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486-202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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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486-202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规范.pdf

ICS 29.240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规范

Specificationfor acceptance of relayingprotection andsecurity automatic equipmentinsubstation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

维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Q/GDW114862022

前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总则. 验收组织管理及要求. 验收内容及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光缆、尾纤标识方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等电位接地网连接示意图 编制说明.. 2

前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5 总则.. 验收组织管理及要求.. 7 验收内容及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光缆、尾纤标识方法, 22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等电位接地网连接示意图 2 编制说明.. 24

为规范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验收工作,提升交接验收的标准化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Q/GDW1914一2013,与Q/GDW1914一2013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一一按照《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内容,增加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要求; 一一增加了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和低频低压减载装置验收要求: 一一修改补充了常规变电站保护装置验收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代替Q/GDW11486一2015,与Q/GDW11486一2015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一 按照《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内容,增加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要求; 增加了二次回路验收内容及要求; 一修改补充了智能变电站保护装置验收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对Q/GDW1914—2013、Q/GDW11486一2015两个标准进行整合,统一规范了常规变电 和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峻工验收原则、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国网浙江 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晓勇、曾治安、张志、蔡伟伟、翟博龙、吴佳毅、常风然、黄翔、祝磊、 俊永、陈力、王洪彬。 本标准201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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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峻工验收原则、组织管理以及项目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常规变电站和智能变电站的新建、扩建 工程验收工作。110kV以下电压等级可参照执行。

Q/GDW176610kV~110kV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176710kV~110(66)kV元件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1809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检验规范 Q/GDW10393110(66)kV~22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10394330kV~75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11356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1147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用电子标签技术规范 Q/GDW11485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配置工具技术规范 Q/GDW11662智能变电站系统配置描述文件技术规范 Q/GDW11712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

DL/Z860.1、DL/Z860.2、Q/GDW383、Q/GDW10393、Q/GDW10394、Q/GDW441和Q/GDW1396 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文件。

隐蔽工程concealedwork 某一工序被后续工作覆盖,不易查看完成质量和效果的工程 3.3 随工验收acceptancefollowingconstruction 变电站设备安装过程中,与施工调试同步进行的验收。

隐蔽工程concealedwork 某一工序被后续工作覆盖,不易查看完成质量和效果的工程 随工验收acceptancefollowingconstruction 变电站设备安装过程中,与施工调试同步进行的验收。

SCD:变电站配置文件(SubstationConfiguration Description) SNTP:简单网络时间协议(SimpleNetworkTimeProtocol) SSD:系统规格文件(System Specification Description) SV:采样值(SampledValues) VLAN:虚拟局域网(VirtualLocalArea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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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变电站新(改、扩)建工程在移交生产运行前,应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 装置)峻工验收,包括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合并单元、智能终端、过程层交换机等二次设备、 5.2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验收工作应按照本文件要求执行,其中未涉及的验收项目应满足国家、电力 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要求。 5.3保护装置验收可采取查验资料、报告、现场试验记录以及现场检验等方式,结合实际设备配置和 现场需要,可增设调整验收项目。 5.4隐蔽工程以及不易重复开展的工作项目宜采取随工验收,确保各环节验收质量。 5.5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首期工程应对与保护相关的公共部分进行验收。 5.6与保护装置相关的其它设备,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反措,并满足保护装置要求。 5.7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验收合格后,方能启动投产。

行维护单位、技术监督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运行维护单位是现场验收的责任主体, 1.2验收工作组负责组织验收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a) 编制整体验收方案和验收细则,应根据待验收设备合理安排验收时间; b) 2 审查施工单位及安装调试单位提交的自验收报告、安装调试报告、投产移交技术文件等文档资 料,应按验收细则组织开展工程项目设备质量现场检查及测试,确保验收项目齐全完整; C) 1 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缺陷及隐患应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验收; d)编制验收总结报告,应明确验收结论。 1.3验收期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主要职责如下: a 设计单位: 1)提供与工程项目一致、完整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图纸资料,包含SCD配置文件等; 2)应配合现场验收,对验收发现的设计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并及时整改。 b)施工单位: 1)) 提供工程项目设备质量检查、出厂试验、安装调试等图档资料及验收所需的其他资料,准 备现场验收工作所需的专用工器具等; 2)应配合现场验收,对验收发现的施工问题、缺陷及隐患及时整改; 3)设备投运前向运行维护单位移交技术资料: 4)做好验收期间现场安全、消防等工作。 c)设备供应商: 1) )提供保护装置的硬件配置及软件版本,并出具通过专业检测机构测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软件工具及IED工程配置文件,配置工具应满足Q/GDW11485要求; 3)应配合现场验收,对验收发现的设备问题及时解决。 6.1.4验收工作应按照保护装置投运时间提前制定合理的验收工期,不应为赶工期而减少验收项目、 缩短验收时间、降低验收质量。 6.1.5验收工作应执行验收项目签字确认制度。 6.1.6施工单位应向运行维护单位移交验收用技术资料,并在保护装置投运后一个月内提交调试报告, 内容数据应真实、可靠。 6.1.7建设管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峻工后三个月内向调控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和设备检修单位移交工 程峻工图纸及其电子版。

