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3004-2020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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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3004-2020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pdf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GB/T29772一2013 《电动汽车快换电池箱通信协议》GB/T32895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 《巷道堆垛起重机》JB/T7016一2017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01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2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T 3005 《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协 》 NB/T33007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箱用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20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GB/T29772一2013 《电动汽车快换电池箱通信协议》GB/T32895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 《巷道堆垛起重机》JB/T7016一2017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01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2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 005 《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 NB/T33007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箱用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20

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 竣工验收规范 NB/T330042020 代替NB/T33004—2013 条文说明

清河住宅及配套一期工程B2地块成品保护施工方案NB / T 3300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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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充换电设施指的是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 称,一般包括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电池配送中心、集中或分散 布置的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机等。 1.0.2本条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国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 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但不包含无线充电设 施、采用充电自动耦合器的充电设施和充放电设施 1.0.3当工程有具体要求而本规范又无规定时,要执行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或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方面协商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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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本条规定从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的单位要具备 相应的电力设施施工资质,施工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充换电 设施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要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准。这些都是工程 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

2.1.1本条规定从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的单位要其备 相应的电力设施施工资质,施工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充换电 设施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要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准。这些都是工程 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 2.1.2本条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要求,强调施工单位要建立 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制定各项施工管理 规定,并贯彻执行,以确保施工质量。 2.1.3本条根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 准备中要对施工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以便了解并掌握 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真实资料,为施工创造良好条件。 2.1.4工程施工项目应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这 是工程施工准备中的重要环节;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施 工方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要按照相应程序报 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方可实施。 2.1.5本条对充换电设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审 批程序作出规定。 2.1.6对于充换电设施施工用到的临时设施,根据工程特点合理 布置,并有总体布置方案。

2.1.5本条对充换电设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以

2.1.6对于充换电设施施工用到的临时设施,根据工程特点

2.1.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

生产许可证;且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分项工程和特种作业要制定专 项施工方案。

的工程施工都会涉及柜、屏、台、箱、盘、电缆及其附件的安装 和施工,为避免重复,这里对上述设施的工程施工要求统一进行 规定。

2.2.1竣工验收指的是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在现场安装

2.2.1峻工验收指的是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 并达到现场试运行条件后,检验充换电设施是否满足项目合同、 技术协议、设计文件和联络会会议纪要等技术文件及相关标准和 技术规范的要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是一种与普通电动汽车使 用者密切相关的电力设施,因此其竣工验收要符合电力建设施工 验收及质量检验评价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要求,以确保充换电设施 投运后稳定、安全可靠地运行,并充分保障充换电设施操作者的 安全。

验收及质量检验评价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要求,以确保充换电设施 投运后稳定、安全可靠地运行,并充分保障充换电设施操作者的 安全。 2.2.2、本条规定了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电池箱更换设备、 电缆等充换电设备及其他相关设施的竣工验收项目,主要包括设 备型号、配置、数量、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等。上述验收项目 除需满足项目合同、联络会会议纪要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外,还要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2.2.4很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都属于高压大功率用电设备,为 确保设冬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以及由动汽车用户的人身安

缆等充换电设备及其他相关设施的竣工验收项目,主要包括设 型号、配置、数量、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等。上述验收项目 需满足项目合同、联络会会议纪要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外,还要 夺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2.2.4很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都属于高压大功率用电设备,为

确保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以及电动汽车用户的人 全,在通电验收前应用绝缘电阻表对通电设备进行各回路的 检查并做好记录,且绝缘电阻测量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弱电 及电子元件因绝缘电阻测试而损坏。

25刘于其有接地保护线的通电设备,要在通电验收前对诊 的接地保护线连接进行可靠性检查,以保证设备操作者的人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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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充电机、监控系统等设备的环境条 牛、电源要求、耐环境性能、电击防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绝缘性能、电磁兼容性能、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等验收项目, 现场验收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本规范要求验收时无法测试的项目 可由制造单位提供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即可,竣工验收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和现场 条件进行抽测,

可由制造单位提供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即可,竣工验收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和现场 条件进行抽测。 2.2.7本条强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峻工验收要在施工单位自检 基础上进行,并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人员资质和隐蔽工程的验 收提出了要求。

2.2.7本条强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峻工验收要在施工单位 基础上进行,并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人员资质和隐蔽工程 收提出了要求。

2.2.9本条对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组的组成和分工提 要求。

2.2.9本条对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组的组成和分工

2.2.10本规范附录B“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大纲”的编

制主要依据本规范以及本规范中引用的文件。竣工验收工作组可 参照执行,并在验收工作结束后完成验收报告的编制、上报和审 批工作。 2.2.11本条提出了充换电设施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

