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0711-2019 化工实验室化验室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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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G/T 207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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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城镇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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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0711-2019 化工实验室化验室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0.1实验室的单位建筑面积用能强度是办公室的4倍6倍,而其中通风空调系统的能耗是最主 要的部分。大部分实验室是全新风运行,因此室外空气计算参数是影响实验室能耗的重要因索。 2.0.2室内环境设计参数是通风空调负荷计算的基础,可以用来确定空调冷热负荷并决定通风空 调的能耗。

2.0.1实验室的单位建筑面积用能强度是办公室的4倍6倍,而其中通风空调系统的能耗是最主 要的部分。大部分实验室是全新风运行,因此室外空气计算参数是影响实验室能耗的重要因素。 2.0.2室内环境设计参数是通风空调负荷计算的基础,可以用来确定空调冷热负荷并决定通风空 调的能耗。 2.0.3界定实验室的使用属性。 2.0.4说明化工实验室涉及的范围包括化工、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及相关单位。 2.0.5专用实验室的室内环境首先需要满足工艺的要求,通风空调系统的设置以此为依据。 2.0.6化验室中主要进行检测性工作,以重复性检验工作为主。 2.0.9装置化验室包括物理化验室(如仪器分析化验室)、化学化验室和高污染化验室等。 2.0.11辅助用房包括洗涤室、洗油室、高温室、纯水间、数据处理室、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 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广器材库等。 2.0.12公用设施用房包括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燃气、特殊气体 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信等设施的用房。 2.0.13准备间作为实验室用房的组成部分,为满足工艺的要求,邻近主实验室。 2.0.14通风柜包含定风量通风柜、变风量通风柜、补风型通风柜、无风管自净型通风柜等。其中 补风型通风柜是指设有补充室外空气送风装置的通风柜。变风量通风柜是指安装变风量调节装置的 标准型通风柜,当通风柜拉门移动后,能保持设定的面风速。无风管自净型通风柜是指自身带有风 机并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空气污染物进行过滤和吸附处理的通风柜,用手把空气污染物浓度降低到 安全范围内,从而允许排出气流在室内循环,包括操作型和储存型两类。 2.0.15严格意义上响应时间有两种,一种是拉门向上移动,达到设定的高度(一般是500mm)时, 排风柜面风速稳定时所需要的时间;另一种是当操作门尚下移动,风量变小,风速达到稳定时所需 要的时间。一般是指前一种情况。 2.0.16通风柜前的这个区域是需要进行风速控制的重要区域,直接影响通风柜对空气污染物控制 的性能,对于此区域的空气流速和气流组织需要进行有效控制。 2.0.17操作面的风速是评价排风柜性能的基本指标。 2.0.23除尘柜本质是一个除尘系统,能够实现对粉尘的捕集和处理功能,使得排出的气体达到排 放标准要求。 2.0.24干区实验室具有不使用或少量使用给排水、通风量和配电量小、较少安装管道系统的特点。

2.0.3界定实验室的使用属性。

DB34/T 2845-2017 大型游乐场所防雷技术规范3.1.1化工实验室的种类可按表3.1.1划

3.1实验室和化验室的分类

表3.1.1化工实验室分类

表3.1.1 (续)

表3.1.1(续)1级2 级3级4级5级实沸点蒸馅实验室高污染实验室装置实验室稠油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生物分析实验室放射性实验室核磁共振实验室电镜实验室高温老化实验室二嘎英实验室专用实验室汞实验室高氨酸实验室干酪根实验室辛烷值、十六烷值实验室爆炸危险性实验室3.1. 2化工化验室的种类可按表3.1.2划分。表3.1.2化工化验室分类1级2级3级4级5级常规化验室强度性能评价磨耗化验室耐刺扎性能评价耐久性能评价热分析化验室物理机械性能化验室物理化验室装置化验室(包括仪器分物性检验化验室空隙测定化验室析化验室)粒度化验室润显性测试室压缩性测试室维卡热变形化验室热计量室压汞化验室37

3.1.3化工实验室、化验室辅助房间的种类可按表3.1.3划分。表3.1.3化工实验室、1化验室辅助房间分类1级2 级3级洗涤室洗油室天平室辅助用房高温室纯水间数据处理废弃物暂存室暂存室样品暂存室试剂暂存室药品储藏室毒品库库房易制毒品库冷库岩心前处理岩心库岩心存库油品库供暖机房供暖、通风机房通风机房空调机房空调、制冷机房公用设施用房制冷机房给水、排水机房照明、供配电机房燃气、压缩空气机房常规气瓶间气瓶间危险气体气瓶间气体管井其他机房VAV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39