6.2.1应具备完整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纸质及电子版图纸、SCD配置文件、保护装置配置文件、VLAN 配置表、软件工具及各类电子文档资料。 6.2.2现场安装工作应全部完成,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均调试完毕,具备完整的调试记录。 6.2.3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缺陷及隐患应全部整改完毕,安装调试单位自验收合格。 6.2.4应提供工程监理报告,对于不能直观查看的二次电缆、光缆、通信线、等电位接地网、二次专 用铜排(缆)敷设等隐蔽工程,应提供影像资料。 6.2.5验收所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应齐备且检验合格,并符合GB/T7261和Q/GDW1809相关要求。

6.3.1应按照验收细则开展验收工作,对于集成联调阶段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应结合现场验收进行复 验。 6.3.2智能变电站SCD文件应遵循“源端修改,过程受控”的原则。 6.3.3安装及施工工艺验收完毕且问题全部解决后,方能开展保护装置验收。 6.3.4建设管理单位应在隐蔽工程开工前通知运行维护单位开展随工验收,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及 质量进行监督。隐蔽工程包括二次电缆埋管敷设、光缆及网线敷设、电缆沟及电缆竖井处电缆布置、电 缆终端头制作、等电位接地网安装、变压器和电抗器等设备套管接线盒接线等项目。 6.3.5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安装调试报告与实际不符或缺陷过多影响验收进度等情况,验收工作组有 权终止验收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应重新履行验收手续。

7.1.1.1设计施工图纸应齐全完整,包括一次接线图、保护原理接线图、二次回路安装图、电缆清册、 断路器机构二次图以及光缆、尾缆、电缆敷设路径图、设计变更等W020150529521742811768标准下载,并与现场实际一致,符合相关规程 规范要求。 7.1.1.2继电保护工程文件(含ICD、SCD、SSD、CID、CCD等)应与设计一致且包含版本信息及修改记 录,SCD配置工具及相关软件应齐全。 7.1.1.3SCD文件IP地址、MAC地址、APPID等通信参数应设置正确。 7.1.1.4SCD文件虚端子连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描述信息应与实际功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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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5SCD文件中保护装置的描述信息应使用调度规范命名,IEDname命名应符合Q/GDW11662要求。 7.1.1.6SCD文件生成的CID、CCD文件CRC校验码应与对应IED装置导出的一致。 7.1.1.7继电保护工程配置文件、全站虚端子接线联系表、IED名称和地址(IP、MAC)分配表、全站 网络拓扑结构图、交换机端口配置图、光缆(尾缆)联系图、全站链路告警信息表、装置压板设置表、 IED设备端口分配表、交换机VLAN配置表等资料应完整、正确,并与现场实际一致。 7.1.1.8全站保护装置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图纸资料、软件版本、技术(使用)说明书、大 功率继电器检测报告、ICD模型文件一致性检测报告等资料应齐全,资料数量满足要求。 7.1.1.9全站与保护相关一次设备铭牌参数应完整,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资料应齐全

7.1.2.1开展集成联调的工程项目应联调合格并具备相关调试报告。 7.1.2.2常规电压、电流互感器所有绕组极性、变比、准确级应与铭牌参数一致,并与设计相符,二 次绕组(各抽头)应完成直流电阻测试,相关试验记录应完整、正确。 7.1.2.3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完成伏安特性测试、10%误差曲线校核,相关试验记录应完整、正确 7.1.2.4电子式互感器准确度、延时、离散度、丢帧率应测试合格,相关试验记录应完整、正确。 7.1.2.5套管电流互感器、气体继电器、压力释放装置、油位表、温度计、压力表等附属设备的试验 报告应完整、正确。 7.1.2.6断路器应具备与保护装置相关试验项目的调试报告。试验项目应包括:双跳圈极性检查,断 路器机构防跳检查,三相不一致回路中间继电器、时间继电器试验,断路器分合闸时间、合闸不同期时 间、跳合闸线圈电阻值、断路器最低跳合闸电压试验等。 7.1.2.7保护装置调试报告试验项目及数据应完整正确,应至少包括保护装置单体调试、整组试验、 二次回路绝缘电阻实测数据、光口发送及接收功率测试、光缆(含预制光缆)衰耗测试等内容,并符合 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7.1.2.8保护通道应调试合格,通道设备参数、通道时延、收发光功率等试验数据应齐全,相关测试 报告试验项目及数据应完整正确,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a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具备从设计阶段到投产阶段的完整资料,包括出厂验收纪要、技术 设计变更记录、出厂调试报告、单体调试报告、仿真验证报告等; b)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出厂调试报告、单体调试报告、仿真验证报告中的试验项目应完整,满 关标准要求,试验结果应正确,其中压板功能、启动判别、投停判别、故障判别、异常 稳控策略应全部验证。

7.2专业检测一致性验收

储泥槽施工方案7.2.1保护装置应采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发布的ICD文件。

7.2.1保护装置应采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发布的ICD文件。 7.2.2保护装置专业检测一致性验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装置的生产厂家、设备类别、装置型号、装置名称等基本信息应与专业检测机构发布的合格产 品公告中对应装置的备案发布信息完全一致; b) 装置的软件版本号、校验码等软件信息应与专业检测机构正式发布的合格产品公告中对应装置 的备案发布信息完全一致,软件信息比对内容如表1所示:

保护装置应采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发布的ICD文件。 保护装置专业检测一致性验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 装置的生产厂家、设备类别、装置型号、装置名称等基本信息应与专业检测机构发布的合 品公告中对应装置的备案发布信息完全一致; b 装置的软件版本号、校验码等软件信息应与专业检测机构正式发布的合格产品公告中对应 的备案发布信息完全一致,软件信息比对内容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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