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0395-2022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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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0395-2022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pdf

ICS 29. 24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

Evaluationrulesofpowersystemrelayprotectionequipment and securityautomaticequipment

技术交底大全 土建部分有77个技术交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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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 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Q/GDW395—2009和Q/GDW11055—2013,与Q/GDW395—2009和Q/GDW11055—2013 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一一统一了常规站和智能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一细化了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的原则、方法: 一一从动作评价、快切评价、缺陷评价和责任评价四个方面评价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情况; 一一增加了稳控系统正确动作率、策略正确识别率,及时消缺率等运行评价指标; 增加了故障快速切除的时间要求,并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故障快速切除的评价原则; 增加了缺陷原因、缺陷部位以及责任评价的相关定义; 删除了继电保护运行评价管理、评价分析报表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华中电力调度控制 分中心、国网西北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国网辽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 网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湖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四川电力调 度控制中心、国网山西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丹、杨国生、张*、张烈、*渝、王晓飞、张瀚方、赵启、*勇、南东亮、 高齐利、田景辅、卫琳、王同文、*磊、任龙飞、周芳、吴迪、陈军、韩卫恒、武诚、蔡伟伟、杜丁香、 ***、任祖怡。 本标准2010年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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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交流继电保护和各电压等级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安 ”)的运行评价,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交流继电保护的运行评价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26399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GB/T34122220kV750kV电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技术规范 GB3875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GB/T38969电力系统技术导则 DL/T553电力系统动态记录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62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Q/GDW383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Q/GDW441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Q/GDW1404国家电网安全稳定计算技术规范 Q/GDW1808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通用技术条件 Q/GDW11356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11471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工程文件技术规范

GB/T14285、GB/T 26399、GB/T 34122、GB38755、GB/T 38969、DL/T 553、DL/T 623、Q/GDW383、 Q/GDW441、Q/GDW1404、Q/GDW1808、Q/GDW11356和Q/GDW114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辅助装置auxiliaryequipment 厂站中与继电保护装置共同完成继电保护功能的合并单元、智能终端、过程层网络设备、操作箱、 电压切换(并列)箱、收发信机、光电转换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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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快速切除fastfaultclearing 电力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按照系统运行和设计标准的要求动作,在GB/T 定的故障切除时间范围内,将故障有效隔离或切除,

危急缺陷criticaldefects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本体、回路存在问题,导致失去主要功能或直接威胁设备安全运行 出运行,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本体、回路存在问题,导致部分主要功能缺失、装置性能下降,或影响保 视、信息上送,短时内尚能坚持运行,应尽快处理的缺陷。

责任评价responsibilityevaluation 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全过程管理涉及的各单位(部门)责任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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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继电保护装置:线路(含电缆)、母线、变压器、发电机(含发电机变压器组)、调相机(含 调相机变压器组)、电抗器、断路器和短引线等一次设备的保护装置,以及远方跳闸装置等; b) 安自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含主机和从机)、频率电压紧急控制装置等; C) 辅助装置; d) 1 故障录波装置:故障录波装置、故障录波与网络分析合一装置及智能录波装置(故障录波与网 络分析、保护装置状态监测合一装置); e) 1 保护信息系统子站(含具备保信子站功能的I区通信网关机); 少 1 保护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装置; g) )其他相关装置。 .2以下设施和环节纳入运行评价范围(不作为界定现场各专业运行维护职责范围的依据,现场各 业运行维护职责范围的界定按相关管理规定等执行): a) 装置本体:包括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硬件和软件(原理、程序、版本); h 二次回路及通道:纳入运行评价范围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之间、装置与一次设备端子排

业运行维护职责范围的界定按相关管理规定等执行): a) 装置本体:包括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硬件和软件(原理、程序、版本); b) )二次回路及通道:纳入运行评价范围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之间、装置与一次设备端子排 外侧输出端子(一、二次设备分界点)之间传输采样、控制、信号等信息的全部电缆或光纤回 路(不含通信专业光纤回路),直流电源分配屏端子排至装置之间的全部回路、线路纵联保护 装置间的通信通道和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间的通信通道; c)继电保护工程文件:ICD文件、SSD文件、SCD文件、CID文件、CCD文件等; d )其他相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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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动作评价体系分为继电保护动作评价和安自装置动作评价,继电保护动作评价包括保护动作评 价、线路重合闸评价、故障录波评价三部分,安自装置动作评价包括稳控系统动作评价、安自装置动作 评价两部分。 5.1.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评价指标包含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安自装置正确动作率,稳控 系统正确动作率,稳控系统策略正确识别率,线路重合成功率,故障录波完好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 装置直接责任导致的重、特大电网事故次数共七项指标,各项指标计算方法详见附录B。

