化及利用情况; d)场地内及周边可能受污染影响的环境敏感点、可疑污染源及污染痕迹、土壤理化性质及可能 存在的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情况,初步判断污染状况。 3.4测绘点的密度应根据场地的地貌、地质条件、成图比例尺结合场地污染情况确定,并应具代表 。测绘点的测绘精度,在图上不应低于3mm。 3.5地质测绘点宜利用天然和已有的人工露头,当露头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数量的探坑 探槽;水文地质测绘点应利用已有的井点、泉点。 3.6测绘点的定位应根据精度要求选择测绘方法;水文地质点、地下水露头、土壤污染监测点、地 构造线、地层接触线、岩性分界线和物理地质现象等典型测绘点,应用仪器定位,

6.1.1地下水的水位、流向和渗透速度。 6.1.2地下水的可溶性固形物和咸水、淡水的分布范围。 6.1.3地下水污染范围、路径的动态监测。 6.1.4古河道、断层、裂隙带、岩脉等的产状和位置,含水层的宽度和厚度。 6.1.5覆盖层厚度、土壤污染范围、深度及污染物在土壤中运移路径的动态监测。

6.2.2对勘探孔应进行水文测井工作,配合钻探取样划分地层,为取得有关参数提供依据。 6.2.3对物探的实测资料,应结合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具有相应水文地 物探成果,

物探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探测目的,结合勘探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被探物体的地球物理特征及其适用 条件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中等及以上地区,宜选用两种或以上 物探方法进行综合探测。

7.1.1在水文地质调查、测绘和物探已取得一定资料的基础上,规划布置勘探点。 7.1.2勘探点的布置,应能查明勘察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取得有关水文地质参数和评 资源所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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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根据勘察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单元布置勘探点,在有明显污染迹象的位 置应设置勘探点,实现对土壤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全方位覆盖。 7.1.4在选取的勘察点中,宜设置若干个监测井,监测井的布置应符合HJ164的规定。 7.1.5基岩地区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7. 2. 2 槽探与并探

7.2.2.1目标污染物埋藏较浅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可采用槽探、井探识别观察、快速检测污染物 特征与浓度。 7.2.2.2槽探与井探应记录探槽或探井位置、采样信息、开挖土样与槽壁(井壁)土层的颜色、气味 等理化信息。 7.2.2.3探槽和探井回填应根据不同的要求选择无污染并与原地层性质相似的材料及时回填,并应按 每层0.3m分层夯实,回填土的密度不宜小于天然土。

7.3.1并管口径、材质及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井管的口径应满足洗井、采样等要求,当该井同时作为抽水试验或修复用井时,钻探孔直径 应符合SL320的规定; b 井管材质应满足强度要求,并保证采集水样不受污染; c)井管连接不应使用有机粘接剂。 7.3.2滤水管应置于目标含水层中,滤水管长度应根据地下水中污染物特征和水位动态确定,滤水管 的孔隙大小应能防止90%的滤料进入井内。 7.3.3填充材料自下而上分别为主要滤料层、次要滤料层、止水层、回填层,各层设计与填充应符合 下列规定: a)主要滤料层位于滤水管周围,应填充至超过滤水管上部60cm。滤料宜选用石英砂,滤料的粒 径宜根据目标含水层的粒径确定; b 次要滤料层应填充大于20cm厚的直径为0.1mm~0.2mm的石英砂; c)止水层应填充大于60cm厚的直径为0.6cm1.2cm的球状或扁平状膨润土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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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回填层可用水泥砂浆、含5%膨润土的水泥浆或膨润土浆回填至地表,固定井管并防止地表渗 漏影响监测; e)材料填充应符合SL256的规定。 7.3.4下管结束后应及时洗井,洗井质量应符合CJJ/T13的规定

3.1.1样品采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以保证对所取样品的测定能代 表样本总体的特征,采样量应满足检测精度要求,能满足分析、复查或确证、留样用。 8.1.2采集样品应进行详细记录与标识,包括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采样点坐标、采样点周边基本环 境、采样时刻气象气候、采样深度、水位等信息,并采集现场采样图片。 3.1.3样品采集、运输、制备过程中应防止待测组分发生化学变化。现场装有含挥发性、半挥发性有 机污染物的土壤、地下水等样品的容器应密封低温、避光保存。 3.1.4用于污染物浓度分析的样品采样方案实施前,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计划,应符合 以下要求: a)采样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每采集完一个位置的样品,应将采样工具清洗干净,非扰动采 样器应为一次性采样器; b)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应按10%的比例采集现场平行样,每批次送检样品设置不少于1个现场空白 样和1个旅行空白样; 勘察现场存在遗留废弃物时,应按HJ/T20及HJ/T91的规定进行采样、分析、鉴别

