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C11-15-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乘员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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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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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C11-15-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乘员头盔

巨 1适用范围. 2认证依据标准.. 3认证模式. 4认证单元划分 5认证委托, 5.1认证委托的提出与受理, 5.2申请资料, 5.3实施安排, 6认证实施.. 6.1型式试验. 6.1.1型式试验方案, 6.1.2型式试验样品要求, 6.1.3型式试验项目... 6.1.4型式试验的实施. 6.1.5型式试验报告... 6.2认证评价与决定, 6.3认证时限 7获证后监督 7.1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7.1.1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原则 7.1.2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内容.. 7.2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7.2.1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原则 7.2.2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内容. 7.3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7.3.1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原则, 7.3.2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内容 7.4获证后监督的频次和时间. 7.5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7.6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8认证证书. 8.1认证证书的保持. 8.2认证证书的内容, 8.3认证证书的变更. 8.4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8.5认证证书的使用, 9.认证标志. 9.1准许使用的标志式样.. 9.2使用要求 10收费 11认证责任

12认证实施细则. 附件1: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描述 L 附件2:生产一致性要求... 3

本规则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 头盔。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 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GB811《摩托车乘员头盔》 原则上认证检测依据用标准应 门发布的最新版本。当需增加新适

SL/T 232-1999 动态流量与流速标准装置校验方法(清晰无水印)GB 811 《摩托车乘员头盔》

原则上认证检测依据用标准应执行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发布的最新版本。当需增加新适用标准或使用标准的其他版本

3认证模式 本实施规则规定的基本认证模式是指以生产企业诚信自律、 有效管理、稳定生产为前提,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标 准要求为自标,基于产品固有安全风险特点以及企业普遍采用的 生产工艺所确定的产品认证基本要素的组合。 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 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并结合认证风险控制能力及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结果在基本认证 模式的基础上逐级增加认证要素,以确定不同能力和等级的生产 企业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 基本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十获证后监督 型式试验主要用于那些需要基于检测完成认证评价的产品。 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或口岸现场抽样 检测或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三种方式的组合。

原则上,认证委托人应依据单元划分原则提出认证委托,认 证机构按单元划分原则颁发认证证书。认证单元划分指原则由指 定认证机构结合产品风险、企业状况等因素在实施细则中予以规 定。 同一单元中可包含多个“型号(或规格)”的产品。相同生产 者(制造商)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或不同生产者(制 造商)、相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可考虑仅在一个单元的 样品上进行型式试验,其他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的产品 需提供资料进行一致性核查。在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认 证机构可对分类管理级别较高的生产企业的单元划分适当放宽。

列入本规则规定范围内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者销售者、 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 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 行认证。

5.1认证委托的提出与受理

认证委托人需以适当的方式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认证 机构应对认证委托进行处理,并按照认证实施细则中的时限要求 反馈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信息。 认证委托人应能够承担相关质量及法律责任。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时,认证机构不得 受理相关认证委托。

认证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及认证实施的需要在认证实 施细则中明确申请资料清单,应至少包括认证申请书或合同、认 证委托人和生产者、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摩托车乘员头盔产 品描述》附件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按附件2编写)等。 认证委托人应按认证实施细则中审请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 所需资料。认证机构负责审核、管理、保存、保密有关资料,并 将资料审核结果告知认证委托人。

认证机构应与认证委托人约定双方在认证实施各环节中的 相关责任和安排,并根据生产企业实际和分类管理情况,按照本 规则及认证实施细则的要求,确定认证实施的具体方案并告知认 证委托人。

认证机构应在进行资料审核后制定型式试验方案,并告知认 证委托人。认证委托人可自行选择指定检验检测机构。 型式试验方案包括型式试验的全部样品要求和数量、检测标 准项目、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等。

6.1.2型式试验样品要求

通常,型式试验的样品由认证委托人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 代表性样品用于检测,再选取适当的型号进行差异检测,应保证 差异检测尽可能覆盖单元中的高风险差异项目和材料,应确保所 选取的部件或部件样块与主检或差异试验样品为相同材料和同 批次生产;必要时,认证机构也可采取现场抽样/封样方式获得 样品。 认证委托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产品的一致 性。认证机构和/或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 买性进行审查。检验检测机构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当向认 证机构说明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相关规定文件,在认证实 施细则中明确产品所用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清单及可被接受的 强制性及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型式试验报告的条件和具体要 求。

6.1.3型式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项目为本规则第2条中相应标准适用的强制性条款

6.1.4型式试验的实施

型式试验应在国家认监委指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检验检 测机构对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并对检测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并归 档留存,以保证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若有试验项目不合格,充许在对不合格产生原因分析后进 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试验。凡需重新试验的,检验检测术 构须将试验情况通报认证机构,由认证机构重新确认试验方案

6.1.5型式试验报告

认证机构应规定统一的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型式试验结束后DB14/T 719-2018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指南,检验检测机构应及时向认证机构、认证 托人出具型式试验报告。认证委托人应确保在获证后监督时能句 向认证机构和执法机构提供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结果、和有关资料/信息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通过,按单元颁发认证证书;评价不通过,认证终止。

认证机构应对认证各环节的时限做出明确规定,并确保相关 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认证委托人须对认证活动予以积极配合。 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90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 证书。

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安照附件2(生产一致性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 摩托车乘员头盔获证企业应在首张证书签发之日后的3~6 个月接受第一次获证后监督CJJ/T 286-2018 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标准,同一生产企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为2~4人日。 获证后监督是指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的 监督,包括所有认证产品和加工场所的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 现场产品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市场产品抽样检测或者检查方式的 任意组合。 认证机构应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和实际情况,在认证实施

细则中明确获证后监督方式选择的具体要求。

7.1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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