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252-2017 网络电视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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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252-2017 网络电视工程技术规范

5.2.1电缆走道及槽道的位置、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1电缆走道应平直,无明显起伏、扭曲和歪斜; 2电缆走道与墙壁或机列应保持平行,每米水平误差不应大 于2mm; 3吊挂安装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并应垂直、整齐、牢固; 4地面支柱安装应垂直稳固,垂直偏差不应大于1.5%0;同 方向立柱应在同一条直线上: 5电缆走道的侧旁支撑、终端加固角钢的安装应牢固、端正 平直; 6沿墙水平电缆走道应与地面平行,沿墙垂直电缆走道应与 地面垂直。

GB 50336-2018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原版5.2.4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不应大于3mm并保持机柜门开合顺畅。 5.2.8所有紧固件应紧,同一类螺栓露出的长度应一致。 5.2.9地线与铁架连接应加弹簧垫片保证接触良好。 5.2.10机房线缆布放应采用上走线方式,线缆布放时应采用走 线架,走线架应选择开放式线架,宜设置二层走线架。 5.2.11走线架应整体规划,整体走线架设施不应影响机房空调 气流组织。走线架及走线槽道的安装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5026、《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 计规范》YD5059的有关规定。 5.2.12走线架、线槽和护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最小充许 弯曲平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在活动地板下敷设时,电缆桥架或 线槽底部不宜紧贴地面。

电缆应分开布放;电力电缆与信号线缆应分开布放,间距不应 50mm。当必须交叉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开走线,保持地 圭线架清洁、整齐、干燥。

5.2.14机房内布线绝缘不应小于201

1各类电源电缆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采用的电力电缆,应是整条电缆料,不得中间接头;且电缆 外皮应完整,芯线及金属护层对地的绝缘电阻应符合出厂要求; 3电力电缆拐弯应圆滑均匀,铠装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或 等于其直径的12倍,塑包电缆及其他软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 览直径6倍: 4当采用铜、铝汇流条馈电时,汇流条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 要求,且表面应光洁平整,无锈蚀、裂纹和气泡; 5设备电源引入线应利用自带的电源线当设备电源线引入 孔在机顶时,可沿机架顶上顺直成把布放:

6当馈电母线为铜、铝汇流条时,设备电源引入线应从 的背面引下,连接螺栓应从面板方向穿向背面,连接紧固正 和地线应顺直并拢;电缆两端应采用焊接或压接与铜接头口 接,并应在两端设置明确标志

1 线缆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布放线缆应有序、顺直、整齐,避免交叉纠缠; 3线缆弯曲应均匀、圆滑一致,弯曲半径宜大于60mm; 4 线缆两端应有明确标志

1接地引接线截面积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宜使用热镀锌扁 钢、多股铜芯电缆或铜条; 2机房内应采用联合接地系统,保护地及电源工作地均应由 室内同一接地系统引出; 3机架接地线宜采用16mm的多股铜线,机架内设备应就 近由机架汇流排接地; 4接地线布放宜短、直,多余导线应截断,所有连接应使用铜 接头或连接器连接,铜接头应可靠压接或焊接。

1光纤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 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光纤布放的路由走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光纤应布放在光纤专用槽道: 4光纤在槽道内应顺直,不应扭绞; 5 槽道内光纤拐弯处的布放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0mm; 6光纤两端的预留长度应满足维护要求;盘放曲率半径不应 小于40mm.不应扭绞

6.1.1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1电源系统应工作正常,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设备输人电压应符合设备说明书技术要求。 6.1.4设备加电开机检查应按设备说明书技术要求步骤开机,并 应用设备自备监视系统检查,设备应状态正常,各种辅助设备和告 警装置应状态正常。

1.5已安装设备应符合下列

1标志应齐全、正确; 2 各种零件、配件安装位置应正确,数量应齐全; 各种选择开关应按设备技术说明书置于指定位置: 4 各类保险的规格应符合设备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设备接地应良好、可靠; 6 电源引人线极性应正确,连接应牢固可靠。 6.1.6 初验前应完成相关竣工技术文件的编制

5.2.1在运行开通前,应进行用以检验主要系统和相关设备是否 符合运转要求的初验。 5.2.2初验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内容,具体测试方法及测试指标 立饰合相关技术西求