空调专业的参与有利于建筑节能、防火防爆,做到设计本质安全等。 引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相关规定的目的,在于让暖通空调设计人员对化 工实验室和化验室的布置有一个明确的了解。 大量的调查和测试表明,太阳辐射热通过窗户直接进入室内的热量是造成夏季室内过热的主要 原因,而夏季太阳辐射在西(东)为最强。为保证供暖、空调时房间的换气次数得以控制,要求外窗 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且围护结构热工指标应满足《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 的要求。

工实验室和化验室的布置有一个明确的了解。 大量的调查和测试表明,太阳辐射热通过窗户直接进入室内的热量是造成夏季室内过热的主要 原因,而夏季太阳辐射在西(东)为最强。为保证供暖、空调时房间的换气次数得以控制,要求外窗 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且围护结构热工指标应满足《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 的要求。 3.2.2暖通空调专业应协助工艺专业确定实验室、化验室各房间的布置,主要是因为实验室、化 验室的通风、空调系统复杂且较多,加上变风量系统的普及,暖通空调专业适时参与其中有利于建 筑节能、系统合理、风管布置合理等。 3.2.3避免由于通风空调机房布置位置不合理,而使通风空调系统的振动设备影南实验、化验房 间的功能。

.2.2收迪全 验室的通风、空调系统复杂且较多,加上变风量系统的普及,暖通空调专业适时参与其中有利于建 筑节能、系统合理、风管布置合理等。 3.2.3避免由于通风空调机房布置位置不合理,而使通风空调系统的振动设备影南实验、化验房 间的功能,

风系统可根据需要在楼顶设置风机室,风机也可露关布置。风机应有减振降噪措施。 2.5避免实验室、化验室受到较强电磁场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

3.3.1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给出了完整的室外空气 计算参数的取值方法和规定,设计者可以直接引用。 3.3.2一般来讲,对温度、湿度有严格要求的化验分析房间,如物性测定室、热值分析室等,根 据具体仪器设备对室内温度、湿度的要求由主导专业提出。相关专业也可根据相应的国家规范提出。 例如《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2918一1998中,就有对相应的环境和温度、湿 度的要求。 3.3.3对于没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房间,一般按舒适性空气调节的室内参数进行设计。

空气调节系统内正压值不宜过小,也不宜过大,研究及大量工程实践证明,室内正压值一般宜 为5Pa~15Pa,室内正压值太大时,不仅会影响人体舒适感,而且会增大新风能耗,同时会造成开 门困难。

4.1.1~4.1.3规定了化工实验室、化验室设置集中供暖的条件,这量的供暖是专指以散热器为主 导的供暖系统以区别于用空调系统供暖的狭义概念,考虑投资,夏季设空调系统的化工实验室、化 验室,冬季用空调采暖。 4.1.4本条规定了供暖热媒的选择。由于热水供暖比蒸汽供暖具有明显的技术经济效益,另从舒 适和安全的角度考虑,也推荐采用热水作为热媒。严禁用明火取暖也是从安全角度考虑。 4.1.5供暖调节是供暖系统最基本的要求;供暖调节与供暖计量又是供节能的基本要求。

4.2.1本条给出了确定热负荷的因索,例如仪器分析室或对温、湿度要求严格的物性检验室、天 平室等房间必要时须考虑扣除管道等热表面散热量。 4.2.2本条强调了热负荷计算与工艺设备实际运转工况的符合性。

4.3.1本条是关于供暖设备的选择原则。 4.3.2本条强调热风采暖变工况运行的节能性及对动力设备振动和噪声控制的重视。 4.3.3本条规定了空气加热器选型的安全裕量。 4.3.4本条是对电采暖设备适用性、安全性的规定

4.4.1本条基于以下考虑:供暖管道应避免穿过钢瓶间、配电间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的,而对温、 湿度要求严格的房间要考虑供暖管道散热的影响。 4.4.2本条是关于供暖系统阀门的选择。灰铸铁阀门有漏水等高故障率,且在寒冷地区易发冻裂 事故、建议用品质好、返修率低的铜阀或铸钢阀门。

5.1.1本条规定了保障操作和环境卫生条件的综合预防和治理措施。 化工实验室和化验室存在的化学物质及相应的操作等会放散出热、蒸气、烟尘、粉尘及有害气 体等,如果不采取治理措施,不但会直接危害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还会污染周围的自然环境。经 验证明,对污染物的治理和控制,必须以预防为主。应强调在总体规划中,从工艺着手,使之不放 散或少放散污染物,然后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因此,条文中规定工艺、建 筑、总图和通风等相关专业应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综合预防和治理措施。

5.1.4本条规定了通风设备备用原则。

实验室、化验室的某些场所,其存放或使用的药品及实验操作必须依赖连续不断的通风来稀释 或控制放散的污染物。通常,工艺要求通风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者允许停止运行的时间较短,否则 会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危害较大,这种情况下通风设备应设备用。当一个通风系统负担多个局部 排风点或多个实验化验房间时,即使通风设备的故障没有造成上述后果,也会造成大范围实验工作 无法进行,此时,排风机宜设置备用。

