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142-2014 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开放段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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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14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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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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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142-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142-2014 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开放段长城

DB11/T 11422014

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1142—2014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JC/T 2138-2012 精细陶瓷耐酸碱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防雷装置的设置 5.1接闪器 5.2引下线, 5.3 接地装置. 5.4 其他 检测、维护与管理 6.1 检测, 6.2 维护与管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外部防雷装置的材料与规格 附录B(规范性附录) 保护游人的接闪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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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7741一2010《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规范》与本标准共同构成文物建筑雷电防护的系列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古代建筑研 究所、北京嘉德安雷电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平健、王乃海、李如箭、黎冬青、孟德兴、尚杰、宋海岩、李、钱慕晖、 李京校、逮曦、王长龙、张磊、季晓鸣、李占中、蔡海元、胡曦、石健,

DB117741一2010《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规范》与本标准共同构成文物建筑雷电防护的系列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古代建筑研 究所、北京嘉德安雷电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平健、王乃海、李如箭、黎冬青、孟德兴、尚杰、宋海岩、李逻、钱慕晖, 李京校、逮曦、王长龙、张磊、季晓鸣、李占中、蔡海元、胡曦、石健,

本标准规定了开放段长城防雷装置的设置、检测、维护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开放段长城的雷电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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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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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开放段长城(简称长城)装设外部防雷装置,应遵守不改变建筑原状、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原则。 对长城原有风貌影响较大的防雷技术措施的运用应通过论证确定。 4.2在设计与施工中,应考虑当地的风向、风速、暴雨、覆冰等气象环境以及防雷装置的重量、形状 及固定方式等因素,采用对长城基础、墙体和屋面等扰动小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法。 4.3长城的防雷应符合DB11/741一2010第4章对第一类防雷文物建筑的要求。 4.4外部防雷装置的材料、规格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4.5装设在长城上的监控、广播、灯光等电气、电子设备的防雷措施,应符合DB11/741的要求

5.1.1接闪器应由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组成: 安装在长城上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网; 安装在长城本体外的独立接闪杆。 5.1.2城楼、铺舍应在屋面的屋脊、垂脊和屋檐设置接闪带,接闪带末端应向斜上方延伸30cm。同时 按DB11/741一2010表2的要求,在屋面上设置接闪网。 5.1.3未被辟为登顶的敌台应在顶部周边设置闭合状的接闪带,并宜在四个墙角处各设置与接闪带连 接的短接闪杆,其高度宜为0.3m~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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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可登顶的敌台,应在垛墙或女墙四个墙角处分别设置高度为1m的接闪杆。对可登顶敌台上的游 人有确定的防雷保护要求时,应按附录B的要求设置接闪杆。 5.1.5在城墙方向改变或坡度变小的阳角处,宜在墙体侧面上设置超出墙体高度约1m的短接闪杆。 5.1.6在需要防雷保护的长城部位,周边附近可供利用的设施、树木等宜优先利用设置防雷装置。 5.1.7城楼、铺舍上的接闪带(网)应通过支架固定在屋顶瓦面上。沿屋檐设置的接闪带不宜高出檐 1顶部5cm,其他部位的支架高度宜为100mm~150mm,支架间距不宜大于1m。 5.1.8未被辟为登顶敌台上的接闪带宜明敷在顶部,直接明敷在顶面或用水泥墩固定。城墙上上的游 人有确定的防雷保护要求时,应按附录B的要求设置接闪杆。的短接闪杆,应优先利用垛口、流水孔 等与墙体固定。

5.2.1长城上各单体建筑物引下线的设置,应符合DB11/741一2010中7.3.1的要求,各引下线宜敷 设在隐蔽处或游人不易触及到的部位。 5.2.2设置于敌楼、铺舍、敌台等砖、木结构建筑的引下线应符合DB11/741一2010中7.3.2.3的要 求。 5.2.3# 独立接闪杆的金属结构应作为自然引下线。 5.2.4沿树干敷设的引下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²,宜采用绝缘铜芯电缆,且线缆内每单芯线的直径 应不小于1.7mm。 5.2.5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应大于1m,支架可采用抱箍固定在柱子、树干,或直接固定在垛口或 女墙墙体的砖石缝隙处 5.2.6对游人能够触及到的引下线,防接触电压的措施应符合DB11/741一2010中7.3.2.4的要求 5.2.7在长城修过程中,引下线宜优先采用暗敷方式

5.3.1采用A型接地体时DB45/T 2363-2021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服务规范.pdf,每组接地装置中接地体的数量不应少于2条。根据当地地质情况,接地装 置可由水平接地体与垂直接地体混合组成,也可单独采用水平接地体。 5.3.2接地体的材料、规格应符合附录A中A.3的要求。

采用多条水平接地极外引接地体,但水平接地体的单根最大长度值不应大于2P,P为土壤电 阻率; 一多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 一采用接地降阻措施; 一更换为电阻率低的土壤。 5.3.4接地体宜设置在隐蔽处或游人不易到达的区域。接地体附近防跨步电压的措施应符合以下的要 求: 在引下线入地点周围3m范围内的地面敷设15cm厚的砾石层;

5.3.4接地体宜设置在隐蔽处或游人不易到达的区域。接地体附近防跨步电压的措施应符合以下的要 求: 在引下线入地点周围3m范围内的地面敷设15cm厚的砾石层: 设置护栏、警示牌等,使人进入接地体周围3m范围内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程度

在引下线入地点周围3m范围内的地面敷设15cm厚的砾石层: 设置护栏、警示牌等,使人进入接地体周围3m范围内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程度。

5.4.1在开放段长城通道内设置的栏杆宜采用非金属材料

5.4.1在开放段长城通道内设置的栏杆宜采用非金属材料

CJJ/T 284-2018 热力机械顶管技术标准DB11/T 11422014

5.4.2电气、电子系统的线缆不应悬挂、绑缚或固定在接闪器或引下线上。 5.4.3在雷雨季节进行长城修及沿长城搭建的临时性或季节性活动场地,应采取临时防雷措施,金 属脚手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均应接地

6.2.1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检查内 容应包括: 接闪器、引下线的外观:不应有丢失、损坏、倒伏、断裂、移动等现象; 一接地体:不应暴露在覆土层的外面。埋设接地体的地面应完好; 电气、电子系统的线缆:信号线、电源线不应固定在接闪器或引下线上,设备接地线不应连接 在接闪器或引下线上。 6.2.2 防雷装置的原始技术文件、检测报告、整改记录等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6.2.3 应在接闪杆、引下线上及登临长城入口处、突出的城墙处设置颜色醒目的雷电警示标识。 6.2.4使用管理部门应通过雷电预警、广播及信息提示等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了解防雷常识,在雷 电天气时采取适当的自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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