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1T 006-2022 工业(产业)化工园区环境综合管理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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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501T 0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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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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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01T 006-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501T 006-2022 工业(产业)化工园区环境综合管理导则.pdf

ICS13.020 CCS 7. 01

DB3501/T 0062

Guidelinesforintegratedenvironmentalmanagementofchemicalindustrial

酒店高大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改.doc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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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DB350 入园项目基本要求 地表水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噪声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土壤污染防治 10地下水污染防治 11 碳排放控制 环境监测, 13环境管理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DB350 入园项目基本要求 地表水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噪声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土壤污染防治 10地下水污染防治 11 碳排放控制 环境监测, 13环境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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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 本文件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施家雄、曾台曦、许绍松、林靖靖、李海晏、王晓明、王彬彬、陈光华、卢俊、 黄武鸿。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 本文件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施家雄、曾台曦、许绍松、林靖靖、李海晏、王晓明、王彬彬、陈光华、卢俊、 黄武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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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工园区环境综合管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8.1 化工园区chemicalindustrialpark 由多个相关联的化工企业构成,以发展石化和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 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 注:化工园区一般包括两种类型:1)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专业化工园区:2)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经 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其他工业园区中相对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 [来源: GB/T 39217—2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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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项目应符合下列政策要求: a)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 b)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及未获得许可的许可准入类; c)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畴; d)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规定的项目。 注:以上提及的文件若有新版本发布,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4.2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要求

4.2.2鼓励和督促园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4.2.3园区入园项目的节能、降耗、降碳指标应符合国家、地方对节能减排、碳达峰、碳中和、集约 用地的要求。 4.2.4引导园区内的企业加强工艺再生水(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符合清洁生产要 求。 4.2.5园区应优先引进与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方向吻合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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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污染物排放要求 4.3.1入园项目在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措施方面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4.3.2重点大型入园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不超过企业获批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5.1园区应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对生产、生活及经 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实行截污纳管、统一收集,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尾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排放达标 率应达到100%。园区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晴天应无排水,雨天应无污水。 5.2园区应对重点企业纳管废水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收集。 5.3督促园区内的化工企业自行对废水进行预处理,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 要求后方可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4园区应督促污水处理厂及化工企业设置事故收集池,当发生污水事故时,将事故污水导入事故收 集池中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5化工园区应建立完善的给水排水系统,给水排水管道设计应符合SH3034的要求,给水排水系统 设计宜参照SH/T3015的规定。

6.1园区应参照总量控制要求制定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园区的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进 行约束,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应达到二级,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应达到100%。 6.2园区应加快供热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实现园区集中供热,推进园区现有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6.3园区内的火电、石化、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应满足相应的行业及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6.4鼓励园区内VOCs排放重点企业进行VOCs组分自行监测,监测频次应符合HJ819、HJ942等相 关标准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6.5园区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园区VOCs和NOx重点企业管控名单,明确具体 应对措施。 6.6园区管委会应对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进行严格管理,开展路面硬化、道路绿化工作。 3.7指导园区企业安装能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并配套相应的管理措施。 指导园区企业采取措施重点控制恶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7.1园区应远离学校、居民区、公建设施区等声敏感区,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应要善布置 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开展立体绿化,必要时修筑隔声墙。 7.2园区应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功能区间缓冲区及功能区内不同功能单元间的防护带、绿化 隔离带建设。园区内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生产活动的区域,其噪声应符合GB3096中3类区标 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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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引导园区内的企业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设 隔声建筑或种植高大乔木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控制达标率应达到100%,减少对周边环境敏感 目标的影响。 7.4园区内的交通主干道宜建设一定宽度的交通防护林,必要时应设置声屏障,

8.1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3.1.1引导和督促园区内的企业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 的管理制度,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并运至相关单位利用、处置。 8.1.2引导园区内的企业按照GB/T32328的规定对一般固体废物加以综合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 不能利用的,应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或安全分类贮存;对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采取相应的符合国家 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防护措施

8.2.1园区应开展必要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和对危险废物的识别能 力,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8.2.2指导和督促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收集、贮存、利用、 转运、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率宜达到100%。 8.2.3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按照规定 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8.2.4指导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通过危险废物信息管 理系统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严格执 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8.2.5指导和督促园区内的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做好危险废物规范 化环境管理评估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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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内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按照《关 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污泥 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应脱水稳定处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处理处置,若为危险废物应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引导和督促园区内企业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企业污 水处理站的剩余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

9.1园区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掌握园区的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状况,重点监控土壤重金属、 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污染情况、污染来源与污染变化过程。 9.2引导和督促园区内的企业对生产区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实现全厂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收集管网 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防止带有污染物的初期雨水漫流进入土壤。 9.3引导园区内的工业企业从原料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污染处理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 售原辅材料、中间材料及产品的泄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 9.4指导和督促园区内的企业开展土壤自行监测,所采用的土壤监测技术应符合HJ1209的要求。 9.5园区应根据行业组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园区内企业定期开展重点企业行业用地调查。

10.1园区内的各类污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和主要构筑物均应按照GB/T50934的规定进行必要的防 参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10.2应按污水管网的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对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及输送有毒有害物质的管道采取有效 的防破裂、防腐蚀措施;鼓励化工企业污水收集采用明管架空布设。 10.3根据园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构筑方式,将园区内企业地块划分为污 染防治重点区、污染防治一般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引导园区内的企业按照GB/T50934的规定对重点污 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10.4引导园区内涉及重金属、化学品、工业废渣贮存的企业,强化生产车间及危化品、油品、废物堆 放、处置场所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对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装置、储存有害液体物料的罐槽,采取 有效的防破裂、防腐蚀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的防渗措施应符合GB18599的要求;危险废 物处置场所的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GB18597的要求。 10.5引导园区内的企业按照HJ164中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点布设方法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及时掌握监 测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10.6引导和督促园区内的新建企业采取措施防止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对开挖达到一定深度或者达到一定排水规模的地下工程,于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 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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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园区应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以节能降碳为导向,鼓励 发展绿色企业,宜提高绿色低碳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1.2园区应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对项目用 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 1.3园区宜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 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应指导和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1.4园区应建立符合园区产业特点的能耗及碳排放控制目标和措施体系,引导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 型,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3.1环境管理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 b)参与区域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 落实园区环保设施的配套建设,监督入园项目建设环保审批程序执行情况及“三同时”的落实 情况; d) 督促和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 e 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各类环保资料 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 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技术培训工作

13.2.1园区周边宜设置环保隔离带和环保控制带,环保隔离带内不应有学校、居民区等敏感点杏北1101转油站系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严 各控制环保控制带内村镇发展规模, 3.2.2园区的石化产业布局应符合《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3.2.3生产过程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质等的项目应布局在合规设立并以石化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四 至范围内,并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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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应具备完善有效的水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 公共事故应急池:在各化工企业设置环境应急池的基地上,建设区域公共环境应急池系统,形 成车间、企业、园区的三级防控体系; b)事故闸门:对隶属于园区的周边水系建立可关闭的闸门。

13. 3. 3大气环境

园区宜针对园区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建立“全覆盖、全大候、全过程”的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 险预警体系,通过自动监测网络实时掌握园区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分布及变化趋势。有毒有害气体监 测预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50493、AQ3035、AQ3036等标准的规定。

园区应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为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涉及有毒有害 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污水处理池、应急池、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等闽2016-G-126:福建省静钻根植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pdf,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 泄漏的设施及监测装置。

13.3.5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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