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171-2017 污泥干化用桨叶式干燥机.pdf

JB/T 13171-2017 污泥干化用桨叶式干燥机.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JB/T 13171-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7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354428
下载资源

JB/T 13171-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B/T 13171-2017 污泥干化用桨叶式干燥机.pdf

JB/T131712017

Bladedryerfor sludgedrying

深圳湾斜拉桥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3171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能中电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机械科 学研究总院、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漫宇、申维真、李琳、徐兴华、沙雪华、高光宇、张宏伟、何文、刘玲 白云峰、张妍、王金武、王冉、顾杨、王丽花、林莉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JB/T131712017

污泥干化用浆叶式干燥机

本标准规定了以饱和蒸汽为加热介质的污泥干化用桨叶式干燥机(以下简称浆叶式干燥机)的术语 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sewagesludge 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 和沉砂池砂砾。 [GB/T23484——2009,定义2.3] 3.2 污泥干化sludgedrying 通过污泥与热媒之间的传热作用,去除污泥中水分的过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sewagesludge 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 和沉砂池砂砾。 [GB/T23484——2009,定义2.3] 3.2 污泥干化sludgedrying 通过污泥与热媒之间的传热作用,去除污泥中水分的过程

4.1.1桨叶式干燥机结构及其横断面图如图1所示,包括带有蒸汽夹套的壳体、空心轴以及与轴相连 的空心桨叶,并配有湿污泥入口、蒸汽入口、干污泥出口、排气口、排水口。

4.1.2加热介质为饱和蒸汽

4.1.2加热介质为饱和

4.2.1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图1奖叶式王燥机结构示意图

奖叶式干燥机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1奖叶式王燥机基本参数

JB/T 131712017

表1浆叶式干燥机基本参数(续)

5.1.1桨叶式干燥机的设计参数推荐采用表1所列的数据。 5.1.2设备应配备完整、灵敏、可靠的接地和安全预防设施。 5.1.3浆叶式干燥机承压元件的设计应符合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 5.1.4浆叶式干燥机的设计应便于现场安装、运行操作和维护检修,并且便于清理污泥干化后形成的 飞灰和内部污垢。

5.2.1叶式干燥机承压元件的材质应符合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 5.2.2浆叶式于燥机非承压元件所用的材料中,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T700的规定,不锈钢应符合 GB/T4237的规定 5.2.3与污泥、干燥尾气相接触的部件应根据污泥的防磨和防磨特性选择材料

5.3.1桨叶式干燥机的制造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 件的要求。

5.3.1桨叶式干燥机的制造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 件的要求。

件的要求。 5.3.2浆叶式干燥机承压元件的制造应符合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 5.3.3浆叶式干燥机承压元件的焊接应按照NB/T47015的规定执行。 5.3.4焊接件的焊接接头表面不应有裂纹、弧坑、砂眼、咬边、缺焊、漏焊等焊接缺陷。 5.3.5钢板冲剪件不应有裂纹、凹陷、褶皱等缺陷,并应清除尖棱和毛刺

5.4.1所有零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组装。 5.4.2浆叶轴的安装方向应与产品总图的要求一致。 5.4.3浆叶轴手动盘动时应转动自如,无卡阻、刮碰和于涉现象。

5.4.1所有零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组装。

5.5.1产品外观不应有凹陷、锈蚀、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等明显缺陷。 5.5.2各部件表面平整,无明显划痕、锈蚀、破损或凹凸现象。 5.5.3焊接处焊缝规整,无弧坑、咬边、裂纹、缺焊、漏焊等外观缺陷。 5.5.4浆叶式干燥机外表面的预处理和涂漆应符合图样规定,且漆膜应均匀、平整、光滑和牢固,不 得有明显的泪痕,表面无脱裂、桔皮、气泡、颗粒杂质等缺陷。 5.5.5涂层外观质量不应低于SJ/T10674一1995中表2的IⅡI级涂层外观质量的要求