2.2.11本条提出了充换电设施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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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本条提出了供电系统电缆的施工要求,现行国家标准《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对电缆及 附件的运输和保管、电缆敷设、电缆附件的安装以及电缆线路防 火阻燃设施的施工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必要时可参考该标准进 行施工。

3.2.1变压器的类型、主接线、安装方式等项自验收按照现行国 家标准《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20kV及 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 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电网公 同企业标准《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供电系统规范》Q/GDW10238 2016对充换电站供电系统变压器的选择和联结方式提出了以下 要求,可作为本规范的参考: (1)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应符合《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一2013中3.3的规定: a属于二级用户的充换电站以及集中负荷较大的三级充换申 站,宜配置两台及以上的变压器,当任意一台变压器停运时,其 余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足停运变压器所带重要负荷的供电: b)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250kV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 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2)安装在室内的变压器不宜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安装在户 外的变压器可采用箱式变压器。 (3)配电变压器联结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 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一2013第6.2.4的要求。 3.2.23.2.5分别对变流柜及控制柜、母线装置、低压配线等供 电系统相关设备的竣工验收做了规定。 3.2.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动 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GB/T29316的有关规定进 行验收

3.2.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充换电设施负荷波动引起电网电压波动和闪变,影响到电网 电能质量时,宜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改善,如使用动态无功补偿装 置或动态电压调节装置,对于充电功率较大的充换电设施可由短 路容量较大的电网供电等。其中,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是在原静止 无功补偿装置的基础上,采用成熟、可靠的晶闸管控制电抗器 thyristorcontrolledreactor,TCR)和固定电容器组(fixedcapacitor C),准确迅速地跟踪电网或负荷的动态波动,对变化的无功功 率进行动态补偿。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克服了传统的静态无功补偿 装置响应速度慢及机械触点经常烧损等缺点,动态响应速度快(小 于20ms,控制灵活,能进行莲续、分相和近似线性的无功功率 周节,具有提高功率因数、降低损耗、稳定负载电压、增加变压 器带载能力及抑制谐波等功能;动态电压调节装置(dynamic oltageregulator,DVR),也称作动态电压恢复装置(dynamic oltagerestorer),是一种基于柔性交流输电技术(flexibleAC ransmissionsystem,FACTS)原理的新型电能质量调节装置,主 要用于补偿供电电网产生的电压跌落、闪变和谐波等,有效抑制 电网电压波动对敏感负载的影响,从而保证电网的供电质量。 此外,电动汽车充电机的充电过程为非线性的负荷变化过程。 现有研究结果表明,充换电设施对电网最主要的电能质量影响为 造成谐波。所产生的谐波对电网造成极大的危害,为了抑制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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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得到较好的电能质量,要对充电站产生的谐波进行限制。根据 现有国家标准的要求,接入电网产生的谐波分量,要符合《电磁 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和《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 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Z17625.6中的有关规定。 通常有以下儿种方式抑制谐波: (1)通过增大单台充电机的滤波电感来降低单台充电机电流 谐波总畸变率量; (2)采用功率因数校正手段(PFC)来抑制或消除谐波电流: (3)采用PWM整流器获得直流母线电压,为一台或多台充 电机提供直流输入; (4)安装滤波器以抑制谐波电流: (5)根据负荷特点,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在用户高峰负 荷时使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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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充电系统指的是由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等充换电设施内部 所有充电设备、电缆及相关辅助设备组成的系统,充电系统所有 充电设备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均要符合设计图纸和安装说明的 要求。 4.1.2充电设备安装要牢固,设备供电电缆型号、规格及主电路 电缆的长度要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敷设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的有关规 定。做到二次回路接线正确、配线整体美观,接线端子牢固,回 路编号正确、清晰;二次回路的抗干扰措施要符合设计及产品技 术文件的要求:为了保证设备维护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所有充 电设备要可靠接地。 4.1.3电缆沟(管)封堵是电缆防火、防水及防止鼠咬的重要手 段,电缆安装和施工结束后要做好电缆沟(管)封堵的相关工作 4.1.4充电设备安装高度在保证电气连接的同时还要注重人机交 互的操作方便性,并加强防盗、防撞、防恶意破坏的措施。 4.1.5为了方便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开展,充电设备的布置要预 留足够的维护检修的空间。

4.1.1充电系统指的是由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等充换电设施内部 所有充电设备、电缆及相关辅助设备组成的系统,充电系统所有 充电设备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均要符合设计图纸和安装说明的 要求,