5.2.1、5.2.2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通风的设置原则和通风量的确定原则。 为使室内污染物浓度不会达到危险程度,化工实验室和化验室应设置通风,可采用局部通风、 全面通风或二者结合的通风方式。 通风量应根据工艺条件通过计算确定。按照工艺条件计算的通风量偏小时,应采用最小换气次 数进行设计。条文中的工作状态,是指实验室、化验室内有人工作或有操作进行的状态;非工作状 态,是指实验室、化验室内有化学品储存,没有工作人员且无操作进行的状态,例如夜间和周未等。 本条规定结合国内外情况,规定了最小换气次数。 负压实验室、化验室的排风量和正压实验室、化验室的送风量应满足通风量的要求。 通风系统尚应根据工艺要求考虑应急通风工况、工作工况和非工作工况(值班通风工况),并 分别计算通风量。

5.2.4本条规定了应急通风工况的设置原

数量不大,且多数在局部通风环境中进行,大量散发的可能性很小,一般不需要按《工业建筑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设置事故通风。本标准针对实验室、化验室不构成事敌 通风级别的突发情况,引人应急通风工况 迪风 与房间报警装置连锁。

5.2.5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压差设计的原则。

化工实验室和化验室是一个相对污染的环境,应根据工艺要求进行各区域压差设计,控制污染 物,使其不至于扩散至相邻区域。通常,实验房间的压力相对于走廊、建筑物内实验区域的压力相 对于非实验区域应为负压,有洁净度等要求的正压实验区域应采取与相邻区域的隔离的措施。

实验室、化验室通风系统的房间送风设计,是保证风量平衡、热平衡、房间相对压力、空 度、排风效果、操作人员卫生需求、各种通风工况等的重要内容,送风量的确定应综合上述 行详细计算,不应采用估算。对于维持房间压差所需的风量,应考虑房间维护结构(如门窗 密闭性和工艺要求的压差值等。

5.2. 7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机械送风系统设置空气过滤器的确定原则。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我国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化工企业 通常建于二类地区,且实验室和化验室距离生产装置相对较近,所以一方面合理布置区域总平面和 通风系统室外新风口位置,另一方面合理设置空气过滤器,必要时设置除沙过滤器和空气净化处理 设备,以满足室内工艺要求和卫生洁净要求。此处的过滤器配置方案包括空气过滤器选用等级、过 滤级数和在系统中的布置位置等。

为了防止气体泄漏造成气瓶存放间内气体累积,气瓶存放间应设置必要的通风设施。自然 能满足换气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一1993中对氢气和 气瓶存放间要求应有不小于3次/h的换气;《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206 09中对释放有氢气房间要求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h。所以,气瓶存放间的通风设计应根据存 的爆炸危险性、室息性、有毒有害性等确定。

5.2.9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排风机房自

排放进人大气的含尘气体、有害气体应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要求,不满足要求时,应 化处理。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是我国污染排放控制的两项指标,均不能违反。其中排放总量 控制参数是排放速率。

有害气体的净化方法很多,需从工程情况、净化工艺的技术经济性出发,根据废气的 选择适用的净化工艺。净化过程中,应避免二次污染:避免污染物向水系统转移,避免 固体废物。

5. 2. 12 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局部排

本条目是使实验室、化验室局部排风系统的污染物得以顺利排出并在大气中扩散稀释,以免降 落到建筑物的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内,污染周围空气或导致向房间内倒流。同时,根据《化工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20698相关条文给出了排风口高度和最小风速的要求。当局部 排风系统风量变化较大时,室外排风口尚应考虑补风或者诱导气流措施,以保证排风口最小风速。 U

落到建筑物的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内,污染周围空气或导致向房间内倒流。同时,根据《化工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20698相关条文给出了排风口高度和最小风速的要求。当局部 排风系统风量变化较大时,室外排风口尚应考虑补风或者诱导气流措施,以保证排风口最小风速。 5.2.13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通风系统设置热回收装置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实验室、化验室采用全直流通风系统,从能量回收角度讲,在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宜进行热回收,达到变废为宝、节约资源和能耗的目的。但由于排风中有害气体的存在,在热回收 装置设置时,应避免交叉污染的发生。

通常情况下实验室、化验室采用全直流通风系统,从能量回收角度讲,在技术经济比较合理 进行热回收,达到变废为宝、节约资源和能耗的目的。但由于排风中有害气体的存在,在热 置设置时,应避免交叉污染的发生。