5.5.1产品外观不应有凹陷、锈蚀、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等明显缺陷。

5.5.1产品外观不应有凹陷、锈蚀、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等明显缺陷。 5.5.2各部件表面平整,无明显划痕、锈蚀、破损或凹凸现象。 5.5.3焊接处焊缝规整,无弧坑、咬边、裂纹、缺焊、漏焊等外观缺陷。 5.5.4浆叶式干燥机外表面的预处理和涂漆应符合图样规定,且漆膜应均匀、平整、光滑和牢固,不 得有明显的泪痕,表面无脱裂、桔皮、气泡、颗粒杂质等缺陷。 5.5.5涂层外观质量不应低于SJ/T10674一1995中表2的IⅡI级涂层外观质量的要求,

JB/T131712017

5.5.6标牌固定在明显位置,应平整、牢固、不歪斜。

5.6.1浆叶式干燥机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无泄漏、渗漏。 5.6.2浆叶式干燥机应运行平稳,无异常响声。 5.6.3桨叶轴的转动应灵活自如。 5.6.4各紧固件连接应可靠、无松动。

5.6.1浆叶式干燥机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无泄漏、渗漏。

5.7.1浆叶式干燥机的基本参数参考表1的规定,并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性能要求。 5.7.2浆叶式干燥机轴承温度不超过环境温度40℃,且不超过80℃。 5.7.3负载运行时,按GB/T3768的规定对桨叶式干燥机的噪声进行测量,其周围1m处的噪 大于85dB(A)。

浆叶式干燥机的基本参数参考表1的规定,并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性能要求。 浆叶式干燥机轴承温度不超过环境温度40℃,且不超过80℃。 负载运行时,按GB/T3768的规定对桨叶式干燥机的噪声进行测量,其周围1m处的噪声应7 5dB(A)。

6.1.1对主要零部件均需查验所用材质的合格证明材料。 6.1.2当不能提供材质证明时,应按相应材料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1.1对主要零部件均需查验所用材质的合格证明材料。

6.2.1浆叶式干燥机制成后,必须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外观检查。 6.2.2日测奖叶式干燥机外观质量,应符合图样的要求。

5.3.1浆叶式干燥机在材料检查和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GB/T15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和技术要 求进行无损检测。 6.3.2无损检测后,应按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建立无损检测档案。

6.4.1桨叶式干燥机制成后,壳体蒸汽夹套应按照GB/T15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压试验 桨叶轴参照GB/T15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耐压试验的试验介质、试验温度、试验方法和步骤、合格标准、压力表规格等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6.4.3耐压试验优先采用液压试验,用水作为试验介质时,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排净吹干。 6.4.4不适宜进行液压试验时,可采用气压试验,试验应符合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 6.4.5试验合格后,应按照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出具试验报告。

6.4.1桨叶式干燥机制成后,壳体蒸汽夹套应按照GB/T15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压试验 桨叶轴参照GB/T15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耐压试验的试验介质、试验温度、试验方法和步骤、合格标准、压力表规格等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6.4.3耐压试验优先采用液压试验,用水作为试验介质时,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排净吹干。 6.4.4不适宜进行液压试验时,可采用气压试验,试验应符合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 6.4.5试验合格后,应按照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出具试验报告。

6.5.1桨叶式干燥机制成后,应按设计文件和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壳体泄漏试 6.52壳体泄漏试验在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JB/T131712017

6.6.1桨叶式干燥机出厂前和用户安装后,应进行空载试验,试车时间应不少于4h。 6.6.2空载试车启停次数应不少于5次。

6.7.1负载试验应在叶式干燥机空载试验合格后,在使用现场进行。

6.7.1负载试验应在桨叶式干燥机空载试验合格后,在使用现场进行。 6.7.2进行负载试验的条件应满足5.7.1、5.7.2的要求桥梁预制(空心板,箱梁,t梁)施工组织设计_secret,并按照工况条件进行供气。 6.7.3桨叶式干燥机的噪声测试应按GB/3768的规定在距机器1m处进行

7.1.1每台浆叶式干燥机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

7.1.1每台浆叶式干燥机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7.2.1型式检验项目及要求按第5章、6.1~6.5的规定。

2.1型式检验项目及要求按第5章、6.1~6.5的规定。 .2.2桨叶式干燥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一首制产品,包括转厂生产的首制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一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或主要材料变更而影响产品性能 一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2.3型式检验项目见表2。

7.2.4型式检验内容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当制造单位不具备试验条件时温州某产业基地永兴北园土地整理一期软基处理1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可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 测试。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