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AE 237-2021 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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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AE 237-2021 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技术规范.pdf

ICS43.040.20 CCS L 38

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

预制构件安装施工方案T/CSAE 237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测试技术分会提出。 本文件是对《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一2018)附录 K“实际道路行驶测量方法(PEMS)”的补充,规定了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和重型双燃料汽车及相 应的混合动力车型排气污染物实际道路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本文件细化和明确PEMS测试的具体要 求,提高PEMS测试方法的试验成功率和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本文件与GB17691一201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PEMS排放测试技术要求,包括相关术语和定义、预处理要求、运 行模式要求和测试报告中混合动力相关参数的要求等; b) 细化了PEMS设备具体安装操作要求,包括设备主体、流量计、采样管、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气象站、电缆等的安装要求; c) 增加PEMS设备在高温、高海拔和低温环境条件下的使用建议; d)增加对试验驾驶员的要求: e) 增加附录BPEMS试验路线的选择方法; f)增加附录CPEMS测试流程图。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宇通客车股 分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京南、郭勇、高东志、何立强、纪亮、李刚、颜燕、柳东威、吕恒绪、景晓 军、李腾腾、包俊江、郝斌、王辉、王凤滨、吴烨、张少君、王长园、汪晓伟、许丹丹、李博、于全顺、 高忠明、钟祥麟、吴春玲、李振华、赵健福、冯钟辉、任烁今、刘麟、邸少伟、李明宣、秦建芸、王微。

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

本文件规定了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术语和定义、测试设备和测试参数、测试准备、测 试条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满足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一2018)的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 M3、Ni、N2和N: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汽车(包括重型混合动力汽车)的新车型式检验、新生产 车的排放达标检查和在用符合性检查,以及车辆开发、车辆排放评估等研发验证类测试。

GB17691—2018、GB18352.6—2016、GB/T19596—20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ybridelectricvehicle;HEV 能够至少从下述两类车载储存的能量中获得动力的汽车 可消耗的燃料; 可再充电能/能量储存装置; [来源:GB/T19596—2017,3.1.1.2]

GB17691—2018、GB18352.6—2016、GB/T19596—2017、GB/T19754—2015、QC/T837—2010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ybridelectricvehicle;HEV 能够至少从下述两类车载储存的能量中获得动力的汽车: 可消耗的燃料; 可再充电能/能量储存装置; [来源:GB/T19596—2017,3.1.1.2] 3. 2 充电式电量存储系统 rechargeable electric energy storagesystem;REEss 指可重复充电的电量储存系统。例如,动力蓄电池、超级电容器和机电飞轮等。 [来源:GB18352.6—2016.3.40.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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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行程shorttrip 车辆从一个车速为零(≤1km/h)的终点到下一个车速为零(≤1km/h)的起点之间的行驶通 [来源:HI857—2017.3.10,有修改]

4.1.1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采用便携式测试设备(PEMS),其技术要求按照GB17691一 2018附件KB中规定,PEMS设备应使用电池组或小型发电机供电,且至少能够连续运行3小时。除记录 污染物浓度以外,PEMS设备必须能够同步记录转速、扭矩、车速等发动机和车辆参数,卫星导航定位 信号及环境参数等。

4.1.2PEMS设备的标定和检查方法按照GB17691一2018附件KC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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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在安装PEMS设备和进行测试前,应对车辆基本状态特别是安全性进行检查。检查车辆的维修保 养记录,车辆应正常进行维修和保养。 5.1.2试验前,需要检查车辆的0BD(车载故障诊断)系统,若发动机包含有如GB17691一2018中附 录G的条款所述的某个计数器不为"0”,则不能进行试验。若在PEMS测试过程中OBD系统监测到GB17691 一2018中规定的A类或B类故障,本次试验无效。 5.1.3记录车辆的行驶里程。新生产车达标检查车辆原则上不进行磨合。如果生产企业提出要求,可 安磨合规范(磨合规范应与型式检验时一致,且应符合止常的驾驶要求)进行磨合,但不得超过500km 且不得对车辆进行任何调整。开展在用符合性检查时,车辆行驶里程至少应为10000km 5.1.4检查并记录轮胎压力。应该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选择轮胎的类型和压力,轮胎不允许使用链 条,不允许在雪地上进行试验。 5.1.5在正式的PEMS试验中,应使用符合相应法规要求的机油、冷却液、反应剂和燃料。测试开始前 应检查仪表盘上的显示值,确保机油、冷却液、反应剂和燃料止常或余量足以支撑完成PEMS试验 5.1.6检查进气管路和排气管路是否阻塞,排气管是否损坏。