6.2.1在运行开通前,应进行用以检验主要系统和相关设1 符合运转要求的初验

6.2.2初验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内容,具体测试方法及测

2节点容量测试; 3 门户导航功能及服务器性能测试; 4 媒体交付功能测试; 5 业务管理功能及服务器性能测试: 6 网络管理功能测试; 7 流媒体服务器性能测试; 8 安全、穴余测试。 6.2.3 初验应在安装工艺和软件版本检查合格后进行。 6.2.4 验收的计划和内容应依据本规范制订,测试结果应符合设 计要求。 6.2.5 设备硬件检测应包含下列项目内容: 1 网络设备的检测; 2 服务器设备的检测; 3 存储设备的检测。 6.2.6 节点容量测试应包含下列项目内容: 1 检验系统的业务容量; 2 检验系统的License许可数量。 6.2.7 下列门户导航主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EPG管理模版功能; 2 EPG模版分发功能; 3 EPG元数据分发功能; 4 EPG元数据实时处理功能; 5 EPG分组管理功能; 6 EPG数据采集功能; 7 EPG模版分发功能; 8 EPG请求调度功能; 9 EPG配置和管理功能; 10 EPG模版制作功能; 11 EPG发布功能;

2节点容量测试; 3 门户导航功能及服务器性能测试; 4 媒体交付功能测试; 5 业务管理功能及服务器性能测试: 6 网络管理功能测试; 7 流媒体服务器性能测试; 8 安全、穴余测试。 2.3 初验应在安装工艺和软件版本检查合格后进行。 2.4 验收的计划和内容应依据本规范制订,测试结果应符合 要求。

12 EPG分组功能

1 全局负载均衡功能; 本地负载均衡功能; 内容分发策略; 内容分发方式,包括静态方式和动态方式; 5 内容分发系统的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的编码格式: 7 流协议的支持功能,包括TCP、UDP、RTSP、TS、HTTP、 FTP协议等; 内容存储的管理功能。 8 6.2.9 下列业务管理主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用户属性、用户注册和用户维护等管理功能: CP(SP)的管理功能,包括CP(SP)的注册,审核,修改和 查询CP(SP)信息等管理功能; 针对业务运营商的管理功能; 4 针对操作员的权限管理功能: 5 直播业务的管理功能; 6 点播业务的管理功能; 7 时移业务的管理功能; 8 计费相关的管理功能; 9 账务管理功能; 10 业务审核功能; 11 业务发布功能; 12 业务暂停、注销或移机等的处理功能; 13 业务管理的统计功能 6.2.10 网络管理功能测试应包含下列项目内容,

1测试对象,主要包含网管系统对网络电视系统内所有功 统及终端网元的管理测试功能:

子系统及终端网元的管理测试功能;

2测试范围,主要包含网元拓扑管理功能、网元状态测试功 能、网元业务参数查询功能、网元参数配置功能、网元实时性能测 试功能、异常情况告警功能、告警统计功能、统计报表功能、机顶盒 版本管理功能和机顶盒资源管理功能等。

+ 6.2.11 EPG服务器性能测试应包含下列项自内容: 1 测试单台EPG服务器页面平均响应时间; 2 测试单台EPG服务器认证平均响应时间; 3 测试EPG服务器对业务数据的支持能力; 4 测试EPG服务器对终端的并发支持能力: 5 测试单台EPG服务器生成话单的支持能力。 6.2.12 流媒体服务器性能测试应包含下列项目内容: 1 测试流媒体服务器对单文件点播并发的支持能力; 2 测试流媒体服务器对多文件点播并发的支持能力: 3 测试用户点播流媒体服务的成功率; 4 测试满载条件下点播业务响应时间; 5 测试直播转发的时延时长; 6 测试直播转发的内容准确率; 7 测试直播节目录制准确率: 8 测试直播节目录制过程执行时长: 在多业务并发情况下对上述性能测试项进行测试。 6.2.13安全测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通过模拟外网攻 网络电视系统在有网络攻击的情况下的功能和性能。

6.2.14穴余测试应符合下列设计要求

1对于有几余的设备功能模块,应测试其主备自动倒换功 能,发生倒换时应正常提供业务; 2对于有几余的系统节点,应测试系统节点间自动保护倒换 功能,发生倒换时应正常提供业务; 3对于网络中的主备链路,应测试主备链路自动倒换功能 发生倒换时应正常提供业务。

