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SEB 0008-2019 爆破振动监测技术规范(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团体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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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SEB 0008-2019 爆破振动监测技术规范(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团体标准).pdf

ICS17.160 A31

T/CSEB 00082019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blastingvibration

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发布

DB34/T 2912-2017标准下载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发布

T/CSEB0008—2019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5爆破振动监测设计5.1一般规定..5.2露天爆破振动监测5.3地下爆破振动监测5.4水下爆破振动监测5.5拆除及城镇浅孔爆破振动监测..5.6其他爆破振动监测6爆破振动现场监测.6.1现场监测原则..6.2测振仪器安装.6.3现场监测规定...数据处理与分析.8监测报告编写.9测振仪器要求10测振仪器的标定与校准11标定/校准报告编制附录A(资料性附录)宏观调查内容与方法.附录B(资料性附录)爆破振动监测记录表式样附录C(资料性附录)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式样.13附录D(资料性附录)爆破振动监测简报式样,15附录E(资料性附录)爆破振动测振仪器标定/校准报告式样17

T/CSEB 0008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爆破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爆破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北京工程爆破 协会、北京工业大学、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年华、吴新霞、曲广建、高文学、朱振海、刘美山、李长城、孟海利、刘健 修、周晓光。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爆破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爆破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北京工程爆破 协会、北京工业大学、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年华、吴新霞、曲广建、高文学、朱振海、刘美山、李长城、孟海利、刘健 修、周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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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爆破振动监测的基本原则、监测设计、现场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编制、仪器 要求、仪器的标定与校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干各种民用爆破工程第三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JJG676工作测振仪检定规程

主振频率mainvibrationfrequency 介质质点最大振幅所对应波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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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爆破振动监测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重要保护对象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应符合GB6722 的规定。 4.2D级及以上爆破工程应根据安全评估结论确定是否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监测数据宜输入爆破专业 测振数据库,满足可追溯要求。 4.3爆破振动监测应根据工程性质、爆破规模、地形地质条件、环境及保护对象重要性等因素,设置 必要的监测项目,进行跟踪监测。 4.4测振仪器的选择与安装应满足工程要求,测振仪器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合理安放,监测点应合 理布置。

持有《计量认证证书》,监测范围应包括爆破振动监测相关项目; 监测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应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爆破振动测试人员资格证》,监测 员应持有《爆破振动测试人员资格证》; 一所使用的测试系统应满足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 4.7爆破振动监测数据作为司法鉴定依据时,测振仪器应具有现场显示和实时远程传输实测物理量数 据的功能。 4.8重复性爆破工程的振动监测,应在每次爆破后及时提交监测简报。 4.9对于重大爆破工程,应进行爆破振动监测并提供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在监测前应对周边环境等进

5.1.1监测设计前期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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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爆破设计和现场施工技术资料、爆区和监测对象所在地的地形地质及其他监测资料等; 依据爆破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监测目的及监测项目; 一一进行必要的实地勘察。 5.1.2爆破振动监测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监测项目、监测目的、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置、测振仪器 数量及性能、监测实施进度、预期成果等。 5.1.3保护对象以加速度或位移为安全充许控制指标时,应监测爆破振动加速度或位移, 5.1.4在新浇混凝主等特殊保护对象附近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在保护对象距爆区最近点布置监测点。 5.1.5当需要了解和掌握爆破振动传播衰减规律时,监测点应布置在具有代表性的重点监测断面上, 同次监测点不应少于5个。 5.1.6拆除及城镇爆破时,监测点应布置在被测对象距爆区最近一侧的地基表面上或特定的部位,其 他爆破振动监测应根据工程要求、地质条件、爆破类型及委托单位要求确定监测点。

暴区1000m范围内的国家一、二级文物或特别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爆区500m范围内的国家三级文物、风景名胜区、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爆区300m范围内的省级文物、医院、学校、居民楼、办公楼等重要保护对象 。临测频次应体合以下规宝

5.1.8监测频次应符合以下规定:

次性爆破监测,各监测断面应同时监测; 长期爆破监测,重点监测断面应每月监测1次以上,至少1个代表性监测点每次爆破必 按5.1.7条规定进行的爆破振动监测,其监测点数和监测频次应符合爆破安全评估报告要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重点监测断面和随机监测断面; 重点监测断面应布置表面监测点,必要时还应布置内部监测点; 随机监测断面应布置表面质点振动速度监测点。 3 高边坡和建(构)筑物深基坑开挖爆破,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重点监测断面数: 一市政工程:露天深基坑布置1~2个,基坑长度大于1000m的每干米布置2个;地下工程进出 口等高边坡布置1~2个; 一水电工程:大坝、溢洪道及钢管槽边坡布置2~4个;水垫塘、电站进出水口等高边坡布置1~ 2个; 矿山工程:一般矿山高边坡长度小于1000m的布置1个,大于1000m的每千米布置1个;地 下矿山进出口等高边坡布置1~2个; 铁路及公路工程:车站、边坡布置1~2个;隧洞进出口、桥梁桥墩顶部等布置1个;一般道 路高边坡长度小于1000m的布置1个,大于1000m的每千米布置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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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基坑工程:一般建(构)筑物,在靠近爆源一侧的外部地基表面布置1~2 测点;超过10层的高层建(构)筑物,宜在顶层(或中间层)布置1~2个监测点。 2.4高边坡和建(构)筑物基坑开挖爆破,每个监测断面不少于3个监测点,应布置在不同高程 有马道或平台时,监测点可布置在内侧坡角处

5.3地下爆破振动监测

5.3.1地下天型洞室开挖和隧道掘进,应进行爆破振动监测设计,可能危及附近建(构)筑物安全时 还应按5.1.7的规定进行质点振动速度监测。 5.3.2地下大型洞室开挖爆破应设置1~2个监测断面,且每一监测断面不少于3个监测点。监测点布 置在边墙或顶板上,最近监测点布置在距爆区边沿10m范围内。 5.3.3隧道或井巷掘进时,应在施工初期测试2~3次。当地质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增加测试次数,每 次测试不少于3个监测点。 5.3.4浅埋隧道掘进除按5.1.7的规定进行爆破振动监测外,还应在地表一定范围内布置不少于5个监 则点,以确定爆破振动传播衰减规律。 5.3.5洞室或隧道间距小于1.5倍平均洞径的相邻洞爆破时,应在邻洞布置2~3个监测断面,每个监 测断面不少于3个监测点。当地质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应增加监测断面,每个监测断面应监测不少于3 次。

GB51186-2016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pdf5.4水下爆破振动监测

5.4.1水下爆破对附近建(构)筑物可能产生安全影响时,应按5.1.7的规定进行爆破振动监测。 5.4.2水下爆破对附近岸坡可能产生安全影响时,应对水工或港工建(构)筑物进行爆破振动监测 5.4.3岩塞爆破和围堰拆除爆破时,应根据需要对被保护物的重要部位进行爆破振动监测

5.5拆除及城镇浅孔爆破振动监测

5.5.1拆除及城镇浅孔爆破按 动速度蓝测, 5.5.2监测点应布置在距爆区最近 则的被监测对象的地基表面上及振动响应灵敏的部位

5.5.1拆除及城镇浅孔爆破

DB41/T 1921-2019标准下载暴破与其他爆破工程应根据需要按5.1.7的规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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