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2.6—202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6部分: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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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102.6—202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6部分: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pdf

DB4401/T 102.62021

Soiipoi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ioflandforconstruction Part 6: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of contaminated site remediation

山东济南某轮胎制造厂钢结构厂房施工组织设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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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4.1基本原则. 4.2工作程序. 工作方法. 5.1核查.... 5.2巡视... 5.3旁站.. 5.4环境监理会议 5.5环境监测... 5.6记录.. 5.7环境监理日志 5.8签发文件. 5.9跟踪检查. 工作内容. 6.1环境监理准备. 6.2编制环境监理方案. 6.3主要修复过程环境监理 6.4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理 6.5环境监测. 6.6现场环境管理的监理... 6.7特殊情况的环境监理 6.8配合开展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编制环境监理报告, 7.1编制节点. 7.2形式要求. 7.3环境监理报告大纲.. 档案管理 付录A(资料性) 环境监理方案编制大纲.. 附录B(资料性) 环境监理要点. 付录C(资料性) 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本表格示例. 付录D(资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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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为DB4401/T102的第6部分。DB4401/T102已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一第2部分:污染修复方案编制技术规范; 一第3部分: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一第4部分: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一一第5部分: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一第6部分: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 司、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海剑、陈敏毅、邓一荣、王清华、马少杰、叶建平、杨巧玲、吕明超、万 泉、符云琳、常春英、周思虎、方皓、黄志坚、李洪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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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工作方 内容、编制环境监理报告、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1 件。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HJ 25.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 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25.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4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68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 DB44/26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01/T10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DB4401/T102.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2部分:污染修复方案编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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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environmentalsupervisionofsiteremediation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过程中,由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实施的、从生态 环境保护角度对修复工程开展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技术服务。 3.5 环境监理单位environmentalsupervisionenterprise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为修复工程项目提供环境监理专业 化技术服务的单位

环现蓝理项机构 环境监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全面开展修复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而设置的专

环境监理单位应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不应与修复施工单位、效果评估单位等存在隶属关系或 直接利害关系,独立开展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监督修复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全 面落实各项修复工作内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

环境监理单位应综合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以下简称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影 因素,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见图

环境监理单位依照相关管理和技术文件,对修复工程实施各个阶段工作内容、涉及二次污染防 长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和核实,

环境监理单位对修复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的现场监督活

环境监理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环境监理会议, 包括环境监理现场启动会、环境监理例会、专题 会议和现场协调会等。会议由环境监理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的环境监理人员主持,土壤污染修复相关单 立参加。会议重点记录参会单位和人员、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协商一致的意见及其他相关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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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为掌握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情况,环境监理单位应通过有资质的环境监 主行环境监测,在日常工作中也可通过使用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进行快速检测,辅助开展环境监

6.1.1准备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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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单位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委托后,开展组织准备、设施设备准备和 备,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通过参加修复方案技术交底会议等形式了解修复工程的技术 工艺要点。

6. 1.2 组织准备

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环境监理单位、修复施工单位应通过委托合同等方式,明确环 竟监理单位及各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保障开工、停工、整改、复工等环境监理指令的有效落实,以 顺利推进环境监理工作。 环境监理单位可设置环境监理项目机构,代表其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6.1.3设施设备准备

环境监理单位根据修复工程类型、规模和二次污染防治要求配置监理设施设备,包括开展工作

6. 1. 4人员准备

6.1.5收集相关资料

环境监理单位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b) 前期按照HJ25.1、HJ25.2、HJ25.3、HJ25.4、DB4401/T102.1、DB4401/T102.2等完成的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等技术文件; 地块及周边环境资料。

6. 1.6 现场踏勘

6.2编制环境监理方索

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 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修复工程实际情况和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编制修复工程环境监 理方案。环境监理方案中应包括环境监理工作依据、组织机构及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内容 环境监理要点等内容。 环境监理方案的编制大纲见附录A,环境监理工作要点见附录B。

3.3主要修复过程环境

6.3.1召开环境监理现场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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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工程开工 、修复施工单位参加的 环境监理现场启动会。环境监理单位应就环境监理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各节点的环境监理要求和各 单位的配合事项。会议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会各单位确认。必要时,工程监理单位和效果评估单 位也应参加现场启动会,

6.3.2确认工程开工条件

环境监理单位审核确认修复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可签发《环境监理工作通知单》,准许修复施工 单位开工。 a 修复方案已备案,各项开工环保手续已落实; b) 施工现场二次污染防治设施已落实到位: c 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已到位,环保培训已完成; 主要修复材料及设备已到场,并满足开工需要; 其他的开工相关条件已具备。

6.3.3检查修复区域的现场放样范围

环境监理单位根据修复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 现场检查修复施工单位的放样范围是否满足修复范围要求。

6.3.5核查环境敏感区域

意影响是否可以接受。如判断修复 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不可接受,应要求修复施工单位对修复工 次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调整,确保环境安全

6.3.6监督核查修复工程内容落实情况

环境监理单位应重点针对修复技术和工艺参数等,监督核查修复工程内容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核查修复设备、材料、药剂等与修复方案的一致性,监督修复设施、单元系统和其它构筑物的 建造过程: b 检查修复技术工艺参数,常见工艺参数见DB4401/T102.2; C 核验进场药剂,并督促修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存放、使用; d 核查二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是否满足修复方案及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 监督污染土壤开挖过程,核查污染土壤的开挖范围、开挖方式与修复方案是否相符; f 核查土壤和地下水(如有)分类暂存情况是否符合修复方案要求,包括暂存地点、暂存方式、 暂存时间等: 跟踪监督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实施过程,核查修复流程及主要环节、关键工艺参数与修复 方案的相符性。 h 监督雨季期间做好基槽的截洪和排水,必要时可设置集水池(坑)

6.3.7监督隐蔽性工程实施

集、 留存影像资料。重点包括: a 监督污染区域定位和放样应满足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确定的范围要求 b 监督土壤污染修复过程中的防渗设施建设,污染土壤和似污染土壤暂存区、化学品和油品暂 C 监督阻隔填埋区的建设位置、 型式等应与土污染修复方案一致; 核查土壤回填在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后开展,监督基坑回填土壤落实逐层铺摊、逐层压实: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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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签发《环境监理工作通知单》,提出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组织开展隐蔽工程 的书面建议 其他隐蔽性工程的环境监理可参照上述情况开展。

6.3.8监督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后的去向

环境监理单位跟踪监督修复后地下水(或受污染水体、废水等)去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 规范和修复方案的要求;涉及到外排时,重点检查排放口位置、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对排放的达标情况 进行取样监测等。

现浇砼空心楼盖施工方案(3#住宅)6.3.9监督修复工程中污染介质的运输过程

括场内短驳、运输和外运等)过程,包括运输车辆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转移与运输路线,运 输车次和运输量等,重点检查每车次(或其他运输机械)的装运介质、类型以及装卸点位置、车辆冲洗 情况,并采集、留存影像资料。 环境监理单位应监督污染土壤外运联单管理的落实情况,核实联单内容是否包括污染土壤运输量 出场时间、接收时间、运输车辆信息等,并会同修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和接收单位等签字确认。环境 监理单位可利用运输车辆定位系统等手段监控污染介质去向

6.3.10异地修复的环场

6.4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理

重点检查污(废)水类别、污染物类型、处理 处理能力、工艺流程、设施设备、平面布置、排放去向等。

DB63/T 1885-2020 青海省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规程.pdf4.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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