本条出于对人员安全的考虑,主要参考了NFPA45和ANSIZ9.5相关要求和国内一些实际工程。 NFPA45要求:在控制系统失效状态下,实验室、化验室排风的控制阀门应保持开启状态;实验室, 化验室排风管路不应设置自动防火阀:ANSIZ9.5要求:在火灾情况下,房间排风开启最大,并关 闭补风系统。因此,按照GB50016要求必须设置防火阀的场合,规定在排风管路设置的防火阀宜 保持开启状态,但可以熔断关闭,可为自熔断式防火阀

5.2.15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用变风量阀的选型原则。

5.3.1本条规定了局部排风设置原则。 在污染源头,通过局部通风设备对污染物第一时间捕捉收集,是最有效的通风措施 不能替代局部通风措施。

5.3.1本条规定了局部排风设置原则。

5.3.2本条规定了存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的连续排风要求。

为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室内造成的污染,存放这些物质的空间应设置连续排风设备,并 备用排风机。

5.3.3本条规定了局部排风不能循环利用的要

本条规定了局部排风不能循环利用的要求。

实验室、化验室的局部排风通常含有多种污染物,为了循环利用排风空气采用空气净化处 照标准设置设备和系统的备用、监测、检测等,将带来高投资和高运营成本,因此,对于大 验室、化验室,不推荐排风空气循环利用

5.3. 4 本条规定了局部排风管道的布置要求

局部排风的意支在于在第一时间和地点收集污染物,防正污染物扩散到整个空间,所以局部崩 风系统不允许利用吊顶或其他土建空间作无组织气流收集空间或气流通道,从局部排风设备到未端 排放口,应该全程设置风管。为了防止污染物泄漏,排风机应该设置在系统末端,保证穿越办公区 域的排风管为负压。

.5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排风是否可以

高氯酸具有强氧化性,禁止与其他物质合并排风。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排风和生物通风柜一般禁 止与其他排风合并,但这不属于本标准讨论的范围,因此不做规定性描述。第2、3款是原则性描 述,实际必须考虑下列情况: 1)集中(合并)排风系统相比较分散(独立)排风系统,具有更多优点,应优先考虑可行性。 2)大多数实验室、化验室排风含有多种不同有害物,单纯考虑有害物种类,有可能合并生成 更高危险有害物或者爆炸可燃化合物。如果仅从此角度出发,则大多数化验排风不能合并。故 执行本条中第2、3款内容时,应同时考虑实际排风中有害物质的量的因素。 3)“最大物质放散状态下”是针对各种状态,包括事故状态和应急状态,系统设计时应采取 措施应对各种状态。

5.3.6本条对变风量通风柜的相关设置提出了

通风柜是人员直接操作的设备,其通风效果能否保证直接关系人员健康安全,从此角度出发, 通风柜应设置面风速超限声光报警装置;同时化验室操作过程可能会有非常规操作导致的大量污染 物散发的情况,目前国内的多数变风量通风柜设置了应急排风按钮,允许操作人员将该排风管阀门 开度调节至最大,短时内排除有害气体,将有害物对人员和室内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1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通风系统气流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 实验室、化验室通风系统应通过合理的气流组织,将实验室、化验室内产生的污染物直接 外安全区域,避免在室内造成二次污染。

通风柜的布置应尽量避免由其他因素造成的气流干扰。

5.4.4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通风柜前送风口的布置原则及风速要求。

或使吊项送风口难以布局。

5.4.5本条规定了通风柜面风速的确定原

过高的通风柜面风速会浪费能源,并且造成的涡流使站在通风柜前面的操作人员的防护功能更 差。如果通风柜的位置和实验室、化验室的气流组织等均满足要求,且操作活动执行管理规定, 0.4m/s~0.6m/s 的面风速可以使大多数通风柜有效运行。

设计时,排风口与新风口的布置必须保证排出的有害气体能够经过周围空气稀释而不被新风口 吸人。 5.4.7本条规定了设计实验室、化验室通风系统风管和风口的风速时的影响因素,

5.5.4本条是关于危险管道不得穿越通风机室的规定。

5.6.1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风管材料的选择原则。

选择何种风管材料,应根据风管所接触的空气所含成分来决定,当空气中含有腐蚀性气体时, 更要根据腐蚀性气体的不同种类和含量来选择风管材料,同一种耐腐蚀材料在面对不同的腐蚀性气 体时,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表现。 5.6.2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通风系统水力计算的要求。 实验室、化验室的变风量通风系统在末端设有风量控制阀,可以通过设定或控制信号在一定的 压力范围内控制末端风量,如果超过阀门的适用范围,则末端风量将失控。 5.6.4本条规定了通风系统排除会产生凝液的气体的措施。 排风系统排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水蒸汽气体、含油气体或其他含酸碱蒸气气体时,在通风管 道和设备内会因其温度低于露点温度而产生凝液,如果管道设置不合理,凝液就会积聚到系统的最 低点,甚至可能回流到排风口。因此,对于此种情况,通风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减少凝液在管道 内的产生量,同时考虑凝液的排除措施,必要时排除措施需设有水封。

