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369-2020 客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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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T 1369-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2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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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369-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1369-2020 客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pdf

ICS43.080.20 T 42

JIT/T 13692020

客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SY/T 4202-2019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The protection of the occupants in the event of a frontal collision for bu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允许伤害指标的确定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计算机模拟方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台车试验方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假人的安放和约束系统的调整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中公高远(北京)汽车检 则技术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 险测中心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化汽福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辉客车分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 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理工学院、比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 同、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江苏先昌电能部件有限公司、交 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上汽天通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欣、颜长征、胡选儒、崔海涛、吴长风、于雅丽、阮廷勇、司俊德、李强红 吴建华、朱晓、陈燕、赵天红、陈庆娣、初月秋、陈新第、王钦普、彭倩、黄丰收、汪俭、余英俊、李德云、晋杰、 王聪昌、闫喜江、朴菁华、王燕、谢沐男、陆文斌、赵方干

JT/T1369—2020客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客车正面碰撞时保护前部区域内驾驶人和其他乘员安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类、M,类中B级和Ⅲ级客车,不适用于卧铺客车、专用校车和专用客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4780汽车车身术语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1551一2014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13057—2014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14166一2013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26780一2011压缩天然气汽车燃料系统碰撞安全要求GB/T31498—2015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JT/T1178.1—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3术语和定义GB/T3730.1、GB/T4780、GB7258、GB11551—2014、GB13057—2014、GB14166—2013、GB/T15089、GB/T267802011、GB/T314982015、JT/T1178.1一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前部区域frontzoneofbus驾驶人座椅后第四排乘客座椅之前的区域。3.2前排乘客座椅frontpassengerseat驾驶人座椅侧方,紧邻前风窗玻璃,其前方除了仪表台外无其他附件的乘客座椅(或低驾驶区客车驾驶人上方第一排乘客座椅)。3.3正面碰撞的生存空间residual spaceintheeventofafrontal collision正面碰撞过程中,客车为驾驶人、前排乘客座椅的乘客生存所提供的剩余空间。4技术要求4.1客车驾驶区和前排乘客座椅区域应存在正面碰撞的生存空间(以下简称“生存空间”)。试验过1

JT/T1369—2020程中和试验后,车辆上邵氏硬度(A)大于50的非弹性部件不能与JT/T1178.1一2018附录C.4所规定的人体模型接触(不借助于任何工具,用一个小于100N的力即可与人体模型分开的非弹性部件除外)。4.2前部区域内其他乘客座椅座位的HybridⅢ50%男性假人.按照附录A所确定的性能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a)头部伤害指标(HIC)应小于500:b)颈部伤害指标(NIC)应小于图1和图2限值曲线;c)颈部对Y轴弯矩(Mx)在伸张方向应小于57N·m;d)胸部加速度指标(ThAC):胸部合成加速度指标应小于30g(持续作用时间小于3ms的峰值除外)(g=9.81m/s²);大腿压缩力指标(FFC)应小于10kN;当持续作用时间大于20ms时,应小于8kN。5(0ms.3.3kN)(35ms,2.9kN)2(60ms,1.1kN)010203040506070加载持续时间(ms)图1颈部伸张指标图(0ms,3.1kN)2(25ms,1.5kN)(35ms,1.5kN)(45ms,1.1kN)0102030405060加载持续时间(ms)图2颈部剪切指标图4.3试验过程中,前轴前的车门不应脱落,其他供驾驶人和乘客上下的车门(包括应急门)不应开启。试验后,除前轴前的车门,其他供驾驶人和乘客上下的车门(包括应急门)应能正常打开。4.4试验后,座椅的调整和锁止装置应能保持锁止状态。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仍能固定住,不发生跨塌现象。4.5试验后,约束隔板及其车辆固定件仍能固定住,不发生跨塌现象。4.6试验过程中,安全带应能起到约束作用,不应发生失效。试验后,在不使用其他工具情况下乘客座椅安全带能正常解锁,将假人从约束系统解脱时,解锁时的带扣开启力不大于60N。4.7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以汽油为燃料的车辆,其燃油系统不应发生泄漏。2

4.8对于纯电动客车,试验后还应满足GB/T31498一2015中4.2~4.4的相应要求。 4.9对于燃气客车,试验后还应满足GB/T26780一2011中第4章的相应要求。 4.10影响车辆前部吸能特性,或前部区域内驾驶人和乘员生存空间及损伤的车辆结构、座椅、内饰或 装备等发生变更时,车辆也应满足4.1~4.9的要求。当变化超过主管部门要求时,可参考附录B和附 录C进行补充验证。

道、壁障和试验必需的基础设施。在壁障前至少2

壁障应为刚性固定壁障,壁障前部宽度应覆盖试验车辆的宽度和高度。壁障前表面应铅垂,其法线 应与车辆直线行驶方向成0°夹角,且壁障表面应覆以20mm±1mm厚、状态良好的胶合板

