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9867-2021 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用锗酸铋闪烁晶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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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867-2021 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用锗酸铋闪烁晶体.pdf

ICS 07.030 0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湘

GB/T 39867202

DB37/T 5003-2013标准下载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用锗酸铋闪烁晶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工晶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试基地、昆山金城试剂有限公司、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东软医疗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兰英、宋桂兰、陈俊锋、倪海洪、齐雪君、赵鹏、刘光煜、杜勇、李文朋、陆裕贵 孙世允、陈雷、李翔、宋晓健、辛丽丽、王东、崔丁方、朱刘、张若飞、钱华、梁国栋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工晶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试基地、昆山金城试剂有限公司、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东软医疗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兰英、宋桂兰、陈俊锋、倪海洪、齐雪君、赵鹏、刘光煜、杜勇、李文朋、陆裕贵 孙世允、陈雷、李翔、宋晓健、辛丽丽、王东、崔丁方、朱刘、张若飞、钱华、梁国栋

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用锗酸铋闪烁晶

本标准规定了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用锗酸铋闪烁晶体材料的产品编号、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 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用锗酸铋(Bi.GeO.)闪烁晶体材料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181一2002闪烁体性能测量方法 GB/T13182一2007碘化钠(铊)闪烁体和碘化钠(铊)闪烁探测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181一2002闪烁体性能测量方法 GB/T13182一2007碘化钠(铊)闪烁体和碘化钠(铊)闪烁探测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全能峰 total energypeak 在X或辐射测量中,相当于光子在探测物质中能量全部被吸收时的能谱响应曲线的峰。 注:改写GB/T12564—2008的定义3.1.20。 3.2 脉冲幅度 pulseamplitude 用一定强度的光脉冲重复照射光阴极时,阳极输出脉冲的平均幅度,一般以幅度分布曲线峰值对应 的脉冲幅度表示。对输人信号为单能的X或辐射,为全能峰峰值对应的脉冲幅度。 [GB/T12564—2008,定义3.3.1 3.3 光学透过率 透过晶体的光通量与其入射晶体光通量的百分比。 3.4 相对光输出relativelight output 相同测量条件下,被测闪烁体输出的脉冲幅度与闪烁体参比样品输出的脉冲幅度的比值 3.5 能量分辨率 energyresolution 对于某一给定的能量,能分辨的两个粒子能量之间的最小相对差值的量度。 注1:在一般应用中,能量分辨率用谱仪测得的单能粒子能量分布曲线的峰的半高宽与峰位所对应的能量之比,当 能量用脉冲幅度表示时,其比值为脉冲幅度分辨率, 注2:改写GB/T13182—2007的定义3.1.16。 3.6 辐照损伤 radiation damage 闪烁晶体被电离辐射(X或Y射线)辐照前后光输出的下降程度

激光照射下且测检查晶体内部的散射颗粒。

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

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

5.3光学透过率不均匀性

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

按照GB/T13181一2002中5.1的规定进行测量 其中的标准样品采用相同规格的BGO闪烁晶 体作为参比样品,制作方法按照附录B中的锗酸铋闪烁晶体参比样品规定的方法进行

安照GB/T13181一2002中第7章的方法检测,

按照附录C的规定进行检测

6.7 光输出不均匀性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型式检验; b)出厂检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鉴定; b) 原料、工艺、设备和产品结构有重大变动,可能导致产品性能变化时; C 单炉停产12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 批量生产时,每隔24个月进行一次;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使用方和供应方协商确定有必要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鉴定; b)原料、工艺、设备和产品结构有重大变动,可能导致产品性能变化时; 单炉停产12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批量生产时,每隔24个月进行一次;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使用方和供应方协商确定有必要时。

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每台晶体生长炉随机抽取1根,按照附录B的B.1参比样品的相同 规格加工成检测样品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宜宾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7月),避光存放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1规定

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型式 验不合格。

7.3.1检验项目分组

出厂检验分A组和B组两组,详见表1

出厂检验分A组和B组两组GB-T_5783-2000_六角头螺栓_全螺纹,详见表1

A组检验项目一律全检,符合5.1的要求,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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