4.2.1交流充电桩指的是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装置的电

2.1交流充电桩指的是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装置的电 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本条给出了电动汽车交流 电桩竣工验收应达到的要求,主要参考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

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2。 1交流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其 中电气模块和计量模块安装在桩体内部。桩体包括外壳和人机交 互界面;电气模块包括充电插座、电缆转接端子排、安全防护装 置等。根据安装方式不同,交流充电桩可分为落地式和壁挂式等 类型。 2交流充电桩是一种供电动汽车用户直接使用的供电设备。 桩体在醒目位置标识相关操作说明文字及图形,一方面可以让用 户快速掌握充电桩的使用方法,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用户误操作的 可能性,保证用户的人身安全。 3人机交互功能包括显示功能和输入功能。其中,显示功能 指的是充电桩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显示字符清晰、完 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不依靠环境光源辨认。输入功 能指的是充电桩具备手动设置充电参数的功能。通信指的是充 电桩具备与监控系统等外部设备之间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功能。 4交流充电桩的环境条件、电源要求、耐环境性能、电击防 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气绝缘性能、电磁兼容性能、平均 故障间隔时间等性能参数,在验收时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动 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2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鉴 于相关内容较多,本规范不再详细列出,需要时可直接参考上述 标准。 5交流充电桩的充电插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 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和《电动汽 车传导充电用莲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0234.2 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主要检查充电插座的结构、物理尺寸、端 子定义是否满足上述标准要求。 6为了便于充换电设施监控系统对交流充电桩进行监控和 管理,交流充电桩要具有与上级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 议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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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换电设备通信协议》NB/T33007的有关规定。 7交流充电桩的电能计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交流 充电桩电能计量》GB/T28569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4.2.2非车载充电机指的是固定安装在地面,将电网交流电能变 换为直流电能,采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用 装置。本条给出了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的工验收要求,主要 参考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33001。 1非车载充电机的基本构成包括功率单元、控制单元、计量 单元、充电接口、供电接口及人机交互界面等。根据交直流变换 和直流输出控制两部分的相对位置,非车载充电机可分为一体式 和分体式两种类别。其中,一体式充电机指的是交直流变换和直 流输出控制两部分结合成一体的充电机:分体式充电机指的是交 直流变换和直流输出控制两部分分立组成的充电机,它们之间通 过电缆连接组成一套完整的充电机。对于分体式充电机,直流输 出控制部分一般可称之为直流充电桩,主要完成人机交互和刷卡 时费等功能。 2非车载充电机是一种供电动汽车用户直接使用的供电设 备。桩体在醒目位置标识相关操作说明文字及图形,一方面可以 让用户快速掌握充电桩的使用方法,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用户误操 乍的可能性,保证用户的人身安全。 3充电功能指的是充电机应具备对锂离子蓄电池、镍氢蓄电 他、铅酸蓄电池等动力电池进行安全、自动充满电的能力。 通信功能指的是充电机要具有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系统通 言的功能,判断充电机是否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系统正确连接,并 获得电动汽车蓄电池系统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此外,充电 机还要具有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 人机交互功能包括显示功能和输入功能。其中,显示功能指 的是充电机能显示电池类型、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电能量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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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息等相关信息,可显示电池温度、充电时间、设定参数、电池 单体电压等相关信息;输入功能指的是充电机具有实现手动输入 和控制的功能。 保护和报警功能指的是充电机具有输入过电压保护/欠电压 报警、直流输出过电压和过电流保护、输出侧短路保护、蓄电池 温度超限保护、绝缘监察及直流系统接地故障报警、紧急停机等 能力。 4直流充电机的环境条件、电源要求、耐环境性能、电击防 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气绝缘性能、电磁兼容性能、平均 敬障间隔时间等性能参数,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非车 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01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鉴于相关内容较多,本规范不再详细列出,需要时可直接参考 该标准。 5非车载充电机的充电连接器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 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和《电 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20234.3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主要检查充电连接器的结构、物理 尺寸、端子定义是否满足上述标准要求。 6电池管理系统(BMS)指的是一种通过监视蓄电池的状 态(温度、电压、荷电状态等),对蓄电池系统充电、放电过程进 行有效管理,保证电池安全运行的电子装置,一般由传感器(用 于测量电压、电流和温度等)、控制单元和输入输出接口组成。在 充电过程中,BMS通过实时监控电池的电压、电流和温度等参数 得到电池的最大充许充电电流;而充电机依据BMS提供的最大 充许充电电流,进行电流的调节,实现不同的充电方式,避免出 现过充电、过热和单体电池之间电压严重不平衡现象,最大限度 地提高电池存储能力和延长循环寿命。上述功能的实现需要非车 载充电机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其通信协议要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