8.2.1用于土工参数测试的土样采集,应符合GB50021的规定。 8.2.2土壤采样点位的数量与采样深度应根据地块面积、污染类型及使用功能区等确定。 8.2.3对于土壤垂直采样,表层土壤和下层土壤垂直方向层次的划分应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情况、土 囊特征等因素。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原则上采集0m0.5m表层土壤样品,0.5m 以下下层土样品根据判断布点法采集,0.5m6m壤采样间隔宜不超过2m;不同性质土层至少各 采集一个土壤样品。同一性质土层厚度较大或出现明显污染痕迹时,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层位增加采样点。 8.2.4应用清洁的采样工具进行样品采集,样品采集后,应根据污染物理化性质,选择合适的容器保 存。对于平挥发性有机物、农药、多氯联苯、重金属、二嗯英、氰化物等污染物检测的样品,应转移至 宗色玻璃瓶内压实密封;对于分析重金属浓度的样品,采用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进行现场扫描,采集扫 描结果相对较高的样品送实验室分析。 8.2.5应用非扰动采样器采集用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分析的样品,现场采用便携式设备每隔0.5m对 土样进行扫描,同时采集每处扫描位置的样品迅速转移至加有封存剂的棕色样品瓶内,最后结合土壤岩 性分布,将扫描结果相对较高位置的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8.2.6当非挥发性污染物样品中含有较多的石砾、砖块时,可先过筛并取筛下物装入样品瓶。

地下水采样应在调查地块附近选择清洁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地下水的流向、 降、含水层渗透性、埋深和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源和污染物迁移转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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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采用监测井进行采样,应先收集井结构等信息并评估能够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8.3.3地下水样品采集前应进行采样洗井,洗井应符合HJ164的规定。 8.3.4地下水采样应在成井洗井完成平衡后开展,采用气提法等对含水层扰动较大的技术进行成井洗 井时,平衡时间相应延长。 3.3.5地下水监测井内存在非水相液体时,在地下水洗井采样前利用油水界面仪测试非水相液体的厚 度,并利用可调节采样深度的采样器采集非水相液体样品

4.1在对已有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采样点的布设应有代表性,能反映水质及污染物的空间 中变化规律。

和变化规律。 3.4.2应根据地表水面宽度确定采样垂线,采样垂线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避开岸边污染带。对有必要进行监测的污染带,可在污染带内酌情增加垂线; b)对无排污河段或有充分数据证明断面上水质均匀时,可只设一条中泓垂线 .4.3 采样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水深不足1m时,在1/2水深处; b 河流封冻时,在冰下0.5m处; C 若有充分数据证明垂线上水质均匀,可酌情减少采样点数,

9.1.1凡能在现场测定的项目,应在现场测定。室内检测应取典型样品进行室内理化性质检测,检测 项目应根据保守性原则,按照场地内外潜在污染源和污染物,同时考虑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判断样品的 检测分析项目;对于不能确定的项目,可选取潜在典型污染样品进行筛选分析。 9.1.2需要提供岩土力学参数时,室内土工试验按GB/T50123的规定,原位测试按GB50021的规定 进行。 文地质试验,测定场地的水文地质参数

