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9707-2020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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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9707-2020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97072020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北京市场地形成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程(DB11/T 1625-2019) 宣贯培训材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medical waste treatment and disposal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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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部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目次前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选址要求5污染控制技术要求6排放控制要求,107运行环境管理要求.118环境监测要求..9实施与监督..附录A(规范性附录)PCDDs/PCDFs的毒性当量因子...16附录B(资料性附录)医疗废物消毒处理主要工艺参数17

GB 39707202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接收、存及处理处置过程的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为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大气、水 亏染物控制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大气、水污染物控制项目, 可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 竟竞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 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11月2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各地可根据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技术条件,由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GB 397072020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接收、贮存及处理处置过程的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以及新建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及 建成后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97072020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 397072020

5.1 医疗废物medical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 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也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废物 3.2 消毒处理disinfectiontreatment 杀灭或消除医疗废物中的病原微生物,使其消除潜在的感染性危害的过程。消毒处理技术主要 包括高温蒸汽消毒、化学消毒、微波消毒、高温十热消毒等。 3.3 处置disposal 将医疗废物焚烧达到减少数量、缩小体积、减少或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经消毒处理 的医疗废物按照相关国家规定进行楚烧或填埋的活动, 3.4 贮存storage 将医疗废物存放于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的活动。 3.5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medicalwastetreatmentanddisposalfacility 通过消毒处理或者楚烧处置,消除医疗废物潜在的感染性危害或危险成分的消毒处理设施或梦 烧设施。 3.6 消毒处理设施disinfectiontreatmentfacility 以消毒处理方式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的医疗废物处理装置,包括配套的附属设备及设施。 3.7 梵烧设施incinerationfacility 以楚烧方式处置医疗废物,达到减少数量、缩小体积、消除其危险成分目的的装置,包括进料 装置、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和控制系统等。 3.8

医疗废物medical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 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也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废物 3.2 消毒处理disinfectiontreatment 杀灭或消除医疗废物中的病原微生物,使其消除潜在的感染性危害的过程。消毒处理技术主要 包括高温蒸汽消毒、化学消毒、微波消毒、高温十热消毒等。 3.3 处置disposal 将医疗废物焚烧达到减少数量、缩小体积、减少或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经消毒处理 的医疗废物按照相关国家规定进行焚烧或填埋的活动。 3.4 贮存storage 将医疗废物存放于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的活动。 3.5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medicalwastetreatmentanddisposalfacility 通过消毒处理或者楚烧处置,消除医疗废物潜在的感染性危害或危险成分的消毒处理设施或焚 烧设施。 3.6 消毒处理设施disinfectiontreatmentfacility 以消毒处理方式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的医疗废物处理装置,包括配套的附属设备及设施。 3.7 梵烧设施incinerationfacility 以楚烧方式处置医疗废物,达到减少数量、缩小体积、消除其危险成分目的的装置,包括进料 装置、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和控制系统等。 3.8

GB 397072020

化学消毒chemicaldisinfection 利用化学消毒剂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使其消除潜在的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 3.10 微波消毒microwavedisinfection 利用微波或微波与高温蒸汽组合作用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使其消除潜在的感染性危害 的处理方法。 3.11 高温干热消毒dryheatdisinfection 利用高温干热空气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使其消除潜在的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 3.12 楚烧incineration 医疗废物在高温条件下发生热分解、燃烧等反应,实现无害化和减量化的过程。 3.13 楚烧处理能力incinerationcapacity 单位时间焚烧设施焚烧医疗废物的设计能力。 3.14 楚梵烧残渣incinerationslag 医疗废物楚烧后从楚烧炉排出的炉渣, 3.15 楚烧炉高温段hightemperaturesectionofincinerator 樊烧炉燃烧室出口及出口上游,燃烧所产生的烟气温度处于≥850℃的区间段, 3.16 烟气停留时间fluegasresidencetime 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处于高温段(≥850℃)的持续时间,可通过楚烧炉高温段有效容积和烟气流 量的比值计算。

消毒chemical disinfection

烧炉高温段温度temperatureofhightemperaturesectionofincinerator 楚烧炉燃烧室出口及出口上游保证烟气停留时间满足规定要求的区域内的平均温度。以焚烧炉 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5分钟平均值计,即出口断面及出口上游断面各自热电偶测量温度中位数 算术平均值的5分钟平均值。

DB63/T 1058-2012 水泥中废渣掺加量测定.pdf热灼减率lossonignitior

热购减率loss onignition

烧残渣经灼烧减少的质量与原焚烧残渣质量的百分比。根据公式(1)计算

GB 397072020

式中: P一热灼减率,%; A一(105±25)℃干燥1h后的原始焚烧残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

Cco2 CE= Cco. + Cco ×100%

CJJ T 273 - 2019橡胶沥青路面技术标准式中: TEQ一毒性当量; TEF一毒性当量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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