5.2重型混合动力汽车预

5.2.1外接充电型混合动力

5.3重型混合动力汽车运行模式要求

5.3.1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常用到的混动模式(发动机存在启停切换)下进行PEMS试验,试验开始 之前切换为该模式,试验过程中禁止手动切换;经企业提出申请及备案,可在车辆排放更恶劣其他模式 下进行测试,且需在报告中注明所用模式。 5.3.2对于双燃料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双燃料混动模式PEMS试验前或试验后应对柴油混动模式(若 车辆具有柴油模式)开展附加PEMS试验。若双燃料温 真式的PEMS试验结果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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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该车辆排放判定达标,若双燃料混动模式和柴油混动模式的任一PEMS试验结果超标,则该车辆排放 判定超标。

6.1环境条件及燃料、反应剂要求

PEMS试验应在铺装的道路上进行,并应避免在极端路面条件(如泥汀,结冰路面,刚下过雪的路 不允许在某一封闭路段循环往复行驶

6.3PEMS试验路线选择

;允许实际构成比例有5%的偏差

3.2在PEMS试验进行之前,试验路线应已经通过试驾驶进行验证。路线选择时市区路、市郊路 路之间的切换时间要考虑在内。不同道路工况切换时,需进行停车(怠速),以满足短行程的 体试验路线选择参考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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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按照GB17691一2018中K.5的规定,驾驶员应熟悉PEMS试验路线要求(如道路构成及其比例 要求、各道路类型的车速要求、短行程概念等)和试验结束条件(4~7倍累积循环功)要求; 应结合当地法律的要求,从健康防护、从业安全和道路交通法规等方面对PEMS试验驾驶员进 行前期培训,且驾驶员应提前熟悉测试路线的交通状况; 在车辆上电后,驾驶员应对仪表盘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故障灯和故障码; d 在PEMS测试过程中,驾驶员应及时报告仪表盘上的故障码和故障灯状况,严格遵守道路限速 和其它法律要求,且应避免任何不合常理的驾驶行为,比如反复踩油门、抬油门的行为。对于 手动挡车辆的换挡操作,需按照正常驾驶的习惯,不能人为地进行不合理的升降挡行为。如果 发动机熄火,驾驶员可以重新启动发动机,但在此期间不得中断排气采样,应当避免人为的重 复性的发动机熄火; 车辆空调和附属设备的使用应该按驾驶员在实际道路上正常行驶方式设置空调系统和其它附 属设备,避免不适当使用空调系统,例如不应开 空调的同时打开车窗,

7.1.1测试期间应对重要的试验过程进行 成后应拍照记录,包括设备主体、采样 管、排气流量计、气象站、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电源等的安装;试验过程中,应记录设备、车辆和载荷 的总体照片、测试设备显示屏 等;试验结束后,应对漂移检查的过程进行拍照记录,以便追溯试验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7.1.2型式检验、新生产车达标检 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和其他类型的PEMS试验都应该满足相关的安 全和道路法规的要求。设备安 辆型式特殊 在特别安装需求,应提前 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沟通报 7.2设备安装

7.1.1测试期间应对重要自

7.2.1安装PEMS设备主体

7.2.1.1按照设备制造商说明书的要求安装PEMS设备主体,应避免电磁干扰、灰尘、电击、振动以及 散热不良带来的不利影响, 7.2.1.2当PEMS设备主体被放置于驾驶室时,需要配备气体浓度检测仪或其它预警装置,以防CO等 有毒气体中毒。 7.2.1.3PEMS设备应使用捆扎带可靠固定,或按照设备制造商要求固定,保证在试验过程中不发生倾 倒和位移,且在安装固定完成后进行拍照记录

7.2.2排气流量计(EFM)选择和安装

7.2.2.1PEMS测试需要使用排气流量计测量排气流量,排气流量计的量程范围应与PEMS测试过程中 预期的排气流量变化范围相匹配。选择量程时,参考PEMS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7.2.2.2按照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方式将排气流量计与车辆排气管紧密连接并防止漏气。排气流量计以 及一切用于调整、连接排气管的装置,均不得对发动机或者排气后处理系统的正常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7.2.2.3安装排气流量计后不应改变发动机排气的性质和成分,不能将排气管长度增加超过2.5m,不 得使排气背压大于发动机生产企业的推荐值。排气管段中不得出现死弯,在排气流量测量元件的上游和 下游应设置至少2倍管道直径或150mm(取长度较大者)的直管段。可以采用耐高温的硅胶管进行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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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1布置采样管路时,应避免管路弯折或泄露,确保各测量管路的气密性,也应考虑到过度的拉 紧固定可能会在有振动的条件下损坏采样管路。 7.2.3.2将采样管的采样探头与排气流量计管路上的采样口连接,将采样管的气体出口与PEMS设备上 的进样系统入口相连接。 7.2.3.3不得改变加热采样管的长度,或对其进行改装,这会改变整个采样系统的时间延迟 7.2.3.4当将PEMS系统的主体部分放置驾驶室或车厢内部时,应将采样管从车辆侧窗、侧门或后备箱 门引入车内。