9.2.1根据场地条件、污染物特征、介质性质进行现场检测。主壤现场检测项目包括pH值、氧化还原 电位、电导率、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地下水现场检测项目包括水温、水位、pH值、氧化还原电 位、溶解氧、电导率、浊度等;地表水现场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透明度、电导率、 氧化还原电位、浊度等。 9.2.2场地的水文地质参数包括渗透系数、给水度、释水系数、弥散系数等,测定方法的选取应符合 附录E的规定 9.2.3勘探孔钻遇地下水时应量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应利用地下水监测试验井统一量测稳定水位 和水温,量测读数至厘米。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它含水层隔开。 9.2.4地下水流速、流向可采用几何法、示踪剂法等方法测定。 9.2.5水文地质参数可通过收集已有试验资料获取,当需要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时,应选择对地层和地 下水扰动小的试验,包括注水试验、抽水试验、弥散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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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深度较大时可采用钻孔法。注水试验应符合SL34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用流量箱连续向坑孔内注入纯净水或蒸馏水,使管内水位升高到设计的高度后,应控制注水量, 使水头、水量保持稳定,注水量允许偏差为10%,水头允许波动幅度为土1cm; b) 开始后,第1min、2min、3min、4min、5min、10min、15min、20min、25min、30min 同时观测一次水位、水量,以后每隔30min观测一次,至稳定后再延续2h4h即可结束,当 流量无持续增大趋势,且五次流量读数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小于最终值的10%,或最大值与 最小值之差小于1L/min时,本阶段试验即可结束; C 注水试验结束后应立即观测钻孔中的水位下降,其时间间隔与注水试验相同,直至水位下降到 稳定水位为止;当水位下降缓慢到距稳定水位5cm~10cm时,可停止观测。 .2.7 通过抽水试验测定水文地质参数时,应符合SL454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抽水试验应先进行试抽,合理控制流量; 抽水试验开始前、试验结束前应各采取1份地下水样品进行水质检测。 9.2.8通过弥散试验获得进行地下水环境质量定量评价的弥散参数,研究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运移时其 浓度的时空变化规律。弥散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试验场地应选择在对水文地质条件有足够了解、基本水文地质参数齐全的代表性地区; b 采用示踪剂(如食盐、氯化氨、电解液、萤光染料等)进行,试验方法应根据当地水文地质 条件、污染源的分布以及污染源同地下水的相互关系确定。一般采用污染物的大然状态法、 附加水头法、连续注水法、脉冲注入法等; C 观测孔布设一般可采用以试验孔为中心“+”字形剖面,孔距可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岩 性等考虑,一般可采用5Ⅲ或10m;也可采用试验孔为中心的同心圆布设方法,同心圆半径 可采用3m、5m或8m,在卵砾石含水层中半径一般以7m、15m、30m为宜; d)试验过程中定时、定深在试验孔和观测孔中取水样,进行水化学分析,确定弥散参数,

10.1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10.1.1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相关结论确定的地理位置、场地边界及工作要求,确定布点范围。可在区域 地图或规划图中标注出准确地理位置,绘制场地边界,并对场界角点进行准确定位。场地土壤环境监测 常用的监测点位布设方法包括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及分区布点法。 0.1.2对于场地内土壤特征相近、土地使用功能相同的区域,采用随机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 10.1.3对于场地土壤特征不明确或场地原始状况严重破坏区域,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布设。 10.1.4对于场地内土地使用功能不同及污染特征明显差异的区域,采用分区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

10. 2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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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地表水监测点位布设

10.3.1监测断面应选择河(湖)床稳定、河段顺直、湖面宽阔、水流平稳处,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 和排污口。 10.3.2场地内有流经的或汇集的地表水海洲储罐施工方案,在疑似地表水污染严重区域布点,同时考虑在地表水径流的 下游布点。

10. 4监测并的建设与管理

10.4.1优先选用取水层与检测目的层相一致且常年使用的生活井、生产并为监测井。在无合适生活并、 生产井可利用的污染区应设置专门的监测井。 10.4.2对每个监测井建立地下水监测井基本情况表,记录表样式见附录H。

a)井管应由坚固、耐腐蚀、对地下水水质无污染的材料制成,内径不宜小于0.1m; b) 监测井的深度应根据检测目的、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厚度来确定,尽可能超过已知最 大地下水埋深以下2m; c)监测井每百米并深孔斜不大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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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滤水段透水性能良好,向井内注入灌水段1m井管容积的水量,水位复原时间不超过10min, 滤水材料应对地下水水质无污染: e 监测井目的层与其它含水层之间止水良好,承压水监测井应分层止水,潜水监测井不得穿透 潜水含水层下的隔水层底板; f 新凿监测井的终孔直径不宜小于0.25m,设计动水位以下的含水层段应安装滤水管,反滤层 厚度不小于0.05m,成井后应进行抽水洗井; g 监测井应设明显标识牌,井口应高出地面0.5m1.0m,井口安装保护盖,井口地面应采取防 渗措施,井周围应设防护栏; 水量监测井应安装计量装置,泉水出口处安装测流装置。 0.4.4水位监测井不得靠近地表水体,且应修筑井台,井台应高出地面0.5m以上,用砖石浆砌,并 用水泥砂浆护面。 0.4.5在水位监测井附近选择适当建筑物建立水准标志,用以校核井口固定点高程。 0.4.6监测井应有较完整的地层岩性和井管结构资料,能满足常年连续各项监测工作的要求。 0.4.7应对监测井的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与管理,设施一经损坏,应及时修复。 0.4.8每年对水位监测井进行一次井深测量,当监测井内淤积物淤没滤水管或井内水深低于1m时 应及时清淤或换井。 0.4.9监测井每2年进行一次透水灵敏度试验,当向井内注入灌水段1m井管容积的水量,水位复原 寸间超过15min时,应进行洗井。 0.4.10并口固定点标志和并口保护盖等发生移位或损坏时DB15/T 353.10-2020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10部分:火灾警报和应急广播系统.pdf,应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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