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492-2022 供热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技术标准.pdf

DB13JT 8492-2022 供热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技术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1 M
标准类别:城镇建设标准
资源ID:383836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JT 8492-2022 供热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技术标准.pdf

1.0.1为规范供热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建设,做到合理适用、技 术先进、可持续发展,实现智能、可靠供热、节约能源、保护环 境,提高建设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设计温度不 大于85℃,以热水为介质的供热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建设的设 人 计、施工验收、运行及维护。 1.0.3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 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7

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直燃机房等热源出 建筑热力入口,与热用户室内系统直接连接的热水供热管网

成品油管道防腐施工组织设计由庭院管网、热力入口装置、建筑物内立管、热力入户装置 热计量及平衡调节装置、热用户室内温控装置等智能化装置构成 的供热输调配系统

2.0.3智能监控平台intelligentmonitoringplatfor

按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供热数据进行采集、传输、存储、 处理等,具备数据清洗、诊断、分析及异常处理机制,依据智能 决策指导供热系统优化运行、管理、服务的系统集成软件平台。 智能监控平台宜通过数字李生仿真建模技术实现供热三维可视 化。 S?

2.0.4智能终端装置intelligentterminaluni

安装于庭院管网系统的一个或多个具有数据测量、感知、变 送、传输、调节功能的设备。实现室温控制(采集)、用户热计量、 平衡调节功能的装置。

2.0.5K智能阀smartvalve

安装在热力入户或单元(楼栋)热力入口管道上,用于热用 户平衡调节及室温调控的智能设备。通过远程通讯将数据上传, 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户间或单元(楼栋)间平衡的电动调节阀门。 智能阀按安装位置分为入户型智能阀和入口型智能阀,

2.0.6室温采集器roomtemperaturecollector

成,实时测量并显示室内温度,且能主动和被动的将采集的室内 温度信息传送的装置

2.0.7室温控制器roomtemperaturecontroller

安装在用户内,具有室温采集器的功能,根据室内温度设定 直与实时检测温度值的偏差,通过逻辑比较计算,对智能阀下达 开度指令,使室内温度稳定在设定值的装置。

使用有线或无线网络将智能终端装置等设备连接到数据采集 器,上传到上位机管理系统,并通过管理系统(云平台)下发控 制指令到终端闭环控制设备的数据采集及调控系统。

2.0.9物联网控制系统

使用无线网络直接将智能终端装置等设备连接到管理系统, 并通过管理系统(云平台)下发控制指令到终端闭环控制设备进 行交互的远程调控系统。

以单元或楼栋为单位安装,采集本单元或楼栋热力入口所安 装智能终端装置的数据信息,将采集数据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将 控制信息下发到执行器,具有边缘计算的功能,实现数据与程序 运算并进行相应调节控制的装置

用于热量结算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生 女 装使用前对热量结算表进行的检定。

3.0.1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以供热稳定安全为基础,以供热科学 精准、节能高效为目标,并遵循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鼓励工程技 术创新,保证工程技术质量,提高运行维护水平的原则。

3.0.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以供热稳定安全为基础,以供热科学 精准、节能高效为目标,并遵循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鼓励工程技 术创新,保证工程技术质量,提高运行维护水平的原则。 3.0.2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扩建的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应设置智能终端装置, 实现数据采集、远程调控、户间平衡或用户自主室温调控; 2既有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改建的项目,宜根据建筑类别、 室内供暖系统形式及经济技术条件合理选择安装智能终端装置, 实现室温调控、数据采集、远程调控,户间平衡、用户自主调控 3未进行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改造的居住建筑小区,宜选取 典型热用户安装室温采集装置。 3.0.3实施热计量的集中供热系统应实现供热量可调节、用户用 热量可计量、用户室内温度可控制、数据信息可上传。所采用的 计量方法及分摊计费方式,除满足现行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当 地供热用热条例、供热主管部门及供热企业的要求。 3.0.4《供热工程主要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50 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供热庭院管网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 低于30年。 3.0.5供热单位范围内安装的智能终端装置应符合统一的通讯协 议要求,应直接与企业智慧供热监控平台进行数据通讯传输。数 据传输的数据项和通讯协议应与智慧供热监控系统一致,并符合 《城市智慧供热技术标准》DB13(J)/T8375有关规定。系统的