6.2本条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通风系统水力计算的要求。 实验室、化验室的变风量通风系统在末端设有风量控制阀,可以通过设定或控制信号在 力范围内控制末端风量,如果超过阀门的适用范围,则末端风量将失控。

5.6.4本条规定了通风系统排除会产生凝液的气体的措施。

排风系统排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水蒸汽气体、含油气体或其他含酸碱蒸气气体时,在通 和设备内会因其温度低于露点温度而产生凝液,如果管道设置不合理,凝液就会积聚到系统 点,甚至可能回流到排风口。因此,对于此种情况,通风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减少凝液在 的产生量,同时考虑凝液的排除措施,必要时排除措施需设有水封。 6.5本条规定了排除可燃气体混合物的风管坡度要求。

.5本条规定了排除可燃气体混合物的风管坡

6.1.1化工实验室、化验室包含各类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及一些专用实验室等,不同类型的 实验室、化验室对其实验、化验环境的温湿度、洁净度、压力梯度等环境参数要求不尽相同,若不 能对其有效控制,将可能导致潜在环境风险,因此当无法用供暇和通风的方式满足实验室、化验室 的环境参数要求时,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这也有益于实验人员的身体健康。例如,实验仪器、设 备、药剂储存对室内环境有特殊要求时,实验或化验过程对室内环境有特殊要求时,或建设方对实 验、化验室室内环境有高标准要求时,可考虑采用空气调节的方式。

6.2.2夏季室外新风的恰值随时间变化而不同,非固定值。且化学实验室、化验室的新风量一般 较大,采用新风逐时焙值和室内恰值的差值进行冷负荷计算,与空调区域其他各项逐时冷负荷计算 形成一致逐时叠加方式,使空调系统总冷负荷叠加后的综合最大值数据更科学节能。

6.3.2近年来我国科学实验室、化验室技术水平在不断引进和吸收国际技术的基础上得以迅速提 升。实验尾气排放介质的多变性、通风柜形式和数量变化的多样性、实验室与化验室操作人员和环 境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等都要求HVAC系统组合灵活、运行可靠、控制准确,为实验室、化验室 改造和拓展提供可延展性。 6.3.3此条针对实验室、化验室中部分以余热、余湿为主的物理实验室、辅助用房等,主要考虑 改善该区域室内空气品质和服务于该区域空调系统的运行节能。全年以热湿为主要负荷时,当室 外空气熔值低于空调区域室内焙值时,空调系统可实现加大新风量直至全新风运行模式,从而实 现减少主机运行时间和数量,使系统运行节能。当然系统设计时需要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和调节 控制设备。 6.3.4从化学实验室、化验室内排出的满足排放要求的气体不能循环利用,因此,除非化学实验 室、化验室也有洁净要求,否则均需保持其相对于相邻区域为负压。化学实验室、化验室的通风柜 可采用定风量或变风量控制系统,对于可变风量的排风系统,则需要与之匹配的变风量室外补(送) 风空调系统,来满足实验室、化验室室内空间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负压值等环境参数要求。 由于通风柜的补风系统通常风量大且与室内空气的焙差值也较大,对实验室、化验室室内负荷 影响颇广,因此对室外补风进行必要的热湿处理后,可有效改善湿度较高季节(或地区)实验室、

6.3.2近年来我国科学实验室、化验室技术水平在不断引进和吸收国际技术的基础上得以迅速提 升。实验尾气排放介质的多变性、通风柜形式和数量变化的多样性、实验室与化验室操作人员和环 境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等都要求HVAC系统组合灵活、运行可靠、控制准确,为实验室、化验室 改造和拓展提供可延展性。

室、化验室也有洁净要求,否则均需保持其相对于相邻区域为负压。化学实验室、化验室的通风柜 可采用定风量或变风量控制系统,对于可变风量的排风系统,则需要与之匹配的变风量室外补(送) 风空调系统,来满足实验室、化验室室内空间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负压值等环境参数要求。 由于通风柜的补风系统通常风量大且与室内空气的焙差值也较大,对实验室、化验室室内负荷 影响颇广,因此对室外补风进行必要的热湿处理后,可有效改善湿度较高季节(或地区)实验室、 化验室内部湿冷和结露现象,提高人体舒适度和保证工作环境参数。对于全新风补风系统,建议采