6.2.15 工程初验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

文件。竣工技术文件一式三份

文件。工技术文件一式三份

1工程设计文件; 2 开工报告; 3 工程变更单及洽商记录; 4 竣工图纸; 5 已安装设备明细表; 6 停(复)工报告; 7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和阶段验收报告; 8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验收证书; 10 竣工报告; 11 其他相关记录、备考表; 12 交接书。 2.17 竣工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容应齐全; 2 图纸、测试记录、随工质量记录应与实际相符,数据应 确; 3文件外观应整洁,格式、文字应规范、清晰。

6.3.1试运转阶段应从初验测试合格后开始,试运转时间可按订

6.3.1试运转阶段应从初验测试合格后开始,试运转时间可按订 货合同规定的试运转期限执行,且不应少于三个月。 6.3.2在系统试运转期间应观察下列项自,并应做好记录,为竣

6.3.2在系统试运转期间应观察下列项自,并应做好记录,为竣

工验收测试提供主要依据:

由于硬件原因造成系统故障的情况; 2由于软件原因造成系统故障的情况; 3元余切换功能运行情况。

6.3.3试运转期间的主要指标和性能应达到工程设计文件及技 术规范书中的规定。当主要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解决问题后 从次日开始重新试运转三个月;当对有关数据发生疑问时,经双方 协商,可对有关数据重测,进行验证。

1各阶段测试应确认检查结果; 2 验收组认为必要项目应复验: 3 设备应清点核实; 4 对工程应进行评定和签收。 6.3.6 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项目,应由验收组查明原因 确认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3.7工程竣工后,应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考核。

1 当直播业务采用组播方式时,用户模型可按表A.0

表 A. 0. 1 参考用户模型

2上述所有取值均为经验值,建设时应按需测算,并按实际运营数据修正。

A.0.2当直播业务采用单播方式时,用户模型可按表A.0.2 执行。

表A.0.2参考用户模型

主:1时移业务的分发策略也可参照上述内容。 2直播业务采用流代理方式时,无须内容存储;采用延时方式时,等同于时移 业务。 3上述所有取值均为经验值,建设时应按需测算,并按实际运营数据修正

主:1时移业务的分发策略也可参照上述内容。 2直播业务采用流代理方式时,无须内容存储;采用延时方式时,等同于时移 业务。 3上述所有取值均为经验值,建设时应按需测算,并按实际运营数据修正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 《IPTV业务需求》YD/T1654 《IPTV对接入网络的技术要求(第一阶段)》YD/T1695 《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YD/T1823 《IPTV业务管理系统体系架构》YD/T2015 《IPTV系统的媒体交付系统一一基于CDN结构》YD/T2264 《IPTV管理体系结构》YD/T2265 《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YD5002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 《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5026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83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 KIPTV业务需求》YD/T1654 《IPTV对接入网络的技术要求(第一阶段)》YD/T1695 《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YD/T1823 KIPTV业务管理系统体系架构》YD/T2015 《IPTV系统的媒体交付系统一一基于CDN结构》YD/T2264 KIPTV管理体系结构》YD/T2265 《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YD5002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 (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5026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83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网络电视工程技术规范》GB/T51252一2017,经住房城乡建 设部2017年7月31日以第1644号公告批准发布。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 结了我国网络电视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现行与 网络电视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网络电视工程技术规范》编 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 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 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 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则 (41 ) 总体技术要求 (42) 3.1 业务需求及实现方式 (42) 3.2 体系架构 (42) 工程设计 (49) 4.1 网络架构和节点功能设置 (49) 4.3 业务参数 (49) 4. 4 媒体交付系统设计 (49) 4.5 门户导航系统设计 (50) 4.6 业务管理系统设计: (50) 4.7 网络管理功能需求 (50) 4.8 流量计算 (50) 4.9 系统安全要求 (50) 4.11 编解码方式设计要求 (51 ) 施工要求 (52 ) 5.2安装要求 (52) 工程验收 (53) 6.2工程初验票寸 53D

