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定额计算规则.pdf

土建定额计算规则.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4 M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资源ID:385062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土建定额计算规则.pdf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 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 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 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 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 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 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 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 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 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 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 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3.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 施工操作损耗。 4.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其配合比是 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 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5.混凝土(不包括耐酸防腐)按预拌泵送混凝土考虑,砂浆按现场搅拌考虑。实际使用的混 凝土或砂浆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1)使用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现场搅拌非泵送混凝土、预拌非泵送混凝土时,按混凝土 章节的相应项目进行换算。 (2)使用干混预拌砂浆的,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为干混预拌砂浆,灰浆搅拌机调换为 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同时按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减少0.4工日,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的台班数 量调整为每立方米砂浆0.1台班。 (3)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并扣除灰浆搅拌机 台班,同时按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减少0.6工日。 6.材料价格是以《太原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2018)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7.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节规定调 整换算。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可参与记取各项费用。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 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选用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考虑了按劳动 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对用量少的小型机械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2.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5),并结合山西省机械情况确定的。 3.本定额的机械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八、本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 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九、本定额中的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25km 以内的场外运输。 十、本定额层高按3.3m考虑,超过规定高度时,除有关章节说明允许计算增加费用以外, 其他均不得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 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中遇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四、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注: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板挖土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上海市虹口区外滩中信城发展项目总承包工程五十五层高层施工方案(中建一局)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表(单位:m)

注:1.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 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 2.5%计算。 7.基础土方、沟槽、基坑开挖深度,按基础垫层(含地基处理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球 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沟回填扣除土方体积表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某河道生态湿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机械降水,共3节。 二、本章定额的填料桩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 艺和方法综合取定的。 三、本章定额不分土壤类别,已综合考虑。 四、本章定额已包括桩基施工中的测试、记录,不包括试桩及完工后的检测,发生时另行计

(1)机械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 种因素及推平机械。 (2)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2.强夯 (1)本章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类布点形式、强夯机组、规格、型号,布点排列按照不间隔依 次夯击击数计算。设计要求间隔分两遍夯击时,在原基价上乘以系数1.25,设计要求间隔分三遍 夯击时,在原基价上乘以系数1.5,以此类推,工程量不变。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4)本章定额已综合取定了锤、钩、架的摊销量 (5)设计要求在强夯过程中填充材料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填充材料及其运输所需 费用另行计算。 (6)遇有软地基在垫木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铺垫所需费用另行计算。 3.填料桩 填料桩的充盈系数与材料损耗率见表

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

如设计要求的充盈系数或实际材料使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允许调整。其调整方法为: 设计充盈系数(或实际使用量

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使用量×

4.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粉(浆)和搅拌,按2搅1喷 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4搅2喷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搅2喷,4搅4喷 时分别按2搅1喷、4搅2喷计算。 (2)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4.5%考虑,设计水泥 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3)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按套接一孔法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 搅1喷按相应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 (4)三轴水泥搅拌桩未包括置换出的泥浆处理及外运,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5)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实际水泥掺入量与定额不同时温泉宾馆新楼装饰施工组织计划,定额消耗量可调整。 (6)空桩及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5,并扣除填充材料及辅助机械。 5.注浆桩 预钻孔道高压旋喷(摆喷)水泥桩分单管、双重管、三重管三种施工方法分别列项。水泥用 量分别按250kg/m、300kg/m、455kg/m全长注浆计算,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6.注浆地基 (1)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可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2)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 7.本章定额以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包括俯打、仰打), 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8.本章定额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15°)打桩,按相应项目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或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 并且基坑面积≤500m2)打桩,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9.在已挤密的土壤中打桩,如桩间补桩、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等,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 以系数1.15。 10.金属设备摊销是指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及料斗等周转性材料的折旧费。 11.截、凿桩头 截钢筋混凝土桩,若采用人工手持式切割机进行切割,人工乘以系数0.73,并且扣除其他材 料费,增加手持式切割机1.19台班。

九、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 行计算。 (2)本章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2.钢板桩 (1)型钢桩、钢板桩均按成品考虑,现场制作型钢桩、钢板桩时,其制作执行第六章“金属 结构工程”钢柱制作项目。 (2)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3)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 3.基坑支护 (1)锚杆钻孔、灌浆按30m以内综合考虑,超过30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2)锚杆钻孔、灌浆按满灌考虑,当锚杆设计有“非锚固段(自由段)”应调整灌浆用量 (3)土钉支护注浆按水泥砂浆混凝土考虑,如采用水泥浆,材料可换算。 (4)土钉支护中土钉长度按单根长度8m以内考虑,超过8m时,人工乘以系数1.25。 4.挡土板 挡土板项目按单面、双面分别编制,不分连续、断续均按定额执行。若土壤含水率超过25%, 材料乘以系数1.33。 5.钢支撑 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现场制作钢支撑时,其制作执行第六章“金 属结构工程”钢支撑(钢拉条)制作项目。 十、其他 钢筋笼、网片、锚杆、土钉的制作安装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钢筋项 目。 十一、机械降水 井点降水安拆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机械填料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强夯 (1)强夯工程量按设计规定的强夯面积以“㎡2”计算(即以边缘夯点外边线计算,包括夯点 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2)处理地基面积中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其间距不论纵或横>8m,并且面积>64m2的,应 予扣除。 3.重锤夯实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2”计算

4.填料桩 碎石桩、砂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双灰桩和灰土挤密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 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5.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按桩长(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设计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5m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按幅截面面积乘桩长,幅数以“㎡3”计算。其中幅数按设计帷幕长度 除以幅间距计算;每幅桩截面积按2根计算,圆形相互搭接的部分应扣除;桩长按设计桩长+设计 超灌长度计算,设计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5m计算。 (3)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质量以“t”计算。 6.注浆桩 预钻孔道高压旋喷(摆喷)水泥桩按桩长(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以“m”计算,设计未 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5m计算。 7.注浆地基 (1)分层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钻孔深度以“㎡”计算。注浆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 以“m3”计算。 (2)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钻孔深度以“㎡”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以“㎡3”计算。 ②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 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注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③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圆柱 体积为注浆体积以“m3”计算。 8.截、凿桩头 (1)截桩按截桩数量以“根”计算。 (2)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桩的数量以“根”计算。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体积以“㎡3”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 触面积的面积,以“m2”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3”计 算。 (3)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段指槽壁单元槽段)以“段”计算。 (4)清底置换以“段”计算(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m3”计算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