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1T 9.4-2021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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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10 CCS A 90

DB4101/T 9. 42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隧道超前支护施工方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01/T 9.42021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反恐怖防范原则 反恐怖防范类别 常态反恐怖防范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 监督检查与整改. 参考文献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反恐怖防范原则 反恐怖防范类别 常态反恐怖防范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 监督检查与整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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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01/T 9.4202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本文件规定了申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 反恐怖防范类别、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监督检查与整改。 本文件适用于郑州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 或场所参照执行。

4.1在遵循DB4101/T9.1一2019中第4章的同时,结合学校的特点,还应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 责、科学处置、重点保障”的方针。 4.2学校是反恐怖防范责任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管主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4.3学校作为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应建立反恐怖防范系统。 4.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应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学校应配备、更新防范和处 置设备、设施。

4.1在遵循DB4101/T9.1一2019中第4章的同时,结合学校的特点,还应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 责、科学处置、重点保障”的方针。 4.2学校是反恐怖防范责任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管主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4.3学校作为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应建立反恐怖防范系统。 4.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应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学校应配备、更新防范和处 置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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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级

5.2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学校反恐怖防范的重要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50m范围内); b) 学校周界; c) 学校出入口; d) 门卫室; e) 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学生宿舍楼(区)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g) 学生宿舍楼(区)值班室; h) 食堂操作间、储藏室和就餐区; i) 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的出入口; j) 贵重物品存放室(档案室、电教室、财务室等); k) 安防监控室(监控中心、网络中心、广播室等); 1) 消防控制室; m) 危化品储存室、实验室; n)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 0) 停车库(场)出入口; p) 广场、会场、运动场等,

5.3.1学校反恐怖防范分为常态反恐怖防范和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5.3.2常态反恐怖防范是指在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一般性、常规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5.3.3非常态反恐怖防范按照DB4101/T9.1一2019中5.3.2的要求从低到高划分为三个等级,依次 为:三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三级非常态)、二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二级非常态) 和一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一级非常态)。 5.3.4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等级由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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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学校应设立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学校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6.1.1.2列入反恐怖防范目标的学校应根据面积、人员数量、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 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

6. 1. 2 人防配置

反恐怖防范人防应按表2要求配置。

6. 1. 3人防管理

3.之八防官理 制度包粘恒不限宁以下内谷: 安全背景审查与行为评估制度:学校招录重点岗位人员时,应严格落实安全背景审查制度,按 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日常行为评估,对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及时调整工 作岗位,并通报公安机关;重点岗位人员由第三方专业公司提供的,公司应提交安全背景审查 资料; 门卫与寄递物品管理制度:校门口24h有保安员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应有保安员值守,防 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学校,确保安全;对通过学校出入口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加强寄 存、递送物品验视、签收和登记管理; 巡查与安检制度:确定学校出入口、周界、重要部位的巡查路径和方式,明确值守的要求和措 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选择安装电子巡更系统,确定使用位置和使用规范,对学校重点部位 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4次; d 教育与培训制度:学校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反恐怖防范与应急知识的全员教育培训: e 来访登记:上课期间,学校应关闭大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选择安装访客身份识别系统,对 于来访人员和车辆,应做到“逐人逐车”登记; 学生接送:应在学校大门口及周边50m以外区域设置家长等候区;通过人像比对、接送卡等方 式核对家长信息无误后,方可接走学生;接送学生的家长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因特殊情况需 进入的,应经学校核实信息批准; g) 机动车辆出入管理: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学生出入口进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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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段TJ2标六分部高边坡路堑专项施工方案6. 1. 4 安保要求

6.1.4.1安保力量要求

反态怖防范目标安保力量除应符合DB4101/T9.1一2019申6.1.4.1的规定外,同时还应符合以下 要求: 学校应从有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购买保安员服务; b 保安员应经专业装备使用技能培训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后方能上岗,年龄不得超 过55周岁,保安员证应在门卫室适宜位置张贴告示; C 每学期至少应组织1次保安员反恐怖防范与应急知识教育培训;保安员每周应开展不少于2次 的应急防护器材使用的技能训练,每季度至少应对一键报警装置进行1次联动测试; d 学校保安员数量的配备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1)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 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备1名专 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 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2) 白天学生在校期间,每个门岗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值勤,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保安服或 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或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器械、 装备使用方法; 3) 夜间无寄宿学生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保安员值勤,寄宿制学校夜间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 值勤; 4 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在“一门两保安”的基础上,应增配不少于2名保安员在校门口及 周边区域携带相应装备叠加值守; 5 非重点时段,配备不少于2名保安员在学校巡逻守护

增强石膏聚苯复合板外墙内保温施工工艺6.1.4.2安保装备要求

学校安保基本装备应按表3配置。安保装备的配置应符合DB4101/T9.1一2019中6.1.4.2.2的要 求。

表3安保基本装备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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