议要求,应直接与企业智慧供热监控平台进行数据通讯传输。数 据传输的数据项和通讯协议应与智慧供热监控系统一致,并符合 《城市智慧供热技术标准》DB13(J)/T8375有关规定。系统的

接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物联网系统接口要求》GB/T35319的 规定。

3.0.6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实施时应采用集中控制或物联网 模式,并确保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先进的供热技术能 度融合。

度融合。 3.0.7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除应满足系统功 能、介质特性、外部环境等设计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 求: 1设备、管道及附件的承压能力不应小于系统设计压力; 2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评审、鉴定; 3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 地方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与淘汰的材料 和设备。

3.0.7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除应满足系统功

1宜具有自感知逻辑诊断、自主决策、自动执行等功能: 2应采用标准化的通信协议、接口、结构; 3执行类智能化设备应实现远程、本地控制模式; 4一运行数据宜实时显示、根据不同功能要求实现本地存储: 5具备故障报警、通讯状态显示; 6数据传输中断时阀门应保持原有开度位置,并进行故障提 示。

力、温度和流量等工艺参数应保证供热系统安全和供热质量,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供热运行参数检测、报警、联锁和调控功能; 2设备与管道应能满足设计压力和温度下的强度、密封性及 管道热补偿要求; 3应具备在供热用户发生事故状况时,及时切断,且减少影 响范围、防止产生次生灾害的能力。 3.0.10供热庭院管网系统智能化系统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且调试 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2.1庭院管网智能化的基础信息、基本要求、宜满足下列要求 1基于GIS系统的位置信息; 2可追溯信息; 1 2 3管网的智能化功能信息。 4.2.2庭院管网智能化可监测管网的数据信息,实时收集压力、 流量和温度数据信息,宜具备以下功能: 1压力数据分析; 2流量数据分析; 3温度数据分析; 4宜设置泄漏监测系统,可进行漏损定位分析; 5月 应具备管网巡检、维修、维护等管理功能

4.2.3在满足室内各环路水力平衡和供热计量的前提下,宜 建筑物热力入口的数量

4.2.3在满足室内各环路水力平衡和供热计量的前提下,宜减少

1应具备地理信息定位与身份唯一识别功能; 2应耐受高温高湿环境,防护等级IP68,耐受环境温度不 低于80℃

4.3.1新建建筑物热力入口装置宜设在建筑物地下室、楼梯间等 专用表计小室内,既有建筑的热力入口宜就近设置在建筑物内。 ? 专用表计小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地下室的建筑,宜设置在地下室的专用空间内,空间净 高不应低于2.0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2无地下室的建筑,宜于楼梯间下部设置小室,不宜设在室 外地下热力小室内,操作面净高不应低于1.4m,前操作面净距离 RV 3热力入口宜采用工厂组装预制,成品一体式装置,其中热 量表、智能阀应采用螺纹或法兰连接; 4穿地下室外墙的供暖管道应带保温过墙,当有防水要求时 应设置防水套管; 5应有防水、排水措施,宜设置通风设施。 4.3.2对于住宅小区的底商、小型配套公建,应按照产权单位划 分系统并单独计量。

4.3.3建筑物的智能热力入口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1 根据建筑类别、室内供暖系统形式及技术条件等合理选 择、设置入口型智能阀; 2根据水力平衡计算和系统总体控制的要求设置水力平衡 调节装置; 3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应设在回水管上; 4涉及到的热量表、各种阀门及仪表宜水平安装; 5供、回水管之间宜设置旁通管; 6供、回水管应设置压力表和温度计及压力传感器和温度传 感器; 7热力入口涉及的干管关断阀门宜采用焊接球阀,过滤器宜 采用在线排污型过滤器。 4.3.4当公共建筑室内系统间歇运行时,7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宜设 自动控制装置,并应按预定时间分区分时控制。分时分区控制系 统见附录A。 4.3.5建筑物热力入口处的调节阀开度、供回水温度、供回水压 力、流量、热量等相关控制参数信号应传至集中控制室,并应具 备对供暖系统运行状态实时监测的功能。 4.3.6 单元(楼栋)智能平衡系统应由入口型智能阀、数据采集 器、数据通讯和电源综合布线系统、智能调控软件系统(模块) 组成,并应具备调节、数据存储、信息化功能,满足智能调节、 故障分析等要求。

