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91-2006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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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1-2006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station and terminal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口期:2006年6月1日

各类技术交底资料--给排水工程交底--(13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四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关于印发 “二○二~二○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订计划”的通 知》的要求,由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99进行*订的基础上编 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车站设计的基 本规定,会让站、越行站,中间站,区段站,编组站,驼峰,客运站、客 运设备和客车整备所,货运站、货场和货运设备,工业站、港湾站, 枢纽,站*轨道。 本规范根据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遵循以人为本、 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 步,改革运输管理体制,并按照调整生产力布局的要求,合理确定 设计标准、站段布局及规模,使车站及枢纽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 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努力提高铁路投产后的竞争能力和建设 项目的投资效益。在*订过程中,吸纳了原规范执行以来铁路设 计、施工、运营的成功经验和科研成果,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 的意见。补充、删减、*订的主要内容有: 1.本规范所适用的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由140km/h提高 到160km/h。 2.*订了新建和改建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年度的划分标准。 3.增加和*订了有关环境保护、实现车流快速移动和货运组 织集中化、坚持以人为本、改革运输管理体制、调整生产力布局、树 立综合成本观念以及加强设计总体性等新的设计理念和原则内 容。

4.*订了旅客高站台高度的标准。 5.*订了部分*间距的标准。 6.*订了在铁路区段内选定会让、越行超限货物列车车站个 数的规定。 7.*订了安全*的设置原则。 8.*订了站内平过道的设置原则。 9.*订了站内道路系统的布置原则。 10.增加了路段设计速度较高地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 11.*订了进出站*路和站内*路的平面、纵断面的部分标 推。 12.增加了1、Ⅱ级铁路的站场路基和排水的设计标准。 13.*订了越行站两端正*间渡*的设置原则。 14.*订了中间站的图型和其两端正*间渡*的设置原则。 15.*订了区段站的图型和计算到发*数量的参数。 16.*订了客运站的图型。 17.*订了客运设备的标准。 18.*订了普通货物站台顶面与相邻*轨面高差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铁道第 四勘察设计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 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改或补 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和平大道745号,邮编:430063),并抄送铁 路工程技术标准所(地址:北京市羊坊店路申8号,邮编:100038), 供*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参编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崔庆生刘守忠刘佐治汤文万福英

总 则 术语 车站设计的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2进出站*路和站*的平面、纵断面 10 3.3站场路基和排水 16 会让站、越行站 (19) 4.1会让站 (19) 4.2越行站 (19) 中间站 (21) 5.1 中间站图型 2 5.2 到发*数量和主要设备配置 (22 区段站 2 6.1 区段站图型 24 6.2 主要设 (25) 6.3 站*数量和有效长 (27) 编组站 (29) 7.1 般规定 (29) 7.2 编组站图型 (29) 7.3 主要设备配置 (32) 7.4 站*数量和有效长度 (34) 驼 峰 (38) 8.1 一般规定 (38) 8.2 驼峰*路平面 (38)

8.3驼峰*路纵断面

V 客运站、客运设备和客车整备所 ..(43) 9.1客运站 (43) 9.2客运设备 (45) 9.3客车整备所 (48) 101 货运站、货场和货运设备 (50) 10.11 货运站和货场 (50) 10.21 货运设备 (51) 11 1工业站、港湾站 (55) 11. 1 一般规定 (55) 11. 2 工业站、港湾站图型 (55) 11.3 主要设备配置 (57) 11.4 站*数量和有效长度 (59) 12 枢 纽 (61) 12.1 般规定 (61) 12.2 主要设备配置 (62) 12.3 进出站*路布置和疏解 (66) 12.4 迁回*和联络* (68) 13 站*轨道 (70) 13.1 轨道类型 (70) 13.2 钢轨及配件 (71 13.3 轨枕及扣件 (71) 13.4 道床· (72) 13.5 道岔 (73) 本规范用词说明 (76) 附:条文说明

客运站、客运设备和客车整备所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 枢纽设计的技术标准,使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符合安全适用 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年

1.0.2本规范适用于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运行、旅客列

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km/h、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 120km/h的I、Ⅱ级标准轨距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本规 礼与行车速度和铁路等级无直接关系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 列车共*运行的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

于120km/h的1、ll级标准轨距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本规范 中凡与行车速度和铁路等级无直接关系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客 货列车共*运行的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 1.0.3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年度应分为近、远两期。近期为交 付运营后第10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20年。近、远期均采用预 测运量。 一 对于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 性质设计;对于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可按近期运量和 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对于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 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3年或第5年的运量设计。 枢纽总布置图尚应根据20年以上远景规划,预留长远发展条 件。 1.0.4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按规定配置保障人 身和行车安全:方便旅客旅行的设施设备

1.0.3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年度应分为近、远两期。近

对于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 性质设计;对于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可按近期运量和 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对于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 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3年或第5年的运量设计。 枢纽总布置图尚应根据20年以上远景规划,预留长远发展条 件。

1.0.4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按规定配置保障人

协调,并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文物保护、节 约能源和土地

1.0.6编组站、区段站应按照减少车流改编次数,实现车

货运站的设置应有利于实现货运组织集中化和专业化,客 运量较小时不应设置中间站。 .0.7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根据运输需要,系统、经济、合理 角定站段布局及规模。

1.0.8铁路枢纽和复杂车站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技术经济比较

在满足设计年度要求能力的前提下,铁路车站及枢纽的改 建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和设备。 复杂的车站改、扩建工程应有指导性施工过渡设计。

