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603-2020 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电子控制器

GB/T 38603-2020 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电子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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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603-2020 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电子控制器

耐热应力要求应符合6.2的规定

C.3.3连续运行性能

连续运行性能要求应符合6.3的规定。

C.3.4内部故障保护

GB 50496-201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GB/T386032020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按7.2.1规定的电

C.4.2耐热应力试验

按7.3的规定进行耐热应力试验,GB/T30597一2014中D.3.2.1.1.1d)应代替为当控制器与安全 相关的功能是通过传感器或开关安全动作实现时,试验应在环境温度和额定电压条件下,通过模拟传感 器或开关启动此类安全动作,每个与安全相关的功能应单独进行1000次动作试验或按我国现行专用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次数进行试验。 测试是否符合C.3.2的规定。 C.4.3连续运行性能试验 m提供 C.4.3.1 燃烧产物排放功能模块按7.4的试验方法完成连续运行性能试验,测试是否符合C.3.3的 规定。 C.4.3.21 传感器试验方法应与制造商的声明相一至 C.4.4 内部故障保护试验 C.4.4.1B类安全要求的燃烧产物排放功能模块按GB/T30597一2014中D.3.3.1的规定进行内部故 障保护试验,测试是否符合C.3.4的内部故障保护要求。 C.4.4.2C类安全要求的燃烧产物排放功能模块按GB/T30597一2014中D.3.3.2的规定进行内部故 障保护试验,对于连续运行系统D.3.3.1.1c)不适用。测试是否符合C.3.4的内部故障保护要求。

C.4.3连续运行性能试验

C.4.4内部故障保护试验

C.6标志、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标志、安装和操作说明书应符合第9章的规定,且制造商应至少声明下列内容: a)控制器的安全等级; b)最大反应时间; c)最小等候时间; d)临界值(带误差); e) 传感器的极限温度; f) 故障反应时间

GB/T 386032020

重置功能模块应满足B类安全要求

重置功能模块的结构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1功能 重置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系统应不接受自动装置产生的重启,如定时器,除非有特殊用途。 b) 重置功能应由手动动作完成,当采用遥控器重置时,应至少由两个手动动作激活重置功能。 重置功能故障不应引起系统非正常运行,下人次重启前应能检测到故障,且故障不应影响系统 执行安全关闭或进人锁定状态。 d 对不在可视范围内的器具,其重置功能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重置功能启动前后的实际状态及相关信息应能可见; 15min内的重启动作应最多5次,超过5次的重启动作将不执行,除非检查器具的安 全性。 e)当采用手动温控器或类似功能的装置激活重置功能时,制造商应声明其最终用途。 注:不是所有形式的重置功能都适用,根据其最终用途进行评估是否与制造商的声明相一致,

耐热应力要求应符合6.2的规定。

连续运行性能要求应符合6.3的规定

D.3.4内部故障保护

内部故障保护要求应符合6.4b)的规定

D.4. 1 功能试验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按7.2.1规定的电压条件给控制器供电,测试是否符合D.3.1的规定

D.4.2耐热应力试验

D.4.3连续运行性能试验

D.4.4内部故障保护试验

GB/T386032020

电磁兼容安全性应符合附录G的规定

D.6标志、安装和操作说

标志、安装和操作说明书应符合第9章的规定,且制造商应至少声明下列内容: a)故障反应时间和GB/T30597—2014中D.3.3.1.1c)的适用性; b)手控恒温器的重置功能(如适用)

GB/T 386032020

燃气切断功能模块应满足C类安全要求

燃气切断功能模块的结构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E.3.1.1电气元件

控制器的电气元件除应符合6.5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用于切断燃气自动阀电源的控制器件应至少包括2个独立的开关器件,且该2个开关器件应 采用串联的形式连接。除非有特殊说明(如系统具有燃气泄漏自检功能),并在保证相同的整 体安全水平条件下,每个切断阀可分别采用1个独立的开关元件控制其电源关断(总共两个开 关元件)。 b) 当采用半导体等电子器件用作燃气自动阀电源切断的开关器件时,应符合6.4c)的内部故障 保护要求。 C 应采取措施防止两个(或更多)开关元件因同一原因(如外部短路)而发生故障,可接受的措施 有采用电流限制、不可恢复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或内部故障检测功能。

切断功能的控制程序应与说明书的

耐热应力要求应符合6.2的规定

E.3.3连续运行性能

连续运行性能要求应符合6.3的规定

E.3.4内部故障保护

内部故障保护要求应符合6.4c)的规定

E.4. 1 功能试验

GB/T386032020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按7.2.1规定的电压条件给控制器供电,测试是否符合E.3.1的规定。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按7.2.1规定的电压条件给控制器供电,测试是否符合E.3.1的规定。

