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816-2021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动态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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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816-2021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动态评价规范.pdf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海德瑞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安徽田园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公安局、淮南市公安局、蚌埠市公安局、池州市公安局、讯 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之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嘉辉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肥师 范学院、安徽善纯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易云智能停车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峰、周亚、王璐、郑孝淮、韩春军、胡少云、沈滨冀、丁祎、方青、王慧莉、 许绍清、贺万海、郑永刚、王长亮、鲁芸、韦东豪、肖佐一、葛业飞、张继顺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动态评价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动态评价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A/T751视频图像文字标注规范 DB34/T3226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35114、DB34/T32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动态评价dynamicevaluation 利用人工干预和智能系统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中的前端设备在线率、通道完好率、视频质 量达标率进行实时分析和评价,

DB11/T 1757-2020 滑雪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pdf4.1.1前端设备完好率

前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摄像机; 补光灯; 云台; 电源; 防雷器; 断路器。

应测试每条视频传输网络是否畅通,包括: a)网络通断检测; b)断电检测;

DB34/T3816—2021传输性能:时延、抖动和丢包。4.2视频图像质量达标率4.2.1像素应支持1080P(1920*1080)及以上格式。4.2.2顿率大于等于25fps。4.2.3水平分辨力大于等于900线。4.2.4灰度等级达到8级以上。4.2.5双(多)码流支持同时输出或存储两路以上码流,且具有独立设置存储或输出码流参数的功能。4.2.6字符叠加(OSD)应能在输出的图像中叠加中文文字和符号信息,信息包括:编号、位置、时间、日期等。叠加信息的位置、内容应符合GA/T751的规定。4.2.7图像故障应能自动检测图像模糊、异物遮挡、照射范围不合理、图像卡顿、颜色异常、时间不同步、GIS标注不准确。4.2.8主观评价等级主观评价要达到4级以上,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见表1。表1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评价人项目分数算术平均值马赛克效应边缘处理颜色平滑度画面的真实性快速运动图像处理低照度环境图像处理评分标准:图像质量损伤的主观评价评分分级不觉察5可觉察,但不讨厌42

DB34/T 3816202

测统计分析,每发现任意一个项目一次不合格记为一次不达标。 5.2.2主观评价等级项目由评价组对每一路进行主观评价,每一路主观评价等级取评价组成员的算术 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4记为一次不达标。

5.2.3计算方法见公式(2):

式中: 视频图像质量达标率,%; 1一一评价项目数; L一一评价线路数; Q一一不合格数。

式中: it一一视频图像质量达标率,%; n一一评价项目数; L一一评价线路数; Q一一不合格数。

评价组随机查阅智能运维系统日志,平台故障等级判定见表2。

表2平台故障等级判定

DB41/T 1921-2019标准下载根据需要确定评价线路数、计时时段、评价项目等

限据实际需要,从专家库选取3名以上奇数相关专家,组建评价组,现场推荐评价组组长

6.3.1评价组应与需求方进行评价沟通,根据确定的评价线路数、计时时段、评价项目,确定评价方 案。 6.3.2 现场评价时,评价组对有疑问的信息应及时与评价相关方进行沟通确认,并记录。 6.3.3现场评价发现相关不一致信息应进行记录确认,

6.4.1现场评价结束后,应组织召开评价组内部会议,对评价相关事项进行综合评议,给出初步评价 结果。 6.4.2评价组得出初步评价结果后,应及时与评价相关方的现场负责人进行交换意见,对相关异议应 进行沟通确认,最终给出评价结果。 6.4.3评价组应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6.4.1现场评价结束后,应组织召开评价组内部会议,对评价相关事项进行综合评议,给出初步评价 结果。 6.4.2评价组得出初步评价结果后,应及时与评价相关方的现场负责人进行交换意见,对相关异议应 进行沟通确认,最终给出评价结果, 6.4.3评价组应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DB23/T 1496.14-2020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14部分: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评价线路数: 评价项目名称; 前端设备在线率; 视频图像质量达标率; 平台故障等级; 一意见和建议。 6.4.4评价组成员应在评价报告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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