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2087-2021 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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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1/ 208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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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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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 2087-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1/ 2087-2021 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ICS13.020.40 CCS Z. 60

前刷可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水污染物监测监控要求, 实施与监督 附录A(规范性)污水排入河南省黄河流域地表水体污染物排放限值分级 F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水污染物监测监控要求 实施与监督 附录A(规范性)污水排入河南省黄河流域地表水体污染物排放限值分级 16

GBT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pdfDB41/ 2087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河南省环境保 沪科学研究院、郑州轻工业大学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亦欣、张培、靖中秋、孔德芳、张咯、梁静、庞龙、张宽、李洁、郭雷、李 楠、李婧、充少锋、高红莉、王惠英、焦军霞、王婧、胡军周、苏嫚丽、彭雪。 本文件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1月20日批准。 本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

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河南省黄河流域 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行政 以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内黄河干流、支流、湖泊、水库的集水区域。 污水 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污水,为两家及以上排污单位或居民生活、机关、学校、医院、商业 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 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聚集地 水处理设施等。

排污单位 除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和畜禽养殖业外的排污单位。 3.5 现有排污单位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排污单位。 3.6 新建排污单位 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排污单位。 务平台 3.7 其他排污单位 在某一项污染物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和企业外的排污单位。 3.8 直接排放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9

DB41/2087—2021 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污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污 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冲洗废水、过滤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污才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污染物排放限值分级

4.1.1按照河南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将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和排污 单位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的排放限值分为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见表1和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分 级按下列规定执行: a)禁止以任何方式直接向水功能区要求为II类的水体和地表水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的水体排放污水; b)污水排入黄河干流、黄河一级支流和涉及II类水功能区要求的其它水体时,执行一级标准: c)污水排入除上述水体以外的其它河流、湖泊、水库、运河、渠道、湿地、坑塘、蓄滞洪区等地 表水体时,执行二级标准。 4.1.2污水排入河南省黄河流域地表水体污染物排放限值分级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3当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和排污单位出水执行二级标准,但受纳水体水质不能稳定达到水质目标时,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和排污单位可执行一级标准,执行区域、时间、方式,由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产城 融合示范区管委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4.2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4.2.1设计处理规模<500m/d的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DB41/1820的规定执行。 4.2.2设计处理规模≥500m/d的现有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自2022年9月1日起,新建公共污水处理系 统自2021年3月1日起,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按表1规定,选择控制项目及其他规定按GB 18918要求。 注1:现有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公共污 水处理系统。 注2:新建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 共污水处理系统,

TY/T 4001.1-2018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建设要求与开放条件共污水处理系统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

表1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续)

单位为毫克每升(pH值、色度、粪大肠菌群数除外)

括号外数值为4月~10月期间排放限值, 1月~3月、11月~12月期间排放限值,

4.3.1现有排污单位自2022年9月1日起,新建排污单位自2021年3月1日起,直接排放的污水中 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排放限值按表2的规定执行

表2排污单位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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