E.4.2耐热应力试验

按7.3的规定进行耐热应力试验,测试是否符合E.3.2的规定

E.4.3连续运行性能试验

E.4.4内部故障保护试验

燃气切断功能模块按GB/T30597一2014中D.3.3.2的规定进行内部故障保护试验,对于连续运 D.3.3.1.1c)不适用,测试是否符合E.3.4的规定

电磁兼容安全性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

E.6标志、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标志、安装和操作说明书应符合第9章的规定,且制造商应至少声明下列内容 a)连接方式和输出特性; b)故障反应时间。

GB/T 386032020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温度控制功能模块

温度控制功能模块应依据实际应用明确其安全等级,并应根据其安全等级满足对应的A类安全或 B类安全或C类安全要求

温度控制功能模块的结构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程序应与说明书的说明相一致。

F.3.1.2安全动作

温度控制功能模块的安全动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检测到的温度超过传感器保护动作的设定温度,且制造商未有特殊声明时,温度控制功能模 块应执行安全关闭; b)当检测到外部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时,控制器应执行安全关闭

温度控制功能模块的安全动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检测到的温度超过传感器保护动作的设定温度,且制造商未有特殊声明时,温度控制功能模 块应执行安全关闭; b)当检测到外部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时,控制器应执行安全关闭

F.3. 1.3临界值

制造商应至少声明下列临界值和误差: 制造误差; b) 设定点的漂移值; c) 传感器的极限温度; d)故障反应时间

耐热应力要求应符合6.2的规定

F.3.3连续运行性能

连续运行性能要求应符合6.3的规定

F.3.4内部故障保护

内部故障保护要求应符合6.4a)或b)或c)的规定

E.4. 1 功能试验

GB/T386032020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按7.2.1规定的电压条件给控制器供电,测试是否符合F.3.1的规定。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按7.2.1规定的电压条件给控制器供电,测试是否符合F.3.1的规定。

F.4.2耐热应力试验

按7.3的规定进行耐热应力试验,GB/T30597一2014中D.3.2.1.1.1d)应代替为: 当控制器与安全相关的功能是通过传感器或开关安全动作来实现时,应在环境温度和额定电压条 件下,通过模拟传感器或开关来启动此安全动作,每个与安全相关的功能应单独进行1000次动作试验 或按我国现行专用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次数进行试验, 测试是否符合F.3.2的规定。

3.4.3连续运行性能试验

F.4.4内部故障保护试验

C类安全要求的温度控制功能模块按GB/T30597一2014中D.3.3.2的规定进行内部故障保 ,对于连续运行系统D.3.3.1.1c)不适用,测试是否符合F.3.4的规定

电磁兼容安全性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

E.6 标志、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标志、安装和操作说明书应符合第9章的规定,且制造商应至少声明下列内容 a)制造误差; b)设定点的漂移值; c)传感器的极限温度; d)故障反应时间

GB/T 386032020

G.1控制硬件失效的技术和措施

腔制硬件失效的技术和护

附录 G (规范性附录) 功能安全相关系统的失效控制技术和措施

为避免和控制硬件失效,应通过失效控制技术和措施对硬件故障和失效进行检测及效果分析,其硬 牛的诊断覆盖率和安全失效分数应符合GB/T20438.2一2017中表A.1的规定;硬件的诊断技术/措施 应符合GB/T20438.2一2017中表A.2~表A.14的规定;控制硬件失效的技术和措施应符合 GB/T20438.7—2017中附录A的规定

G.2控制系统失效的技术和措施

系统安全完整性应符合GB/T20438.2一2017中A.3的规定;控制系统失效的技术和措施应符合 GB/T20438.2—2017中表A.15~表A.17和GB/T20438.7—2017中附录A、附录B、附录C的规定; 控制系统失效的技术和措施的有效性应符合GB/T20438.2一2017中表A.18的规定

H.1.1 判定准则 T

按H.2~H.10的要求进行严酷等级测试时,控制器应符合6.1的规定

GB/T386032020

按H.2~H.10的要求进行严酷等级测 保持在3.1.9定义的定义状

控制器应符合GB/T305972014中F.2的规定

H.3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

控制器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性能应符合GB/T30597一2014中附录F.3的 规定,并分别在下列状态下进行测试: 预清扫或等候时间; 一点火安全时间和熄火安全时间(如果采用); 一运行状态: 关闭状态

控制器的工频频率变化抗扰度性能应符合GB/T30597一2014中F.4的规定。

L.5浪涌(冲击)抗扰度

H.6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控制器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性能应符合GB/T30597一2014中F.6的规定,且在测试时,

GB/T38603—2020

在下列测试条件下进行 在控制器达到运行状态后,对控制器执行5次的循环试验,每个循环控制器在运行状态应至少 维持30S; 在器具处于关闭状态和待机状态的试验时间应至少为1min

在下列测试条件下进行 在控制器达到运行状态后,对控制器执行5次的循环试验,每个循环控制器在运行状态应至少 维持30S; 在器具处于关闭状态和待机状态的试验时间应至少为1 min

H.7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控制器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性能应符合GB/T30597一2014中F.7的

