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14-064-2010 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性能评估技术规程(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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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14-064-2010 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性能评估技术规程(山东省)

检查塔机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制动是否可靠; 2 检查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 检测起升、变幅、回转、行走各机构工作速度; 4检测额定载荷作用下,塔机臂根铰点的水平静位移; 5塔机存在主要构件维修、加强或整机降级使用等情况,应对维修、加强或降级使用的主要承 载构件进行额定载荷状态下的静态应力检测。应力检测试验条件及方法应符合GB/T5031的要求。 7.4110%额定载荷动载试验 7.4.1 额定载荷试验正常后,方可进行110%额定载荷动载试验。 7.4.2 110%额定载荷动载试验评估检测的内容与要求 1 检测各安全装置的功能和动作精度;

7.4110%额定载荷动载试验

JGJ16020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1检测各安全装直的切能和动作精度; 2检查塔机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运转是否灵活、制动是否可靠; 3试验后检查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是否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检测后必须恢复安全装置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8.1主要承载构件腐蚀与磨损评估的判定

8.1.1根据检测结果,如主要承载构件出现厚度减少,应进行计算分析以判断其可靠度。 8.1.2主要承载构件腐蚀与磨损应按以下规定判定: 1当腐蚀磨损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判定为不合格,应予报废; 2腐蚀磨损深度大于原厚度的5%小于10%,且构件截面积不小于原面积的95%时,应降级使用 降级使用方案根据综合分析确定; 3腐蚀磨损深度小于等于原厚度的5%,且构件截面积不小于原面积的97%时,判定为合格,可 以继续使用

8.2主要承载构件裂纹评估的判定

8.2.1采用20倍放大镜对所有抽样部位母材及焊缝的表面裂纹进行目测检查,当主要承载构件焊缝 出现裂纹时应对其缺陷情况、应力状况以及材料的力学性能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疲劳破坏及断裂 力学分析做出科学的评价,并按以下规定判定: 1焊缝存在裂纹,经分析不影响使用安全的,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使之达到原承载能力 后,可继续使用,并在评估有效期内跟踪观察其发展趋势,有继续发展趋势并影响使用安全的应予 报废; 2焊缝存在裂纹,经分析影响使用安全且无法消除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报废; 3主要承载构件母材出现裂纹时,判定为不合格,应予报废。 8.2.2采用无损检测的,按以下规定判定:

1采用磁粉和渗透方法检测主要承载构件焊缝表面或近表面缺陷,达到JB/T6061和JB/T6062中 规定的1级要求,可以继续使用; 2采用超声波方法检测焊缝内部缺陷,达到GB/T10559中规定的2级要求,可以继续使用; 3设计另有规定的,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8.3主要承载构件变形评估的判定

8.3.1主要承载构件变形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要求无法考证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3.1主要承载构件变形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要求无法考证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值:

1塔身节 主弦杆直线度偏差≤1/1000、腹杆直线度偏差≤1/750、连接面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其名义尺寸的 1/800,组装后塔身侧向垂直度偏差≤4/1000。 2起重臂 主弦杆直线度偏差≤1/1000、腹杆直线度偏差≤1/750,连接面两等边长度差不大于其名义尺寸的 1/800。 3平衡臂、塔顶、过渡节、顶升套架和附着架

主弦杆直线度偏差≤1/1000、腹杆直线度偏差≤1/750、连接面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其名义尺寸的 1/800。 8.3.2主要承载构件变形超过第8.3.1条规定值的,判定为不合格, 8.3.3主要承载构件如局部有损坏并可修复的,则修复后不应低于原结构的承载能力,且同一部位 修复不得超过一次。

8.4起升系统评估的判

8.4.1电动机出现有异响、运转异常现象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出现外壳损坏,过热或绝缘电阻 不符合要求现象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4.2联轴器出现联接松动,运转异常现象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出现零件缺损、裂纹现象之 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4.3液压制动器出现漏油现象,判定为不合格;制动器零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应予以报废: 1存在可见裂纹; 2制动块(盘)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超过1.5mm;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8.4.4减速器出现固定螺栓、箱体联接螺栓松动、缺损和漏油现象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出现轴 承损坏、箱体裂纹以及工作时出现异常声响、振动、发热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4.5卷筒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卷筒轴与卷筒连接失效。 8.4.6滑轮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滑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 予以报废: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3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滑轮轮轴弯曲、轴承失效,转动不正常。 8.4.7钢丝绳规格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以及按照GB/T5972达到报废标准的,判定为不合格。 8.4.8吊钩无防脱装置或装置不可靠,判定为不合格;吊钩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应予以报废: 1表面有裂纹或补焊现象;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存在永久性变形:

3 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4 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6吊钩组零部件缺损; 3.4.9按照本规程8.4.1~8.4.8条评估检测合格后,组装进行空载试验,空载运转正常、制动动作可 靠,方可进行整机载荷试验。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6品钩组零部件缺损:

8.5变幅系统评估的判定

8.5.1电动机、联轴器、制动器、减速器、卷筒、滑轮、钢丝绳的判定同本规程8.4.1~8.4.7条。 8.5.2变幅小车车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1可见裂纹; 2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3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5%; 4轮轴存在裂纹、弯曲变形等缺陷。 .5.3 按照本规程8.5.1~8.5.2条评估检测合格后,组装进行空载试验,空载运转正常、制动动作可 靠,方可进讲行整机裁益试验。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4轮轴存在裂纹、弯曲变形等缺陷。 .5.3按照本规程8.5.1~8.5.2条评估检测合格后,组装进行空载试验,空载运转正常、制动动作可 靠,方可进行整机载荷试验。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8.6回转系统评估的判定

8.6回转系统评估的判定

8.6.1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的判定同本规程8.4.1、8.4.3、8.4.4条。 8.6.2液力偶合器存在裂纹、漏油、运转异常现象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6.3回转机构小齿轮与回转支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1存在裂纹、断齿以及啮合异常; 2齿厚磨损量大于原齿厚的5%; 3回转支承内外圈间隙不符合要求或运转异常。 8.6.4按照本规程8.6.1~8.6.3条评估检测合格后,组装进行空载试验,空载运转正常、制动动作可 靠,方可进行整机载荷试验。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8.7行走系统评估的判定

8.7.1电动机、联轴器、制动器、减速器的判定同本规程8.4.1~8.4.4条。 8.7.2车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1可见裂纹; 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3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5%; 4 轮轴存在裂纹、弯曲变形等缺陷。 83.7.3 按照本规程8.7.1~8.7.2条评估检测合格后,组装进行空载试验,空载运转正常、制动动作可 靠,方可进行整机载荷试验。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8.8.1电气开关、接触器、控制器等电气元件存在损环或接触不 报废。 8.8.2主电路和控制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小于0.5M2,判定为不 缺陷,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8.3集电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1碳刷与滑环的接触面积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80%; 2滑环与滑环间的绝缘电阻小于1MQ 3滑环间最小电气间隙小于8mm; 4经耐压试验,存在击穿、闪络现象; 5电刷存在明显磨损,电刷架有变形、锈蚀、损伤; 6滑环磨损量大于原设计直径的5%。 8.8.4电气保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1未设置短路和过流保护,或功能失效; 2未设置欠压、过压和失压保护,或功能失效; 3未设置零位保护,或功能失效; 4未设置电源错相和断相保护,或功能失效。 8.8.5操纵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1未设置紧急断电开关,或功能失效; 2操纵装置布置不合理,存在发生误操作可能。

8.9.1安全装置本身有影响功能的缺陷,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9.2装机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1安全装置的种类数量不齐全; 2安全装置与相应主体结构的安装固定或电气连接不可靠;

8.8电气系统评估的判定

8.9安全装置评估的判定

8.10.1液压油缸缸体、缸头、活塞杆杆头、油箱腐蚀程度超过原厚度的5%,判定为不合格,应予 以报废。 8.10.2活塞杆镀铬层存在剥落或腐蚀,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10.3液压油缸缸体、缸头、活塞杆杆头存在裂纹,耳孔损坏,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10.4液压站、平衡阀、液压锁及管件存在渗漏现象,判定为不合格;液压元件和管件存在老化现 象,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11螺栓连接评估的判定