1.0.2网络电视业务正常运营,须涉及从内容制作、内容播控、内 容运营、内容承载和内容呈现的完整业务环节。其中内容制作、内 容播控主要涵盖影视制作、版权牌照等领域,与工程技术相关度较 小;内容呈现主要涵盖用户侧机顶盒和终端的功能要求,与工程技 术相关度较小。因此本规范暂不涉及网络电视内容制作、播控系 统、机顶盒及终端等建设内容,而主要对网络电视业务运营所涉及 的内容运营、内容承载等系统功能模块的建设进行规定。 1.0.8在建设网络电视系统时,应在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的 基础上,实现高可靠性、平滑的可扩展性、良好的安全性。系统应 三业务和网级发屏

基础上,实现高可靠性、平滑的可扩展性、良好的安全性。系统应 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系统设计应与业务和网络发展 规划相适应,可以近期业务需求为主,兼顾远期业务发展

3.1业务需求及实现方式

3.1.1扩展业务可包括信息服务、消息服务、游戏娱乐、电子商 务、通信服务、应用商城等

3.2.1网络电视系统从功能划分,共涉及8个功能集,其中由内 容运营、运营支撑、门户导航、业务管理、媒体交付、安全管理和客 户端7个功能集组成网络电视端到端业务系统,运营支撑(H)功 能集是与网络电视业务开展相关的通用外部系统(见图1)。 内容运营功能集(A)为网络电视业务提供电视节目源,包括 内容获取、内容安全、内容编码/转码、内容编辑、运营维护和内容 管理等功能。 网络管理功能集(B)负责对网络电视业务系统的各个组成部 分进行监测和管理,提供有效的业务质量监测手段和故障检测和 定位手段,保障网络电视业务的顺利运行:包括网络管理功能和系 统中设备的监控、管理和配置功能和终端的管理功能。 业务管理功能集(C)负责网络电视业务系统中与业务密切相 关的管理工作,包括策略管理、用户管理、业务定制、内容服务引 擎、用户认证、SP管理和计费等功能模块。 安全管理功能集(D)负责整个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包 括内容安全、设备认证和内容监控三个功能模块。 门户导航功能集(E)为用户提供访问业务的界面,包括统 界面、业务导航和节自导航(EPG)等功能模块。 媒体交付功能集(F)负责内容从节自源到客户端的传送,包

括分发/传送、存储、调度控制和流服务等功能模块。 客户端功能集(G)完成用户侧的用户信息管理,包括终端管 理、业务管理、安全管理,编解码等功能模块。 运营支撑功能集(H)完成非网络电视业务特定的用户信息管 理、SP管理、结算以及客户服务等功能。 各系统功能如下: (1)内容运营(A)。内容运营功能集(A)主要负责完成内容 的集成、内容运营管理、与内容相关的业务支撑和对内容的审核及 数字版权管理等工作。包括下列功能模块: 1)内容获取(A1):原始内容的捕获和对原始内容进行数字化 处理。 2)内容安全(A2):①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中不包含非 法信息与其他禁正播出的信息;②对节自内容进行数字版权管理, 包含节目内容的加密、授权和密钥管理。 3)编码/转码(A3):①对数字化的内容信息进行编码,使之符 合系统的编码要求;②将内容信息从某种编码格式转变成另一种 编码格式。 4)内容编辑(A4):对内容进行编辑加工。 5)运营维护(A5):对内容运营平台进行维护,保证该平台能 正常运作。 6)内容管理(A6):①对内容进行存储、分类、索引;②对内容 进行增加、删除、修改操作:③提供内容的查询接口。 (2)网络管理(B)。网络管理功能集(B)负责对网络电视业务 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监测和管理,提供有效的业务质量监测 手段、故障检测和定位手段,保障网络电视业务的顺利运行。包括 下列功能模块: 1)终端管理(B1):①终端状态蓝控,包括实时和非实时两种 方式;②终端软件更新:③终端版本信息管理;④端的生命周期 管理。