用水系统进行空气的冷热处理,以便灵活调节和对室内环境参数的有效控制。 6.3.6是否选择100%全新风空调系统,应作为实验室、化验室危险评估的一个重要部分。 6.3.7蒸发冷却空调系统是利用室外空气中的干、湿球温度差的天然冷却能力,通过水与空气之 间的热湿交换,对被处理的空气或水进行降温处理。通常夏季湿球温度低于23℃,如新疆、甘肃、 云南等部分干热地区,采用蒸发冷却空调系统,降温幅度较大。 6.3.13某些化学实验室、化验室或其他专用实验室、化验室需要排风连续运行以消除潜在的环境 污染风险,根据不同实验室、化验室室内实验环境参数要求和室外气候等因数,需要相应的空调系 统连续运行。空调系统的风机故障、皮带老化、突发停电等因素均会导致空调系统停止运转。 6.3.14室外补风系统的风量大,且室内外环境参数相差甚大,当新风系统停运时关闭新风人口处 的电动阀门,可以减少室外空气对室内空气品质的影响,也是新风空调机组内盘管防冻保护措施之 一。此外,在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建议采用蒸汽作为单极加热盘管的热媒,除非设有有效的防冻措施: 对手通风柜需要连续排风的实验室或化验室,当采用补风系统的加热盘管后设置低手5C停机保护 的防冻方式时,需预先对实验室、化验室的空气品质作出风险分析评估后,再行决定是否适用。

6.4.2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实验室、化验室空气调节冷(热)源应优先采用城市、区域集中供 冷(热);企业内部建设的实验(化验)室,可优先利用厂余热和全厂集中冷(热)源;对建筑规 模为大中型的实验室、化验室,在符合建设地节能政策的前提下,可考虑蓄冷(热)等措施。 6.4.4排风系统引起的空调送风负荷可以达到实验室、化验室总空调负荷的30%~90%,且对应 通风柜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负荷变化率相对宽泛,一般在25%~100%,更有时会超出,所以空调系 统冷(热)源选择和配置时需考虑不同工况下设备的调节能力,保持设备在高效运行范围内。

7.1.2、7.1.3为防止房间内可燃气体、有有害气体的聚集,并尽快将之排出室外,特此规定比 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房间应设上排风口;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房 间应设下排风口。 1)上排风口距离聚集区的最高点(通常为梁窝中的楼板)距离不大于100mm。 2)可燃气体聚集空间:指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泄漏后自然上升,使其聚集和停留的空间(如 楼板与梁形成的梁窝),其特点是在没有通风系统的于预时,聚集区域内的可燃气体不会自动 散开或消失。 3)释放源:实验仪器、设备可能发生可燃气体泄漏的位置。 4)可燃气体聚集空间的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是指安装在可燃气体聚集区域内的排风口每小 时排风总量应为可能聚集可燃气体的区域容积的6倍。 5)应执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一2015中6.3.9的规定。

7.2爆炸危险性实验室

7.2.3可燃物质的性质: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一2014中附录C“可燃 性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列表中列出的可燃物质、特性和分级、分组。 危险等级较高的物质:两种或多种可燃物质在同一空间内同时使用,其中一种物质在爆炸危 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一2014中附录C“可燃性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 列表中显示危险程度相对较高的物质。

7.2.9介绍了目前常用的两种形式的除尘柜

赠环风形式:除生设 方法,空气不必到外 外排风形式:除尘设备过滤粉尘后的空

7.3.1常压区:没有进行压力控制的区域。

清洁区:不存放放射性核素和进行放射性操作的区域,如办公室、资料室、休息室等。 中间区:又名控制区,处于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有被污染的可能性,要控制可能的污染,如 更衣室、扫描室、测量室等。 污染区:又名活性区,包括放射性核索储存室,开瓶分装室,高低活性室。 7.3.4放射性气溶胶:悬浮在空气或其他气体中含有放射性核索的固体或液体微粒。

控制室:用于控制核磁共振设备计算机的房间。 7.4.4失超:超导体温度、磁场及电流中的任一参数超过临界值,超导磁体都会发生相变,成为 常导体,此过程称为失超。 失超管:失超过程释放出的磁体能量将使磁体局部温度迅速升高,从而引起液氨瞬间气化,将 气化的氨气排到室外的管道称为失超管。 7.4.7磁体:磁体系统是核磁共振设备产生成像所必需的静磁场的关键部件。

7.7.1二嗯英污染程度从高到低应为处理区、分析区、缓冲区,

1)处理区:主要从事污染程度相对较高操作的区域,包括降解室、前处理室、样品室、准备 室等。 2)分析区:主要从事污染程度相对较低操作的区域,包括超纯室、主仪器室等。 3)缓冲区:为保证洁净区域不被污染而设置的过渡区域,包括洁净走廊、缓冲室、气闸室等。 7.7.5洁净区:对洁净程度有要求的区域。 7.7.6空气过滤设备:这里特指可以吸附和过滤二嗯英的设备。