8.11.1高强度螺栓副存在锈蚀、裂纹,螺栓弯曲变形现象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11.2高强度螺栓、螺母的螺纹存在损伤、变形、滑牙、缺牙、粗糙度变化较大现象之一的,判定 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11.3采用粘接、焊接等手段修复的高强度螺栓,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11.4高强度型螺栓的重复使用应符合GB/T5031的规定。 8.11.5普通螺栓的判定可参照本规程8.11.13条的规定执行。 8.12销轴连接评估的判定 8.12.1销轴存在弯曲变形,表面存在锈蚀、麻点、裂纹现象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12.2主要承载构件连接销轴、销孔的磨损量和变形不符合设计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设计无要求或无法考证时,配合间隙大于其公称尺寸的1.5/100,判定为不合格,应予以报废

8.13整机评估检测的判定

8.13.1空载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1操作系统、控制系统、联锁装置动作不灵敏可靠; 2各行程限位装置动作不灵敏可靠,塔机起升高度、工作幅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3各工作机构运动不平稳,存在爬行、振额、冲击、过热、渗漏、异常噪声现象; 4塔机基本高度的塔身侧向垂直度误差>4/1000。 83.13.2 额定载荷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塔机各机构运转不正常,制动不可靠; 2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不正常; 3各机构工作速度不符合塔机说明书的要求; 4塔机臂根铰点的水平静位移大于H/100(其中H,为塔身与起重臂的连接处到基础或 直距离); 5塔机额定载荷状态下对维修、加强或降级使用的主要承载构件的静态应力检测不符 GB/T5031的要求

8.13.1空载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1操作系统、控制系统、联锁装置动作不灵敏可靠; 2各行程限位装置动作不灵敏可靠,塔机起升高度、工作幅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3各工作机构运动不平稳,存在爬行、振颤、冲击、过热、渗漏、异常噪声现象; 4 塔机基本高度的塔身侧向垂直度误差>4/1000。 8.13.2 额定载荷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1 塔机各机构运转不正常,制动不可靠; 2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不正常; 3各机构工作速度不符合塔机说明书的要求; 4塔机臂根铰点的水平静位移大于H/100(其中H,为塔身与起重臂的连接处到基础或轨面的 直距离); 5塔机额定载荷状态下对维修、加强或降级使用的主要承载构件的静态应力检测不符合 GB/T5031的要求。

各安全装置的功能和动作精度不符合要求; 各机构运转不灵活、制动不可靠: 3 试验后塔机主要承载构件存在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整机判定为不合格: 主要承载构件和工作机构按照本规程8.1~8.12条,存在不合格项; 2整机试验按照本规程8.13条,存在不合格项:

3对维修、加强的主要承载构件进行额定载荷状态下的静态应力检测,应力不符合GB/T5031 要求; 8.14.2 符合下列条件的,整机判定为降级使用: 1 主要承载构件按照本规程8.1条规定判定,存在降级使用项; 2工作机构按照本规程8.4~8.12条规定判定,无不合格项; 3按照降级方案进行整机试验,依据本规程8.13条规定判定,无不合格项; 4对降级使用的主要承载构件进行额定载荷状态下的静态应力检测,应力符合GB/T5031要求。 8.14.3无本规程8.14.1、8.14.2条规定的情形,整机判定为合格

3对维修、加强的主要承载构件进行额定载荷状态下的静态应力检测,应力不符合GB/T503 要求; 8.14.2 符合下列条件的,整机判定为降级使用: 1 主要承载构件按照本规程8.1条规定判定,存在降级使用项; 2工作机构按照本规程8.48.12条规定判定,无不合格项; 3按照降级方案进行整机试验,依据本规程8.13条规定判定,无不合格项; 4对降级使用的主要承载构件进行额定载荷状态下的静态应力检测,应力符合GB/T5031要求。 8.14.3无本规程8.14.1、8.14.2条规定的情形,整机判定为合格

9.0.1评估机构应根据塔机使用履历情况、检查检测及计算分析等结果,结合本规程及有关标准要 求,对评估塔机整机进行综合评定,给出评估结论,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符合附录C 的规定。 9.0.2评估报告应包括塔机评估概述、塔机基本信息、评估依据、抽样方案、检查检测结果、评估 分析、评估结论、评估有效期等内容。主要检测部位应附照片、相关检测数据等内容。 9.0.3塔机整机评估结论分为“合格”、“降级使用”、“不合格”三种情况。 9.0.4对评估结论为“合格”、“降级使用”的,评估机构应明确塔机评估后的工作有效期 9.0.5评估报告中应根据评估结论注明以下内容: 1对评估结论为合格但存在缺陷的塔机,应注明整改要求及注意事项; 2对评估结论为降级使用的塔机,应注明其降级使用的公称起重力矩和允许最大独立高度等技 术参数; 3对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塔机,应注明原因。