2)系统设备管理(B2):①业务系统的网络管理;②业务系统 的监控③业务系统的故障定位。 (3)业务管理(C)。业务管理功能集(C)负责网络电视业务系 统中与业务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实现对业务、用户、SP/CP的有 效管理,提高业务开展的灵活性,增强业务的运营和管理能力。包 括下列功能模块: 1)业务定制(C1):①单个内容的管理(包括增加/删除/移动) 生命期控制等调度控制等)。单个内容是指一个点播片源或者一 个直播频道。②各类服务的信息维护。其中服务是指一个或多个 内容的组合。③各类产品或业务的信息维护。其中产品或业务是 指服务或服务的组合,产品包含面向用户的计费策略。 2)SP管理(C2):①CP/SP基本信息的管理;②CP/SP生命周 期的管理。 3)内容服务引擎(C3):①获取由内容运营商提供的内容源数 据;②获取由内容运营商提供的内容定价策略。 4)用户管理(C4):①用户基本信息的管理,包括业务系统为 用户分配的用户名、密码和其他状态信息:②用户订购关系管理, 包括订购的产品或业务,订购时间、订购状态等;③为用户提供统 的接口,进行业务订购、数据查询等操作。 5)用户认证(C5):①用户开机登录时的认证鉴权,为用户配 置初始信息;②业务使用时的鉴权认证,用于判断用户是否能够使 用该项业务。 6)计费(C6):根据用户使用业务时产生的话单数据及业务订 购关系,生成计费话单,该计费话单将作为外部营帐系统与用户进 行结算的依据。 (4)安全管理(D)。 1)内容安全(D1):数字版权保护:包括内容加密和密钥管理。 2)设备认证(D2):①网络对用户终端的认证;②系统设备的 认证。

3)内容监控(D3):内容监控:监控和防止非法内容的播出。 (5)门户导航(E)。 1)统一界面(E1):业务系统与用户之间的统一人机接口。多 个业务形式、多种现方式(图像、语音、文字等)协调一致的机制。 包含用户请求的调度功能。 2)业务导航(E2):为用户提供多个业务(网络电视和其他业 务)的入口界面。 3)EPG(E3):①获取内容源数据和EPG源数据;②针对用户 请求下发EPG数据;③业务数据(收视率、点播次数等)的采集和 上报。 4)其他(E4):其他增值业务的导航系统。 (6)媒体交付(F)。媒体内容通过媒体交付系统传送过程,不 应改变媒体内容的编解码格式,保证内容的透明传送。 1)分发/传送(F1):按照一定的策略(如:按地点区域分发、按 节目的等级、按业务统计信息的自动分发、指定分布比例的分发 等)将媒体内容分发到流服务节点上。分发的信息来源和自的由 调度/控制模块指定,包括基于文件的和基于流的两种分发方式。 2)调度/控制(F2):①服务均衡调度,负载均衡;②内容分发 策略管理,如按地理分布、按时间分布;③负责业务的统计信息收 集上报:④提供分发带宽的管理能力:③向上层汇报节自内容数据 在各流服务节点的分布状况:③根据内容ID定位到内容的存储位 置;②流服务节点的切换(指直播、点播):8实时节目的录制控制。 3)流服务(F3):①向业务终端传送内容数据;②响应终端发 出的播放控制命令:③流封装格式的转换(若需要,如单播转组播 等);④采集计费信息(如业务起止时间等)并向运营支撑系统传 递;③流(包括速率等)的自适应控制。 4)存储(F4):①内容存储和删除,包括基于文件的存储和基 于流化处理以后文件的存储两种;②元余备份和恢复;③存储资源 优化配置和管理:④内容定位:③内容的生命周期管理

3.2.2网络电视系统物理体系结构包含内容提供者、业务

者、网络提供者和终端用户四个基本参考域。内容提供者是指拥 有或被许可销售内容或相关的内容资产的实体;业务提供者泛指 基于价格表或合同提供电信服务给客户的运营商,一个业务提供 者也有可能是另一个业务提供者的客户:网络提供者是指维护和 运营网络电视所需的网络的组织;终端用户是通过网络电视网络 使用网络电视业务的消费者。

到客户端的传送,包括分发/传送、存储、调度控制和流服务等功

模块。媒体交付系统应具备媒体管理功能、节点管理功能、服务路 由功能、媒体存储功能、媒体控制功能、媒体处理功能和媒体服务 功能。图3.2.3中所描述的功能模块不是具体的物理实体,在具 本实施时,一个或多个功能模块的功能可以在一个物理实体中实 现,也可以在不同的物理实体中实现。

相关的管理工作。业务管理系统应具备业务定制功能、SP管理功 能、内容服务引擎功能、用户管理功能、用户认证功能和计费功能。

网络架构和节点功能设置

4.1.5先期建设的省级网络电视系统,当用户规模较小时,建议

4.1.5先期建设的省级网络电视系统,当用户规模较小时,建议 采用省内两级架构,网络电视媒体交付系统及门户导航系统的省 中心与地市中心合设,各地市仅设置边缘节点:当用户规模较大 时,省内网络电视网络建议采用三级架构