的通信协议》GB/T27930的有关规定。 7为了便于充换电设施监控系统对非车载充电机进行监控 和管理,非车载充电机要具有与上级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其通 信协议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监控系 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协议》NB/T33007的有关规定。 8非车载充电机的电能计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非 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GB/T29318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5.1.1充电架、电池存储架、电池箱更换设备等设备体积质 较大,安装时要预留足够的空间,且安装地基要满足上述设 基础承重要求。

基础承重要求。 5.1.2电池更换系统指的是实现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更换的由机 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组成的系统,主要包括充电架、电池存储架、 分箱充电机、电池箱更换设备、电池箱转运设备、电池箱检测与 维护设备、车辆导引装置等设备,上述所有设备均要按照设计图 纸和安装说明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 5.1.3电池转运设备和换电设备是交换、承载和运输电池箱的设 备,电池箱转移后,电池箱与电连接器仍需准确对接,因此电池 转运设备和换电设备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巷道堆垛起重机》JB/T 7016一2017的有关规定。 5.1.4电池更换站内有充电机、电子控制系统等电子元器件,避 色由磁纹波等影响要求各设冬有效接地满品《交流由气装

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组成的系统,主要包括充电架、电池存储 分箱充电机、电池箱更换设备、电池箱转运设备、电池箱检 维护设备、车辆导引装置等设备,上述所有设备均要按照设 纸和安装说明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

5.1.3电池转运设备和换电设备是交换、承载和运输电池箱的设 备,电池箱转移后,电池箱与电连接器仍需准确对接,因此电池 转运设备和换电设备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巷道堆垛起重机》JB/T 7016一2017的有关规定。 5.1.4电池更换站内有充电机、电子控制系统等电子元器件,避 免电磁、纹波等影响,要求各设备有效接地,满足《交流电气装 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 5.1.5动力电池蓄电池由多个单体和模组组成,使用过程中会出 现单体电压或模组电压不均衡,或其他故障,因此宜在站内设置 电池维护区。

5.1.3电池转运设备和换电设备是交换、承载和运输电

备,电池箱转移后,电池箱与电连接器仍需准确对接,因此电池 专运设备和换电设备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巷道堆垛起重机》JB/ 016一2017的有关规定。

2.1电池箱指的是由若干单体蓄电池或动力蓄电池模块、箱体、 电池信息采集单元及相关电气、机械附件等构成的装置,其竣工验

电池信息采集单元及相关电气、机械附件等构成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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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电池更换站用充电机指的是安装在电池更换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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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了方便电池更换站操作人员对充电机的工作状态实施 监控和管理,充电机应具备待机、充电、充满等状态指示以及输 出电压、输出电流等运行参数显示功能 4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会发生因电压、电流等异常引起的安 全事故,因此充电机要具备输入过欠电压、输入过电流、输出过 电压、输出过电流、过温等保护功能。 5充电机的环境条件、电源要求、耐环境性能、电击防护、 安全要求、电气绝缘性能等性能参数,要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 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箱用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20的有关规定 进行验收。 6为实现充电机的通用性和互换性,充电机宜具备与监控系 统通信及通过充电架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且充电机与监 控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 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协议》NB/T33007的有关 规定。 7充电机是一种大功率能量变换设备,内部各发热元器件的 热量需要散发出去。因此,为了保证充电机的正常运行,充电机 在站内要合理布置,以利于通风和散热 5.2.3电池箱更换系统是实现电动汽车电池箱更换的由机械设备 A

和电气设备组成的系统,其峻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池更换系统竣工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电池更 换站通用技术要求》GB/T29772一2013中电池箱连接器、充电架, 电池储存架、电池箱更换设备、电池箱转运设备、车辆导引系统 电池箱检测与维护设备的规定。 2电池更换系统各设备在行走、升降、伸缩、旋转、锁止等 机构运转时要平稳、无异响。 3电池箱在转移后,仍需保持电池箱与连接器能可靠连接 电池更换系统各设备要具有可靠的固定电池箱的机构,确保电池 箱的安全转运和正确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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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池更换系统要具备与监控系统通信的功能,为了保证通 用性,其通信协议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 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协议》.NB/T33007的有关规定。 5充电架上的连接器是实现充电机和电池箱的连接,完成充 电的专用接器,要具备对准导入功能,保证准确对接,实现安 全可靠的电连接。 6充电仓要与充电机模块相匹配,并具有明确编号,方便检 查和维修。 7换电时间指的是电动汽车从就位后至完成电池更换(电动 汽车自身具备行驶条件)所需的时间,是考核换电能力的重要性能 指标。按照《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GB/T29772 2013和《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51077一2015的规 定:乘用车电池箱更换时间不宜大于300S,商用车电池更换时间 不宜大于600s。 8电池更换系统中涉及电池箱旋转、平移和起重等多种操 作,若达到特种范畴要求的设备时其安全要求要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的有关规定 9电池更换系统各设备要具备异常状态的自动检测和停机 功能,并在明显位置配备手动控制急停装置,以便在出现电池箱 滑跌等紧急情况时保证操作入员和设备安全。 10安全和消防要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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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监控系统由站控层、间隔层两部分组成,并用分层、 开放式网络系统实现连接。监控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和通信 备要按照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安装施工。