附录A评估塔机基本信息

表1塔机设计、制造、使用信息表

主:1.以上信息资料由委托单位提供,由委托单位和产权单位共同承诺其真实性: 2.表内口"选择打“"",空格不够可附页,附页应补签章

主:1.以上信息资料由委托单位提供,由委托单位和产权单位共同承诺其真实性: 2.表内口"选择打“"",空格不够可附页,附页应补签章

委托单位负责人: 产权单位负责人:

表2评估塔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表2评估塔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注:以上技术参数由委托单位提供并承诺其准确可靠。

附录B塔机安全性能评估必备仪器设备及精度

附录B塔机安全性能评估必备仪器设备及精度

表B塔机安全性能评估必备仪器设备表

一、塔机评估概述; 二、塔机基本信息; 三、评估依据; 四、抽样方案; 五、评估检测项目及结果:

1评估塔机资料审核项目

附录C安全性能评估报告

2评估塔机磨损与腐蚀检测项目

3评估塔机焊缝及母材裂纹目测检查项目

注:焊缝无损检测项目见4评估塔机焊缝无损检测项目

4评估塔机焊缝无损检测项目

标准节螺栓连接座焊缝,附

5评估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变形检测项目

塔机工作机构、安全装置、整机试验检查检测项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执行”。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和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规定(或要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要求)”或 执行”。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和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规定(或要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

根据原建设部第659号公告的要求,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塔机,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 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惠,必须经安全性能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为规范我省施工 现场塔机的安全性能评估工作,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决定编写本规 程,作为对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补充。该项目于2006年立项,按照解体检查、部件检测和整机试 验三个层次进行评估检测的要求,编制组会同省内有关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 及科研、设计、检测、院校、生产、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参考国内外有关技术资料,经过充 分调研、论证、计算分析和试验分析,取得了评估检测和判断的相关技术参数,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了本规程。 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编制组按照章、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 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本条文说明不 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基本规定 安全性能评估的检测方法. 45 主要承载构件评估检测的内容与要求, 主要工作机构评估检测的内容与要求. 45 整机评估检测的内容与要求, 46 安全性能评估的判定 46 安全性能评估报告 ?

1.0.1随着中国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塔机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对塔机的使用与保养,持 有不同的态度,导致建筑施工现场塔机出现一些超载使用、带病使用、超期使用的问题,需要一部 科学适用的规程来评估检测在用塔机的质量,保证塔机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编制《建筑施工 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性能评估技术规程》,对于科学、安全、规范地评估塔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塔 机的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0.2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固定式塔机、内爬式 答机和轨道式塔机的安全性能评估,不适用于上述塔机的其他检测、如安装前后的的检测;也不适 用于轮胎式、汽车式、履带式等其他型式的塔机

4安全性能评估的检测方法

4.2.5根据无损检测的特点,渗透检测适用于检测结构表面的缺陷、磁粉检测适用于检测结构表面 和近表面的缺陷,超声波或射线检测适用于检测结构内部缺陷,但受结构形式的限制,超声波一般 只能用于全熔透焊缝的无损检测,而全熔透焊缝在塔机结构中几乎没有,所以超声波在塔机无损检 则中基本用不上。由于疲劳裂纹一般存在于焊缝或构件的表面,所以磁粉和渗透无损检测应为评估 中采用较多的无损检测手段

主要承载构件评估检测的内容与要习

5.2.1经常磨损的部位:如起重臂下弦杆作为变幅小车导轨是经常磨损的。 5.3.1结构高应力区和承受交变荷载区、存在明显应力集中的部位,可能是焊接部位即焊缝及其热 影响区,也可能是结构件母材。 5.3.3当受结构限制,超声波等无损检测方法无法应用时,如有必要检测内部缺陷,可以抽样检测, 开可疑结构内部,采取金相试验方法检查内部缺陷,

