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42027-2013 螺杆膨胀机 承压铸钢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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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NB/T 42027-2013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7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0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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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42027-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42027-2013 螺杆膨胀机 承压铸钢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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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42027 2013

chnical SpecificationforPressureRetainingCastings of ScrewExpande

NB/T420272013

Q/CR 568-2017 高速铁路混凝土桥面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技术条件NB/T 420272013

NB/T420272013

本标准规定了螺杆膨胀机承压铸钢件(承压铸钢件包括机壳体、前端座、后端座、主汽阀、蒸汽调 节阀等)的订货要求、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方法、标识、合格证书及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螺杆膨胀机承压铸钢件的订货、制造和检验。

询价单或合同至少应包括或表明下列内容: a)铸件图样:需粗加工的应提出加丁要求或提供粗加工图样:需做无损检验的应在图样上注明探 伤种类、部位和等级要求。 b)铸钢件的牌号。 c)从本标准附录A中选择的条款,以及本标准以外的技术要求。 d) 铸件应注明交货状态,包括热处理或粗加工(需方有要求时)后交货要求。 e) 需方可对供方生产的铸钢件按试验和检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要求进行抽验,抽验结果应符合本 标准的要求。

铸钢件应采用电炉熔炼工艺或“电炉熔炼+炉外精炼”工艺生产。如需方要求采用精炼钢 双方商定。炼钢工艺由供方根据需方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自行确定。

4.1.2.1如果供需双方未在合同中规定,铸造工艺及造型方法由供方确定。 4.1.2.2在必须使用芯撑的地方,铸件芯撑的使用要保持到最低限度,且芯撑应是干净和无腐蚀的(允 许镀层),其化学成分同该铸件相容。 4.1.2.3铸造粗加工应留有4mm5mm的加工余量,加工过程中发现缺陷应及时由铸造厂进行补救处 理,尽量杜绝缺陷在精加工过程中出现

4.1.3.1铸钢件必须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工艺按GB/T16923和GB/T16924的规定执行。 4.1.3.2常用的热处理工艺有:退火、正火、正火+回火。 4.1.3.3铸钢件浇注后冷却到相变温度范围以下方可进行热处理,其炉温应根据GB/T9452的规定进行 有效控制。

的方式予以修复。但以下缺陷不允许焊补,应予报废: a)涉及面广,无法清除干净的砂眼、夹渣、气孔、缩松、贯穿性裂纹缺陷。 b)缺陷所在部位焊补后不能保证质量或无法进行检查。 c)) 精加工后发生的缺陷,经焊补后仍不能保证质量或焊补对密封面等重要位置有影响。 4.1.4.2 焊工、焊补设备,焊补工艺都应经过工艺评定,并合格认可。工艺评定参照NB/T47014规定 执行。 4.1.4.3 焊补工艺认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焊补应按认可的工艺进行。 4.1.4.4 铸件焊补工艺的预热温度、层间温度及焊后热处理温度参见附录B。 4.1.4.5 焊补应选用与铸件的化学成分或力学性能一致或相近的焊条。 4.1.4.6 重大缺陷焊补: a) 为焊补而准备的坡口深度超过壁厚的20%或25mm(以坡口深度较小者为准)时,或坡口面积 超过65cm²时,则认为是重大缺陷焊补。重大缺陷焊补应得到需方同意。 b) 重大缺陷的焊补,应提供焊补记录及检验结果。 4.14.7链件重大缺陷的焊补,应进行除应力执处理,

4.1.4.8铸件清除缺陷后的凹坑应进行目视、磁粉或着色检验

钢号及化学成分 钢号及熔炼分析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铸钢件成品分析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一2006表1的规定。

JC/T 2340-2015 热反射混凝土屋面瓦NB/T420272013

注1:对上限每减少0.01%的碳,允许增加0.04%的锰,但锰最高含量为1.2% 注2;除另有规定外,残余元素不作为验收依据。

4.3.1铸钢件热处理后,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

4.3.1铸钢件热处理后,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2冲击性能A和A由需方任选一种。

ZG20CrMo ≥245 ≥460 218 ≥30 >24 ≥20 注1:表中所列的各牌号力学性能,适用于厚度为100mm以下的铸件。当铸件厚度超过100mm时,表中规定的屈 服强度Ren(Rpo2)仪供设计使用。 注2:表中冲击吸收功Ak的试样缺口为2mm。

4.4.1铸钢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气孔、粘砂、夹砂、缩孔、热裂、冷隔、氧化皮、结疤等影响铸件质 量的缺陷。如有上述缺陷,应通过喷砂、喷丸、化学清洁或其他不影响铸件质量的方法进行彻底清除。 若缺陷清除后壁厚超差,应进行焊补。加工面上允许存在不超过加工余量2/3的铸造缺陷。 4.4.2铸钢件非加工面上的飞边、浇口、冒口、工艺补贴和铸筋切割后应铲除、锉光或磨平,以使其表 面与铸件平滑过渡。

4.4.3铸造用木模精度等级,不应低于JB/T7699规定的最低精度等级要求。 4.4.4接触物料的铸件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死角、易于清理。 4.4.5需磁粉探伤的表面粗糙度应能符合GB/T9444的规定要求。需超声波探伤表面应能符合GB/T 7233.1和GB/T7233.2的规定要求。 4.4.6铸件清理后应轮廊清晰,铸钢件表面清洁度应符合图样及合同的要求。 4.4.7对铸件正常使用无不利影响的表面缺陷,不应成为拒收理由。 4.4.8 铸件表面粗糙度应按GB/T6060.1选定,并在图样、订货合同中注明。 4.4.9 铸件不得用锤击、堵塞或浸渍等方法消除渗漏, 4.410件经检验合格后、非加工表面应涂防锈底漆

DA/T 66-20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范4.5几何形状和尺寸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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