馨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性能应符合GB/T30597一2014中F.7的规定。

H.8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性能应符合GB/T3059

H.10工频磁场抗扰度

GB/T386032020

电池供电控制器应符合I.2I.5的要求。电池供电控制器的静态电流、待机功耗应与制造商的声 相一致。

按制造商的说明,在7.1和下列规定的电压条件下,分别按B.4.1、C.4.1、D.4.1、E.4.1、F.4.1、完成 功能试验: a)在制造商声明的额定电压下; b)在声明的额定电压的70%下; c)在声明的额定电压的120%下

对输出端施加制造商声明的负载和额定功率,并按下列规定进行耐热应力试验: a)在下列条件下连续运行: 在电气条件下:按制造商声明的额定值加上负载,然后将电压增加至制造商声明的额定电 压的110%,在每24h的试验周期内,将电压降低至制造商声明的额定电压的90%,并在 此电压下持续30min。电压变化不应与温度变化同步,在每24h的试验周期中至少应包 括1个30s的电源电压中断时间。 在温度条件下:环境温度在制造商声明的最高环境温度或60℃(取较高值)和最低环境温 度或0℃(取较低值)范围内变化,电子元件的工作温度在这两个极限温度之间循环。环 境温度的变化速率应为1℃/min,在极限温度点维持约1h,试验过程中应避免发生 冷凝。 在循环速率下:控制器按正常操作模式(待机、启动、运行)进行循环,且操作一遍为一次循 环,循环速率不超过6次/min,总共运行45000次。 b)在制造商声明的最高环境温度或60℃(取较高值),以及制造商声明的额定直流电压的120% 条件下,控制器按正常操作模式(待机、启动、运行)进行循环,且操作一遍为一次循环,循环操 作2500次,并至少应持续24h。 在制造商声明的最低环境温度或0℃(取较低值),以及制造商声明的额定直流电压的70%条 件下,控制器按正常操作模式(待机、启动、运行)进行循环,且操作一遍为一次循环,循环操作 2500次,并至少应持续24h。 d)如果控制器与安全相关的功能是通过传感器或开关安全动作来实现,则应在环境温度和额定 电压条件下,通过模拟传感器或开关来启动此类安全动作,每个与安全相关的功能应单独进行 5000次动作试验或按我国现行专用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次数进行试验。 在进行1.3.1a)~d)试验时.控制器按正常操作模式(待机、启动、运行)进行循环,控制器保持在

1.3.3试验测试时间不应超过14d。 注:通过制造商和测试机构的协商时,尽量选择使用所有安全相关时间中最短的时间进行测试,以避免不必要的延 长耐热应力测试时间。 1.3.4耐热应力试验完成后,在额定电压下重复进行7.2试验,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并符合6.1的 规定。

1.3.3试验测试时间不应超过14d。 注:通过制造商和测试机构的协商时,尽量选择使用所有安全相关时间中最短的时间进行测试,以避免不必要的延 长耐热应力测试时间。 1.3.4耐热应力试验完成后,在额定电压下重复进行7.2试验,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并符合6.1的 规定。

L.4连续运行性能试验

1.4.1对输出端施加制造商声明的负载和额定功率,控制器按正常操作模式(待机、启动、运行)至少应 进行250000次循环,并按下列规定进行连续运行性能试验: a)在声明的额定电压和环境温度下运行225000次; b)在声明的最高环境温度或60℃(取较高值)和声明的额定直流电压的120%运行12500次; c)在声明的最低环境温度或0℃(取较低值)和声明的额定直流电压的70%运行12500次。 1.4.2连续运行性能试验完成后,在额定电压下重复进行7.2试验,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并符合6.1的 规定。

1.4.1对输出端施加制造商声明的负载和额定功率,控制器按正常操作模式(待机、启动、运行)至少应 进行250000次循环,并按下列规定进行连续运行性能试验: a)在声明的额定电压和环境温度下运行225000次: b)在声明的最高环境温度或60℃(取较高值)和声明的额定直流电压的120%运行12500次; C 在声明的最低环境温度或0℃(取较低值)和声明的额定直流电压的70%运行12500次。 1.4.2连续运行性能试验完成后,在额定电压下重复进行7.2试验,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并符合6.1的 规定。

1.5.1电源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70%

用“额定直流电压的70%”代替“额定电压的85%”,试验结果应符合H.2的要求

用“额定直流电压的70%”代替“额定电压的85%”,试验结果应符合H.2的

用“额定直流电压的70%”代替“额定电压的85%”,试验结果应符合H.2的要求

1.5.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5.3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

DB37/T 2907-2019 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 维护保养指南电的控制器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应符合H.9

附录J (规范性附录) 电气/电子元件故障模式 表J.1给出了电气/电子元件故障模式。

GB/T386032020

附录J (规范性附录) 电气/电子元件故障模式

表J.1电气/电子元件故障模式

JGJ/T 443-2018 再生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GB/T386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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