7.7.6空气过滤设备:这里特指可以吸附和过滤二嗯英的设备。

8.3汞实验室的排风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通常采用硫化钠等吸附剂来处理。

7. 9高氢酸实验室

8.1.1不燃材料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不燃烧的材料,使用不燃材料可防止火势沿着 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蔓延到相邻房间或整个防火区域。 8.1.2为防止供暖管道接触到能引起燃烧或燥炸的危险物质。 8.1.3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物质在地沟内易聚集,地沟内填满细沙时已无聚集有燃烧或爆炸危险 物质的空间。 8.1.4为防止供暖管道引燃可燃物,需采取必要的隔热防火措施。 8.1.5 电热散热器与甲、乙类物质接触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 8.1.6 规定了有爆炸危险的局部排风系统的最小排风量。 8.1.7 当静电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静电火花。 8.1.8 阀门、风口等活动部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制作。 8.1.9 有甲类物质存在时,应保证通风系统能及时启动。 8.1.10 防爆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由电气专业根据可燃物质的性质确定,同时有多种可燃物质时,按 危险等级高的可燃物质确定。 8.1.11为防止某些可燃物质同热表面接触引起自燃起火及爆炸事故。 8.1.12由于安全原因,必须采用全新风热风供暖。 8.1.13为避免将这些容易着火或爆炸的物质通过通风系统送人其他房间。 8.1.14局部通风设在散发容易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混合物浓度高的地方,能及时排除有爆炸危 险的物质,应优先采用。 8.1.15为防止挥发性气体在房间内扩散,宜优先采用局部通风。

8.1.1不燃材料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不燃烧的材料,使用不燃材料可防止火势沿着 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蔓延到相邻房间或整个防火区域。 8.1.2为防止供暖管道接触到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危险物质。 8.1.3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物质在地沟内易聚集,地沟内填满细沙时已无聚集有燃烧或爆炸危险 物质的空间。 8.1.4为防止供暖管道引燃可燃物,需采取必要的隔热防火措施。 8.1.5 电热散热器与甲、乙类物质接触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 8.1.6 规定了有爆炸危险的局部排风系统的最小排风量。 8.1.7 当静电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静电火花。 8.1.8 阀门、风口等活动部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制作。 8.1.9 有甲类物质存在时,应保证通风系统能及时启动。 8.1.10 防爆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由电气专业根据可燃物质的性质确定,同时有多种可燃物质时,按 危险等级高的可燃物质确定。 8.1.11为防止某些可燃物质同热表面接触引起自燃起火及爆炸事故。 8.1.12由于安全原因,必须采用全新风热风供暖。 8.1.13为避免将这些容易着火或爆炸的物质通过通风系统送人其他房间。 8.1.14局部通风设在散发容易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混合物浓度高的地方,能及时排除有爆炸危 险的物质,应优先采用。 8.1.15为防正挥发性气体在房间内护散,值优先采用局部通风

8.2.1所接触的腐蚀性介质包括内部输送的介质与外部环境接触的介质。 8.2.2明装管道应涂一道防锈底漆,再涂两道调和面漆。暗装、埋地、保温管道,应涂两道防锈 底漆。 8.2.3设备采购时,应注明房间中散发的腐使性介质

9.1.1规定了实验室、化验室的运行工况,分为工作状态与非工作状态两种工况。并根据两种工 况下所要求的控制环境温度、湿度、换气次数等参数的不同,来达到节能的目的。 9.1.2实际设计建造以及使用过程中一些实验室、化验室的围护结构的气密性对通风效果影响很 大,因此提出了运行、值班状态下确保通风及排放效果应该满足的条件。 9.1.3鉴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空气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应采用各种对策,有针对 生地无害化处理实验室、化验室排放的污染空气,简单地采用单一活性炭法应禁止使用。 9.1.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的 有关规定,防止实验室、化验室污染环境。 9.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除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外,还应严格 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9.2.1根据实验室、化验室用途和规模以及不同的特点,对室内环境的要求不同,因此应根据不 同需求设置相应合适的换气次数,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9.2.2强调应对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化验室采用局部处理的方法,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9.2.4对于办公区与实验室、化验室相邻设置时,为了充分确保污染不可能从实验区泄漏到办公 区,保证办公区人员的安全和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必须建立稳定的压力梯度。 9.2.5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一2015中4.3.2,当通风系统使用时间较长且运行 工况(风量、风压)有较大变化时,通风机宜采用双速或变速风机以实现节能减排的自的。 9.2.6根据实验室、化验室的运行工况,减少非工作状态下的换气次数,在满足人员健康和环境 要求的前提下,达到节能的目的。 9.2.7北方地区温度低,采用散热器作为基础采暖设备,不仅保证了实验室、化验室内环境的舒 适性,还能达到节能目的。 9.2.9提倡低温供暖,一是提高冷热源效率,二是为充分利用天然冷热源和低品位热源提供设计 依据。低温供暖,高温供冷的重要前提是系统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需要考虑投资和节能的综合效 益。在方案阶段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适当的热媒温度是十分必要的。 9.2.10参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一2015中4.3.4,集中供暖系统采用变流量水系 统时,循环水泵宜采用变速调节控制。 宽调水系络布置和管径的选择