4.3.1在建网初期,如缺之相关的基础资料,难以确定业务模型的 可按照附录A提供的业务模型进行建设。用户峰值并发率指使用网 络电视业务的在线峰值用户数占总网络电视注册用户数的比例,业务 功能使用率指各类网络电视业务和功能被峰值并发用户使用的比例 服务响应率指本级节点实现所覆盖用户业务请求的比例

4.3.3内容分发策略和业务交付策略可利用“二八定律”并综

考虑建设规模、组网结构、传送网络和工程投资实现设备配置和服 务能力的优化组合。所谓“二八定律”又名帕累托定律,基本含义 是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 80%的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因此又称二八法则。

4.4媒体交付系统设计

1边缘节点通常设置在离用户接入点业务跳数最少的网络 层次,故通过内容分发策略将高请求率的内容发送至边缘节点处 可将被用户选择概率最高的热片存储在边缘节点,可提高用户访 问内容的质量,降低骨干网络的带宽消耗。负载均衡算法是指通

最佳路由和媒体服务节点的位置信息,对客户端接入的媒 进行分配管理。 媒体交付系统流服务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体业务码流可按表1选择

过获得最佳路由和媒体服务节点的位置信息,对客户端接入的媒 体服务进行分配管理

网络电视系统视频清晰度对应码率

3组播方式流服务能力只与通过组播方式提供的业务数及 相应需占用的带宽资源有关,而与使用该业务的用户数无关, 4.4.3建议采用RAID5方式,元余系数参考值为1.2~1.4。

4.5门户导航系统设计

门户服务能力以用户数为计量单位便于在不同复杂度的 充一适用。

.2业务管理服务能力以用户数为计量单位便于在不同复 内要求下统一适用。 .3建议采用RAID1方式,穴余系数参考值为2

4.6.2业务管理服务能力以用户数为计量单位便于

.2网络电视系统中所有功能子系统通过系统设备管理子 进行管理,网络电视终端通过终端管理子系统进行管理。

4.8.1入流量总量较小,与出流量相比可忽略

4.8.1人流量总量较小,与出流量相比可忽略。

4.9.2 防范单点自发故障应针对中心和节点采用不同的完余方

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某中心节点单点失效时,由同级节点或上级节点暂时承 担该节点的系统功能JGJ/T 12-2019 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待该节点故障排除后,再倒换至正常系统状 态,实现系统余功能。 2当某边缘节点单点失效时,由同级节点或上级节点暂时承 担该节点的系统功能,待该节点上线后,再倒换至正常系统状态 实现系统余功能

4.11.2在当前技术条件下,网络电视视频编码建议采用 编码标准。

4.11.3在当前技术条件下,网络电视音频编码建议采用

5.2.10对于需使用下送风的机房,可设置地板T/CBDA 18-2018 建筑装饰装修室内吊顶支撑系统技术规程,但地板下原则上 不布放电缆,仍使用上走线方式。 5.2.17安装在机架内的独立设备,应首先分别用接地导线连接 到机架汇流排上,导线的截面积要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或不小于 该设备电源线的截面积;机架汇流排用16mm的多股铜线与机房 汇流排连接。光缆金属护层及加强芯在专用连接端子固定(与机 架绝缘),并单独用16mm的多股铜线与机房汇流排连接

6.2.5设备硬件检测应包含下列项自:

.2.5设备奋硬件检测应包下列项日: 1网络设备的检测。网络设备主要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 墙等设备。应检测以下内容: (1)检测网络设备的系统配置: (2)检测网络设备的端口配置,包括端口类型、数量以及端口 状态; (3)当网络设备内的模块具有元余配置时,测试其余功能。 2服务器设备的检测。服务器设备主要指力片服务器、机架 式服务器、集装式服务器等。应检测以下内容: 1)检测服务器设备的主机配置,包括CPU类型及数量、内 存、内置存储设备等; (2)如服务器设备有外设配置,如显示器、键盘等,检测其 功能。 3存储设备的检测。存储设备主要指磁盘阵列和磁带机等 提供存储能力的设备。应检测以下内容: (1)检测存储设备的系统配置; (2)检测存储设备的端口,包括磁盘规格、磁盘数量、磁带容 量、端口类型、端口数量、端口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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