备要按照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安装施工。 6.1.2安防监控系统各设备的施工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 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管理、隐蔽 工程验收、摄像机及云台解码器等设备的安装。 6.1.3监控系统各设备连线应连接可靠、排列整齐、捆扎固定、 标识清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对电缆敷设、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有相关规定。 6.1.4监控系统管槽的预理、安装、接头、封口、桥架按照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及《自动 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6.2.1监控系统施工完毕后按照使用说明书对站控层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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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隔层设备工程峻工验收要达到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 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T33005规定的以下 功能:充电监控、电池更换监控、供电监控、视频及环境监控等。 (3)监控系统峻工的各项技术指标要达到现行行业标准《电 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T33005要求 的以下指标:系统可靠性指标、系统实时性指标、其他技术指标, 电磁干扰要求等。

NB/T3300420207土建及其他配套设施7.1工程施工7.1.1工程测量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有关规定。其中,测量仪器是工程测量的主要用具,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对工程测量作业至关重要。因此,工程测量作业所使用的测量仪器等相关设备,要做到及时检香校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7.1.2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且要避免土方堆在基坑边缘位置。具体条款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有关规定。7.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站区主要供电动车辆行驶但与公路又不相同,其混凝土地面的施工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TF30的有关规定执行。7.1.4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具备完备的地质勘查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具体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有关规定。构造柱、圈梁、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施工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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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7.1.6场站中建筑物和钢结构均需做防火施工,施工要求要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钢结构防 火技术规范》GB51249的相关规定。 7.1.7钢结构的制作、安装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 工规范》GB50755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 主要有以下儿点需要注意: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要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 能的原材料及成品要进行复验,并要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 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各工序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 要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要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4)钢结构测量时,要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 器具。

7.2.1新建充电站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要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符合该规范相关要求的检验报告资料。 7.2.9为了确保站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站区的醒目位置要设 置导引、安全警告、消防疏散平面图等标识

某医院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NB/T330042020

8.1.1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充电站,在施工中宜采 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

8.2.1为提高充换电设施的运行效能,降低损耗,充电站和电池 更换站宜采用节能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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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本条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峻工验收需要提交的申请 文件做了规定,主要包括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书、施工单位的资 质证明文件、安装施工过程中主要工序的安装检香记录、现场调 试报告、根据合同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产品说明书、 出厂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现场检测报告、合格证、安装图 纸、工程竣工图、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书(供电系统还要提供电 调试大纲、试验方法和试验记录)等文档。上述文件也是充换电 设施投入使用后的存档材料,以便今后对充换电设施进行检修、 改造等用,并要求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竣工验收工作组可根据 需要要求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9.2.1本条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工验收需要提交的验收 报告文件做了规定,主要包括验收结论、验收测试记录、测试大 纲、验收测试统计及分析报告、验收差异汇总报告、设备及文件 资料现场验收报告(附现场设备验收清单和文件资料清单)等文 档。上述文件也是充换电设施投入使用后的存档材料,以便今后 对充换电设施进行检修、改造等用某大学景观桥施工组织设计,并要求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验收工作组可根据需要要求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10.0.1本条明确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通过竣工验收需要满足 的条件,主要包括充换电设施项目的文档资料要齐全;所有软、 硬件设备型号、配置、数量和技术参数要满足项目合同、施工图 等技术文件的要求:验收结果要满足本规范及相关国家和行业标 准规范的要求。 10.0.2本条规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验收过程中存在的差异 项的处理方法。其中差异指的是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充换电设备 型号、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以及充换电设施土建及其他配套 设施等与项目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之间存在的不相符合的项目。偏差指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满足 项目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所规定的 具体功能和性能指标,但不影响充换电设施稳定运行且可通过简 易修改补充得以纠正的差异。缺陷指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满足 项目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所规定的 基本功能和主要性能指标,且影响充换电设施稳定运行和功能使 用的项目。由于目前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尚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 过程中,因此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差异”项属于偏差,不致影 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安全,系统可按“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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