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设计工况下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 15%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 9.2.12参考GB50189一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4.3.7,采用换热器加热或冷却的二次 空调水系统的循环水泵宜采用变速调节。 9.2.13参考GB50189一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5.3.5,设计变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 统时,宜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每个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最小送 风量。

9.3.1根据实验室、化验室使用功能特点,局部排放并经过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实验室、化验 室内和周围的环境。 9.3.2参考GB50447一2008《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中5.3.1和5.3.2。 9.3.3参考GB50019一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7.1.2,需要与工艺设备 连锁控制时,除尘及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应比工艺设备提前启动、滞后停止。 9.3.4对于排出有害气体或含有粉尘的通风系统的排风口,宜设置在项端并采用旁通型,自的是 把这些有害物质排人高空,以避免其返回工作面GTCC-113-2019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棒形复合绝缘子-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利于稀释。 9.3.5参考GB50019一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7.1.5,除尘系统的排风 量应按同时工作的最大排风量以及间款工作的排风点漏风量之和计算。在各间款工作的排风点上应 装设与工艺设备联动的阀门,阀门关闭时的漏风量应取正常排风量的15%~20%。 9.3.8为了规范实验室、化验室的室内污染物排放的无害化处理,鼓励采用先进的处理方法,本 条款规范了处理方法种类;GB50019一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7.3.1,有 害气体净化应根据有害气体的物理及化学性质,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各类有效方法,废气无 害化处理的最终产物应以生成无害化物质为处理目标。应采用下述方法(但不限于): 1)物理方法:如无极光解法、水洗法、冷凝法、吸附法、电子束照射法等。 2)化学方法:如化学过滤法、化学吸附法、化学淋洗法、燃烧法、氧化法、覆盖法等。 3)生物方法:植物气体覆盖法、植物吸收法和植物分解法等。 9.3.9为了鼓励节能减排效果,针对排放量小、毒性不大、年排放时间短的实验室、化验室,可

采用直接高空排放的方式。

采用直接高空排放的方式。

10.1.1本条规定了供暖系统的监测要求。

10. 1供暖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0.1.1本条规定了供暖系统的监测要求。 为防止供暖场所出现过冷或过热的情形,对本条数据进行监测,以便于运行管理及调节。 10.2通风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0.2.1本条规定了通风系统的监测要求,设计时应根据系统设置加以确定。 2通风柜根据实验情况、地域及海拔高度选择不同的操作口面风速,为了保证安全,要求面 风速必须保持在规定的范围的JB/T 13749-2020 天然酯绝缘油电力变压器.pdf,才能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实验室、化验室人员。 4通过检测风道或风管内的静压变化,连锁进行送/排风机的变频控制。 6通风机的状态包括运行、停止及故障状态。 7当某些房间有正/负压的要求,且送/排放量变化时,其与邻近空间的压差保持不变。 10.2.2本条规定了采用集中监测的空气调节系统需要监测的参数,设计时应根据系统所具有的设 备配置具体确定。 4通过测量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可以反应空气过滤器的过滤效果,针对危险性较大的 物质,应在过滤效果欠佳时进行报警。 8对于不放散有害物质的实验室、化验室应保持正压,对于放散有害物质的实验室、化验室 应保持微负压,其相邻的走道宜维持相对正压。 10.2.3本规定要求应急系统的排风机与事故探测器进行连锁,一且发生紧急事故,可自动进行排 风机开启,同时在工作地点发出警示和风机状态显示。 10.2.4被划分为有毒或爆炸危险区域的实验室、化验室应设置自动监测及报警装置,并宜引入集中 监控系统。 10.2.6位于冬季有冻结可能性的地区的新风或空气调节机组,应防止因某种原因导致热水盘管或 其局部水流断流而造成冰冻的可能。 10.2.7本条规定了电加热器的连锁与保护。要求电加热器与送风机连锁,是一种保护控制,可避 免系统中因无风电加热器单独工作导致的火灾。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可靠性,还要求设无风断电、 超温断电保护措施,如用监视风机运行的风压差开关信号及在电加热器后面设超温断电信号与风机 合停连锁等方式,来保证电加热器的安全运行。电加热器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可避免因痛电 造成触电类的事故。 10.2.9集成控制柜/上位机是指实验室、化验室监测与控制的中央管理系统,包括计算机、管理 软件、控制程序、打印机、与控制单元之间的通信设备等。

10.3除尘与净化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0.3.1本条规定了除尘系统监测的要求。 1~6监测及控制的目的是保障运行、方便运行管理。 7实施之前,均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参数要求监测,并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 相关的政策及措施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 采样方法》GBT16157、《污染源统一监测分析方法》(废气部分)等。 10.3.2本条规定了有害气体净化系统监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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