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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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1.0.1为使生物安全实验室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方面满足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 通用要求,切实遵循物理隔离的建筑技术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微生物学、生物医学、动物实验、基因重组以及生物制品等 使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应以生物安全为核心,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实验 室周围环境的安全,同时应满足实验对象对环境的要求。在建筑上应以实用、经济为 原则。生物安全实验室所用设备和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检验报告JR/T 0123.1-2018 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检测规范 第1部分:互联网支付,并在有效期之内。 属于新开发的产品、工艺,应有鉴定证书或试验证明材料。 1.0.4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按现行国家强制性 标准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3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和技术指标

3.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组成和生物安全标识

3.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组成和生物安全标识

安全实验室一般由主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和辅助

图3.2.1生物危险符号

表3.2.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

3.2.2根据使用生物安全柜的类型和穿着防护服的不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 分为安全柜型、正压服型和混合型三种,见表3.2.2。

3.3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技术指标

表3.2.2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

3.3.1二级生物实验室应实施一级屏障或二级屏障,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应同时实施一级屏障和二级屏障。 3.3.2生物安全主实验室二级屏障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主实验室的主要技术指标

3.3.3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辅助用房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3.3的规

注:如果在准备间安装生物安全柜,则最大噪声不应超过68dB(A)

表3.3.3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辅助用房的主要技术指标

3.3.4当房间处于值班运行时,在各房间压差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值班换气次 数可以低于表3.3.2和表3.3.3中规定的数值。 3.3.5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空气洁净度级别可高于表3.3.2和表 3.3.3的规定,设计换气次数也应随之提高

5.1一般要求 5.1.1生物安全实验室空调净化系统的划分应根据操作对象的危害程度、平面布 置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空调净化系 统的划分应有利于实验室的消毒灭菌、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节能运行。 5.1.2生物安全实验室空调净化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生物安全柜、离心机、 CO2培养箱、摇床、冰箱、高压灭菌锅、真空泵、紧急冲洗池等设备的冷、热、湿和 污染负荷。 5.1.3生物安全实验室送、排风系统的设计应考虑所用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器 等设备的使用条件。生物安全实验室可按表5.1.3的原则选用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 器不得向室内排风

5.1.4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可以采用带循环风的空调系统。如果涉及有毒、有害、 挥发性溶媒和化学致癌剂操作,则应采用全新风系统。二级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也宜 采用全排风系统。

5.1.6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送、排风总管,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实验室 的送、排风支管均应安装气密阀门。 5.1.7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不应安装普通的风机盘 管机组或房间空调器。 5.1.8生物安全实验室污染区宜临近空调机房,使送、排风管道最短。 5.1.9生物安全实验室空调通风系统的风机应选用风压变化较大时风量变化较 小的类型。

5.2送风系统 5.2.1空气净化系统应设置粗、中、高三级空气过滤。 第一级是粗效过滤器,对于≥5μm大气尘的计数效率不低于50%。对于带回 空调系统,粗效过滤器宜设置在新风口或紧靠新风口处。全新风系统的粗效过滤 T设在空调箱内。 第二级是中效过滤器,宜设置在空气处理机组的正压段。 第三级是高效过滤器,应设置在系统的末端或紧靠末端,不得设在空调箱内。 对于全新风系统,宜在表面冷却器前设置一道保护用的中效过滤器。 5.2.2送风系统新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风口应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2新风口处应安装防鼠、防昆虫、阻挡绒毛等的保护网,且易于拆装。 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2.5m以上,同时应尽可能远离污染源。

5.3.1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排风必须与送风连锁,排风先于送风开启,后于送风关闭。 2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设置室内排风口,不得只利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负压隔 离装置作为房间排风出口。 3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必须设置局部负压排风装置,并带高效空气 过滤器。

5.3.1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排风必须与送风连锁,排风先于送风开启,后于送风关闭, 2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设置室内排风口,不得只利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负压隔 装置作为房间排风出口。 3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必须设置局部负压排风装置,并带高效空气 滤器

4生物安全实验室房间的排风管道可以兼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管道、

TCCAATB 0016 2021 民用机场胶轮旅客捷运系统建设规范4生物安全实验室房间的排风管道可以兼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管道

表5.3.1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的连接方式

6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的连接方式应按表5.3.1执行。 7排风机应设平衡基座,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5.3.2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排风必须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高效 过滤器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高效空气过滤器》GB13554中的B类。 5.3.3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排风高效过滤器应设在室内排风口处。三级生物安全 实验室有特殊要求时可设两道高效过滤器。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除在室内排风口处设 第一道高效过滤器外,还必须在其后串联第二道高效过滤器,两道高效过滤器的距离 不宜小于500mm。 5.3.4第一道排风高效过滤器的位置不得深入管道或夹墙内部,应紧邻排风口。 过滤器位置与排风口结构应易于对过滤器进行安全更换。 5.3.5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风管道的正压段不应穿越房间,排风机宜设 于室外排风口附近。 5.3.6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备用排风机组,并可自动切换。 5.3.7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排风量必须进行详细的设计计算。总排风量应包括围护 结构漏风量、生物安全柜、离心机、真空泵等设备的排风量等。 5.3.8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风高效过滤器的安装应具备现场检漏的条

件。如果现场不具备检漏的条件,则应采用经预先检漏的专用的排风高效过滤装置。 5.3.9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能够调节排风以维持室内压力和压差梯 度稳定的措施。 5.3.10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室外排风口的位置应高于所在建筑物屋面 2m以上。 5.4气流组织 5.4.1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各区之间的气流方向应保证由清洁区流向 半污染区,由半污染区流向污染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清洁区内宜设一间正压缓冲室。 5.4.2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主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的位置应有利于气流由“清洁” 空间向“污染”空间流动,最大限度减少室内回流与涡流。 5.4.3气流组织应采用上送下排方式,送风口和排风口布置应使室内气流停滞的 空间降低到最小程度。 5.4.4在生物安全柜操作面或其他有气溶胶操作地点的上方附近不得设送风口。 5.4.5高效过滤器排风口应设在室内被污染风险最高的区域,单侧布置,不得有 障碍。 5.4.6高效过滤器排风口下边沿离地面不宜低于0.1m,且不应高于0.15m;上 边沿高度不宜超过地面之上0.6m。排风口排风速度不宜大于1m/s

MH/T 5053-2021 机场数据基础设施技术指南5.5空调净化系统的部件与材料

5.5空调净化系统的部件与材料 5.5.1送、排风高效过滤器均不得使用木制框架。 5.5.2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排风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老化、不吸水的 材料制作,一般可采用不锈钢或塑料。 5.5.3排风气密阀应设在排风高效过滤器和排风机之间。排风机外侧的排风管上 室外排风口处应安装保护网和防雨罩。 5.5.4空调设备的选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应采用淋水式空气处理机组。当采用表面冷却器时,通过盘管所在截面的 气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 2各级空气过滤器前后应安装压差计,测量接管应通畅,安装严密。 3宜选用干蒸汽加湿器。 4加湿设备与其后的过滤段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 5在空调机组内保持1000Pa的静压值时,箱体漏风率应不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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