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07 004-2017-10404 冀北电网110千伏变电站典型信息命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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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07 004-2017-10404 冀北电网110千伏变电站典型信息命名规范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翼北电网110千伏变电站典型信息

GB 50217-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发布

日 前 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设备运行数据 5.1总体要求 5.2量测数据 5.3位置状态, 6设备动作信息 6.1总体要求. 6.2设备动作信号 7设备告警信息 7.1总体要求. 7.2设备故障, 7.3设备异常, 8设备控制命令. 8.1总体要求 8.2遥控命令 8.3遥调命令 8.4程序化操作 9设备监控信息告警分级 10设备监控信息传输 11 设备监控信息综合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冀北电网110千伏变电站典型信息命名规范遥测表 附录B(规范性附录)冀北电网110千伏变电站典型信息命名规范遥信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冀北电网110千伏变电站典型信息命名规范遥控表

为加强冀北电网地市公司集中监控信息命名的管理,规范110千伏变电站集中监控信息名称,结合 翼北电力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标准。 本标准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科技信通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庄博、刘景林、林洋、王国鹏、耿艳、朱明阳、陈光、白昀、刘国征、王丹 李晶、张锐。 本标准2017年12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科技信通部

冀北电网110王伏变电站典型信息命名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调控机构集中监控的110干伏变电站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监 控信息分类、信息描述、告警分级、传输方式,明确了监控信息相关应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地市级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监控范围内110千伏等级变电 站。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目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电网企管(2013)1650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企管(2015)976号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设备监控信息规范》 国家电网调(2012】263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全面推进大运行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国家电网调(2015)133号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设备监控信息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调自(2012)101号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调控数据交互规范》 国家电网调监(2012)303号国家电网公司《500kV变电站典型信息表(试行)》、《220kV 变电站典型信息表(试行)》 国家电网调监 庄(2013)50号国家电网公司《监控值班工作日历》 国家电网调监 庄(2013)152号国家电网公司《110kV变电站典型信息表(试行)》 国家电网调监(2013)281号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设备监控信息表表管理规定(试 行》

国家电网调监(2013)50号国家电网公司《监控值班工作日历》 国家电网调监(2013)152号国家电网公司《110kV变电站典型信息表(试行)》 国家电网调监(2013)281号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设备监控信息表表管理规定(试 行)》 冀北电调(2015)6号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监控CentralizedMonitoringandControl 依靠电网调度自动化监控系统,实现对所辖变电站相关设备及其运行工况的远方遥控、 遥测、遥信、遥调、遥视等功能。 3.2 监控数据DateforSupervisionandControl 为满足集中监控需要接入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的变电站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辅助设 备监视和控制信息,包括通常所指的监控信号、监控信息和监控数据。 3.3 硬接点信号SignalbyContact 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辅助系统以电气触点方式接入测控装置或智能终端的遥信信号 3.4 软报文信号SignalbyMessage 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辅助系统自身产生并以通讯报文方式传递的遥信信号。

软报文信号SignalbyMessage

4.1设备监控信息应全面完整。设备监控信息应涵盖变电站内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辅助设 备,采集应完整准确、描述应简明要,满足无人值守变电站调控机构远方故障判断、分析 处置要求。 4.2设备监控信息应描述准确。设备编号和信息命名应满足SD240、DL/T1171的要求,信息 描述准确,含义清晰,不引起歧义。 4.3设备监控信息应稳定可靠。不上送干扰信号、不误发告警信号,不受单个设备故障、失 电等因素影响而失去全站监视;上送调控机构监控信息应有合理的校验手段和重传措施,不 因通信干扰造成监控信息错误。 4.4设备监控信息应上下一致。变电站监控系统监控主机应完整包含上送调度控制系统的设 备监控信息,且内容、名称、分类保持一致。 4.5设备监控信息应接入便捷。调度控制系统和变电站设备监控信息传输方式可采用调控直 采、告警直传、远程调阅等方式,灵活适应不同类别设备监控信息接入要求,并可根据实际 需要调整。

设备运行数据主要包括反映一次设备、二次设备运行工况的量测数据和位置状态。典型 设备的运行数据信息规范见附录A。

2.1一次设备量测数据是反映电网和设备运行状况的电气和非电气变化量,规定如下: a)线路:有功(单位:MW)、无功(单位:MVar)、电流(单位:A),线路电压(单位: kV)、功率因数; 变压器:各侧有功(单位:MW)、无功(单位:MVar)、电流(单位:A)、档位; c) 母联(分段):电流(单位:A); d) 旁路:有功(单位:MW)、无功(单位:MVar)、电流(单位:A); e) 电容、电抗:无功(单位:MVar)、电流(单位:A); f) 变压器、电抗器:温度(单位:C); g) 站内交直流电源:电压(单位:V)、电流(单位:A); h)中性点:电压(单位:V)、消弧线圈位移电压(单位:V)、3UO电压(单位:V); i)母线:电压(单位:kV)、频率(单位:Hz)。 2.2线路、主变等一次设备有功和无功参考方向以母线为参照对象,送出母线为正值,I 母线送ⅡI段母线为正值,II段母线送IⅢI段母线为正值,正母送入副母为正值,反之为负

息主要包括变电站内断路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云 录波(报告)信息

6.2.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提供动作出口总信号。对于需区分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Q/SY 06520.6-2016 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第6部分:蒸汽灭火系统.pdf, 应提供主保护出口总信号。 6.2.2间隔事故信号应选择断路器合后位置与分闸位置串联生成。 5.2.3全站事故总信号应将各电气间隔事故信号逻辑或组合,采用“触发加自动复归”方式 形成全站事故总信号。

7.1.1设备告警信息主要包括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辅助设备的故障和异常信息 7.1.2设备告警信息按对设备影响的严重程度至少分为设备故障、设备异常两类。

7.2.1一次设备故障是指一次设备发生缺陷造成无法继续运行或正常操作的情况。 7.2.2二次设备及辅助设备故障是指设备(系统)因自身、辅助装置、通信或回路原因发生 重要缺陷、失电等引起设备(系统)闭锁或主要功能失去的情况。 7.2.3二次设备及辅助设备应提供设备故障总信号。 7.2.4故障总信号应采用硬接点信号形式提供,采用瞬动触点,故障发生时动作,消失时自 动复归。故障具体信号可由设备软报文信号实现

7.3.1一次设备异常是指一次设备发生缺陷造成设备无法长期运行或性能降低的情况。 7.3.2二次设备及辅助设备异常是指设备自身、辅助装置、通信链路或回路原因发生不影响 主要功能的缺陷。 7.3.3二次设备及辅助设备应提供设备异常总信号

设备控制命令包括一次、二次设备单一遥控、遥调操作以及程序化操作命令。

8.2.1遥控操作是对指定设备的一种或两种运行状态进行远程控制。 8.2.2断路器远方操作有合闸、分闸两种方式,采用断路器分合闸位置和相应设备有功、无 功、电流、电压等变化作为双确认条件。 8.2.3变压器分接头远方操作有升档、降档、急停三种方式,“升档”和“降档”共用1个 遥控点,“急停”单独设置遥控点。采用分接头档位和相应设备无功、电压变化作为双确认 条件。

DB35/T 1433-2019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检测技术规范8.2.4电容器、电抗器投切采用对应断路 关位置和相应设备无功变化作为双确认条件。 8.2.5重合闸软压板投退采用重合闸软压板位置、重合闸充电状态变化作为双确认条件。 8.2.6备自投软压板投退采用备自投软压板位置、备自投装置充电状态变化作为双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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