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375-2014 电能质量评估技术导则 三相电压不平衡

DL/T 1375-2014 电能质量评估技术导则 三相电压不平衡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L/T 1375-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5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03179
下载资源

DL/T 1375-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1375-2014 电能质量评估技术导则 三相电压不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杨

DL/T13752014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评估指标及限值 5评估方法. 6监测评估… 预测评估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不平衡度的计算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监测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注入同步发电机的负序电流允许值….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预测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能质量及柔性输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公 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市中电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设计 研究处、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化电信工程设计研究处、江 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化设计 研究院、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领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胜军、李琼林、段晓波、徐柏榆、于永军、王昕、宁志豪、黄足平、魏晓光、 杨振龙、范瑞祥、陶顺、林宗良、曹建设、夏锐、舒彬。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 号,100761)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能质量及柔性输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公 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市中电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设计 研究处、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化电信工程设计研究处、江 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化设计 研究院、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领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胜军、李琼林、段晓波、徐柏榆、于永军、王昕、宁志豪、黄足平、魏晓光、 杨振龙、范瑞祥、陶顺、林宗良、曹建设、夏锐、舒彬。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 号TY∕T 5002-2014 运动员营养品功效评价程序和方法,100761)。

DL/T1375—2014

本标准规定了用户接入电力系统和公用电网的三相电压不平衡评估指标、方法、条件及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频率为50Hz的交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方式下,采用基波负序分量对公共连接点 的三相电压不平衡进行评估。其他情况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瞬时和暂时的三相电压不平衡间题

将不平衡的三相系统的电量按对称分量法分解后,其零序对称系统中的分量。 GB/T15543—2008,定义3.5J

DL/T13752014

4.2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电压不平衡度限值

电网正常运行时,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 注:本标准中不平衡度为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最小方式(或较小方式)下、负荷的最大生产(运行)周期中所引 起的电压不平衡度的实测值或计算值

接于公共连接点的每个 引起该点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充许值一般为1.3%,短时不超过2.6%。根 据连接点的负荷状况以及邻近发电机、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安全运行要求,该允许值可作适当变动,但 必须满足4.2的规定。

中引起的电压不平衡度允

CECS 482-2017-T 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式建筑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一般可根据连接点的正常最小短路容量换算为相应的负序电流值作为

析或测算依据。有关不平衡度的计算参见附录A。

DL/T13752014

评估法和预测评估法。 采用监测评估法和预测评估法。

5.2.1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验收、公用电网白常运行监测应采用监测评估法。

5.3.2预测评估法根据用户提供的相关负荷资料和系统参数,对评估对象建模仿真或分析计算得出负序 电压不平衡度或负序电流,与评估指标限值比较,判断是否满足GB/T15543一2008要求,

2.1测量宜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最小方式(或较小方式)、评估对象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并 测时段包含评估对象的最大不平衡工作周期。 2.2实际监测前应分析评估对象的运行方式、设备工况、生产工艺特点、测试记录和数据处理 订具体的监测方案,

a)长期类,其重复波动周期以月计,监测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b)中期类,其重复波动周期以日计,监测时间应不少于七天; c)短期类,其重复波动周期以小时计,监测时间应为一至七天。

于电力系统的公共连接点JGJ/T 434-201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含条文说明), 供电电压负序 平衡度规量值的1mn方均根值的95%概率大值 2%,所有测量值中的最大值应不大于4%。 于接于公共连接点的每个用户,引起的供电电压负序不平衡度测量值的1min方均根值的95%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