5.2.1继电保护动作评价总体原则

5.2.1.8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的继电保护装置纳入发电机保护评价范畴。

5.2.2继电保护“正确动作”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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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 双母线接线母线故障,母线保护动作,利用线路纵联保护、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促使其对侧断路器跳闸,切除故 障,除母线保护评价为“正确动作”外,线路纵联保护、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均评价为“正确动作”。 示例2: 高压电抗器保护、失灵保护、死区保护等动作,利用线路纵联保护、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促使其对侧断路器跳闸 切除故障,除本保护评价为“正确动作”外,线路纵联保护、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均评价为“正确动作”。 示例3: 3/2接线,边断路器失灵,母线保护跳闸切除故障,除断路器保护评价为“正确动作”外,母线保护评价为“正确 动作”。 示例4 母线故障,母线保护动作,利用变压器保护联跳各侧切除母线故障,除母线保护评价为“正确动作”外,变压器保 护评价为“正确动作”。 5.2.2.4电力系统发生故障,继电保护装置动作行为符合设计要求,由于断路器本体原因拒动,继电 保护装置应评价为“正确动作”。 示例1: 配置母联或分段断路器的母线故障,母线保护动作,母联(分段)断路器拒跳,由母联(分段)失灵保护切除母线 故障,母线保护评价为“正确动作”2次; 示例2: 母线故障,母线保护动作,变压器间隔断路器拒跳,利用变压器保护联跳各侧切除母线故障,母线保护和变压器保 护分别评价为“正确动作”

配置母联或分段断路器的母线故障,母线保护动作,母联(分段)断路器拒跳,由母联(分段)失灵保护切 障,母线保护评价为“正确动作”2次; 示例2: 母线故障,母线保护动作,变压器间隔断路器拒跳,利用变压器保护联跳各侧切除母线故障,母线保护和变 分别评价为“正确动作”

5.2.3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的评价方法

5.2.3.1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运行时,继电保护装置应动而未动作(拒动)及继电保护装置不 应动而动作(误动),应评价为“不正确动作”。 5.2.3.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继电保护装置不应动而动作(误动),应评价为“不正确动作” 5.2.3.3由2台及以上继电保护装置配合完成保护功能,若最终动作行为不符合设计要求,则各保护 装置总体评价为“不正确动作”1次。 5.2.3.4主、后备独立配置的继电保护装置,主保护拒动,由后备保护带延时切除故障,主保护评价 为“不正确动作”1次,后备保护评价为“正确动作”1次。 5.2.3.5主、后备一体的保护装置,主保护拒动,由后备保护切除故障,该装置评价为“不正确动作 1次;若主保护因动作条件不满足而未动作,后备保护正确动作切除故障,该装置评价为“正确动作 1次。 5.2.3.6线路纵联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若继电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是因一侧继电保护及相关 装置(含二次回路、通信设备及通道)的不正确状态引起的,则引起不正确动作一侧的继电保护装置评 价为“不正确动作”,另一侧不纳入继电保护动作评价的统计范畴;若两侧装置均存在问题,则两侧装 置分别评价为“不正确动作”。 5.2.3.7同一继电保护装置,因同一原因在24小时内发生多次不正确动作,按“不正确动作”1次评 价,超过24小时的不正确动作,应分别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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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同一厂站内,不同继电保护装置,在同一时刻因同一原因发生的多次不正确动作, 业分 为“不正确动作”

沼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2.4安自装置动作评价总体原则

5.2.5安自装置“正确动作”评价方法

5.2.5.1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异常运行或受到扰动时,安自装置正常动作且动作行为符合系统运行 和安自装置设计要求,安自装置应评价为“正确动作”。 5.2.5.2安自装置的动作按照既定策略或定值正确执行,动作结果达到要求,安自装置应评价为“正 确动作”。 5.2.5.3安自装置动作行为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命令发出后由于断路器本体原因拒动,安自装置应评 价为“正确动作”。 5.2.5.4对于由两台及以上安自装置配合完成动作,各装置的动作行为符合正确动作要求时,安自装 置分别评价为“正确动作”。 5.2.5.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异常或扰动时,稳控系统的动作行为符合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稳控系统 设计要求,稳控系统应评价为“正确动作”。 5.2.5.6稳控系统的动作按照既定策略正确执行,能有效地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性要求或使异常运 行情况、扰动影响得以改善,动作结果达到系统稳定要求,应评价为“正确动作”。 5.2.5.7对于由两个及以上稳控系统配合完成动作,各系统的动作行为符合正确动作要求时,稳控系 统分别评价为“正确动作”

DL/T 799.3-2019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3部分:生产性噪声监测.pdf5.2.6安自装置“不正确动作”的评价方法

5.2.6.1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异常或扰动时,安自装置应动而未动(拒动),以及一次设备无故障、 电网无异常或电力系统无扰动情况下的安自装置动作(误动),应评价为“不正确动作”。 5.2.6.2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异常或扰动时,安自装置未按照既定策略或定值执行,安自装置应动 而未动作,应评价为“不正确动作(拒动)”。 5.2.6.3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异常或扰动时,安自装置未按照既定策略或定值执行,安自装置不应 动而误动作,应评价为“不正确动作(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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