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1063-2014 海上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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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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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1063-2014 海上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

NB/T 310632014

海上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

JZGCP-BIM2:建筑工程P-BIM软件功能与信息交换标准合集(二)NB/T31063—2014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型号、型式、基本要求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 保证期

引用文件 定义 型式、基本要求 方法和检验规则 包装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电器设备分技术委员会(NEA/TC1/SC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电机研究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西安盾安电气有限公司、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力德风力发电(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国 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限公司、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乐山)新能源 设备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王步瑶、郭灯塔、孙玉田、张永明、果岩、刘淑芬、杨国伟、袁凯南、张燕红、孔 令江、张亚龙、李春林、朱广辉、李农、梁瑞科、余冰、禹利华、李素平、居荣、赵群、张新丽、徐 江、郭自勇、李兴。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NB/T310632014

海上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用海上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的主要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利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保证期等要求。

0.25和GB/T25389.1一201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义

4型号、型式、基本要求

发电机型号由产品代号、规格代号、特殊环境代号、补充代号四部分依次排列组成,符合GB/ 规定,具体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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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标称功率一般按风力发电机额定功率确定,应符合GB/T25381的规定, 4.3发电机的额定电压等级推荐如下: 690V、1050V、3150V、6300V、10500V。 4.4发电机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要求,并符合GB/T49 4.5发电机应有可靠的冷却方法,并符合GB/T1993的规定。使用的冷却介!

4.2标称功率一般按风力发电机额定功率确定,应符合GB/T25381的规定。 4.3发电机的额定电压等级推荐如下: 690V、1050V、3150V、6300V、10500V。 4.4发电机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要求,并符合GB/T4942.1的规定。 4.5发电机应有可靠的冷却方法,并符合GB/T1993的规定。使用的冷却介质不得对发电机造

机内部应设置加热装置,以防止净 。加热装置的容量应能使机壳 至少高于机壳外部温度5K, 豫的允许温度

6.1发电机的试验方法按GB/T25389.2的规定。 6.2每台发电机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6.3大型电机的零部件进行湿热试验时DB11/T 343-2018 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送试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当试验结果按折算不合格时,则整台 电机作不合格结论,复试时可只对影响整机不合格的零部件重新试验,其余零部件的数据可认为有效。 64险顶日

6.1发电机的试验方法按GB/T25389.2的规定。 6.2每台发电机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6.3大型电机的零部件进行湿热试验时,送试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当试验结果按折算不合格时,则整台 电机作不合格结论,复试时可只对影响整机不合格的零部件重新试验,其余零部件的数据可认为有效。 6.4出厂试验项目: a)机械检查; b)定子绕组对机壳及绕组相互间绝缘电阻的测定; c 定子绕组在实际冷状态下直流电阻的测定: d) 空载试验; e) 振动的测定; f) 噪声的测定; g) 耐电压试验; h) 匝间冲击耐电压试验。 6.5机械检查项目: a) 装配检查:检查发电机装配是否完整、正确,包括磁极、转子、定子、轴承、总装配等检查和 其他重要部件的检查。 ttd

6.5机械检查项目: a)装配检查:检查发电机装配是否完整、正确,包括磁极、转子、定子、轴承、总装配等检查和 其他重要部件的检查。 b) 转动检查:发电机转动时,应平稳轻快,无怠滞现象。 c)外观检查:发电机表面油漆应干燥、完整、均匀,无污损、碰撞、裂痕等现象。 d) 安装尺寸、外形尺寸检查:外形、安装尺寸应符合用户规定。 6.6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a)制造厂第一次试制或小批量试生产时。 设计或工艺上的变更足以引起某些特性和参数发生变化时。 C 当检查试验结果和以前进行的型式试验结果发生不可容许的偏差时。 成批生产的发电机的定期抽试,抽试时间至少两年一次,每次至少两台。试验中如有发电机不 合格,应从同一批产品中抽加倍数量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试,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应对该项目 遂台试验。

6.7发电机的型式试验项目:

f) 功率特性曲线的测定; g) 超速试验; h) 三相突然短路试验: i) 湿热试验(仅在试制时): j) 盐雾试验(仅在试制时); k) 霉菌试验(仅在试制时): 1)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仅在试制时) m)质量测定(仅在试制时)

7.1铭牌材料及铭牌上数据刻画的方法GB 51354-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应保证在整个使用期内不易磨掉和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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