T/CECS579-2019 装配整体式钢筋焊接网叠合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主要工作机构评估检测的内容与要

6.4.2回转支承使用达到一定年限后,滚道和滚珠的磨损会造成内外圈间隙增大,因此评估时应检 测回转支承内外圈间隙。 5.6.4考虑到使用年限较长的塔机仍有可能使用集电器,因此,增加了对集电器的评估检测。 5.7.2安全装置种类较多,首先应解体检查检测腐蚀磨损情况,检查是否有影响功能的缺陷,然后 必须安装在塔机上,在空载试验和10%额定载荷试验中进行动作功能和精度的检测。 5.10.1起重臂、平衡臂的臂架节间及臂根部与过渡节连接销轴与轴孔,塔帽与过渡节连接销轴与轴

孔由于承受交变载荷,使用一定周期后,会出现磨损过大,造成销轴与销孔间隙变大,导致臂架在 塔机回转过程中、塔顶在塔机起吊载荷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反复变形,导致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损伤, 因此要检测连接销轴、销孔的磨损量和变形。

乙整机评估检测的内容与要求

3.2塔机存在主要构件维修、加强或整机降级使用等情况时DBJ 15-71-2010 城市地下空间检测监测技术标准.pdf,应对维修、加强或降级使用的主 载构件进行静态应力检测,以分析判定结构的安全度和降级使用的正确性,

8.1.2GB5144第4.7.1条规定: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或磨损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 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应予报废。 根据GB/T13752,以使用Q235钢为例,许用应力为175MPa,一般设计单位控制最大设计应力在 150MPa左右。如因腐蚀磨损设计应力提高到原应力的115%,为172.5MPa,已接近许用应力为175 MPa,同时根据GB5144第4.7.1条,应予报废;如因腐蚀磨损设计应力提高到原应力的105%,即157.5 MPa,许用应力的90%即157.5MPa,仍有一定安全余度,可以继续使用。结构计算应力大于原计算 应力105%小于等于115%,根据计算分析确定降级使用方案,且控制计算应力不应超过许用应力的 95% 对无原应力计算数据的,由于无法掌握原计算应力值,应谨慎判定。以11010的方管为例,当 两边腐蚀磨损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横截面积为原面积的94.5%,同时根据GB5144第4.7.1条,应 予报废;当两边腐蚀磨损深度为原厚度的5%时,横截面积为原面积的97%,此时计算应力为原计算 应力的103%,可以继续使用。腐蚀磨损深度大于原厚度的5%小于10%,且构件截面积不小于原面积 的95%时,此时计算应力为原计算应力的105%,应根据综合分析确定相应降级使用方案。 以100x10的圆管为例,当腐蚀磨损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横截面积为原面积的89.3%,同时根 据GB5144第4.7.1条,应予报废;当两边腐蚀磨损深度为原厚度的5%时,横截面积为原面积的95%, 此时计算应力为原计算应力的105%,如果原计算应力为160MPa,则此时计算应力达到168MPa,接 近于许用应力175MPa,因此,应控制横截面积为原面积的97%,才可以继续使用。 以100x10的角钢为例,当腐蚀磨损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横截面积为原面积的90%,同时根 据GB5144第4.7.1条,应予报废;当两边腐蚀磨损深度为原厚度的5%时,横截面积为原面积的95%, 此时计算应力为原计算应力的105%,因此,应控制横截面积为原面积的97%,才可以继续使用。 3.2.1塔机安全性能的评估最关键的是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评估,根据经验,使用较频繁的、满 载运行的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吊臂上弦杆与拉杆的焊缝和热影响区,吊臂连接插头及插头与上、 下弦杆的对接焊缝,标准节和顶升套架的焊缝和热影响区等部位,短则3年至5年,长则10年,在无 损检测中都发现过有不同程度的疲劳裂纹存在,这种疲劳裂纹比较细小,大多出现在工件表面,仅 凭肉眼较难发现。在裂纹形成的初期,对于塔机的正常使用无任何影响,不会出现异常状况。但是

9.1在本规程附录C中规定了评估报告的内容与程序。其中表6中工作机构、安全装置、整机试验 检查检测的项目相对于正文中内容更为全面,包括了评估检测内容以外的检测项目,主要考虑到评 估后继续使用之前,应经过全面检查检测,以保证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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