1.0.9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满足有

1.0.9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满足有关规定 的要求。

2.0.1会让站、越行站

为满足区间通过能力,必要时可兼办少量旅客乘降的车站, 在单*上称会让站,在双*上称越行站

办理列车通过、交会、越行和客货运业务的车站

为货物列车本务机车牵引交路和办理区段、摘挂列车氟 业而设置的车站

passengerstatid

主要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主要为厂、矿企业或港门外部运输服务的车站。前者称了业 站,后者称港湾站。

在铁路网结点或网端,由客运站、编组站和其他车站,以及各 种为运输服务的设施和连接*等所组成的整体

出枢纽或车站的单独*路的统称。 进出站*路疏解 untwiningfor approachline 肖除或减少进出站*路上列车或机车运行的进路交叉所采

2.0.10进出站*路疏解

为消除或减少进出站*路上列车或机车运行的进路

对进出站*路进行疏解布置而*建的*路的简称

1.1在铁路车站*路的直*地段上,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至* 心*的距离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至*路中心*距离(mm)

:表列序号1,第1~2栏数值,当有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时,各类建筑物至*路中 *的距离不应小于3100mmlg

*的距离及*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 GB146.2的有关规定加宽。位于曲*内侧的旅客站台,如*路有 外轨超高时,应降低站台高度,降低的数值为0.6倍外轨超高度。 3.1.3在*路的直*地段上,站内两相邻*路中心*的*间距应 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车站*间距(mm)

注: 表列序号1,在有列检作业的区段站上,路段设计速度140km/h及以上时,运 营中必须采取保证列检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 2 2 表列序号2,列检小车通道不宜设在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到发*间;新建I级铁路列检 所所在车站,*间铺设机动小车通道的相邻到发*间距不应小于6000mm。 在区段站、编组站及其他大站上,最多每隔8条*路应设置一处不小于 6500mm的*间距,此*间距宜设在两个车场或*束之间。 照明和通信电杆等设备,在站*较多的大站上应集中设置在有较宽*间距的 *路间;在中间站宜设置在站*之外。

3.1.4电气化铁路上,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站内*路架设接触网 的范围: 1电力机车进人的到达*、到发*、安全*、机车走行*和电 力机车需要通行的其他*路,均应架设接触网。出发*和编发* 有发车作业端的100~200m有效长度范围内及其出发通路上应 架设接触网。 2由本务机车进行调车作业的中间站的牵出*和货物*均 应架设接触网;当有起吊或其他设备干扰时.可在于扰范围以外的 一段*路上架设接触网。 3在配备内燃调车机车的车站上,牵出*和货物*可不架设 接触网。 4车站的调车*、有大型起吊设备的装卸*、车辆段段管*、 站**、内燃机车停留及整备*、轻油油库*、易燃易爆物品专用 *路和其他不适宜电气化的*路,不应架设接触网。 5区段站、编组站及其他大站当有儿种牵引种类时,应合理 确定架设接触网的范围

3.1.5在车站范围内,接触网软横跨跨越的*路数不应超过8 条。接触网支柱的布置,应与其他设备布置和远期发展相配合。 接触网支柱不应设在站房、行包房、仓库、检票口、天桥及地道 等的出、人口处。 在旅客基本站台上,接触网支柱不宜设在靠*路一侧的站台 边缘;在货物站台上,接触网支柱边缘距站台边缘不宜小于3.5m。 改建车站在困难条件下上海市某小区高层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接触网支柱边缘距上述各站台边缘不应 小于2m。

1.5在车站范围内,接触网软横跨跨越的*路数不应超过

1.6跨越电气化铁路车站的跨*桥,其梁底距桥下*路轨面

1在编组站、区段站或调车作业较多的其他车站上不应小于 6550mm,在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6200mm,在特别困难条件下 当有充分依据时,既有跨*桥不应小于5800mm。

2跨越机车走行*的驼峰跨*桥为6000mm,在困难条件 下,不应小于5800mm。 3在海拔1000m及以上地区,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铁路电 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的有关规定另行加高。 4设置外轨超高的曲*地段,应根据计算另行加高。 3.1.7货物列车到发*的有效长度,应根据输送能力的要求、机 车类型及所牵引列车的长度,结合地形条件,并与相邻各铁路到发 *有效长度的配合等因素确定。到发*有效长度应按1050m、 850m、750m或650m系列选用;开行组合列车为主的铁路可米用 大于1050m的到发*有效长度。

3.1.8站内正*应保证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换挂机车的车站及区段内选定的3~5个会让站、越行站或中 间站应满足超限货物列车会让与越行的要求。上述车站除正* 外DB14/T 1722-2018标准下载,单*铁路应另有1条*路,双*铁路上、下行应各另有1条* 路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3.1.9*路接轨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新*与既有*接轨,应保证主要去向的列车不改变运行方 向通过接轨点。 2新*、新建岔*不应在区间内与正*接轨。当疏解*路在 区间内与正*接轨时,在接轨地点应设置*路所或辅助所。 3新*、岔*、段管*与站内正*、到发*接轨时,均应设置 安全*;新*、岔*与站内到发*接轨,当站内有平行进路及隔开 道岔并有联锁装置时,可不设安全*;机务段和客车整备所与到发 *接轨时,也可不设安全*。 3.1.10在平行运行图列车对数18~24对及24对以上的单*铁 路上,应分别每隔4~3个及3~2个区间,选定1个车站设置同时 接人或发接客、货列车的隔开设备。 3.111当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超过6%的下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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