5.1.3.1一般要求

准备测试的车辆不需要是完整车辆。但车辆应满足以下要求: a)车辆整备质量、轴荷与完整车辆相比偏差不超过±1%。 对车辆结构强度、约束隔板、座椅等没有影响的部件(如顶置空调、厨房设备、卫生间设备等), 可由质量和安装方法相同的其他部件进行替代;这些“其他部件”对车辆结构、约束隔板、座椅 等的强度不能有强化作用。并应达到5.1.3.1a)中规定的要求。 c 与第4章中测量不相关的燃料、电池酸液及其他易燃、易爆或易腐蚀材料可由其他材料替代, 但应达到5.1.3.1a)中规定的要求

5.1.3.2轮胎气压和空气悬架

5.1.3.3车辆质量

车辆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a)车辆质量应为整备质量; b 以汽油为燃料的燃油箱应注人水,水的质量为车辆制造商规定的燃油箱满容量时的燃油质量 的90%,偏差±1%(可在车辆定位后试验前进行); 车载测量装置使冬轴轴益的变化不大干1%

5.1.3.4纯电动客车及燃气客车附加要求

b)燃气客车的车辆还应该按照GB/T26780—2011中5.1进行准备。 .3.5驾驶区及前排乘客座椅的调整 驾驶区及前排乘客座椅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若转向盘可调,则应调节到可调范围的中间位置。 b) 变速杆应处于空挡位置,驻车制动器应松开。 c 踏板应处于正常的放松位置

d)如安装有遮阳板及遮阳布,应处于收起位置。 内外后视镜应处于正常的使用位置。 对于纵向可以调节的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客座椅,应使其“H”点(按照GB11551一2014附录 A规定的程序确定)处于其行程中间位置或者最接近于中间位置的锁止位置。对于有独立垂 直方向调节装置或悬挂的座椅,其垂直方向应刚性地固定在高度行程的中间位置。如果座椅 靠背可调,应将其调节到车辆制造商规定的正常使用角度,若车辆制造商没有规定,则应尽可 能调节到从铅垂面向后倾斜25°角的位置。 8 车门(包括应急门)和车窗应关闭。 h 车辆上的活动玻璃应处于关团闭位置。为了便于试验测量和观察,经车辆制造商同意,驾驶人 和前排乘客侧玻璃可以处于打开状态

5.1.3.6其他乘客座椅调整

驾驶区及前排乘客座椅之外的其他乘客座椅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座椅装饰件和附件应齐全,如座椅配有小桌或杯架,应处于收起位置; D 如座椅可横向调节,应调节到横向最宽位置; C 如座椅靠背可调整,应调整到使假人(按GB11551一2014附录A规定的程序用来确定在车内 乘坐位置“H”点和实际驱干角)驱干的倾角尽可能接近车辆制造商推荐的正常使用值,如无 车辆制造商特定的推荐值时,尽可能靠近垂线后方25°处; 如座椅扶手可旋转,并且不受车内假人的限制,则应处于正常使用位置; 如座椅靠背装有高度可调的头枕,头枕应调节到最低锁止位置

5.2.1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客座椅

所示的人体模型安放在驾驶人和前 排乘客座椅(或副驾驶乘客座椅)上,人体模型“H"点尽量与座椅实际“H"点重合

5.2.2其他乘客座椅

5.2.2.1假人应符合HybridⅢ50%男性假人技术要求及相应调整要求。为记录必要的数据以便确 定性能指标,假人应配备符合GB11551一2014附录D技术要求的测量系统。 5.2.2.2根据乘客座椅在车辆上的布置情况,按照附录D.2的规定,在驾驶人座椅后左右第一排乘客 座椅(不包括副驾驶乘客座椅)的每个座位,和第三排更靠前一侧乘客座椅的每个座位上,各安放一个 假人

GBT8478-2008 铝合金门窗5.2.2.3对于B级客车.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张客座椅:组果蔡一排客座椅之目 结构(驾驶人座椅靠背除外),则按照附录D.2的规定,在第一排乘客座椅的每个座位上各安 放一个假人,同时还应在第二排乘客座椅靠窗位置安放一个假人:否则,则在该第一排乘客座 椅靠窗位置安放一个假人,同时还应在第二排乘客座椅的每个座位各安放一个假人; D 右侧乘客座椅:如果有前排乘客座椅(或副驾驶乘客座椅),并且紧邻其后有乘客座椅,则按照 附录D.2的规定,在前排乘客座椅后的乘客座椅上安放一个假人。否则,则在右侧第一排乘 客座椅(非副驾驶乘客座椅)的每个座位各安放一个假人。 2.2.4试验时使用车辆制造商配置的约束系统

5.3.1车辆不得靠自身动力驱动。

5.3.2在碰撞瞬间,车辆应不再承受

5.3.2在碰撞瞬间,车辆应不再承受 专向或驱动装置的作用 5.3.3车辆碰撞壁障时在横向任 T250mm

在碰撞瞬间,车辆速度应为30km/h~32km/h。如果试验在更高的碰撞速度下进行GB∕T 34953.1-2017标准下载,并且车辆及其 对驾驶人和其他乘员的保护满足4.1~4.9的要求,也认为试验合格

5.5对Hybrid IⅢI50%男性假人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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