路连接处,应避免在采样管路中出现冷点,防止由于气体凝结带来的测量误差。

7.2.4卫星导航定位系经

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应 该安装 寻安装在 驾驶室或车厢内部,试验开始 前应检查并确定信号正常 否则 吸附在车身上,也可以借耳 7.2.5气象站的安装

7.2.5气象站的安装

应将气象站安装在车外不易受到气流直吹和杂质污染的位置上。气象站中的温度传感器应当远离有 可能使其被外部加热的位置,如避免发动机排气及其它热气流出口。在选择大气压力传感器的安装位置 时,应避免气流作用对测量带来的不利影响。

7.2.6ECU通讯电缆的连接

安装线缆时应尽可能地避免与车上人员和设备之间的干涉。通讯连接线应可靠固定在测试车辆的驾 驶室内,避免过高的湿度、振动和高温的影响。 PEMS设备的ECU数据读取模块需连接在车辆的OBD接口上,且能够正常读取测量参数,否则,试验无 效。数据类型和发送频率应按照GB17691一2018标准要求。其中判定条件相关参数与发动机功率计算参 数作为强制性的数据流信息,采集频率不低于1Hz。

7.2.7.1为了满足完整PEMS系统的电源要求,可以使用以下方案: a)便携式发电机; b)电池组(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7.2.7.2如使用便携式发电机为PEMS设备供电,应注意将发电机固定好并将发电机的废气排出驾驶 室,并保证发电机有充足的新鲜空气来源,应将发电机的接地带牢固的连接到车辆底盘上。 7.2.7.3如使用电池组供电,应注意正、负极连接可靠,切不可短路连接,并保证电池散热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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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4其它线缆和管路的连接。按设备说明书要求, 叉和打结,同时应确保线缆未被拉紧

GB/T 20975.11-2018标准下载7. 2. 8 气瓶安装

对于具有可燃性或毒性的气体,应采用储气室来固定气瓶,防止气瓶位移或与其他设备发生碰撞。 气瓶的安装应按照当地的健康和安全法规进行

.9高温、高海拔、低温测试建议

7.2.9.1高温测试条件下,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应避免阳光直射,PEMS设备的安装应考虑到散热情况 当设备模块温度高于其工作温度范围时或出现高温预警时,应采用额外的冷却设备对主机电脑、供电电 源,分析模块等进行散热 7.2.9.2高海拔测试条件下,便携式发电机会出现功率不足的现象,应同时采用电池组供电,以保证 测试过程中PEMS设备不会出现断电的情况。 7.2.9.3低温测试条件下,应对PEMS设备和采样管采取进一步的保温措施,但应注意不影响设备的性 能。低温条件下设备的预热时间会延长,需预留充分的设备预热时间。对于燃气车辆进行THC污染物测 试时,应加强对FID分析仪保温措施,防止H2点燃出现问题。在低温试验完成后,建议将设备移至干 慢环境处,进行长时间清扫过程,防止采样管路和分析仪内部产生冷凝物

7.3.2检查PEMS供电电源的状态

7.3.3上电、启动和预热

7.3.3.1启动发电机或使用电池组,给PEMS设备上电并启动PEMS设备。如果在室内试验,可以通过 220V市电给PEMS设备供电。推荐至少在试验开始前1小时,进行PEMS设备预热。 7.3.3.2预热时可以使用市电,在正式开始试验前切换到发电机或电池组。正式开始试验前,应确保 非放分析仪、压力、温度和流量等传感器达到正常工作状态。为了保证PEMS设备的性能,在车辆静置 期间不要关掉PEMS的电源开关皖2020GT501 装配式H型钢基坑水平内支撑标准设计.pdf,应保持预热状态。

7.3.4.1每次试验前,均应使用零标准气体对气体分析仪进行检查。对于研发试验,如使用环境空气 作为零标准气体时,注意环境空气采样点远离污染源(尾气管或者发电机)。对PN分析仪,要求使用 HEPA过滤后的空气进行零点检查。2min内的平均浓度应满足设备制造商的要求,且不能高于5000#/cm。 7.3.4.2每次试验前,均应按照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标准气体浓度对分析仪进行量距点检查标定。标准 气体浓度应与排放试验过程中测试的污染物浓度相匹配。 7.3.4.3每次PEMS试验前,应将零点和量距点检查结果存档,包括所使用的标准气体详细情况。 7.3.4.4试验前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吹扫和准备排气流量计,该程序中应该包括清除管线和设备 端口的冷凝物和沉积物。应使用清洁空气或者氮气吹扫压力传感器接头的方式清洗排气流量计。 7.3.4.5应该按照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泄漏检香程序检查系统的气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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