4.4.1新建居住建筑,应按户安装室温控制器;进行分户改造的 既有居住建筑,宜按户安装室温控制器。

4.4.1新建居住建筑,应按户安装室温控制器;进行分

既有居住建筑,宜按户安装室温控制器,

4.4.2非独立住宅应按单元设置供暖用管道并,共用供暖管道及

阀门应在管道并内敷设,管道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仪表、阀门等设备的安装间距应满足其检修、查验 要求; 2管道井在公用空间内安装检修门市政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设置挡水门槛,检修 门尺寸应能保证管道并内管道、仪表、阀门的安装、检修及查验 要求; 3管道井内应设置照明装置; 4管道井内管道应设介质流向标识,标识位置应正确、清晰、 牢固; ? 5管道井内应防水隔潮,并应设排水地漏。 4.4.3住宅户内系统入户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户用热量表法时,供水管由关断阀、Y型过滤器、户 用热量表构成;回水管由关断阀、智能阀、温度传感器连接件等 构成; 2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时,供水管由关断阀、Y型过滤器、 智能型通断阀构成:回水管由关断阀、温度传感器连接件等构成; 3采用温度面积法时,供水管由关断阀、Y型过滤器,智能 阀构成,回水管由关断阀构成; 4阀门材质应为铜,螺纹连接。 4.4.4分户智能平衡系统应由智能阀、室温控制器、数据通讯和 电源综合布线系统、智能调控软件系统(模块)组成,应具有调 节、控制、信息化等功能,满足智能调节、远程管理、故障分析 等要求。

4.5.1热计量系统应满足计量、调节、控制、信息化等功能要求 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

GB5501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的要求

式市建块现六吸通产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的要求。 4.5.2应根据建筑类别、室内供暖系统形式、经济发展水平,结 合当地实践经验及供热管理方式,合理地选择计量方法,实施分 户热计量。在热力入口安装热量表作为热量结算点时,分户热计 量应采取用户热分摊的方法确定。 4.5.3热量表宜采用超声波或电磁流量传感器。建筑物热力入口 热量表的计量准确度应为2级及以上;户用热量表的计量准确度 应为3级及以上。 4.5.4同一个热量结算点计量范围内,用户热分摊方式应统一, 仪表的种类和型号应一致。 4.5.5热计量装置的工作环境应与其性能项目适应,现场安装的 环境温度、湿度不应大于热计量设备的极限工作条件。 4.5.6热计量装置采用外接电源或联网通信时,应按照产品说明 书的要求进行外部接线,并采用屏蔽电缆线和接地保护措施,对 雷击多发区,应有防雷击措施。

合当地实践经验及供热管理方式,合理地选择计量方法,实施分 户热计量。在热力入口安装热量表作为热量结算点时,分户热计 量应采取用户热分摊的方法确定

4.5.5热计量装置的工作环境应与其性能项目适应,现场安装的 环境温度、湿度不应大于热计量设备的极限工作条件。 4.5.6热计量装置采用外接电源或联网通信时,应按照产品说明 书的要求进行外部接线高层综合楼工程冬季施工方案,并采用屏蔽电缆线和接地保护措施,对 雷击多发区,应有防雷击措施。

4.6.1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配电应设过载、短路及剩余电流保护器: 2配电宣为单独供电回路并设置电能表对用电进行计量; 3应进行防雷、防触电设计。 4.6.2智能终端装置宜采用集中配电,且工作电压应为不高子

4.6.3智能终端装置采用电池配电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大于5年; 2当电池电压降低到设置的欠压值时,应有欠压提示信息, 并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6.4管道井共用立管旁预留电源、网络穿线管及接线盒,每个 管道井最底层和顶层配备专用AC220V/10A电源插座一个:各单 元热力小室穿线管应与管道井相连;热力小室内应配备 AC220V/10A配电箱。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